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告知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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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安全温馨提示通知

物业消防安全温馨提示通知

物业消防安全温馨提示通知尊敬的业主/住户:为了保障您和您的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小区的消防安全意识,特向您发出以下物业消防安全温馨提示通知:一、火灾风险防范1. 定期检查家用电器和电线,确保其正常运转,避免电线老化、短路等问题引发火灾。

2. 每个房间都应配备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烟雾报警器,并保持其正常运转状态。

3. 常用物品禁止堆放在走道和楼梯口,尽量保持通道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疏散人员和逃生。

4. 室内禁止乱扔烟蒂或使用明火,燃烧物品应远离易燃材料。

5. 每户必须配备1-2个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使用寿命和有效性。

6. 确保每个房间的门窗可以顺利打开,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快速逃生。

二、消防设施使用1. 住户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转情况,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2. 禁止私自损坏或占用消防设施,如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栓等。

3. 在消防通道和消防栓周围不得存放杂物,确保疏散和供水通道畅通。

4. 发现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维修或更换。

三、定期消防演练1. 物业将定期组织住户参加消防演练,提醒大家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和逃生疏散路线。

2. 住户应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提高对火灾逃生的应急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1. 物业将定期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向住户宣传火灾防范知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希望每一位住户都能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消防安全。

五、文明住区从我做起1. 保持小区整洁,尤其是垃圾分类处理,避免杂物进入消防通道和消防栓周围。

2. 严禁烧烤行为,避免使用明火,特别是在楼道和消防通道附近。

3. 相互监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报物业或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4. 缺乏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完善的住户,应及时向物业反映并要求整改。

以上是本次物业消防安全温馨提示通知的内容,希望大家都能认真遵守,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物业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完整版)消防安全告知书

(完整版)消防安全告知书

(完整版)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各位员工: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防范火灾的发生,我们制定了以下消防安全告知书,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1. 消防设备和设施
- 公司内设有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员工在发生火灾时,应及时使用这些设备进行灭火和疏散。

- 请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 严禁私自占用、移动或损坏消防设备和设施。

2. 火灾预防
- 禁止在办公区域或其他禁止区域内吸烟。

吸烟者应到规定的吸烟区域,并确保烟蒂熄灭后再丢弃。

- 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的检查,防止电器过载或短路引发火灾。

- 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杂物和垃圾,并妥善处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3. 火灾报警
- 在发现火灾或烟雾时,应立即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并迅速疏散员工到安全的地方。

- 了解公司内火灾报警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随时可以使用。

4. 疏散逃生
- 了解公司内各个疏散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定期参加疏散演练。

- 在发生火灾时,遵循疏散计划,迅速、有序地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

- 在疏散过程中,不得乱扔、乱推,确保自身安全并避免引发踩踏事故。

5. 火灾应急救援
- 请配合消防员的指挥和救援工作,协助疏散员工和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 火灾现场有烟雾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低姿态移动或匍匐前进。

以上是我们公司的消防安全告知书,请大家共同遵守。

如有任何疑问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消防员报告。

公司名称
日期。

物业消防群通知范文

物业消防群通知范文

物业消防群通知范文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为了加强我们小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居民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特此发布消防安全通知,希望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1.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消防法律法规,不做一切违法违规的消防行为。

如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等。

2.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有序,不堆放杂物,不占用消防通道。

如有发现,请及时清理或报告物业处理。

3.定期检查家中用电线路,及时更换老旧电器。

不私自加装非法用电线路。

4.熟知火场逃生路线,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如遇火情,要保持冷静,先通知消防队伍,再采取扑救措施。

5.积极参加由物业或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增强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6.如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并通知物业,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只有全体业主的通力合作,才能真正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消防防线。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美好家园!
物业公司年月日。

物业消防安全通知

物业消防安全通知

物业消防安全通知物业消防安全通知(精选6篇)在当下社会,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

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消防安全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消防安全通知篇1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您注意冬季防火。

请全体业主/住户和物业服务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电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违章用电,特别是不要私接电源电线,增加用电负荷,定时检查户内配电箱元器件使用状况。

