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的法则
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管控

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管控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与管控是指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进行准确计算和控制,以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的过程。
成本核算与管控在房地产企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还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本文将从成本核算和成本管控两个方面对房地产企业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一、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指对房地产企业各项成本进行准确计算的过程。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工程成本、设备设施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等。
正确进行成本核算能够全面了解到企业的成本结构,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1. 全面性原则:成本核算要涵盖企业所有的成本项目,不能遗漏任何一项。
2. 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要采用统一的计算方法和计价基础,以便进行成本比较和分析。
3. 成本实质性原则:成本核算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能虚增或虚减。
4. 成本独立性原则:成本核算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核算相互独立,确保成本的精准性和准确性。
1.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是指能够直接与产品或项目相关的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等。
该方法适用于能够明确计算的成本项目。
2. 间接费用分配法:间接费用是指不能直接与产品或项目相关的成本,如管理费、销售费等。
该方法通过合理的分配规则将间接费用分摊到不同的产品或项目上,以实现成本的准确核算。
3. 全面成本法:全面成本法是将所有的成本项目都进行核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并根据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分摊。
该方法适合于对企业整体成本进行综合分析和控制。
二、成本管控成本管控是指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实现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的目标。
成本管控不仅仅是成本核算的延续,更是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进行成本调整和成本控制的过程。
(一)成本管控的方法1. 预算管控: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进行预算,明确成本控制的目标和指标,并进行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成本偏差。
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规定

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规定一、前言在房地产行业,成本核算是一个重要的工作。
只有做好成本核算,才能够清晰地了解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
因此,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房地产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1.成本的概念成本是指直接与房地产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在成本核算中应该包括房地产项目的所有直接成本和部分间接成本。
房地产项目成本的核算应该按照我国的会计制度进行。
2.费用的分类在成本核算中,费用应该根据不同的用途分类。
主要的费用有:1.直接费用:指与产品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土地购置费、房屋建造费等;2.间接费用:指与产品间接相关的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费用等。
3.成本核算的方法成本核算的方法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确定成本核算对象;2.区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便准确计算成本;3.确定成本核算的基础,如面积、体积等;4.确定成本计算的标准,如时间、价格等。
4.成本核算的程序成本核算的程序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搜集和登记直接和间接成本;2.按照成本核算方法计算成本;3.编制成本核算报表;4.分析和评价成本核算报表。
5.成本核算的效果评价效果评价主要是通过制定预算、比较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的差异等方式,评价成本核算的质量和效果。
三、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对于房地产成本核算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下列法律法规中:1.《公司会计准则》;2.《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这些法规,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成本核算制度还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四、结论房地产成本核算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工作,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对象及要求第三条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得任意改变,更不能互相混淆、串户。
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工程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及施工队伍等因素,分别做以下处理:1.一般的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第四条各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核算围,计算口径必须一致。
第五条成本核算应根据计算期已完工程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别进行成本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容真实、准确及时。
按照"收益与费用配比"的原则,正确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第三章成本项目和开支围第六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产品的成本项目分为: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开发企业没有二级管理机构则无此项目)。
第七条成本开支围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土地征用费:土地、青苗、集体财产、私人财产、平整农田补偿费、新菜田基金。
2.耕地占用税。
3.劳动力安置费:安置劳动力单位补贴款、农转工级差补贴,超转人员安置费等。
4.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指私产发价、搬家费、拆迁费、伐树费、单位拆迁费、清理费、安置动迁用户支出,地上地下市政管线拆改费。
房地产项目成本科目设置和分摊原则指引

房地产项目成本科目设置和分摊原则指引房地产项目成本科目设置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工程成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具体来说,土地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开发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建筑工程成本包括施工材料费、人工费、外协费、设备购置费、施工总包费等;设备购置费包括为项目购置的各类设备、机械等费用;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办公设备维护费、办公场所租金等;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物业管理费、市场推广费、销售人员薪酬等;财务费用包括项目筹资成本、项目融资利息等。
为了保证成本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房地产项目成本分摊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直接成本原则:将直接与项目有关的成本严格归集到相应的成本科目下,避免混淆和混合计算。
比如将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等直接与项目相关的支出列入相应科目,不应混入其他费用。
2.公允成本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确定成本金额。
土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等应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工程费用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价计量。
3.一致性原则: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成本分类和分摊方法应保持一致。
不同阶段的成本,在类别和分摊方式上应保持一致,以便比较和分析。
4.合理性原则:成本分摊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合理合法,不应任意变动或夸大。
按照成本发生的权责发生制,将费用分摊于相应的期间,以简化核算过程。
5.公允益出售原则:在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应将销售收入与相关成本进行匹配。
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等应与销售阶段相关的成本一起计算。
总之,房地产项目成本科目设置和分摊原则是为了准确反映项目成本和合理分摊成本的需要,通过按照成本的直接性、公允性、一致性、合理性和公允益出售原则进行科目设置和成本分摊,可以为项目的财务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和调整,以适应不同项目的需要。
房地产的成本核算方法

