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所谓文明城市,是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文明城市是最具价值的城市无形资产和城市形象品牌,是城市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自2007 年以来,黄冈市委、市政府通过开展“四城联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取得十分明显的成效。在当前,继续强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将为黄冈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来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从省级文明城市定义的基本内涵来看,省级文明城市是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整洁优美、交通便捷通畅、

社会诚实守信、风尚淳朴向上、管理科学有序、教育发达、文化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因此,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总抓手,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齐抓共建的总平台。《湖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0版)包含129 项考评指标,涉及到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方面面的内容,既有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民主法制等精神领域的建设,又有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环境治理等物质方面的工作。既有硬件建设,又有软件建设;既要见物,更要见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表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创建载体。抓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优化发展环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有力举措。为赶超全国、全省平均发展水平,黄冈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招商、着力抓环境”的“四抓”工作方略,把优化发展环境放在十分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因为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省文明委主任杨松同志说:“我们要推进开放先导战略,重要的是要做好‘走出去’、‘请进来’两篇文章,如果没有文明、诚信、安全的良好城市形象,很难走出去,也很难请

进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文明不文明,直接关系着湖北长远发展。”发展不够是黄冈的最大实际,要发展、要赶超,就必须举全市之力招商引资,做好“请进来”这篇文章,这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最大共识。外来客商投资,不仅要看政策条件,还要看法制是否健全、社会是否文明、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高效、环境是否优美。只有具这些要素,一个城市才有吸引力,才能在激烈的招商引资的竞争中,引得来客户,得进外资,留得住外商。要实现赶超战略,就必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要优化发展环境,就要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省级文明城市要求建设的“八大环境”,正是我们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目标。有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何愁客商不来?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市委决定要把跨越发展写在黄冈科学发展的旗帜上。跨越是“超常规”的赶超,既要有量的扩张,更要有质的飞跃。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成效上,更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而要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首先实现思想上、精神上和文化上的跨越式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就是要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来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只有具有高素质的人才能承担跨越发展的重任。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内在要求和

重要抓手。随着经济的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在,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吃好穿好住好,还要求出行方便、社会安全、环境舒适,希望精神文化生活充实、人际关系和谐,对就业、就学、就医等关系其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普遍关注。多年来,黄冈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黄冈是一个欠发达的城市,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都需要大量的投入。自“四城联创”以来,市委、市政府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投资数十亿元,改造刷黑道路、修广场、建公园、综合整治湖泊水系,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品位不断提升。增设公益岗位、完善社区服务、关注弱势群体,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感不断增强。黄冈市委、市政府辛勤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支撑黄冈跨越式发展的城市建设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我们看到,完善的基础设施、舒适的居住环境、便捷的社区服务、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群众得到了实惠,增强了群众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省级文明城市必须做到的;同时,也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使一个城市获得申报省级文明城市的基本条件。所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民生,提高生活质量,不光是修通几条马路,建几座城市公园,更主要是要使人民像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对生活安心放心舒心,对未来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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