二、请不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离开时请务必将烟头熄灭。

三、离开室内时,请务必关闭电源总开关,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如:空调、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四、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闭防火门,以免妨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装修现场需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等,确保装修期间和后期使用时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区域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请不要擅自取走使用。

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七、业主出租房屋应对承租人要加以用火安全的教育与安全提醒,并适时进行出租房的用火安全检察与督促,以防发生火灾。

八、如业主发现室内有火情、火苗的,应及时拨打119,或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九、请熟悉楼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紧急情况,切勿惊慌,请听从指挥,有序撤离。

十、如物业服务中心、社区、街道、消防部门举行消防演练,请积极配合参与,认真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若需要咨询和帮助,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XXX1或XXX1(24小时)。

物业服务中心20xx年x月物业消防安全通知篇2近期,居民住宅楼火灾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为切实保障居民楼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等规定,省公安厅、省综治办联合制定了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两要三宜十严禁”,现通告如下:一、居委会要加强对楼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每栋的楼栋长,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小区物业防火温馨提示通知

小区物业防火温馨提示通知

小区物业防火温馨提示通知尊敬的业主:为了加强小区的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向您发出以下防火温馨提示:一、加强火灾防范意识,要时刻警惕火灾隐患,不轻视火灾安全问题,严格遵守小区的防火规定和管理制度,做好个人和家庭的防火工作。

二、加强家庭火灾防范措施,保持家中通风畅通,不堆放易燃材料,及时清理杂物,定期检查用电、用气设施,做好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

三、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更改用电回路、不使用超负荷电器、不私自擅用燃气、不随意使用明火,切勿在室内抽烟。

四、加强家庭应急防火措施,了解家中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装备的使用方法,做好家庭逃生预案,保持家中通道畅通,确保家人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的火灾防范,不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不在楼道、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重要位置放置物品,不在楼道堆放自行车、婴儿车等障碍物。

六、加强共有部位的火灾安全管理,遵守小区的消防管理规定,不擅自改动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不私自翻建加建,不私自停放车辆、摆放物品,确保消防车辆、消防队员能够顺利进入小区进行扑救。

七、加强对小区内外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小区物业,协助物业人员做好防火工作。

八、加强邻里之间的消防安全合作,建立相互帮助、相互守望的消防安全意识,如发现他人存在火灾隐患或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尽量协助他人疏散、逃生,避免火势蔓延扩大。

九、加强小区物业的火灾防范工作,提高保安人员、保洁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

十、加强对小区居民的火灾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火灾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确保火灾发生时居民能够冷静应对、迅速逃生。

十一、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合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及时处理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小区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水平。

最后,希望所有业主和居民能够共同关注小区的火灾防范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消防安全的通知书范文

消防安全的通知书范文

消防安全的通知书范文尊敬的各位居民:为了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我们特发此消防安全通知书,希望您能重视,并积极配合小区的消防工作。

一、消防设施的维护1. 请确保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疏散楼梯等)始终保持完好,并配备必要的标示牌。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功能正常。

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物业报修。

3. 严禁任意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及出口,确保畅通无阻,以便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二、电器安全使用1. 请遵守电器使用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私拉乱接电源。

2. 使用电器时,请确保插座、电源线等设施完好,不得使用老化、破损的电器。

3. 若长时间无人在家,请务必关闭电源,以防止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三、日常火源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严禁在自家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

2. 禁止在走廊、楼梯、储藏室等易燃场所存放杂物,以免引发火灾。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住宅内乱燃烟花爆竹,以免引发火灾。

四、提高防火意识1.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防火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2. 加强宣传,提醒居民要保持警惕,提防火灾隐患。

3. 如果发现附近有火灾隐患或者火警,请及时拨打119报警,以便消防队及时救援。

五、家庭消防预案1. 每个家庭都应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并在可见位置张贴,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找到。

2. 家庭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毯等)应放置在易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3. 家庭成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熟悉逃生通道和使用灭火器的方法。

六、物业公司的责任1.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

2.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消防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3. 物业公司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预案的有效性。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如发现有居民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将按小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等。

