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管理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窗口服务台、窗口管理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和配套设施。
其中,窗口服务台是提供服务的主要场所,窗口管理人员负责窗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窗口工作人员是具体的服务人员,配套设施包括办公设备、服务指南等。
二、综合窗口的工作职责2.受理政务办理业务:综合窗口要受理群众的各类行政审批、办证办件等业务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受理和反馈办理结果。
3.办证、证明和公证服务:综合窗口要负责各类证件的发放、证明书的开具以及公证书的出具,确保证件和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接收和处理来访信访事项:综合窗口要接收群众来访信访事项,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群众问题。
三、综合窗口的服务流程1.办事指导:窗口工作人员要提供准确的办事指导,告诉群众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间要求等,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流程不清晰而造成办事延误。
2.申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受理群众的申请材料,并登记相关信息,确保办事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审批办理:窗口工作人员要将受理的申请材料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办理工作。
4.办理结果反馈: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告知申请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要及时解释和指导。
5.服务评价:窗口工作人员要对每个申请人的办事过程进行评价,以了解服务的优势和不足,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服务质量管理1.培训与考核: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政策、法规、服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服务准则: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要遵守服务准则,包括礼貌待人、对外宣传、信息保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机构形象。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全文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全文第1条为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规范窗口工作,便利群众办事,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必须符合以下规范:(一)工作人员素质要求高,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二)窗口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三)窗口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仪容整洁;(四)窗口工作人员要具备基本的文化素质和办事技能;第3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30至17: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4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必须公示以下内容:(一)窗口的办理事项、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二)窗口工作时间和工作人员数量;(三)群众投诉电话和电子邮件。
第5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办事流程必须规范、高效:(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事项,不得擅自改变或延长办理时间;(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办理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告知群众所需补充的材料和办理进度;(四)群众办理业务可以选择预约办理,提高效率;(五)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群众提供的材料,确保信息安全;(六)工作人员必须向群众提供办事进展的动态信息,并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第6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必须设立满意度评价机制:(一)群众办事结束后,有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二)单位应定期公布满意度评价结果,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不足;(三)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7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依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8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总结:本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顺畅。
各行政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同时,群众也可以通过评价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
第三条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立要与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相匹配,根据办事群众的需求确定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服务种类,并按照规划设立。
第四条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窗口所办理的各项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六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尊重办事群众,礼貌待人,做到服务热情、耐心细致,不得有不准确、敷衍、懈怠等行为。
第八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守办事群众的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二章综合服务窗口的职责第九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并办理行政服务中心所负责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登记备案、证件办理等。
第十条综合服务窗口要设立专门的接待区域,提供舒适的环境给办事群众,设置合理的排队系统,确保效率和顺畅。
第十一条综合服务窗口要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确保办事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服务。
第十二条综合服务窗口要及时更新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向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
第十三条综合服务窗口要定期向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熟悉所负责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咨询知识。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办事群众解答疑问,提供准确的办理意见和信息,并耐心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得有躲避、推诿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或私聊,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请托等。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公众满意度,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工作。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秉持公正、便民、高效、依法的原则,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加强服务意识的培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公众的权益。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行政服务,绝不得超过承诺时限。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为各类用户提供同等的服务,不得歧视任何个体或群体。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规范办公行为,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第二章窗口服务流程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对服务流程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确保公众能够顺畅、高效地办理业务。
第九条窗口服务流程应当包括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办结等环节,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在每个环节都充分尊重公众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其隐私。
第十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向公众提供明确的办事指南,并在服务过程中帮助公众解答疑问、指导填表、提供必要的办事指导。
