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 总则1.0。
3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3 工程计量3。
0。
6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3。
0.7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 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3.0。
8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的相应项目执行。
4 工程量清单编制4。
1 一般规定4。
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4。
2 分部分项工程4。
2。
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
2。
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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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 总则1.0.3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3 工程计量3.0.6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3.0.7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8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的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4.1一般规定4.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4.2分部分项工程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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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 总则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3 工程计量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的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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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第五部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内容详解(一)概况《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附录C'基础上制订的。
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共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等,共计26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附录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附录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附录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附录J消防工程、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附录L通信线路及设备工程、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附录N措施项目。
其中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附录N 措施项目为新编内容。
共计13部分1044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C 基础上新增320个项目,减少191个项目。
具体项目变化详见表1。
表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项目变化增减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3.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4.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5.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6.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7.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9.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2010 ;10. 《钢制压力容器》GB150-2011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0;1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13.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1996 年版)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002)15. 《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1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2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2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1 ;2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16-2008 ;23.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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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总则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3工程计量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的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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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表面底漆修补以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 码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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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 6.热力系统设备和系统管道的保温,除了锅炉炉墙砌筑以外,应按本 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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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五个要素,缺一不可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
• 4.特征描述必须满足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原则须达到规范、简洁、 准确、全面。三个原则:
• A.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 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 B.若采用标注标准图的方式描述,应注明标准图集的编码,页号及节 点大样,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 C.按招投标法“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的规 定,不得有“品牌”的项目特征描述。
• 5.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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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
序号
附录名称
1 附录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2 附录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未列内容或不发生不应另行计算”。 • 2.本规范附录项目工作内容列出了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过 程中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内容虽然未列 出,但应包括。 • 3.本规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如采用现场制作的,应包括 制作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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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1)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D.8电缆安装 (2)D.9防雷及接地装置 (2)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 (3)E.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3)E.8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3)E.9相关问题及说明 (4)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 (5)G.2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5)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6)K.3管道附件 (6)K.6采暖、给排水设备 (6)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7)M.2防腐蚀涂料工程 (7)附录N措施项目 (8)N.1专业措施项目 (8)N.2总价措施项目 (10)N.3 二次搬运 (10)N.4相关问题及说明 (11)附录P 其他项目 (12)P.1其他项目 (12)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下简称《安装计量规范》)和《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制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安装实施细则》)。
二、《安装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修改了《安装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安装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安装计量规范》执行;《安装实施细则》与《安装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安装实施细则》执行。
四、《安装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安装计量规范》不重复。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安装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执行,不再编列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遇缺项项目的,按照我省现行其他专业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编码列项,仍然不足的,自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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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 总则1.0.3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3 工程计量3.0.6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3.0.7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目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 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8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勺相应项目执行。
4 工程量清单编制4.1 一般规定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勺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勺标准、规范、技术资料;4.2 分部分项工程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勺项目编码,应采用12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勺规定设置,10~12 位应根据拟建工程勺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勺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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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1 总则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3 工程计量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如下:1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的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工程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m;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m;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m;附录J消防工程5m;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m。
措施项目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附录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附录B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附录C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附录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见Excel表)相关问题及说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车间动力设备及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试等。
挖图、填土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开挖路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过梁、墙、楼板的钢(塑料)套管,应按本规范附录K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验收部门进行的检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编码列项。
本附录中的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见表表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表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表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表滑触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表电缆敷设预留及附加预留长度表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附加长度表架空导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表配线进入箱、柜、板的预留长度单位:m/根附录E 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开挖路面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配管工程,线槽,桥架,电气设备,电气器件,接线箱,接线盒,电线,接地系统,凿(压)槽,打孔,打洞,人孔,手孔,立杆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编码列项。
蓄电池组、六孔管道、专业通信系统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编码列项。
机架等项目的除锈、刷油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如主项项目工程与需综合项目工程量不对应,项目特征应描述综合项目的型号、规格、数量。
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验收部门进行的检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F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过程检测仪表,显示及调节控制仪表,执行仪表、机械量仪表、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仪表回路模拟试验,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仪表管路敷设,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仪表附件安装。
土石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自控仪表工程中的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配线、桥架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编码列项。
在线仪表和部件(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等,应按规范附录J消防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设备的除锈、刷油(补刷漆除外)、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管道敷设的焊口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工业通信设备安装与调试,应按本规范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供电系统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项目特征中调试要求指:单体调试、功能调试等。
附录G 通风空调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通风空调工程适用于通风(空调)设备及部件、通风管道及部件的制作安装工程。
冷冻机组站内的设备安装、通风机安装及人防两用通风机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冷冻机组站内的管道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冷冻站外墙皮以外通往通风空调设备的供热、供冷、供水等管道,应按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设备和支架的除锈、刷漆、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H 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和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生产、生活共用的输送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的管道安装工程。
厂区范围内的生活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的管道安装工程执行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工业管道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P≤;中压:<P≤10MPa;高压:10<P≤42MPa;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
仪表流量计,应按本规范附录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管道、设备和支架除锈、刷油及保温等内容,除注明者外均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组装平台搭拆、管道防冻和焊接保护、特殊管道重启保护、高压管道检验、地下管道穿越建筑物保护等措施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J 消防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管道界限的划分:1喷淋系统水灭火管道:室内外界限应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泵间管道应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2消火栓管道: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
3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井)为界。
消防管道如需进行探伤,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消防管道上的阀门、管道和设备支架、套管制作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本章管道及设备除锈、刷油、保温除注明者外,均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消防工程措施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K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管道界限的划分。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采暖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4燃气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管道热处理、无损探伤,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工程项目编码列项。
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管道、设备及支架除锈、刷油、保温除注明者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凿槽(沟)、打洞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L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问题及说明破路面、管沟挖填、基底处理、混凝土管道敷设等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应按本规范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建筑群子系统敷设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光(电)缆工程,应按本附录表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通信线路工程中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电源母线、接地棒(板)、地漆布、橡胶垫、塑料管道、钢管管道、通信电杆、电杆加固及保护、撑杆、拉线、消弧线、避雷针、接地装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通信线路工程中发电机、发电机组,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除锈、刷漆等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M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M11相关问题及说明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千克(㎏)为计量单位;大于400mm型钢及H型钢制结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展开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