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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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术语下买卖双方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PPT教案

FOB术语下买卖双方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PPT教案
同 时, 必须完善我国出 口信用 保险机 制,积 极为企 业提供 短期出 口信用 保险、 中长期 出口信 用保险 、海外 投资保 险及与 出口信 用保险 业务相 关的担 保、国 际商帐 追收和 资信服 务,为 企业提 供收汇 风险保 障,促 进外向 型企业 健康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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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
大家
特别是出口大宗商品时,船货衔接的 风险就 更大。 如果买 方派的 船只按 时到达 装运港 ,但是 卖方备 货的时 间仓促 ,或船 公司在 装运港 的航次 少,无 法将货 物在指 定日期 装上指 定的船 只,这 时卖方 就要承 担由此 而产生 的“空 舱费(De ad freight)”或“滞期费(Demurrage)”。 有时, 在舱位 紧张时 ,指定 船公司 发现到 付运价 偏低时 ,卖方 虽将货 已备好 但其不 予及时 安排舱 位,而 国外买 家不同 意延期 ,卖方 就要面 临巨大 风险。
FOB术语下买卖双方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措施
会计学
1
报告摘要 在FOB贸易术语下,应对国际贸易有着重 大影响的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予以 足够重视。基于实务和法律视角,分析 FOB合同项下卖方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 ,提出在实务操作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以及买方风险及措施,以期更好地使用 FOB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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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货物尚未装到船上,这种情况下,买方还不 是货物 的主人 ,对标 的货物 没有可 保利益 ,所以 保险公 司不能 对买方 进行赔 偿。另 一方面 ,发生 货损时 ,卖方 虽然对 货物有 可保利 益,但 是投保 人不是 卖方, 所以卖 方同样 不能得 到保险 公司的 赔偿。 所以在FOB 合同中,买方投保仓至仓条款条件 下,如 果货物 在装船 之前出 险,买 卖双方 都不能 向保险 公司索 赔,因 为卖方 没有可 保利益 。买方 不是投 保人, 不能持 保单索 赔。这 样就导 致出现 “保险 盲点” ,卖方 也无法 向保险 公司索 赔。这 样,卖 方就要 独自承 担全部 的损失 。本案 中,货 物在运 往港口 途中发 生的损 失就只 能由卖 方独自 承担了 。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 、CIF 和CFR 这三种。

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 排在第一位。

由于采用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

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术语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

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

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我谈谈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 或CFR 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

因为,在CIF 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

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

CIF,FOB,CFR交货条件下的风险及措施防范

CIF,FOB,CFR交货条件下的风险及措施防范

CIF,FOB,CFR交货条件下的风险及措施防范由于近几年来运价的无度上涨,很多业务员为了省心——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出口对外只报F佃价,或者乐于接受FOB,因此使FOB价货量急剧上升,某些外贸企业已达80%以上。

运价的频频上涨,使本来微利的单子,变成了不盈利甚至做亏了,这是所有业务人员不愿接受的。

但从现在FOB价日益增长的情况来看,对外贸业务员而言并不省心、省事。

综合FOB价中存在的问题大致是:1、FOB价指定船公司,在船公司舱位紧张的情况下,不一定保证能订到舱。

对FOB 价货、船公司通过电脑查出运价低、又不是大客户的,往往不安排箱位。

据有的外贸公司反映,当出口商争取快出货,某船公司声称没有箱子,需调箱要增加调箱费用$500;货已备好,运不出信用证过期,只有硬着头皮支付高昂的调箱费用。

指定船公司的另外一个弊端就是,往往卖方备货到付运时间比较急促,而船公司在港口通常每周只有一个航班,若我货备不齐,就得等下周才能出运,而延误装期需买方修改装期,遇上市场起了变化,对方不修证,而我货又备好,则损失是肯定的了。

2、FOB价下更多的是客户指定货代,而不是指定船公司,这对卖方来讲风险就更不用说了。

①指装的这些货代,大多数为境外货代,仅在我国设有办事处,对其资质情况难以考证,因此客户和货代勾结,无单放货的事例屡屡发生。

这是因为货代出的提单只能去银行议付之用,并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当发生无单放货事实后,往往传递中丢失,发货人只好自己奔波,另想它法补办,无法奈何它。

3、FOB价膨胀,对国轮、保险业的发展都不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三大船公司(中远、中海、外运)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外贸为规避运费上涨风险而去做FOB价,就会使国轮的发展失去货源基础。