第十一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在服务流程中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依法保密公众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窗口服务标准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服务业务制定相应的办理要求,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十三条窗口服务标准应当包括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费用等内容,并公示在窗口服务大厅。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准确掌握服务标准,提供准确、规范的服务,不得随意变动标准,不得乱收费用。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标准应当根据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对复杂的业务应当提供更详细的办理要求和说明。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标准应当经过周期性的评估和更新,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窗口服务设施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应当提供充足的服务窗口和办公设备,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办理业务。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指政府机构面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的窗口。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承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岗位职责,认真办理每一笔业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第二章窗口人员规范第六条窗口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熟悉窗口工作流程和办理事项。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公众,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不得推诿、敷衍或怠慢工作。
第八条窗口人员应当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第九条窗口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行政服务信息,明确办理时间和法定办理期限。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当做到工作时态度端正、肢体语言得体、着装整洁,严禁吃零食、接打个人电话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三章窗口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理、公告和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流程应经过科学设计,合理分工,确保业务能够高效地流转。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不得随意改变流程,不得将工作中的环节或责任推给其他窗口或部门。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凭借公章、证明等必要的证件对业务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按照流程和规定的时限办理,不得擅自延迟或提前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人员在办理窗口业务时,应当保证办理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四章窗口环境规范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窗口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各类票证、印章、密匙等物品,严禁私自带出、私用或出借给他人。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办公设备,防止因不当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泄露。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一、服务态度1.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有礼貌,对待每位前来办事的民众应友善、耐心、细致。
2.窗口工作人员应站好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携带手机等私人物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帮助办事民众解决问题,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规范1.窗口工作人员应准确理解办事民众的需求,根据规定的流程向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引导办事民众正确填写申请表格,帮助民众梳理办事所需材料,并核对认证。
3.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办事民众反馈办理结果,告知进度和可能的问题,提醒民众办理后续手续。
4.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办事所需的材料和垃圾。
三、信息公开2.窗口工作人员应公开发布各项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3.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介绍政务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四、监督机制1.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评估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3.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等部门可以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管理巡查,确保规范执行。
五、培训与考核1.行政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落实激励机制。
六、科技支持1.行政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申请、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
2.推行一窗受理,避免办事民众反复奔波,提高办事效率。
总之,规范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关键措施,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推动行政,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提供便利。
同时,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6篇

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6篇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1) 第一章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实施全员目标管理,保证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加强员工工作过程的控制,鞭策和激励员工。
提供员工的奖励、岗位待遇及绩效系数的调整、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结合绩效+6s考核细则执行二、适用范围: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三、考核依据:以员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表现(工作过程)与工作成果(工作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原则:1、绩效考核是为了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免,有所改进和提高2、考核者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明确公开原则。
考核者要向被考核者明确说明有关考核的标准、考核程序和评价方法等事宜。
(2)客观原则。
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依据,尽量避免掺入主观因素和个人感情色彩。
(3)反馈原则。
考核结果要定期反馈给补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有权进行必要的解释和申述。
(4)差别原则。
考核不搞平均主义。
对被考核者评定等级应有明显的差别。
这种差别,最终要通过岗位待遇、岗位绩效系数的调整,以及奖金的分配得到体现。
五、执行机构公司总经办统一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综合协调工作。
各类考核表由总经办统一印发。
考核完毕,最终考核评定成绩由总经办汇总。
公司各类人员的最终考核结果将记入员工档案。
六、申诉渠道公司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总经理投诉箱投诉。
员工工作考核表(100分)。
(省略)6s考核细则工作绩效的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由各二级主管根据各岗位工种设置情况、工作性质、工作范围,按照各岗位职责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来具体制定。
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
员工6s考核表(40分)。
(省略)管理人员6s考核表(100分))。
(省略)2、工资分配计算方式。
3、建立激励机制。
根据员工和管理人员得分情况,月末相加汇总出月度考核总分和月均分,并进行排名,按优秀员工(18%)、合格员工(80%)、末位员工(2%)的比例,评选出月度“三工”。
窗口服务管理方案

创建标准化服务窗口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窗口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广大群众、新莞人、服务站管理员、职能部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创建标准化服务窗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创建学习创新型、高效服务型、廉政和谐型机关,积极探索服务新理念、规范化的运作新机制,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办事规则、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高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形成适应我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行政服务文化,进一步塑造服务中心的新形象.二、主要内容“标准化服务窗口"是从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办事规则、服务质量等方面,用定性、定量、统一、固定的形式,确定窗口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实现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具体内容为:(一)展示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服务中心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大厅展示统一制作的窗口名称标牌展示:1、办公桌显眼处放置有派驻单位、姓名、编号、相片的工作牌;2、窗口需及时提供需要填写的出租屋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申请停租、变更、注销、相关表格以及各类填写说明,备有纸、笔等便民用品;(二)窗口服务环境标准化1、统一规范着装上岗;佩带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证;2、坐姿端正,站姿稳重,接待服务工作要主动热情,举止礼仪得体;3、举止规范文明,接待以“两立三声一手”为标准规范举止行为;4、审核材料熟练细心,咨询服务及时准确、热情;5、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凡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三)窗口办公环境标准化1、各项办公设备、资料用品摆放整齐、有序;2、工作台面卫生整洁,不放置零食、水果、饮料等与办公无关的物品;3、不得在窗口吸烟,吃零食,保持窗口卫生、安静;4、上班时不得随便串岗聊天,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5、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工作区域;6、下班时要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电源,搞好窗口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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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应切实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赋予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
