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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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附件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国库会计凭证国库会计凭证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国库原始凭证包含:总收入王劝凭证、总收入星毛凭证、更正凭证、库款支拨凭证、资金支付专用凭证、国债凭证等。

(一)收入缴库凭证。

国库总收入王劝凭证包含税收通用型到账书、税收汇总专用到账书、通常到账书、非税总收入通常到账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到账书、海关专用到账书、其他专用到账书(不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缴入库目录)等,就是办理财政预算总收入王劝的专用凭证。

(二)收入退库凭证。

总收入星毛凭证的形式为总收入归还书(不含电子星毛目录),就是办理财政预算总收入备付金的专用凭证。

(三)更正凭证。

-3d更正凭证为更正通知书(含电子更正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更正与调库的专用凭证。

(四)库款支拨凭证。

库款支拨凭证包括预算拨款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拨款清单)等。

财政预算拨出凭证就是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实拨资金的划拨凭证;财政轻易缴付凭证就是办理各级财政轻易缴付业务的凭证;财政许可缴付凭证就是办理财政预算单位许可缴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性资金提出申请出借凭证就是办理分散缴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提出申请结算已缴付财政性资金的凭证;财政性资金提出申请付款凭证就是办理分散缴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提出申请归还已结算财政性资金的凭证。

(五)资金结算专用凭证。

资金支付专用凭证包含缴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等。

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是全国国库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收支付系统来账业务的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是中心与核算主体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来账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是核算主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凭证。

银行数据大集中系统简版操作指南

银行数据大集中系统简版操作指南

银行数据大集中系统简版操作指南(节选)、中间业务公共交易1、签约业务二、批量代付业务流程图及注意事项批量代付注意事项:1、登记编号存在新开户未关联重空时,新开户标志、新开户产品类型、新开户产品子类、转存大类、转存子类即使是初始化状也不可修改3、本金账号为内部账时,手续费收取方式只能是现金。

4、新开户的密码设置:新开户证件号码超过7位的,密码为证件号码倒数第七位至倒数第二位;证件号码不超过7 位的,密码8888885、新开的存折、存单账户需要激活方可使用,操作支取方式变更及密码管理(029187)修改密码后可激活(请勿选择变更支取方式),批量开卡激活操作卡密码修改(037340) 修改密码后可激活代付业务资金流转图冲正注意事项:1、扣账冲正可冲正未使用的扣账流水;已使用但无成功入账金额且无过账金额的扣账流水;2、单笔冲正可冲正跨批次的明细入账记录,(已入历史库的批次不可冲正),只能调账;4、批量代付的定期单产品,已配重空后不可冲正;5、批量冲正只可冲正当前批次,且批量冲正后批次结束,不可再次提交入账;6、过账冲正不支持跨批次冲正7、手续费收取冲正不支持隔日冲正三、批量代收业务流程图及注意事项冲正注意事项:1.代收款项必需当天过账,否则不能关机;2.已申请入账的登记编号不能修改任何有关的资料, 只能操作查询交易,如需手工发起入账,应先撤销申请3.【单笔冲正】、【批量冲正】、【过账冲正】不支持跨批次冲正手续费收取手续费收取冲正代理业务手续费 收入:9+机构号00164900014 .【批量冲正】后,批次结束,不能再次提交入账;5 .【手续费冲正】不支持隔日冲正 2、批量代收业务资金流转图: 缴费业务 1、缴费业务概述 (1)缴费业务分类明细账户■提交入账单笔冲正 I 批量冲正1代收业务暂收款 9+机构号+2260002过账过账冲正^・(2)中间业务缴费流程图:缴费业务注意事项:1.缴费第三方重空凭证只可打印一次,不可以重打!2.缴费交易冲正后,已打印的第三方重空凭证为使用状态,必须要当天用【029167】交易手工作废该凭证;(3)缴费交易冲正销号冲建意事项:1已经对雌业务税轴E2已经冲正的交易不嫡重复冲正;3颇评缴魁天冲正。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附件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国库会计凭证国库会计凭证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国库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凭证、库款支拨凭证、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国债凭证等。

(一)收入缴库凭证。

国库收入缴库凭证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其他专用缴款书(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缴税入库清单)等,是办理预算收入缴库的专用凭证。

(二)收入退库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的形式为收入退还书(含电子退库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退付的专用凭证。

(三)更正凭证。

第二章会计科目与账户第一节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科目(一)中央预算支出(总库专用)。

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办理的财政部核准的中央预算支出。

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预算支出资金缴回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国库总库本期办理的中央预算支出总额。