国轮壮大不起来,最后受害者是国家和国内的发货人,因为外轮占据了航运市场的主要份额,我国失去了对外运输的主动权,将使进出口易受制于人。

现在从北美、欧洲向我国出口的运费是低的,增强了他们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反之我国出口运价水平高高,削弱了我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 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 、CIF 和CFR 这三种。

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 排在第一位‎。

由于采用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

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术语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

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

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我谈谈‎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 或CFR 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

因为,在CIF 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FOBCFRCIF术语的利弊分析与运用

FOBCFRCIF术语的利弊分析与运用

FOBCFRCIF术语的利弊分析与运用FOB(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指卖方在货物装运时所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包括将货物交到装运港口、装运货物费用、提供运输许可证等。

利点是卖方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运输和保险方式,有利于卖方进行物流规划和成本控制,也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运输公司和保险商。

而缺点是买方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费用,包括运输、保险和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的风险。

当买方对物流和保险有更强的控制能力时,FOB可以使买方更加灵活地选择最合适的服务提供商。

CFR(Cost and Freight,即到岸价)指卖方除了将货物交到装运港口外,还需要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港口的费用和责任。

优点是卖方在运输费用和责任上的承担相对较多,买方在物流和保险安排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缺点是买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相对较大,需要加强对物流和保险的监督和管理。

CFR适用于买方对物流服务和保险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利用市场资源和优势。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到岸价加保险费)是在CFR的基础上,卖方还需要提供货物运输所需的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优点是卖方负责购买保险,为买方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和风险分担。

买方可以直接向卖方索赔,减少了索赔过程的繁琐性。

缺点是卖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购买合适的保险,这样可能会增加卖方的成本。

CIF适用于买方对物流和保险的能力较弱,需要更多保障的情况下。

这三个术语的运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

当买方在物流和保险方面具备较强的能力时,可以选择FOB,通过自主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商来优化成本和服务质量。

当买方对物流和保险的能力较弱,需要更多的保障时,可以选择CIF,让卖方负责购买保险和承担风险。

CFR则可以作为两者的中间选择,适用于双方对物流和保险都有一定了解和能力的情况下。

总之,FOB、CFR和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它们在货物运输、保险和成本承担上的责任和义务不同。

出口企业选用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比较

出口企业选用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比较

出口企业选用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比较为了将风险和利益有所平均,在国际贸易中,FOB和CIF是最为惯常使用的术语,在我国的对外进出口贸易中,更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FOB及CIF 贸易术语。

以FOB贸易术语成交可以使卖方在租船订舱、投保等环节上节省精力和费用;CIF则是成本保险费家上运费。

本文就从保险、船货衔接、货代、提单以及结算方式等方面对FOB贸易术语以及CIF贸易术语下的出口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其利益划分与风险,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标签:FOB ;CIF;利益划分;风险一、我国出口公司目前选择贸易术语的现状在我国处于计划经济的时期,只有专门进行外贸经营的企业才可以获得外贸经营权,而其他企业不能够进行外贸业务。

为了确保既得利益,降低成本,增大收益,在进口时外贸企业多采取CIF贸易术语,这种术语条件下,运保费用由卖方进行负担;而在出口时,多采取FOB术语,同样也能规避掉运费和保费。

改革开放以后,外籍的运输企业进驻国内,在我国的对外航运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由于外籍运输企业的到来,货运代理行业开始兴盛,由于请货运代理会使运输的渠道更加通畅,很多企业都通过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进出口贸易,货运代理公司可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情况下完成运输和进出口报关报检手续,而货运代理商占据了外贸行业较大的市场分,开始提升运费率,导致商家想去主动承担高额的运费成本,因此在出口时大都选择FOB术语。

FOB术语要进口商办理保险,那么出口商在自己的风险范围之内出现问题,难以第一时间去处理理赔事项,这会使我们在对外贸易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但还是有很多出口商为降低成本选择这一术语。

二、FOB与CIF贸易术语概念和区别分析1.对FOB贸易术语和CIF贸易术语的解释FOB是“Free on Board”的简称,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一、引言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贸易术语也不断地在更新和变化。

其中,FOB贸易术语是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而与此同时,采用FOB贸易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二、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1. 运输风险: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时,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装运港口进行转移。

这种情况下,卖方无法控制货物在海上或陆地交通中出现的意外和损失,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一定的风险。

2. 质量风险:由于卖方通常只是在货物到达起运港口前对货物进行质量检查,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其质量可能发生变化。

此外,在发货前卖方也无法控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被污染或损坏。

3. 支付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买方需要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如果发生海运事故,卖方的货物可能会受到损害,而买方的货款可能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买方需要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相应的支付保障措施。

4. 购买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卖方通常只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起运港口。

