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最新)
2024西藏高考录取规则

2024西藏高考录取规则2024年西藏高考录取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成绩要求、专业分数线、政策性照顾和招生计划。
一、成绩要求西藏高考的成绩要求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文理科成绩要求和各科目成绩要求。
对于文科和理科,一般是指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包括历史、政治、地理、历史与社会、政治与社会等)四个科目。
各科成绩要求可以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校、专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西藏高校的录取一般对理科要求要略高于文科。
二、专业分数线专业分数线是指高校针对每个专业设立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2024年我国高考制度的,我国大部分省份都取消了文、理科的划分,专业的分数线只与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相关。
西藏高考的专业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的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来确定的,各个学校和专业的分数线不尽相同。
三、政策性照顾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西藏高考录取规则也设立了一些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性照顾措施。
一般来说,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加分政策。
此外,西藏高考对高考艺术特长生也有相应的政策性照顾措施。
凡是专业要求具有相关艺术特长的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基础分上加分。
四、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是指高校对不同专业设置的录取示范生数、计划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
具体的招生计划是由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的。
高校的招生计划一般会根据需求和资源状况进行调整,以确保高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仅是一般性的规定,实际录取情况还需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而定。
因此,考生和家长在报考和填报志愿时应密切关注当年的相关政策和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录取规则信息。
西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020-03-05 00:00 来源:作者:【打印页面】为认真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高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可以申请报名参加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一、招生计划和范围1. 招生计划: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各高校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与学校实际情况相适应。
2. 招生范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西藏自治区户籍和非户籍考生。
二、招生方式和科目要求1. 招生方式: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采取综合评价招生和高考录取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高考录取则根据考生在高考中的成绩进行录取。
2. 科目要求:考生在高考中必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和一门文科或理科的考试科目。
具体科目要求根据各高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而定。
三、招生政策和优惠1. 特殊类型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等特殊类型考生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2. 艺术特长生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给予特殊招生政策,考生需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和面试。
3. 体育特长生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给予特殊招生政策,考生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和面试。
四、招生录取和报到1. 录取方式: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方式分为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
统一录取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则根据考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和面试结果进行录取。
2. 录取公示:各高校在录取结束后,将公示录取名单,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学生的申请和确认。
3.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手续办理,逾期未报到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1. 招生咨询: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各高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官方网站等渠道获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
2. 招生宣传:各高校将通过宣传册、招生简章、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指南。
2020年西藏高考加分政策(最新)

照顾政策(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的一项:1.烈士子女,加1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
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
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
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2020年西藏林芝高考落户政策

众所周知,西藏林芝地区的高考题型以及录取分数相比其他的地区都具有优势,如;试卷题型简单,录取分数偏低等,但想要在西藏参加高考,除了具有西藏当地户口外,还要具有规定年限的西藏当地的高中学籍才可以参加高考报名。
具体如下:
1、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4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
2、按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非直系亲属的限报考生,户籍在2014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以上就是有关西藏林芝高考落户的相关政策介绍。
2020西藏招收定向培养士官高考考生招生

2020西藏招收定向培养士官高考考生招生西藏,简称“藏”。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西藏招收定向培养士官高考考生招生,希望你喜欢。
现就2020年西藏自治区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身高:160cm以上。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
其余体格条件和政治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二、招收计划在国家核定的4所地方高校2020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西藏自治区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95人(详见附件1)。
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计划类别”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三、招收办法定向培养士官招收,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应征报名。
与高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选项中选择相应高校标注有“直招士官生”的专业。
志愿填报结束后,由自治区招办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自治区征兵办于8月10日前联系考生,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并指导参加政治考核。
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2020年西藏高考招生详情汇总

2020年西藏高考招生详情汇总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日前制定出台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西藏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31日。
今年西藏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学院、格尔木、成都设立10个考点,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报名西藏2013年高考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15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31日。
考试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录取2013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3月15日开始报名根据规定,西藏2013年高考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15日至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31日。
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各地(市)招生办,西藏民族学院招生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学籍(或人事)档案等材料。
区内高中学校就读考生,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军警考生,由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驻藏空军、自治区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其他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在西藏定居的外国侨民,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持西藏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拉萨市招生办报名。
今年考试设10个考点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
西藏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西藏高考改革方案细则.doc

西藏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西藏高考改革方案细则西藏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西藏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二)(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构成。
从2021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构成,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分值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区外借读的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等级性考试须参加自治区的考试。
等级性考试等第成绩转换方式另行规定。
内地西藏班学生按就读省份的规定执行。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
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
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4.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
考生总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
积极探索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四)完善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
相关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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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高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可以申请报名参加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4)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的非直系亲属限报考生,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5)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
报名按下列要求办理:1)三年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
2)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档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档案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在我区定居的外国侨民申请报考高校,须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地(市)招生办报名。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以报名参加高校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高职),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
(二)报名办法1.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信息确认的方式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将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2.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交验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以下简称报考材料)的扫描件。
3.区内高中(中职)学校就读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部队考生由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驻藏空军等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报名手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对口高职考试,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自行在网上办理报名手续。
4.区内高中(中职)学校就读考生的报名信息由学校或本人上网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报考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和信息确认。
5.区外高中学校就读的其他考生报名信息由本人上网填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考材料和信息确认。
6.2020年我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格尔木办事处、成都设立考区。
因特殊原因需要借考的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须网上报名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在西藏民族大学考区或成都考区借考,并填写上报《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
各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批。
7.报名信息实行网上确认,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确认。
如考生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而没有提交确认则报名无效。
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8.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考试文具费,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考区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
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5元,借考费每生180元,外语口试费每生20元。
(三)资格审查1.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其在藏工作经历等。
2.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考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门负责,考生学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人事科、西藏民族大学保卫处负责,学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教育科、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
考生法定监护人在藏工作经历由其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报县级及以上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审定。
破产企业、兼并企业由行业主管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审定。
部队考生、驻藏部队干部、职工子女报考资格按管理权限分别由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驻藏空军政治部等部门负责审定。
部队改制的参照执行。
3.考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准,其中养子女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为准,继子女必须提供继父母的婚姻证明。
考生户籍随父亲(母亲)一方的,报名时须提供母亲(父亲)一方在藏工作经历证明。
证明必须由父母双方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出具。
考生户籍随非直系亲属(含考生本人为户主),报名时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藏工作经历和考生户籍变更情况证明,证明材料分别由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和所属地公安机关出具。
4.经资格审查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须在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经公示无疑的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汇总报自治区招生办。
5.考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报考材料清晰可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对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依策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各地(市)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的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四)时间地点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31日,网上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
2.各地(市)招生办、各高级中学须在4月底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各类照顾政策、各类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3.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在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公众号公布。
4.自治区招生办在5月中旬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反馈至各地(市)招生办。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及档案管理(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鉴定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3)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体检1.凡报考我区高校的考生,均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2.体检信息由考生体检所在地(市)招生办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考生签字确认,形成本地(市)体检信息库。
西藏民族大学考区考生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成都考区考生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由拉萨市招生办负责。
3.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因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军检分初检和复检。
初检与高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军检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5.报考公安高校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策规定。
6.借考生在借考地参加体检。
7.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三)档案管理1.考生档案是高校考察和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2.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及上年被高校按志愿录取未入学报到的记录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