(二)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

本科目核算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

分支机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分支机构上划或总行与财政部清算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本单位代财政部支付尚未与其清算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余额。

二、负债类科目(一)中央预算收入(总库专用)。

本科目核算国库总库收纳的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的退付款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得部分和中央给地方预抵税收返还等款项。

本科目按收入种类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业务通操作手册

业务通操作手册

供应链操作手册一、采购模块1.采购管理----采购入库单-----增加-----填写采购入库单注意表头信息(入库单号、入库日期、仓库、入库类别、供应商信息);表体信息(存货编码、数量、单价、金额)----填完之后点保存2.采购管理----采购发票------增加旁边有个倒三角----选择采购普通发票----选单----选采购入库单(取消拷贝后执行入库单对应的订单)----选择要生成发票的记录-----填写发票号-----保存----复核(挂应付账)3.采购结算----输入日期----选择采购入库单及对应的采购发票-----确认-----结算4.查询采购入库相关信息可以到采购入库单列表、入库统计表等相关帐表中去查;查询采购发票相关信息可以到采购发单列表、入库统计表等相关帐表中去查;查询供应商挂账信息请到供应商总账、供应商余额表、供应商明细账等相关帐表中查;逆向操作:1修改采购入库单----采购桌面------采购入库单------点修改------直接修改相应错误处2删除采购“已结算”标志----采购菜单----采购结算----结算单明细列表-----双击找到要删除的结算单-----点删除3修改已核销的采购发票----采购桌面----供应商往来------右键单击取消操作------操作类型选择(核销)----确认----双击选择要删除的单据信息----确定-----然后再到付款结算----选择供应商-----删除二、销售管理5.销售管理----销售发货单-----增加-----填写销售发货单表头表体信息(蓝字必填)6.销售管理---销售发票------增加旁边有个倒三角----选择销售普通发票----选单----显示----选择要生成发票的记录-----填写发票号-----保存----复核(挂应收账)7.销售发货单审核后会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单自动生成销售出库单,形成销售成本8.销售发票复核后会给客户挂账,形成应收账款,然后通过收款单中做收款核销9.查询销售发货单相关信息可以到销售发货单列表、发货明细表等相关帐表中去查;查询销售发票相关信息可以到销售发票列表销售明细表等相关帐表中去查;查询客户挂账信息请到客户总账、客户余额表、客户明细账等相关帐表中查;相关销售统计表等内容可以到-销售菜单-销售统计表-等相关报表中进行查看;对于报表中有不合适的地方可以通过左上角“格式”进行操作,直到设置满意为止。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

