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为了全面评估公司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决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将于XX月XX日正式启动,考核周期为一个月,具体考核结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本次考核将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业绩: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专业能力: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品德操守:员工的诚信、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多维度评价的方式,具体包括:自评:员工需如实填写自评表,客观评价自己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主管评定:直接主管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评定;同事互评:同事间相互评价,促进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绩效面谈:员工与主管进行绩效面谈,就个人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沟通。
四、考核标准为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司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并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具体标准将在考核启动前向全体员工发布。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分类,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优秀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表现不佳者将接受相关培训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年度考核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个人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
通过年度考核,帮助员工认清自身优劣势,提升个人能力,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借此机会发现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谢谢大家的配合!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就!HR部敬上。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领军人才梯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领军人才梯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领军人才梯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的工作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哈尔滨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哈人社发〔2011〕154号)要求,对我市省级、市级重点及市级领军人才梯队2018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我市所属省级、市级重点、市级领军人才梯队。
二、考核内容(一)各单位领军人才梯队工作的情况。
包括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完成科研课题或项目、科研成果、承担在研项目、专利及实用新型技术、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二)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情况。
(三)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发挥作用情况。
(四)梯队明年工作设想及对政府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时提交总结和填写《2018年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表》(附件1),《2018年领军人才梯队考核指标汇总表》(附件2),根据领军人才梯队动态管理原则,对人才培养、使用取得较好效果,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科研成果比较突出的学科专业梯队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及时上报总结的梯队要进行调整,并停止拨付资助金。
请将上述材料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张佳璐联系电话:84871688邮箱:***************附件:1.2018年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表2.2018年领军人才梯队考核指标汇总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1月30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晋人社厅函〔664〕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66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8 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深化改革,创新评价机制(一)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山西省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8]59号),开展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
(二)健全层级设置。
按照《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26号),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农业系列继续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1、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程序组建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通知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全面评估公司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决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持续至XX年XX月XX日。
二、考核内容工作业绩:包括完成的任务量、任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中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技能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成长:包括过去一年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情况。
三、考核方式部门主管对下属进行综合评定,填写《员工年度考核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改进四个等级。
四、考核标准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态度积极,专业能力强,工作成长明显。
良好:工作业绩较好,工作态度端正,专业能力稳定,有一定的工作成长。
合格: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一般,专业能力尚可,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成长。
待改进:工作业绩不达标,工作态度消极,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成长缓慢。
五、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员工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六、奖惩措施对于获得优秀和良好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对于获得合格评定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能力。
对于获得待改进评定的员工,公司将制定个性化的改进计划,并监督其改进情况。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客观评价自己的表现,不断提升自我,共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功!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员工考核通报范文(汇总3篇)

员工考核通报范文第1篇2018年园区教育系统联合招聘于3月31日进行了笔试,笔试结果已通过联合招聘系统通知到应聘者。
现将下一轮业务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考核对象本次联合招聘中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业务考核日期和地点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 报到时间7:15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学校(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99号)。
三、业务考核办法业务考核采用微型课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现场提供的课堂教学课题,先备课,后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8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增设技能测试,请考生自备相关用于自身技能、才艺展示的器具。
(考核现场提供钢琴以及水粉颜料、铅画纸、宣纸等绘画工具。
)四、各学科招录计划及录用方法:本次各学科录用计划数如下:本次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有技能测试的学科微型课试讲占70分,技能测试占30分。
按照笔试、业务考核的成绩各占4:6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其他要求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和笔试打印的准考证。
请务必带好2张个人1寸近期证件照。
特此通知。
员工考核通报范文第2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组织实施1.二级单位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教职工个人考核,其中: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单独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1.二级单位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巢湖学院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和其他教职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分别按《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xx〕4号)、《巢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2018年度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考核准备考核组提前与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联系沟通,商洽考核具体时间。
1、①安排下发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表;②印制有关表格(核实、核准);③安排张贴发布考核预告;2、召开民主测评会等有关事宜。
考核所用表格有:《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乡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分班子和乡科级干部个人两种。
各种表格印数多于参加会议人数,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表》在民主测评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考核组到达后,要审查有关表格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二)考核程序1、发布考核预告。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后,发布考核预告,公告考核目的、方式和考核组成员联系方式。
2、召开民主测评会。
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范围见《考核通知》,会议由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主持。
民主测评会的议程有三项:一是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二是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大会述职;三是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统一发放、讲解,统一收回。