房地产的成本核算方法一、房地产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1.1 成本核算就像是房地产项目的财务管家。
如果把房地产项目比作一艘大船,那成本核算就是把控航向的舵手。
它能让开发商清楚知道钱都花到哪儿去了,是花在买地这个“大头”上,还是盖房子的材料、人工这些方面。
要是不做好成本核算,就像盲人骑瞎马,乱了套,很可能导致项目亏损。
1.2 对于购房者来说,成本核算也有意义。
虽然他们看不到背后的成本明细,但成本核算合理的项目,往往价格更合理。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分钱一分货”,合理的成本核算能保证房子的质量和价格成正比,不会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
二、房地产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
2.1 土地成本。
这可是房地产成本里的“大块头”。
买地的钱那是真金白银地往外掏。
不同地段的土地价格相差悬殊,就像在城市中心和偏远郊区,那地价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且土地获取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各种税费、拆迁补偿等费用。
这拆迁补偿有时候就像个“无底洞”,如果处理不好,成本就会大幅增加。
2.2 建筑安装成本。
这里面包括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
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就像股票市场一样,时高时低。
比如说钢材,前几年价格一路飙升,这对房地产成本影响可不小。
人工成本也在不断上涨,现在的建筑工人可都是凭手艺吃饭,工钱低了可不行,就像俗话说的“便宜没好货”,工钱给少了,工程质量可能就没保障。
2.3 开发间接费用。
这部分涵盖的内容比较杂,像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营销费用等。
营销费用可不能小瞧,现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把房子卖出去,开发商得花大力气做广告、搞促销。
这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谁的营销做得好,谁就能在市场上多分一杯羹。
三、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方法。
3.1 目标成本法。
这就好比是先画好一张蓝图再施工。
在项目开始之前,根据市场情况、预期售价等因素,确定一个目标成本。
然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千方百计地朝着这个目标去控制成本。
如果发现成本超支了,就得像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一样,想办法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房地产成本核算各成本要素分摊原则

房地产成本核算各成本要素分摊原则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在“生产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费用] —[公共] —[公共]”归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也可直接分配计入“生产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费用】【房地产专用项目】【业态档案】。
有关分配方法为:(1)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税费时方法一:按实际占地面积将其分配到各苑区,将分配到苑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苑区内产品类型再进行直接分配。
若苑区内的道路、广场等单列总用地面积,未计入产品(参考开发数据简表,视项目而定),则将其分配得到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该苑区各产品类型的占地面积比间接分配。
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该商品房等成本核算对象应承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
方法二: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商品房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商品房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
(2)按建筑面积计征、进行补偿、缴纳税费时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商品房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费用”成本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商品房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来分摊。
自有物业应以其“办理产权的面积”计算土地成本,在确认产权归属时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载剩余使用年限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办理产权的面积(在不影响项目建设情况下,业务部门应以基地面积办理产权)与该自有物业总用地面积的差异数所承担的土地成本,计入所在销售苑区土地成本(若售楼部处于某销售苑区中,则分摊至该销售苑区;若售楼部相邻有若干销售苑区,则分摊至相邻销售苑区),若属多个成本对象受益,按建筑面积分配。
自有物业确权时,若苑区已竣工结转,则根据重要性原则判断是否调整。
自有物业办理产权的面积与该自有物业总用地面积的差异数所承担的土地成本分摊方法示例。
处于某销售苑区中相邻有若干销售苑区售楼部所处位置图示2.前期工程费根据成本动因按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收益的成本核算对象。
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

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是指按照会计原则和规定,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的成本进行明确和核算的一套制度。
它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和外部信息披露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内容1.成本核算主体:明确房地产成本核算的主体单位,一般为房地产项目所属的企业或者业主。
确定核算责任人,明确各种成本的核算职责和权限。
2.成本计算方法:确定房地产成本的计算方法,包括投资成本、建设成本、开发成本等的计算方法。
投资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开发费、建设投资等;建设成本包括工程建设费、装修费等;开发成本包括开发费、代理销售费、推广费等。
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
3.成本核算原则:确定房地产成本核算的原则,主要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费用限额核算原则等。
这些原则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4.成本核算程序:确定房地产成本核算的具体程序,包括成本核算记录、成本核算凭证、成本核算报表等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确保成本核算的过程规范、可控和可审。
5.成本审计及报告:规定房地产成本的审计方法和要求,对成本核算的结果进行审计、验证和监督,形成成本核算报告。
成本核算报告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的依据。
二、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作用1.决策支持:房地产成本核算可以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成本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对成本的核算和分析,管理者可以了解项目的投资风险、盈利潜力,从而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和决策。
2.经营管理: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房地产投资、建设和销售的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益。
通过分析成本结构和成本变动,可以合理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3.财务管理:房地产成本核算制度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成本核算,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的成本状况,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详则