附件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业务处理中心目录第一部分凭证影像审核规范 (9)1.基本审核要素 (9)2.通用审核规范 (10)3.具体业务审核规范 (11)3.1支票转账 (11)3.2普通转账 (12)3.3借记业务 (13)3.4代理转汇 (13)3.5通用账务调整 (14)3.5.2补记 (14)3.5.3冲正补记 (15)3.5.4红字记账 (15)3.5.5表外冲正 (15)3.5.6表外补记 (16)3.5.7蓝字反方 (16)3.6再贷款 (17)3.6.2常备借贷便利发放 (17)3.6.3再贷款展期 (18)3.6.4再贷款归还本金 (18)3.6.5再贷款还本主动扣收 (18)3.6.6再贷款归还欠息 (19)3.6.7再贷款欠息主动扣收 (19)3.6.7.1再贷款欠息主动扣收-转账凭证 (19)3.6.7.2再贷款欠息主动扣收-表外凭证(再贷款核销欠息) (19)3.6.8再贷款停息挂账 (20)3.6.9再贷款账务调整 (20)3.6.10再贷款核销 (21)3.6.10.1再贷款核销本金 (21)3.6.10.2再贷款转待核销 (21)3.7再贴现 (22)3.7.2再贴现还款 (23)3.7.3再贴现主动扣收 (23)3.7.4再贴现转逾期贷款 (23)3.8现金及发行基金 (24)3.8.1现金及发行基金支取 (24)3.8.2现金及发行基金交存 (24)3.9同城票据交换 (25)3.9.1同城提出借方票据 (25)3.9.2同城提出贷方票据 (26)3.9.3同城提入借方票据 (26)3.9.4同城提入贷方票据 (27)3.9.5同城提入被退回贷方票据 (28)3.9.6同城退回提入借(贷)方票据 (28)3.9.7同城票据轧差净额清算 (28)3.10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29)3.11表外业务 (29)3.13准备金管理 (31)3.13.1一般存款余额采集 (31)3.13.2一般存款余额采集更正 (32)3.13.3特种准备金管理 (32)3.13.4特种准备金更正 (33)3.13.5差别准备金管理 (33)3.13.6差别准备金更正 (34)3.13.7批准动用准备金管理 (34)3.13.8批准动用准备金更正 (35)3.14财政性存款交存 (35)3.15特种存款 (36)3.15.1特种存款办理 (36)3.15.2特种存款支取 (36)3.15.3特种存款账务调整 (37)3.16开销户处理 (37)4.凭证影像审核退回规定 (38)5.其他相关说明和要求 (39)第二部分支付业务操作规范 (40)1.支付往账操作规范 (40)1.1业务描述 (40)1.2业务操作 (40)1.2.1往账补录 (40)1.2.2确认录入 (41)1.2.3补录认证 (41)1.3特殊处理 (42)2.支付来账操作规范 (43)2.1业务描述 (43)2.2业务操作 (43)2.2.1来账处理 (43)2.2.2来账主管审核 (45)2.3业务处理 (45)2.3.1一般支付来账处理 (45)2.3.2支付来账归还再贴现处理 (46)2.3.3支付来账归还再贷款处理 (48)2.3.4国库同城交换净额清算来账处理 (49)2.3.5特殊处理 (50)3.查询、查复操作规范 (50)3.1业务描述 (50)3.2业务操作 (51)3.2.1发出查询处理 (51)3.2.2接收查复处理 (51)3.2.3接收查询处理 (52)3.2.4发出查复处理 (52)为进一步提高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ACS)业务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凭证影像审核操作和支付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支付结算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制定本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11.07•【文号】银发[2011]266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1年11月7日银发[2011]26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运行后的国库会计核算工作实际需要,总行对《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银发[2008]179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操作规程》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现就修订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一、减少第二章第三节中会计重要事项登记簿的手工登记内容,对于系统中有电子信息记录并可以查询到的国库会计重要事项、原补制的凭证和回单上已有国库会计主管签章的情况,不再手工重复登记。

二、删除第二章第三节中的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登记簿,同城票据交换退票业务登记在柜面监督登记簿;将柜面监督登记簿的表格说明修改为“该登记簿适用本部门对外来业务凭证等的监督,发现差错的按业务种类进行逐项登记,业务种类分为收入、退库、拨款、更正(调库)、报表、同城退票、其他。

属于同城票据交换退回业务的,在“处理结果”栏登记交换行行号、场次等”的内容。

三、在第二章第三节“业务交接登记簿”中增加“涉及重要物品交接的,在国库会计业务重要物品登记簿中进行逐项登记”的内容。

四、将第四章第一节中“当日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过渡的款项无法处理的,打印的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专夹保管,作次日转账的依据”的内容修改为“当日在‘国库待结算款项--暂收户’或‘国库待报解款项--国库待报解款项户’等账户过渡的款项,来不及处理或无法处理的,打印的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第一联作当日账务处理依据,第二联专夹保管,需要给外部门回单的,复印件作后续账务处理的依据”。

(业务管理)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业务管理)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业务管理)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附件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国库会计凭证国库会计凭证是国库会计核算的依据,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国库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凭证、库款支拨凭证、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国债凭证等。

(一)收入缴库凭证。

国库收入缴库凭证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其他专用缴款书(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缴税入库清单)等,是办理预算收入缴库的专用凭证。

(二)收入退库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的形式为收入退还书(含电子退库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退付的专用凭证。

(三)更正凭证。

更正凭证为更正通知书(含电子更正清单),是办理预算收入更正与调库的专用凭证。

(四)库款支拨凭证。

库款支拨凭证包括预算拨款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含以上凭证对应的电子拨款清单)等。

预算拨款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实拨资金的拨付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是办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清算已支付财政性资金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退回已清算财政性资金的凭证。

(五)资金结算专用凭证。

资金结算专用凭证包括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等。

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是全国国库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收支付系统来账业务的凭证;国库内部往来专用凭证是中心与核算主体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来账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是核算主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办理资金汇划的凭证。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手册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手册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手册1.4718-1“速汇通”汇款1.1 交易说明本交易用于网点办理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

