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

合集下载

维护公民文化权利的例子

维护公民文化权利的例子

维护公民文化权利的例子公民文化权利是《文化和自然权利公约》的核心,即每个人都有参与公众文化活动的机会。

在此期间,文化活动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人们接受教育或健康发展。

在此过程中,不同群体中享有相同、平等和民主的文化权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5年7月发布了《世界公民和历史艺术遗产公约》(简称“公约”)修正案。

该修正案进一步加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第一批)暨《世界遗产名录》公布及传播的规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明交流中心执行主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李永民指出,在该修正案通过前几年,许多国家对人类记忆和遗产保护有所松懈。

该修正案规定的缔约国原则上应向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交一份申报书,明确规定缔约国应该采取多项措施,保护现有世界遗产名录的真实性。

因此,缔约国应根据公约精神制定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包括语言、文物、建筑在内的非物质遗产。

为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一点,让我们通过两个最典型案件展示公约在文化和自然权利方面应履行的责任以及其他各国加强对文化权利维护工作并采取切实行动来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促进文化和自然权利发展战略的情况。

案例一:文化遗产受到损害本案涉及的主要是对一些国家的文化遗产的损害,而不是对少数国家的文化权利的侵害。

在波兰,卡夫卡、维特根斯坦、瓦西里大教堂、大主教府和米亚尔卡清真寺都曾被盗掘。

这些盗挖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文化遗产,还影响了该国所有宗教建筑的安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波兰政府于2000年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专责调查该事件。

随后,该小组就发现许多盗墓者均来自不同的国家。

波兰政府通过向各个教堂发放传单和派人前往盗墓者所在的地区调查等方式维护其身份,但仍无法阻止盗墓者在这些地区挖掘文物并进行盗窃行为。

为了防止盗墓者继续作案,波兰政府甚至从2000年起就禁止在大主教府周边地区进行商业开发活动,但仍无法阻止盗墓者对天主教建筑的破坏行为。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阿尔蒙德(Gabriel A.Almond)在20世纪50年代开创了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研究领域,被公认为政治文化研究的奠基人。

阿尔蒙德及其同事在对意大利、墨西哥、德国、美国和英国五个国家的政治文化进行实证调查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理论体系。

政治文化是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核心概念。

阿尔蒙德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

”政治文化即政治体系(系统)的基本倾向或心理方面。

“政治文化一词表示的是特殊的政治取向,即对政治系统和系统各个部分的态度,以及对系统中自我角色的态度。

”,政治态度是政治文化定义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阿尔蒙德将个人的政治态度区分为三部分: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感情)和政治评价。

阿尔蒙德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政治文化作了两种分类。

按照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政治输人输出以及成员自身所持态度的不同,将政治文化分为村落(村民)地域型、臣民依附型和积极参与型三种类。

与三种政治文化相对应的是三种不同的成员角色:村民对政治体系的各方面均很少有所认识;臣民在认知上取向于政府输出方面,更多地是对政府的求助,而不是要求;作为参与者的公民对政治体系、政治输人输出以及公民自身均有很好的认识,能够向政府反映自身要求。

他的政治文化三分法并不假定以一种取向取代另一种取向,臣民文化并不排斥村民取向,参与者文化也不排斥臣民和村民的政治取向。

这种分类法并不意味着政治文化的同质性或一致性,在具有明显参与者文化的政治体系中,也包含着臣民和村民,在臣民文化中,也存在村民。

因此,阿尔蒙德进而区分了三种系统性混合型的政治文化:村民一臣民文化、臣民一参与者文化以及村民一参与者文化。

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一书中对政治文化作了另一种分类,按照政治体系的结构功能层次将政治文化分为体系文化、过程文化和政策文化。

