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xx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重点实施内容(-)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

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3、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

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4、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Q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5、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行为,如涉及贿赂、虚报、滥用权力、虚假宣传等。

这些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和医患关系的良好态势。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呈现一个对患者负责的医疗环境,制定了本方案,旨在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工作。

二、目标和原则目标:建立公正、透明、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打击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原则:1. 积极引导和推动医疗行业的改革和发展;2. 依法治理,坚决打击非法活动,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3. 强化监管,监督和管理医疗行业的各个环节;4. 建立监督机制,严格处罚违法行为,确保治理工作能够有效执行;5. 强化教育和宣传,提升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6. 鼓励公众参与,形成治理合力。

三、具体措施和举措1. 完善法律法规(1)出台法律法规,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明确权责,规定惩罚措施;(2)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失信行为的名单和黑名单,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处罚;(3)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如高价药品、医疗器械等,设定价格上限和利润空间。

2. 深化制度改革和流程优化(1)优化医药采购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平台,确保公正竞争;(2)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进口渠道;(3)完善医疗服务报销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进行付费;(4)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3. 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1)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2)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鼓励患者举报,对于投诉问题及时调查并给予处理;(3)加强对临床试验和科研项目的监管,确保合规和科学性;(4)建立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监测机制,重点关注行业内的风险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整治方案(三篇)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整治方案(三篇)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整治方案一、背景和问题阐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蓬勃发展。

然而,不正之风也在这一领域逐渐滋生和蔓延,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享受公平、公正、优质医疗资源的权益。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整治方案,消除不正之风,促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整治方案的基本原则1. 依法治理:依法治理是整治不正之风的基本原则。

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全面治理:全面治理不正之风,既要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入手,也要从行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入手,形成合力。

3. 重视预防:预防是关键。

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的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同时,要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

4. 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和能力建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三、整治方案的具体措施1. 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 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秩序。

(2) 建立和完善医药采购和价格监管制度,加强对价格的监督和控制,防止不正当竞争。

(3) 加强医药耗材分类目录管理,优化采购和分销政策,提高医药产品的供应链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制度,推动价格合理化,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2. 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量建设(1) 加强行业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

(2) 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3) 对不合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

(4) 组织行业自律,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违规者进行联合惩戒。

3.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1) 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和辨识能力,增强对不正之风的抵制和抵御能力。

(2) 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社会共识。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深入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药行业形象,确保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范围1.医药购销方面2.医疗服务方面三、工作重点1.建立健全医药购销过程监管机制,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医药经销商和药店存在的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管,严禁假冒伪劣进口药品的流入市场。

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规范其行为。

2.加强对医院采购和药品分配环节的监管与管理。

促进医院采购的透明度,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制度。

严厉打击采购人员受贿行为,依法惩处涉及的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药品分配机制,确保药品按照需要的规模和质量分配给各医疗机构。

3.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抽检和检验,严厉打击生产假药、劣药的行为。

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建立追溯体系,提高药品流通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对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医疗水平。

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平台,加强医患沟通和信任,减少医患矛盾。

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佣金等不正之风,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和监督制度。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方的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法制建设。

修订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增强打击力度。

3.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警惕性。

4.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5.加强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数据的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行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医院从业人员法纪意识和职业素养,促使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忘医者初心、牢记健康使命,让医疗服务行为真正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色。

二、组织领导成立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常务副组长:XXX副组长: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行风办,贾浩任办公室主任,田桂群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医保科、设备科、财务科、药剂科、经管物价科、院感科、科教科、总务科、信息科、监督执纪室、审计科、评价办、宣传科、保卫科、投诉办等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具体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重点任务(一)高位引领推动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

持续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纠风工作医院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

不断提升职能科室间联动协作效能,在落实纠风工作过程中,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引领作用。

(二)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防控医疗物资质量及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确保防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确保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保障接种安全。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医院哨点作用。

严格落实病房管理和探陪制度,加强核酸检测管理,明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常态化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期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违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2024年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为____和____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风建设,根据《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要点。

一、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一)健全完善药品和高值耗材供应保障体系。

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

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着手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推动基本药物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保障重点小品种药、低价药供应。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涉税案件的查处。

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涉税违法问题,巩固医药卫生行业____使用情况专项整治成果。

(三)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信用建设。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信用建设和信用培训工作。

完善医药购销不良信息记录采集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公示。

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以核实票据资金流向与药品物流流向一致性为抓手整治“____走票”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细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优化门(急)诊流程,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实行同级、上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研究开展信息惠民工程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医疗质量和安全等相关政策。

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方法,开展医疗质量、收费和成本监测,推动医疗机构控费工作。

(五)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继续推广“阳光医药”电子监察试点工作。

(六)继续狠抓“九不准”相关制度落实。

广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

三、加大相关改革力度(七)继续指导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政府卫生计生投入。

医院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规定

医院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规定

医院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院内部运作流程,防止和打击不正之风,维护医疗服务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行政部门、药房、采购部门、医技科室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纠正不正之风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

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严禁参与不正之风的行为。

第二章医药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的目录,明确品种、规格、用途、数量、价格等采购信息,并确保采购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七条医院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参与虚假投标、索取回扣、非法中标等不正之风的行为。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九条医院应对药品采购商和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绩效评估,建立可靠的采购供应链,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冷链运输的安全。

第三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服务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医院内部的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实施了不正之风行为的药品采购商和供应商,医院应立即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18年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1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实行纠风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纠医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委员会、市经贸委、XX军分区战勤科等单位,为了把纠医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8年纠医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

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坚持完善纠风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不断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认真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不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加大对药品确标履约情况的督查检查,禁止使用非中标药品。

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采购工作。

责任分工: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抓好落实督查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药品质量以及农村医疗机构用药等工作,加强督查检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市物价局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管理、临床用药收费标准监管;市经贸委负责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商业运行流程进行监管。

(二)落实医疗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巩固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突出制度创新,狠抓源头治理,力求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诊疗服务和收费监管、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切实降低部分药械虚高价格
(一)改进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研究完善药品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积极探索带量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多方参与药物经济学评价等办法,充分发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查询数据库”的作用,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部分中标药品的虚高价格。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常用药、廉价药和急救用药的供应使用。

强化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积极开展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认真落实《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集中采购各参与方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监察室牵头、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各地各单位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

认真总结有关地区“两票制”的经验和做法。

充分运用整治成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问题。

(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规财科、监察室配合市国税局、工商局)
(三)持续加大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的宣传贯彻,加强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加大对诚信企业的扶持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不良单位记录制度。

在药品流通领域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直至予以关闭;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药品购销活动中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政与科教科、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监察室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一)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全面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切实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

继续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药事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价格和收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医政与科教科、规财科负责,监察室配合)(二)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

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积极探索“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试点工作。

(医政与科教科负责,监察室配合)
(三)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丰富活动内涵,扩大活动覆盖面,全面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

广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医政与科教科负责,监察室配合)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加强政府卫生投入资金监管。

加强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和巡查,缩短资金拨付流程,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及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资金等问题。

从资金的安排、分配、流转、使用、评估和追踪问效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金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

(农卫科负责,规财科、监察室配合)
(二)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继续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逐步扩大监管实施品种和范围。

全面推行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认证工作。

提高药品标准,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认真落实《医疗器械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