在收款人帐号输入后,系统反显户名,柜员检查是否与客户填写收款人名称相同。

此交易可联动跟单录入交易。

1.2 交易界面4718 日期:2006/01/01 -------------------------------------------------------------------------------[速汇通汇款]帐号类别: 2 卡册号:汇款人帐号: 密码: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名称:汇入标志: 1 帐号支取类别: 2 转帐汇款人客户编号: 汇款人联系:汇入都市编号: 汇入行行号:汇划加急标志: 转帐跟单附言:跟单种类: 汇款金额: 0.00 汇款用途:手续费收取标志:手续费: 0.00 汇划费: 0.00 手续费支取标志:汇划报文流水编号: 0 转帐跟单顺序号:-------------------------------------------------------------------------------[ 输入状态] F1- 关心,ESC- 退出,PgUp- 上翻,PgDn- 下翻, ↑- 光标上行柜员: 310613640-301 画面: 47181关心:1.3 栏位说明1.4 凭证输出个人汇款凭证(套打)1.5 注意事项1.依照转帐模式或汇划模式及对公对私标志决定栏位是否输入,转帐模式优于汇划模式2.Ctrl+A查询可查询汇入行行号,并将查询结果显示3.汇款金额需两次录入进行自核,若为大额汇款需经业务主管授权4.在汇款金额栏位录入完毕,打印个人汇款凭证“银行填写栏”后交客户确认签字,如是现金交易则系统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清点现金5.个人汇款凭证在客户签字确认后,柜员连续录入其他栏位,然后提交主机成功后第二次打印在个人汇款凭证客户回单联6.如有跟单附言汇款的,交易成功后,系统联动“4719跟单附言录入”交易,录入跟单相关信息,交易成功后在个人汇款凭证背面打印跟单编号7.当汇出账户为活期一本通时,系统联动“1162补登存折”补登存折内页8.如有跟单附言汇款的,手续费包括汇款手续费和跟单附言手续费2.4718-2个人跨系统汇款2.1 交易说明本交易用于网点办理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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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新增部分)依托数据集中系统平台可实现跨一级分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同一系统中同步完成业务处理,“速汇通”业务可改变原来依赖清算系统的运行模式,改为在DCC 系统下由通存通兑转账的形式完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时到账,为客户提供更为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根据数据集中推广工作总体安排,本次优化将开通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普通与礼仪跟单附言,其他业务将根据总体安排逐步推出。

一、业务范围
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普通与礼仪跟单附言。

二、业务收费规则
(一)收费原则
1、手续费由交易行全额收取、工本费由收款行全额收取。

2、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手续费进个人电子汇划业务收入户(56101000000002),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手续费进单位结算业务收入户(56109900000002)。

3、跟单附言手续费进个人电子汇划业务收入户。

4、礼仪跟单工本费进个人电子汇划业务收入户。

(二)收费标准
1、执行总行资债部的价格服务标准,具体见总行个人金融部《关于做好新速汇通项目上线工作的通知》。

2、具体分以下几个收费项目:
(1)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帐户收取的汇款手续费。

(2)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公帐户收取的汇款手续费。

(3)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收取的汇款手续费。

(4)跟单附言收取的手续费、礼仪跟单附言收取的手续费。

(5)礼仪跟单寄送贺卡收取工本费。

三、业务操作
(一)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个人汇款凭证、现金或汇出账户(活期一本通/储蓄卡/准贷记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柜员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启动“4718-1速汇通汇款”交易,根据汇出帐户类别选择“1-账号”、“2-卡”、“3-现金”,录入相关要素,汇入城市编号或汇入行行号、汇款金额需双次录入进行自核。

若为大额汇款需经业务主管授权。

3、录入完毕,打印个人汇款凭证“银行填写栏”后交客户确认签字,如是现金汇款,则系统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清点现金。

如客户发现有误,则客户重新填写个人汇款凭证,柜员重新录入打印新凭证交于客户签字确认,原凭证作为新凭证的附件。

4、客户确认签字后,柜员继续录入手续费收取标志等信息,成功后打印个人汇款凭证客户回单联,加盖业务章及柜员名章后,连同存折/卡交客户收执。

5、如有跟单附言的汇款,“4718-1速汇通汇款”交易成功后,系统联动“4719跟单附言录入”交易,录入跟单相关信息,交易成功后在个人汇款凭证背面打印跟单编号。

6、当汇出账户为活期一本通时,系统联动“1162补登存折”补登存折内页。

(二)对私帐户到系统外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
1、柜员审核客户提交的个人汇款凭证、现金或汇出账户(活期一本通/储蓄卡/准贷记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柜员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启动“4718-2个人跨系统汇款”交易,根据汇出帐户类别选择“1-账号”、“2-卡”、“3-现金”、录入相关要素,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名称、汇款金额需双次录入进行自核。

若为大额汇款需经业务主管授权。

3、录入完毕,打印个人汇款凭证“银行填写栏”后交客户确认签字,如是现金汇款,则系统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清点现金。