公民文化—五国的

公民文化—五国的

第三部分 社会联系和政治文化
内容:论述影响政治文化的因素,重点研究 了社会交流模式同政治文化模式之间的关系, 组织和加入与活动同政治能力与参与之间的 关系以及家庭学校和工作组织中的参与模式 对于政治态度的影响。
第四部分 政治文化的几个侧面
内容:讨论了五国中的一些集团差
异,陈述了五国政治文化的基本特 征及说明性的实例的记载
2、政治文化类型
阿尔蒙德根据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政治输
入输出以及成员自身所持态度等四方面的不 同,将政治文化分为三个类型:村民政治文 化、臣民政治文化、参与者政治文化。
(1)村民政治文化的标志是人们对自己属低的认同感
强于国家的认同感,缺乏公民权意识,在认知上既没 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参加政治。 (2)臣民政治文化特征表现为,公民认为自己对政府 产生影响的能力有限,易于服从并对政治参与比较消 极。在认知上取向于政府输出方面,更多地是对政府的 求助,而不是要求。 (3)参与者政治文化是指公民对政治体系、政治输入 输出以及公民自身均有很好的认识,能够积极向政府反 映自身要求。
这种分类法并不意味着政治文化的同
质性或一致性,在具有明显参与者文化 的政治体系中,也包含着臣民和村民,在 臣民文化中,也存在村民。因此,阿尔蒙 德进而区分了三种系统性混合型的政 治文化
村民文化 系统型混合型 村民—臣民文化 臣民文化 臣民—参与者文化 参与者文化 村民—参与者文化
第二部分 政治文化的模式
五种政治文化:
意大利:一种离异的政治文化。表现为相对单调的政
治离异、社会隔离和不信任的特征。意大利人在民族 自豪感、党派关系的开放性、参与地方事务的义务感、 与他人联合的能力意识和对社会环境的信心方面得分 很低。 墨西哥:墨西哥是一种离异与渴望并存的文化,政治文 化呈现出不协调和不平衡。墨西哥人对政治体系表示 出很强的自豪感,他们虽具有很强的主观政治能力却伴 随着较少的政治参与行为。

公民文化名词解释

公民文化名词解释

第一章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公民文化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

(说明:公民文化目‎前并无权威‎定义,但各种表述‎不一的定义‎无一不包含‎“民主”这一要素,因此,将公民文化‎定义为民主‎文化,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的界定‎。

可见,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并不一定就‎是公民文化‎,有的人空有‎公民之称号‎而无公民之‎文化。

)臣民臣民是指屈‎从或被动服‎从于权力的‎人。

臣民的本质‎是“奴性”。

臣民对国家‎具有强烈的‎依附性,缺乏独立的‎人格和意志‎,相对国家权‎力而言只有‎义务没有实‎质上的有效‎权利。

人民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

第二章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

第三章国家从抽象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第四章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第五章政府政府俗称官‎府、衙门、公家等,是一个政治‎体系,某个区域订‎立、执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

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

广义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

狭义政府仅‎指行政机关‎。

本章中,政府指广义‎的政府。

责任政府关于责任政‎府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领域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责任政府是‎指,一种需要通‎过其赖以存‎在的立法机‎关而向全体‎选民解释其‎所作的决策‎并证明这些‎决策是正确‎合理的行政‎机构,同时,它还必须符‎合责任政府‎的一般定义‎的要求。

公民文化名词解释

公民文化名词解释

第一章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公民文化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

(说明:公民文化目前并无权威定义,但各种表述不一的定义无一不包含“民主”这一要素,因此,将公民文化定义为民主文化,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的界定。

可见,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并不一定就是公民文化,有的人空有公民之称号而无公民之文化。

)臣民臣民是指屈从或被动服从于权力的人。

臣民的本质是“奴性”。

臣民对国家具有强烈的依附性,缺乏独立的人格和意志,相对国家权力而言只有义务没有实质上的有效权利。

人民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

第二章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

第三章国家从抽象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

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第四章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第五章政府政府俗称官府、衙门、公家等,是一个政治体系,某个区域订立、执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

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

广义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

狭义政府仅指行政机关。

本章中,政府指广义的政府。

责任政府关于责任政府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领域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责任政府是指,一种需要通过其赖以存在的立法机关而向全体选民解释其所作的决策并证明这些决策是正确合理的行政机构,同时,它还必须符合责任政府的一般定义的要求。

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对责任政府的解释是“这个术语通常用来指这样的政府体制,在这种政府体制里,政府必须对其公共政策和国家行为负责,当议会对其投不信任票或他们提出的重要政策遭到失败,表明其大政方针不能令人满意时,他们必须辞职。

《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读书报告

《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读书报告

《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读书报告作者:刘苗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2期摘要政治系统稳定发展的决定因素不能仅限于经济情况,还要考量公民文化等情感认知的心理因素。

《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以下简称《公民文化》)一书运用社会科学统计的方法比较五个国家的政治文化对于政治系统发展的影响,这对于中国目前的社会文化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公民文化政治参与民主20世纪30年代,行为主义学派兴起,对于政治文化与政治体系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方向发生转变。

