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工作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报告与通报工作,确保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和影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在发现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或已经发生但可能升级扩大,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等。
第三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四条各村及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认为可能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乡政府(乡应急办)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村通报。
第五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由乡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村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事态发展和分析评估结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六条未经乡政府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乡政府有关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从其规定。
第七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咨询电话和发布机关等。
第八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即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手机短信、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派发传单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3篇)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使信息报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为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有效预防和控制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各专项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分级负责、互相配合、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政府各部门及相关部门为信息报告主体。
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报送区应急委员会。
第四条当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明显或发生____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接警处警中心、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120、122、12369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第二章信息报告标准和时限第五条报送信息标准暂按照《____省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标准》执行,如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条信息报告时限:(一)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区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二)当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区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要在____小时内向应急委中会报告情况,区政府要在____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情况;(三)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一般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较重预警标准时,区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并要在____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四)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较重预警标准时,区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在____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情况;(五)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较重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重大预警标准时,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____小时内向区接警处警中心报告,区接警处警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六)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或超过重大和特大预警标准时,区政府向市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并且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七)区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在接到重大或特大____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领导,由区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情况。
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是一个针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的规定和机制。
该制度旨在保障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准确、透明的了解和处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水平,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面是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报送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根据所属领域和职责范围负责报送相关突发事件信息。
2. 报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应对措施、伤亡情况等相关信息,以及后续处理和救援情况等。
3. 报送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报送。
同时,可以利用现有的通讯网络和平台进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4. 报送时限: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发生事件后的一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具体时限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而定。
5. 报送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6. 信息发布:政府部门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通过建立和落实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效果,及时掌握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该制度在突发事件的预警、救援、善后等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预警信息发布规章制度》

《预警信息发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在预警信息发布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预警信息指对即将发生或正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和告警的信息。
第四条预警信息发布应当科学、准确、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预警信息发布应当遵循能源、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隐瞒、篡改、扩大或恶意化处理预警信息。
第六条预警信息发布应当立足于公众安全需求,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章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和责任第七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第八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传达。
第九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从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第十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预警信息的获取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快速、准确传达。
第十一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公众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接收。
第三章预警信息发布的流程和要求第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对预警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第十四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会商和评估,确定预警信息的等级和发布范围。
第十五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发布流程,包括信息的整理、审核、编制、发布和监测等环节。
第十六条预警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遵循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格式,确保信息的易读性和可理解性。
第十七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效果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公众对预警信息的反馈和改进意见。
第四章预警信息发布的保密和纪律第十八条预警信息发布机构或部门应当加强信息的保密工作,对非相关人员严格保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和管理体系,旨在及时发现和快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的概念、组成和实施过程,以及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和意义。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通过发现和验证预警信息,按照一定的预警指标和应急响应等级,及时采取预防、警示和处理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范围。
它包括了预警触发、信息收集、信息传递、决策指挥、资源调配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事件预警和监测系统、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决策指挥和调度系统、资源调配和支援机制、评估和总结机制等。
预警和监测系统是通过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对可能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模拟,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则是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决策指挥和调度系统则是根据预警信息和实际情况,进行应急决策和指挥,统筹调度资源;资源调配和支援机制旨在迅速调集并有效利用各种紧急救援力量;评估和总结机制则是对应急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为后续应急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的依据。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预警触发、信息采集、指挥决策、应急响应和评估总结。
预警触发是通过监测系统获取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指标判断是否触发预警;信息采集是指通过各类渠道收集和验证预警信息,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指挥决策是根据预警信息和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决策方案,明确行动措施和责任分工;应急响应是按照预警等级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则是对应急工作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和机制。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它可以提前发现和警示可能的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警信息处理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预警信息处理工作,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传递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警信息定义及分类1. 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信息。
2. 预警信息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等。
(2)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如火灾、交通事故、化学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如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如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
三、预警信息处理工作职责1. 预警信息收集与报送(1)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积极收集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送至当地预警信息处理中心。
(2)预警信息处理中心负责对报送的预警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和汇总。
2. 预警信息分析研判(1)预警信息处理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和可能的影响范围。
(2)分析研判结果应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
3. 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1)预警信息处理中心根据预警级别和可能的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包括: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等。
(3)预警信息传播范围应覆盖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和人群。
4. 预警信息处理与应对(1)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预警信息处理中心提供的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防范、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预警信息处理工作要求1. 及时性:预警信息处理工作应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收集、分析、研判、发布和传播。
2. 准确性:预警信息处理工作应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避免误报、漏报和迟报。
3. 客观性:预警信息处理工作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误导。
预警信息发布制度(3篇)

预警信息发布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向公司及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一切预警信息的发布。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预警预警是指在灾害或灾难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以往的总结的规律或观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准备不足的的情况下发生,从而最大程度的减低危害所造成的损失的行为。
3.2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4职责4.1综合部职责负责与当地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各类应急信息。
4.2生技部职责根据各类应急信息制定、落实相对应应急措施。
每月对预警信息发布工具、器材、仪器进行检查、补充。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预警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5.2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和程序要求,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全公司或工作面、岗点进入预警期,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
5.3预警信息包括:“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所列险情、安全监控监测、微震监测、应力监测、束管监测、雨量监测等监测系统预警信息、矿井水文、断层、地质构造通知、巷道贯通预透(过)巷通知、现场安全重点,上级发布的恶劣天气(强风、大雨、强降温、冰冻等)、气象灾害(暴雨、台风等)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以及现场人员汇报的预警信息。
5.4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5.5安全生产隐患预警通知单由生技部、综合部、财务部按职责分工拟定发出,紧急预警信息由中控室直接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工作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工作制度一、本制度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
二、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预警信息包括机关、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四、通过手机短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等级限定为红色(一级)和橙色(二级)两个级别。
五、流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起草预警信息短信内容(含更新、解除),报县应急办审核。
(二)县应急办将收到的短信内容报县应急办主任审批,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通过传真或110应急联动平台向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下达短信指令。
(三)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接到短信指令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短信响应机制,在30分钟内将突发事件短信发送至处于预警信息区域内的手机用户。
六、有关要求(一)各信息单位严格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流程执行任务,确保预警信息短信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
(二)县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短信响应机制,开通短信审批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安排预警信息短信的免费发送。
并根据应急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三)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和接收工作。
因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工作出现延误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预警信息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无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制度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的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逐级申请的原则,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发布。
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
第四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五条预测预警的范围、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生产经营环境的不利影响,对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包括隐患现状、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按预警级别统一报市政府审批,并通过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和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第六条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第七条社区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第八条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组织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公众接到预警信息后,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做好应对工作。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预警信息。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息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擅自更改或不配合发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提供的实时预警信息的。
(三)违反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