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机关单位申报工伤流程

机关单位申报工伤流程
一、工伤申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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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程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
2、被鉴定人照片两张。
3、伤病情原始病历(包括各种检查报告单,申请时仅验原件,现场鉴定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现场填写)。
三、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到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审核受理:经审核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3、现场审核、鉴定:被鉴定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带齐所需材料,前往现场鉴定;鉴定现场会核实被鉴定人鉴定材料是否齐全。
如材料齐全,鉴定专家组根据病历资料、辅助检查结果和现场体格检查等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会一次性告知被鉴定人。
4、作出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经过审核程序确认是否为工伤。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
一、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来说,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一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一般情况下建议书面申报,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二、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立即组织安排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诊断和鉴定,并出具工伤认定意见。
这一意见对于后续的工伤审核流程至关重要。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后,将对该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鉴定意见的合理性、证据的完整性以及程序的是否合法等方面的评估。
在此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者重新鉴定。
四、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工伤认定材料转交给具备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复查和确认。
医疗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再次评估,并最终出具工伤认定证明。
五、工伤认定结果通知一旦医疗鉴定机构完成工伤认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证明,劳动保障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实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六、异议申请和复议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受理异议申请,并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对于工伤认定的最终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七、司法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让法院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审理和裁决。
司法救济是最后的途径,也是最后的保障。
总结:工伤审核流程包括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异议申请和复议以及司法救济途径。
此流程确保了工伤申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设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条件: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需提交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设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
《深圳市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业务办事程序》

《深圳市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业务办事程序》深圳市工伤鉴定(伤残鉴定)业务办事程序一、工伤劳动能力首次鉴定由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鉴定办)办理手续;各社保管理处工伤保险科和各管理站分别受理本辖区内已参保并已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
受理后按通知书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带齐资料进行鉴定(眼科、五官科、口腔科、泌尿科在市人民医院鉴定;精神病科在市康宁医院鉴定;其它科可到属地的定点医院鉴定)。
(一)参保职工已完成工伤认定的首次劳动能力鉴定1、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被鉴定人工伤认定书、原始病历资料、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被鉴定人2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并确认是否已满最短医疗期、伤情是否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
3、根据申请人填写的鉴定申请书、登记表,以工伤认定书事故编号输入电脑程序,打印一式两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加盖市鉴定办公章及在照片上加盖长条受理章。
4、鉴定通知书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和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存档。
5、申请人按鉴定通知书的要求,带上鉴定通知书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
(二)未参保的工伤职工已完成工伤认定的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由市鉴定办办理,办理所需资料和程序同上)(三)未参保无工伤认定书的工伤职工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由市鉴定办办理)1、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被鉴定人单位的委托证明或法院、劳动仲裁部门的委托,原始病历资料、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被鉴定人4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市鉴定办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并确认是否已满最短医疗期、伤情是否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
3、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登记表,用被鉴定人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程序,打印一式两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加盖市鉴定办公章及在照片上加盖长条受理章,同时发放一式两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
深圳市 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深圳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深圳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工伤保险申请:当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时,应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工伤保险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等证明文件。
2.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工伤保险机构会对职工的工伤申请进行受理。
受理时,工伤保险机构会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记录相关信息。
3.工伤调查与认定:工伤保险机构会派员进行现场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
调查结果将用于工伤认定的依据。
4.初步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工伤保险机构将对工伤保险申请进行初步认定。
初步认定的结果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发出认定通知书。
如果初步认定结果为工伤,则职工将获得一定程度的工伤保险待遇。
5.强制鉴定:如果职工或其所在单位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他们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强制鉴定,并提供补充证据。
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鉴定意见对工伤进行最终认定。
6.最终认定: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强制鉴定的结果进行最终认定,并发出认定通知书。
认定结果为工伤的职工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等。
7.申诉:如果职工或其所在单位对最终认定结果仍然不满意,他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诉,申诉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以上是深圳市工伤保险认定的基本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否则可能会导致认定时效的问题。
此外,工伤保险的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权益,因此职工和用人单位应认真对待,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申诉。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一)申报.(二)受理.(三)调查.(四)认定.(五)其他事项.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由于我国各地都存在者高危作业,故而企业单位的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这部分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地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工伤认定的流程、需要的材料等都做了规定,不同地区的工伤认定的规定是存在者差异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工伤认定流程:(一)申报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深圳工伤认定流程

深圳工伤认定流程深圳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一、申请工伤认定1. 受伤员工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深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受伤情况、工作单位、工伤发生地点、伤残程度等相关信息。
2.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发票、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二、初审1.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包括对申请人的医疗证明、工作单位、工伤发生地点等情况的核实。
2. 若经初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将进入工伤鉴定环节。
若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受理。
3. 劳动保障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尽快进行工伤鉴定。
三、工伤鉴定1.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前往指定的职业病医院进行工伤鉴定。
2. 工伤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会根据申请人的病情、伤情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
3. 鉴定结果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评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适用于伤残程度鉴定)1. 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申请人,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程度。
2.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由工伤认定机构的鉴定专家进行,根据申请人的残疾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
3. 鉴定结果将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进行评定,并作为后续赔偿标准的依据。
五、工伤认定确认1. 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 若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3. 若认定为非工伤,申请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诉。
六、申诉1. 如果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2. 劳动保障部门将重新审查相关材料,并可能组织鉴定专家再次对申请人进行鉴定。
3. 申诉结果作为最终的工伤认定结果。
总结:深圳工伤认定流程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初审、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确认和申诉。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鉴定机构审查后,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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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申请工伤认定办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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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申请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
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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