物业温馨提示安全用火通知

物业温馨提示安全用火通知

物业温馨提示安全用火通知尊敬的业主们: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部门特意撰写此份安全用火通知,希望广大业主们能够重视火灾安全,做到安全用火,预防火灾。

一、注意日常用火安全1. 不轻易使用明火日常生活中,要尽量减少使用明火的机会,尽可能使用电器代替明火燃烧。

如果必须使用明火,务必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2. 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燃烧物品室内使用明火燃烧物品容易引起火灾,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烧烤、炉灶等设备,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 定期检查厨房电器如果使用电器做饭,要确保电器线路安全,及时清理电器表面,避免厨房电器长期積存油垢。

4. 勿将明火烧烤设备摆放在室内阳台或其他封闭空间在使用明火烧烤设备时,一定要把设备放置在通风透气的地方,避免因密闭空间内积助燎烧。

5. 清洁灶具使用灶具时,要经常清理餐具、灶具等,避免积存油渍,造成火灾隐患。

6. 勿用易燃物品接近明火使用明火烹饪食物时,禁止将易燃或可燃物品放置在明火附近。

二、加强用电火灾安全1. 定期检查电路业主需定期检查家中的电路状况,确保电路负荷均衡、不过载,避免发生电气火灾。

2. 勿长时间插电为避免插座长时间电源连接而导致电源线过热引发火灾,需养成及时拔掉插头的良好习惯。

3. 定期维护电器设备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确保电器设备良好状态,避免因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拉接电线、增加用电设备的行为,会给用电造成不利影响,对家庭用电安全的危害极大,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业主需加强对家庭用电的管理。

5. 关注老化电线电缆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线或插头插座等,减少因电线老化、自燃导致火灾。

三、注意公共场所用火安全1. 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烟蒂是引火的主要元凶之一,业主在公共场所抽烟后,要及时熄灭烟蒂,并将其放入指定的烟蒂箱内。

2. 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燃烧物品在小区公共区域,包括花坛、草地等地方,严禁乱丢燃烧物品,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本告知书旨在提醒每一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充分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在工作和生活中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是每个人都需要重视的基本安全,保障消防安全需要每位员工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心中有安全、行动有保障,具体要求如下:1.保持警惕,及时发现隐患,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预防和措施;2.注意日常消防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区域,严禁乱投烟蒂,不私拉乱接电线;3.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禁私自拆除或移动消防设施;4.坚守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违反办公室用电规定,不私拉线路或更改电器设备,保障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

二、火灾预防和处置火灾不期而至,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火灾,需要每一位员工共同注意下列消防安全要点:1.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品,上下班及离开办公区域前,确保电器已断电并关闭天然气总阀门;2.了解灭火器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在火灾发生时,应迅速将灭火器拿到火源处进行灭火(若情况严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一一消防部门电话);3.遇到较大的火灾,应以自身安全为优先考虑,尽快撤离现场,保持冷静,按疏散指示行动。

三、日常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是公司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需要每位员工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具体要求如下:1.突出日常检查和维护,每位员工按照自己的分工,对自己的工作区域进行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漏洞并及时报告上级;2.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活动,学习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的“消防小常识”;3.确保公司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存放杂物,不得在通道内堆放物品,以防止消防通道被堵塞。

结语作为公司每一位员工,消防安全应当牢记在心,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

我们相信,只要每位员工都能认真负责,切实行动,公司消防安全就能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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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告知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法人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依法将您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及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基本目标
(一)职责清晰。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用火用电用气规范。

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停放或充电,不存在“三合一”、“三小”场所等违规住人现象。

(三)生命通道畅通。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
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消防组织健全。

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具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三、消防安全违法后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单位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单位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3、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4、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过失引起火灾的;
3、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4、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5、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
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未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产停业:
1、建筑面积为一千平方米以下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九)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员未持相应证书上岗的,由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属于其他场所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及其包房内未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或者人员密集场所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的,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1、建筑面积为一千平方米以下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建筑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管理储存可燃物资仓库未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1、建筑面积为一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八条,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由消防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造成较大火灾事故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4、造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此告知,请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向社会进行消防安全公开承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经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依法接受处罚,承担法律后果。

居住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不注意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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