因此,买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购买风险,即如果货物在起运港口发生损失或被挪用,那么买方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5. 责任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被损坏时,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责任划分可能会变得很复杂。

因此,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防范措施1. 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公司。

由于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外或损失,因此需要选择一个可靠的运输公司,同时也需要选择适当的保险来规避风险。

2. 确保质量。

在采用FOB贸易时,卖方需要负责货物的质量。

为了防范质量风险,卖方应该保证货物在发货前进行仔细检查,并在合同中要求买方在到货前进行验收。

3. 费用协商。

在采用FOB贸易时,买卖双方需要明确支付各种费用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FOB术语下卖方风险及防范

FOB术语下卖方风险及防范

FOB术语下卖方风险及防范在国际贸易中,FOB(Free On Board)是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FOB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托运人,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等运输工具。

这意味着一旦货物通过船上装载手续,所有权和责任将转移给买方。

在FOB术语下,如果卖方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下面将详细介绍FOB术语下卖方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卖方风险1. 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在FOB装运的过程中,一旦货物交接给托运人后,卖方将不再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或丢失,卖方将可能面临损失。

2. 缺乏货物监控:在FOB术语下,卖方有义务将货物按合同要求交付给船方或托运人。

卖方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追踪货物位置和状态的风险。

如果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迟到、损坏或丢失,卖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 拖欠货款的风险:FOB术语下,卖方的货款通常在货物交付给托运人后支付,这意味着卖方将面临买方不支付货款的风险。

如果买方拖欠货款,卖方将可能亏损。

二、防范措施1. 谨慎选择合作托运人:选择可靠的船方或托运人是防范卖方风险的第一步。

卖方应该调查和评估承运人的信誉和声誉,以确保货物能在安全、可靠的运输手段下交付。

2. 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卖方可以为货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损坏。

货物保险可以提供赔偿,减少卖方的损失。

3. 明确承担责任的范围:在FOB术语下,卖方和买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卖方应该确保货物按约定的方式交付给船方或托运人,并在货物交接时遵循相应的流程和程序。

4. 定期监控货物运输进展:卖方应定期与承运人保持沟通,了解货物的运输进展情况。

如果出现问题或延误,卖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及时交付。

卖方在FOB术语下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但通过谨慎选择合作托运人、购买合适的保险、明确责任范围和定期监控货物运输进展,可以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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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O B与C I 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

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作者:赵昱
来源:《商情》2013年第06期
近年来,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贸易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采用FOB贸易术语时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为了减少贸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FOB贸易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及CIF贸易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风险。

必须针对风险采取各种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上当受骗。

FOB与CIF风险分析应对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以及国际航运条件和技术的改善,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贸易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

以FOB术语成交的业务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长的趋势。

由于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进口商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中更趋向选择风险小、责任少的术语,进而大大发展了CIF术语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的使用比例。

目前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进行国际业务往来,导致CIF贸易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频率逐年提高,上升为我国对外进口合同中使用最频繁的贸易术语。

一、FOB与CIF贸易术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1、FOB贸易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就出口业务而言,企业采用FOB贸易术语具有明显优势。

首先,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出口商只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并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船舶上,就算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货物能否如期到达和安全到达目的港与卖方无关。

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开始,之后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和负责。

其次,采用FOB条款,出口商可以避免运费、保险费的波动,从而减少贸易风险,保证成本核算的稳定性。

目前,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都习惯于采用FOB术语出口,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运价上涨,很多出口企业为了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乐于报FOB价。

2、CIF贸易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企业在进口合同中选择采用CIF贸易术语进行交易,要求出口商办理租船订舱、保险等义务,为进口企业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竞争激烈的对外贸易中赢得了宝贵时间。

首先,进口商可以不必为租船订舱与船公司或者货运代理订立合同花费过多的精力和财力。

其次,在出口商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进口商可以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事故时享受到由出口商办理的保险业务产生的效益。

最主要的一点是,进口商可以省去一大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能够让进口商的资金得到最大利用。

在当今国际贸易日益讲究效率的现状下,可以省下足够的时间,安排履行其他的贸易合同。

二、FOB贸易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出口商船货衔接风险
在采用FOB贸易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负责备货和装船,但进口商负责租船订舱,连贯的流程被分割由两方分别负责,能否衔接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FOB术语下,进口商把船名和装船期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再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备妥装船,双方远隔重洋,沟通不畅或一些主客观原因往往就会在船货衔接方面产生问题。

比如,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装船期延迟或变更船名,导致出口商货物不能按时装船,滞留港口,由此使出口商增加一些额外的支出,如仓储费用,或使出口商由于迟收货款而造成利息损失。