行为主义的研究更加关心政治行为及其发生的心理动因,挖掘政治结构、政治制度和权力运行背后的深层文化因素,包括情感因素、意识形态因素和心理因素,并通过对人们的政治态度、可观察的内心偏好和情感的微观考察,来发现个体心理层面对宏观政治运行产生的影响。

行为主义学派将社会学及社会调查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采用数字、抽样调查和统计图等更加直观的定量研究方式;而定量研究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比较研究。

《公民文化》是用另一种角度来做政治学研究。

为了建立可供分析的理论框架,作者先将政治文化定义为一国人口对政治主体的认知、情感和评价的特有模式。

政治文化模式可分为村落地域型、臣民依附型和积极参与型三种类型。

村落地域型政治文化,含义是指人们缺乏公民意识,在认知上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参与政治;臣民依附型政治文化,含义是指公民认为自己对政府产生影响的能力很有限,易于服从并对政治参与比较消极;积极参与型政治文化,含义是指公民对政治有密切的关注并有广泛的参与意愿、认知和能力。

三种政治文化类型并不相互隔离,随着历史的演进和累积形成一种融合体系。

(一)公民文化是一种忠诚的参与者文化民主国家的公民在政治中被期望是活跃的和参加的,在参与政治的方式上应该是理性的,公民在参与中必须得到足够的信息,这可称为“理性一积极性”模型。

公民文化包含这一模型,它强调在政治输入过程中的个人参与,强调对政治事务的关切。

论公民文化权的保护-文档

论公民文化权的保护-文档

论公民文化权的保护在法学的视野下,文化被上升到了基本人权的层面,产生了“文化权”的概念,“文化权”被以权利外观的形式来实现对民事主体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但是,尽管文化权利对于主体的必要价值已经被反复论证,但文化领域的法学研究却面临着持续性的困境。

一、公民文化权的权能范畴对文化权具体内容的筛选和取舍,应当把握以下几点原则:首先,应明确个体文化权与群体文化权内容的区分,防止在权能的归纳过程中造成二者的混同;其次,应确保特定主体利益实现的全面性和周延性,即利用支点性的权能项为个体搭建完善的文化利益框架体系;再次,应保持文化权利内容充分的开放状态,为新的利益要素在权利内涵中的生成提供畅通的渠道。

因此,公民文化权的权能范畴应包括:第一,文化创造权。

在整个文化权权能体系中,个体的文化创造权应当被视为其他文化权利内容的前提和基础,它一方面是与文化利益价值相挂钩的连接点,另一方面也是其他文化权利内容得以衍生的逻辑起点。

从表现形式来看,文化创造权既可以积极地行使,也可以消极地行使.前者具体体现为主体主动创造文化成果的权利,于此对应的义务表现为他人对该项权利的不妨害以及社会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后者则体现为主体面对国家或社会所引导的文化理念或意识形态具有抵抗权和防御权,个体权利主体有权对公权力在文化方面的恣意和专断进行阻止,以维护自身文化创造的自由。

第二,文化参与权。

以文化创造权为基础,个体主体成为了特定社会文化群体和文化利益的有机组成部分。

换句话说,主体基于自身的文化创造行为,在为自身带来具体利益的同时,也将自己与特定社会的文化环境联系了起来。

文化参与权是指权利主体在文化政策的制定、文化生活形式内容的确定、文化活动的开展等过程中平等、全面参与其中的权利。

从权利行使的方式来看,文化参与权既可以积极行使,也可以消极行使,权利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自由地选择是否参与相关的文化活动。

第三,文化选择权。

在文化层面,文化信息的交流是一个相互的过程。

《公民文化》形考作业答案OK

《公民文化》形考作业答案OK

作业一一、填空题:1、法治是现代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标志,其成为近现代民主国家努力追求与建构的政治模型。

2、真正把公民作为一个独立理论体系而进行研究的,是由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与西德尼·维伯于1956年最先开始的。

3、作为人们的政治取向模式,政治文化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地域型文化、臣民型文化和参与型文化。

4、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认为公民文化的核心在于公民权力与义务,其深植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背景之中。

5、公民文化形成的生态摇篮是古希腊的城邦。

6、对于古希腊公民而言,自由的涵义就是尊重法律。

7、最早揭示法治涵义的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8、古希腊认为只有公民生活才是通往幸福之路的唯一途径,最高的善存在于每天生活相伴的城邦生活。

9、随着罗马帝国时代的开始,公民文化出现了转换,公民就由古希腊的“政治人”存在而变换为“法律人”的存在。

10、对于公民文化来说,民主参与与公共精神是其最为明显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名词解释1.市民社会:从根本上说,市民社会是相对于国家的私人领域,是相对于普遍利益的私人利益,意味着多元利益、多元权利、多元自由和理性自律精神。