如客户发现有误,则客户重新填写个人汇款凭证,柜员重新录入打印新凭证交于客户签字确认,原凭证作为新凭证的附件。

4、客户确认签字后,柜员继续录入手续费收取标志等信息,成功后打印个人汇款凭证客户回单联,加盖业务章及柜员名章后,连同存折/卡交客户收执。

5、当汇出账户为活期一本通时,系统联动“1162补登存折”补登存折内页。

(三)普通跟单附言
1、柜员办理“4718-1速汇通汇款”在汇划加急标志栏位选择“2--加急跟单”或转帐跟单附言栏位选择“Y”,跟单种类选择“1--普通汇款”时,交易成功后系统联动“4719-1普通跟单附言”交易或单独启动“4719-1普通跟单附言”选择功能1--新增时录入普通跟单附言。

2、柜员根据客户填写的跟单附言及打印在个人汇款凭证上的跟单信息录入,录入完毕后按“F5”提交主机。

交易成功后在个人汇款凭证背面打印跟单编号。

3、汇款行或收款行启动“4719-1普通跟单附言”选择功能2--查询/打印,柜员输入跟单编号或收款人帐号后提交主机后查询/打印跟单附言内容。

4、汇款行启动“4719-1普通跟单附言”选择功能3--删除,柜员输入跟单编号后提交主机后删除转帐模式(不允许删除汇划模式)跟单附言内容。

(四)礼仪跟单附言
1、柜员办理“4718-1速汇通汇款”在汇划加急标志栏位选择“2--加急跟单”或转帐跟单附言栏位选择“Y”,跟单种类选择“2--普通汇款”时,交易成功后系统联动“4719-2礼仪跟单附言”交易或启动“4719-2礼仪跟单附言”选择功能1--新增时录入礼仪跟单附言。

2、柜员根据客户填写的跟单附言及打印在个人汇款凭证上的跟单信息录入,录入完毕后按“F5”提交主机,交易成功后在个人汇款凭证背面打印跟单
编号。

如工本费支取标志为现金时,则系统联动“9993现金出纳主交易”清点现金,打印二联业务收费凭证。

3、汇款行或收款行启动“4719-2礼仪跟单附言”选择功能2--查询/打印,柜员输入跟单编号或收款人帐号后提交主机后查询/打印跟单附言内容。

4、收款行启动“4719-2礼仪跟单附言”选择功能3--全部打印,柜员在机构号栏位输入本机构号提交主机后打印本机构全部跟单附言内容。

5、汇款行启动“4719-2礼仪跟单附言”选择功能5--删除,柜员输入跟单编号后提交主机后删除转帐模式(不允许删除汇划模式)跟单附言内容。

(五)冲正功能
1、“0088”冲正交易,对汇划模式来说由于汇款到帐速度快,一般情况下无法进行。

2、冲正交易提交主机成功后则打印个人汇款凭证冲正凭证,原凭证作为冲正凭证的附件。

(六)补打功能
1、柜员在打印个人汇款凭证时发生打印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个人汇款凭证打印失败时,可启动“0077重新认证”输入交易日期、交易流水号提交主机后重新打印个人汇款凭证。

四、注意事项
1、为了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速汇通汇款取消了双人复核操作控制步骤,但为了防范业务风险,采取柜员双次录入部分重要要素进行自核的方式,如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汇款金额等。

2、为了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速汇通汇款改变过去客户需两次签字确认的步骤,改为客户签字一次进行确认。

第一次打印个人汇款凭证给客户签字确认时,不产生账务性交易,交易成功后客户无需再签字。

3、速汇通根据转帐模式或汇划模式及对公对私标志决定栏位是否输入,转帐模式优于汇划模式,对私帐户到系统内的对私、对公帐户的汇款支持三方转
帐模式,不支持三方汇划模式。

4、速汇通退汇操作仍参照原流程执行。

5、目前暂不开通收款人帐号为现金的业务。

五、凭证样式
1、礼仪贺卡凭证
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现代生活
先生/女士,您好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
2、个人汇款凭证
1.附图:修改后速汇通业务凭证图样:
(正面)
个人汇款凭证
2
□速汇通 □行外汇款
年 月 日 交易流水号: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
会计主管: 授权: 复


录入: 本人已确认银行打印
内容正确无误 客户签名
: 客户填写内容不作为凭证要素,
所有记录以客户签名确认的银行打印内容为准。

(背 面)
数据集中系统速汇通业务操作指南
4
收款人
地址及邮编
附言内容
代理人
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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