出口商备货延迟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日期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也会造成额外的费用,如空舱费、滞期费。

因此,由于船货衔接问题而导致的贸易纠纷经常发生。

2、出口商货款两空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进口商指定货运代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要求货代承担办理清关、分拨集运、物流等服务,有的是要求货代为其把握准确的交货付运情况,有的是客户与船公司或货运代理有着特殊关系能拿到便宜的运价,还有少数不法商人利用货代或串通货代骗取出口商货物的。

FOB即使在信用证条件下,出口商也难以保证货物的绝对安全,这是由于进口商与船公司或货代的特殊关系,客户可先担保提货。

一方面,拖延付款,影响出口商的正常收汇。

另一方面,客户提货后,经常会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使原来较为安全的结汇方式变为商业信用,使出口商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使出口商处于货款两空的境地。

3、出口商提单种类选择不当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的风险还来自于错误的提单选择。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出口商倾向于选择记名提单,认为其可以直接把货物交付给进口商或收货人,不会因遗失提单而被别人提走货物。

事实上,这其中有另外一个更大的风险,即进口商的商业信誉如何。

因为与指示提单相比,记名提单只起到运输合同及货物收据的作用,而缺少了物权凭证这一最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果进口商商业信誉较低,承运人却让记名提单载明的收货人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提货,出口商则很难以正本提单在自己手中为由向承运人或提单签发人索赔。

三、CIF贸易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进口商实际价值损失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又是境外出口商订船,他们只保证实际的装船日,却不能保证国内进口商的实际到货日。

国内进口商在实际进口业务中,往往由于船公司自身等方面的原因,经常面临无法按期收货的情形,给进口商带来多方面的损失。

特别是对于那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易腐的季节性的大宗农产品或时效性很强的时尚物品,由于推迟收到货物,进口商只能被迫采取销售打折、缩短货架销售时间等手段,造成其实际利润下降,甚至会影响到部分产品的国际期货市场价格,进而给其后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进口商钱货两空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不是实际交货,再加上国外出口商订船,因此很容易造成提单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商倒签提单进行结汇,使国内进口商延后收到货物,甚至用假单据结汇,从而造成进口商钱货两空。

另外,可能出现出口方所装运的货物与进口方所需要的货物不一致,而船公司对出口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品质往往可以通过所谓的保护性条款来规避自身责任,结果仍将可能给进口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潜在损失和实际损失。

3、进口商成本核算偏低风险
在当今贸易利润越来越小的国际形势下,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进口商面临着成本核算偏低的风险。

CIF术语由于是境外出口商订船,出口商拥有许多主动权选择船公司来减少费用支出,原本许多属于出口商承担的费用被转嫁到国内进口商身上,如装船费用、杂费、空箱遣返费、船公司的中转费用等,这些转嫁的费用有可能超过实际的运输费用。

四、进出口商规避FOB和CIF贸易术语风险的措施
1、出口争取采用CIF贸易术语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一些出口企业防范贸易风险的意识不强,业务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窘境。

因此,我国出口商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更加谨慎,在客户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为减少贸易风险,我国出口商首先考虑以CIF术语报价成交,将租船订舱与投保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的出口商规避贸易风险,还有利于运输行业与保险行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在外商资信不明时,即使先前双方有贸易来往,在FOB贸易条款下,出口企业尽可能结汇成功后继续分批出口,尽量避免结汇未成而多次集中出口。

2、进口争取采用FOB贸易术语
在我国进口业务中,许多企业因对风险认识不足和业务环节操作偏差等因素,导致我国进口商钱货两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我国进口商选用外贸术语时应更加谨慎小心。

进口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时,首先应该而且要争取选用FOB贸易术语。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身在贸易过程中有效地规避贸易术语带来的风险、掌握贸易的主动权,提高对外贸易的成功机率,为我国进口贸易做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客户资信调查灵活选用贸易术语
任何贸易都会有风险,关键是如何正确把握。

如果过分强调贸易风险带来的损失,过分局限于传统贸易术语的优越性,进出口企业就会丧失众多的贸易机会。

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可接受知名的船公司,尽量避免接受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

如果外商坚持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对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的信誉要进行严格的调查,了解是否有我国合法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人资格的手续,同时要求我国的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被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只有这样,一旦出现无单放货,才能有依据进行索赔。

因此,做好客户
的资信调查是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

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后,在进出口业务中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FOB、CIF术语,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上当受骗。

参考文献:
[1]周厚才.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2]吴国新,李元旭.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学习指导书[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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