2.公民文化:亦即公民政治文化。

是一种基于公民身份和行为的一系列观念、态度、品性和价值取向。

3.公共领域:是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相分离的基础上,由社会公众对国家权力进行理性批判,对公共事务进行自由讨论和意见表达而形成的公共空间。

4.“良法之治”:国家的法律不再是当权意志,而只能是体现民主程序和意志的“良法”。

也就是说,必须按民众意志制定和颁布法律,按照正当程序来实施法律,并把权力和权利固定在确定的规则框架之下,这样,国家权力就不得僭越法律,实现了“良法之治”。

5.封建法:指与领主——封臣关系和依附性土地占有权相联系的权利义务关系。

封建主义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即封建法,意指一种围绕着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而产生的一种法律体系,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封君封臣这样一种法律的身份与隶属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积极促进中国的公民文化发展
2012级MPA姓名:黄双寅学号:P1*******
阿尔蒙德的著作《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是一本西方比较政治文化研究方面划时代的巨著,而且也是一本对该领域研究具有引导指向性的学术成果。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研究的首要贡献是他的公民文化理论,他和他的同事在对意大利、墨西哥、德国、美国和英国五个国家的政治文化进行实证调查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公民文化理论体系。

阿尔蒙德对公民文化的界定是:“既不是传统文化也不是现代文化,而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结合;它是一种建立在沟通和说服基础上的多元文化,它是一致性和多样性共存的文化,它是允许变革,但必须有节制地进行的文化:这就是公民文化。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探讨的核心议题在于:“什么样的政治文化有利于维持民主制的稳定”、“为什么有的民主体制比其他民主体制更有效”。

其选择的理论途径是从政治文化入手,通过辨别和分析不同国家政治文化模式的差异,发现归纳出稳定有效的民主体制所需要的政治文化模式。

他选择英、美、德、墨西哥、意大利等5个国家,以问卷和交谈方式的方式对5000人进行了调查访问,并将结果汇总,认为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文化中,参与者的作用高度发展,但仍存在着较为消极的臣民和村民,这种政治文化模式也就类似于他所说的公民文化。

阿尔蒙德集中分析了公民文化
的三大特征:公民文化是一种混合文化,公民文化是一种平衡文化,公民文化是一种参与者文化。

本人关注的重点是公民文化的参与性,没有参与就无法构成公民文化。

公民文化是一种政治文化和政治结构相互协调的参与者政治文化,公民文化这一概念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是指公民的一种精神和美德,只有公民具有了这种精神和美德,才能使得民主政治成为一种稳定的和有效的政治体制,“公民文化适合于保持一种稳定的和有效的民主政治过程”,因此,应该积极发展公民文化。

中国公民社会生存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其内部的结构和职能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的官本位传统,形成了现时中国的官本位文化,尽管民众思想有所进步,民智仍未大开,“臣民”思想仍然严重。

民众并非权利意识薄弱,而是权力意识牢牢压过权利意识一头,为“臣”的激情远胜于为“民”的思维。

公共领域和公民不能占据主体地位,公民主体意识得不到重视,在此种环境下,形成的只能是缺乏参与的公民文化。

现阶段,我国的公民文化是传统政治臣民文化与参与型文化的混合体。

发展现代参与型文化,形成先进公民文化,促进公民社会建设,是我国公民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第一,改革体制机制,营造公民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阿尔蒙德强调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强调政治文化与体系结构之间的适应性。

中国公民文化要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由混合到以参与为主的转型,就要把握建设过程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重视
体制改革和政治机构调整。

阿尔蒙德认为:“如果一个民主政治系统是一个普通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系统,那么一个民主政治的文化,就应该形成一套支持参与的信念、态度、规范、认识以及其他等。

”对我国而言,要积极发展有序参与型政治文化,就要改革那些不合时宜的政策,让体制机制成为促进公民文化进步的“推动力”,重点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机制,社会监督、监管机制和信用体制。

政府应当相信“上行下效”之于公民文化的积极效用,一个“偷奸耍滑”、“暗渡陈仓”的政府和其管理之下的社会无法建立民众信任,失去信任的政府和社会更加无法培育民众参与公民文化的积极性。

因此要确保政府以契约和法律规范,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理念的市场交换原则为处事准则,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从另一方面而言,阿尔蒙德认为公民文化需要通过公民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实践中不断孕育成长,需要具备经济发展、民主体制等一系列条件。