收回时,按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两个层次收回,分别汇总整理。
3、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
民主评议表按照参加民主测评会人员范围提前印发填写,在民主测评会上按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两个层次同其他测评表一并交考核组人员。
科级干部全部座谈(考核组组长与乡镇副书记以上科级干部座谈,考核组成员与其他科级干部及驻村工作队长座谈),其他人员采用发放民主评议表的方式征求意见,如本人愿意与考核组谈话,由考核组安排。
座谈时,要原汁原味地做好记录,要注意谈话方法,使谈话人员真实表达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看法,不仅要了解考核对象的优点和成绩,也要了解其缺点和不足。
4、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应根据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情况,对获得的全部考核信息进行认真系统地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撰写考核材料并填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2017年度综合考核情况》。
关于做好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等工作的通知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股:近期,我股开始审批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档次(级别)业务,为确保工资业务办理工作有序、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按通知要求办理,并及时通知下属单位经办人员。
一、人事信息系统最新数据的核对和上报1、数据核对:请核对人事信息系统的数据是否为本单位最新工资数据。
2、数据上报:审批结束后,请各单位把6.3版或6.4版人事系统最新数据按单位导出并上报到人社局工资股。
二、年终一次性奖金1、首先查看电脑的时间是否为当前的时间,用户可在电脑桌面右下角,通过双击电脑显示的时间,可弹出:日期和时间属性,查看是否为当前的时间,如2018年1月3日,如果不是,请调整为当前的时间,后按确定即可。
2、进入系统6.3版或6.4版主菜单→系统维护→年度处理→显示年度处理的内容,注意系统提示当前年度为2017(如果当前年度为2018年表明已作过年度处理,不能再作一次年度处理),此时点击[年度处理]→系统提示今天为2018年1月×日,确定是否进行2018年年度处理,点击:是(Y)→确定是否进行2018年度处理,点击:是(Y)→正在处理年度数据……年度处理完毕,请重新启动系统!点击:确定,这样就完成了年度处理。
注意:1、年度处理一年只能处理一次!!!如果再处理一次,系统会变成2019年度,数据会变成不准确。
3、年度处理后,系统默认每位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请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入人员子集选择的年度考核进行修改。
4、关于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工作人员2017年12月份当月的基本工资)的发放工作,对象参照基金本2017年12月份人头。
各单位登录福建人事信息6.3版或6.4版——工资处理——批量工资处理——年终奖金核定——(单击)单位名称选择单位——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开始打印——退出窗口。
备注:1、年终一次性奖金要填工资基金核定申请表,放在一次性追加栏即可,其余栏不必填写。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机关各处室: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兰人社发〔2018〕372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王柠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王慰祖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知识产权局局长成员张羽人事处处长张挺办公室负责人张娟人事处副处长由人事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结果1.考核对象:局机关县级以下全体人员2.考核内容:围绕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①确定为优秀等次需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2)业务精通,立足本职工作创新实干,在举办2018年科技博览会、建设兰白科技改革试验区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③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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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做好201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校内各单位、附属中小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鲁人社发〔2017〕4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我校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学校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统一进行年度考核(不占各单位考核人员基数)。
二、考核内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侧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二聘聘期内2018年度考核结合本次考核进行。
三、考核标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学术诚信、清正廉洁、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学术诚信、廉洁从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二)管理岗位聘用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或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技能水平高,工作有创新,勤奋敬业,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出色,业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技能水平较高,工作积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规定,无责任事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技能水平较低,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职业技能水平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
(三)各单位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提出考核意见。
在上报考核情况前本单位将所有人员的考核结果和优秀人员的年度考核表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打印并上报《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情况统计表。
(五)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六)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上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九)由各单位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五、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名额(各单位优秀名额见附件)。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近三个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参加竞聘上岗时,采取加分或者其他方式予以优先考虑。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所在单位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核减绩效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同类别或者其他类别的岗位。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核减绩效工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同类别或者其他类别的岗位;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新进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以订立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学校派出的工作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援藏、援疆(兵团)、援青、扶贫协作重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当地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不计入派出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
2、按照《关于从省直单位选派第三轮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意见》(鲁办发〔2016〕67号)规定,对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的考核,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由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均不计入派出部门(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
3、“千名干部下基层”服务队人员由派出部门(单位)负责考核,服务期间表现情况由服务队提供。
4、按照《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鲁组发〔2014〕55号)规定,科技副职服务锻炼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5、挂职锻炼、驻外的工作人员,在挂职锻炼、驻外期间由挂职、派驻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并反馈派出单位。
挂职锻炼、驻外不足全年一半工作日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6、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由学校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档次。
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
(三)对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对受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五)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
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档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七)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者考核不确定档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八)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是学校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成立2018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各单位成立由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室)、工会等单位参加的考核督察组,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审查。
经审查和个别抽查、公示,发现因考核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考核结果严重失实者,撤销相关人员的考核结果,扣发相关人员该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xx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由人事处负责。
八、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自即日起开始,截至2019年1月16日;(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网上填写步骤及说明请参考《山东师范大学年度考核申报审批操作手册-教职工》(三)“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栏由各单位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党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