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详则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根据企业预测的建设方案,按照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和理论,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土地购置、规划设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房地产销售等环节的全部费用进行详细的核算和计算。
以下是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详细内容。
一、前期准备成本前期准备成本包括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概算、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策划等环节的全部费用。
具体包括土地清查费、征地补偿费、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招标代理费、审批费、专利费等。
二、土地购置成本土地购置成本是指购买土地所需支付的款项。
包括土地拍卖保证金、土地出价保证金、土地出让金、土地维修金等。
三、规划设计成本规划设计成本是指规划设计所需的费用。
包括规划设计费、规划勘测费、设计审查费等。
四、建设工程成本建设工程成本是指房地产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
主要包括建筑物本体工程费、装饰装修费、设备费、水电费、土建材料费、劳动力费、机械设备费、工程安全费、工程管理费等。
五、竣工验收成本竣工验收成本是指项目建设完成后所需支付的费用。
包括竣工验收检测费、竣工验收证书费、交付证书费等。
六、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是指房地产销售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费用。
包括广告宣传费、销售人员薪资、物业管理费、房地产销售中介费、买卖合同公证费等。
七、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各类费用。
具体包括招标费、保险费、税费、会计审计费、建设期利息、融资成本等。
以上为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详细内容。
通过对每个环节的费用进行细致的核算和计算,可以更准确地评估房地产项目的总成本,为项目的控制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也可以对每个环节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预算,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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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的“四五六法则”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成本项目归集和分配开发商品房支出的全部费用,计算出开发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建筑面积成本的过程。
今天来为大家梳理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的“四五六法则”,化繁为简,有条不紊,精准核算!
成本分配的“四个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业态占地面积分配)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先按分期分配,再按业态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应用:土地成本分配、前期三通一平、水纹地理勘察、测绘、场地通平等成本分配。
(二)建筑面积法。
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按业态建筑面积分配)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先按分期分配,再按业态分配)(三)直接成本法。
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
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应用情形:部分业态精装修成本、酒店专属设备、玻璃幕墙、专属电梯。
(四)预算造价法。
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应用情形:发生的利息支出、监理费支出。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
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上规定选择其一。
成本核算的“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成本费用各项支出归集“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
对当期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其性质、经济用途及发生的地点、时间区进行整理、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
同时还应按规定对在有关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进行计量与确认。
第二步归集开发成本各项成本归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
对应计入成本对象中的各项实际支出、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并按规定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
•直接成本:指在项目开发中直接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各成本对象的成本,如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间接成本:指不能准确直接计入各成本对象的成本,如工程管理费、营销设施费等
开发间接费;•共同成本:指各成本对象共同生的不可分割的成本。
如多个项目共同建造的设施。
第三步结转完工成本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应按分别建立明细台帐,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予结算。
第四步结转开发产品当期已完工成本结转“开发产品或固定资产”。
对本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分类为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并对其计税成本进行结算。
其中属于开发产品的,应按可售面积计算其单位工程成本,据此再计算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和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对本期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准予在当期扣除,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第五步结转销售成本当期已完工成本结转“开发产品或固定资产。
对本期已完工成本对象分类为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并对其计税成本进行结算。
其中属于开发产品的,应按可售面积计算其单位工程成本,据此再计算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和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对本期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准予在当期扣除,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成本对象的“六个原则”
(一)可否销售原则
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
公配设施成本分摊:对于不可售的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用房等),应先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可售的成本对象。
(二)分类归集原则。
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
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的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分期核算:一期、二期】(三)功能区分原则。
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如:普通住宅、会所、幼儿园、地下车位等】(四)定价差异原则。
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毛坯房与精装房(精装房比毛坯房贵)•商铺与住宅(1~3层商铺,4层以上住宅,价格差异较大)•商品房与安置房、人才房(安置房、人才房价格比较便宜)(五)成本差异原则。
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挑高层,层高6米;非挑高层,层高3米】(六)权益区分原则。
开发项目属于受托代建的或多方合作开发的,应结合上述原则分别划分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代建部分,合作部分;分别享有的权属部分。
如A、B两公司合作开发一地块,地块在C公司名下,其中A公司开发住宅部分,B公司开发商业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