然而近年来,随着博客、微博等互联网民意表达渠道的壮大,民众对于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和非法作为等表现有了集中表达不满的平台,纷纷参与到“参政议政”的队伍中来,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十分迫切,在舆论上似乎迎来了建设参与型公民社会的“春天”。

但是,这种表达更多地停留在揭丑式的阶段,焦灼、急躁的情绪弥漫,大部分人提不出自己的想法和行之有效的应对建议,没有生成一种正常的参与型文化,并不利于公民文化的发展。

因此,在公民文化建设中要遵循渐进原则,有序的推进政治
和经济体制改革,为公民文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

第二,发展非政府组织,提高公民参与度。

公民文化可以通过家庭、工作场所、社团和政府机构等政治社会化渠道加以发展。

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中最活跃、最积极的部分,其发展迅速、日益活跃、承担相应权责、沟通顺畅,可以成为民众参与的重要平台。

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理论认为,民主政治取向的一个要素就是要有这样的信念,即个人可以对政治精英和政治决策有某种支配力。

非政府组织可以为实现上述的“信念”、“支配力”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各种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规范政府行为,非政府组织可以在我国发展有现实意义、有实质内容的“公民”、“公民意识”,使公民不但关注社区以及与自身利益有关的各种城市问题,更能够培养公民的参与、环保、互助、公德等现代意识,增加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阿尔蒙德认为,个人在有某种机会起积极作用的团体,对民主政体的公民资格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个人是否试图通过组织团体去影响政府,取决于他对政府对这类呼吁可能作出反应的认识。

在雅安地震救灾中,某村支书就非政府组织参与救灾所持的观点是,非政府组织是民政局协调安排到村救灾的,他们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不会主动和NGO等各种民间组织接触。

此类观点的形成,有意识形态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长期以来政府管得过多、不愿放权,由此产生的全能政府显而易见并不是最有效率的政府,解决之道唯有将其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务交还社会组织。


此,我们的政府要摒弃视非政府组织为洪水猛兽的观点,以开放的心态、合理的引导为原则,规范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行为,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同时也就为公民提供了参与的通道。

非政府组织倡导的宽容、利他和公益精神,为实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提供的多种途径,有利于形成先进公民文化的氛围基础,可有效缓和或消除一些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的稳定。

这样,在上述第一点中提到的社会“焦灼、急躁的情绪弥漫”现象,也会在非政府组织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下,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加强教育,提升公民思辨能力。

阿尔蒙德关于主观能力在教育、职业和性别方面的差别的研究数据表明,公民政治能力随着较高的教育程度和职业地位而增长,公民参与和其受教育文化程度成正相关程度。

教育可以导致个人相信他们能够影响自己的政府,能够使公民了解政治结构及其重要性,明确参与的规范,培训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技能,进而发展公民文化的许多成分。

因此可以通过教育来推动公民文化的发展。

我们要转变教育理念,在传统的政治正确的“政治教育”基础上,逐渐突出平等、参与的公民教育,提高民众的公民意识。

这就需要打造开放、自由的教育环境,向公民传授政治参与的技能,引导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实践。

在结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介绍和实践西方公民文化的先进成果,要破除意识形态的桎梏,在教育的过程中放开讨论,无所顾忌地探讨。

关键是通过教育使民众形成适应和遵从民主程序的自觉性,培养民主精神和有序参与性格,为公民文化的发展提供社会基础和智力支持。

但是也要注意不能让公民文化教育成变质为西化教育,在教育中一味地关注政府的不足、社会的不公,使教育成为宣扬不满情绪的课堂等情况应当引起重视,诸如此类的“仇恨”教育无益于公民以正面、积极态度参与政治。

以韩寒的政治参与思想转变轨迹为例,我们可以将其梳理为三个阶段,即对教育制度的批判阶段,对政府和社会不公的批判阶段,对政府素质和公民素质的辩证批判阶段。

拥有能够辩证看待事物的理性公民的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公民文化。

当前中国民众绝大部分还处于批判,主要是对政府和社会不公的批判阶段,只知批判而不知建设,一旦当权或得利便退出公民参与者的角色,这是极不正常的。

因此,我国公民文化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应当是使公民具备辩证思维并进入政治的辩证批判阶段,使民众真正具备公民意识和辩证思维。

综上所述,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理论对促进中国公民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具体操作上,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发展非政府组织、加强教育等方式方法,可以有效推动公民文化的发展进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