审批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
形象。
第三条本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实行“一站式管理、一个窗口对外”。
窗口要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简化办事程序,规
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条本局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应当按照“阳光政务”有关要求,在窗口、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市级相关网站等
公示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许可
结果等内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
按照阳光政务各项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要服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遵守政务中心工作纪律和行
为规范,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
作牌。
第七条窗口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参
见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严格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群众、投资
者和基层服务。
接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热情周到,
以实际行动维护本局和中心和良好形象。
第八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和电话咨询。
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到处室;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业务处室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
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
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用语文明,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工作,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要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妥善予以
解决。
第九条窗口岗位工作实施A、B角制度,要确保窗口在法定工作
时间内任何时候不缺岗。
岗位A、B角之间,以及窗口所有人员要做
到互为补充,团结协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窗口人员请假一天
以上的,由派驻该工作人员的处室负责人安排好到窗口临时工作的
补岗人员后方可准假。
补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和服务规范。
第十条窗口应当按月整理、上报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办理情况和统计数据,对已办理完毕的事项材料要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住建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收受红包、有
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行政
执法等公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吃、拿、卡、要"。
不得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参与行贿受贿。
一、参与范围
全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以“创一流服务、做发展先锋、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
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创文明行业、满意窗口和示范岗位,
强化素质,注重技能,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们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先争
优带来的变化、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推动全镇争创工作再上台阶。
三、主要内容
(一)公开服务承诺。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上墙,设立群
众意见箱,接受监督。
要结合岗位实际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挂党徽、亮身份,挂牌上岗,抓好提诺、定诺、践诺等环节,强化责任
意识,深化公开承诺。
设立党员责任岗,健全完善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党员奉献日等活动,促进我镇社会和谐。
(二)开展素质培训和服务竞赛。
结合建党周年广泛开展党员党史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提升党性修
养和职业道德。
加强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培训,引导窗口单位、服
务行业创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
(三)组织社会评议。
深化领导点评,突出领导的指导性、带头性,注重点评的针对性、实效性。
开展群众评议,明确评议主要目的、
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制作“基层党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和
“党员个人群众评议表”。
推行社会评议和承诺兑现相结合,在开
展评议过程中,结合党员是否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及时兑
现承诺等进行评议。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镇党委根据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会,部署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工作。
镇各相关单位分别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力求
做到要求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及时召开动员大会。
(二)集中推进阶段。
各有关单位突出行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争创主题和具体的争创目标,开展富时代精神、具行业特色的争创活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镇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服务
窗口联系点,及时开展点评,加大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解决
基层单位的困难和问题。
(三)评议表彰阶段。
镇党委创先争优工作小组将在全镇广泛开展定向测评和社会调查,结合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集中表彰一批活
动中涌现出来的组织有活力、工作亮点多、活动出成效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党员示范岗。
各相关单位要创机制,详细制定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评议和内部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证,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分类指导。
各相关单位分别明确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把握行业特点,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进一
步改进工作作风,整改薄弱环节,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活动的有序推进。
(二)坚持党群共建。
以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广泛参与,努力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优势,
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党群共创、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达
到凝聚合力、提升活动成效的目的。
(三)树立争创典型。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经验,选树一批群众看得见、体会得到的先进典型。
镇里将适时召开现场
会和推进会,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让争创过程成为争当典型、宣
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
(四)注重活动成效。
各有关单位在争创活动中,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注重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融入到实践中,把创
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一、上岗准备
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做好考勤记录。
2、清理好办公区域卫生,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二、仪表仪容
仪表仪容要求整洁、端庄、统一,表现窗口工作人员良好风貌。
1、服饰整洁、统一,按规定着装。
2、言行举止温和、谦恭、自重。
3、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4、提倡工作时间不吸烟。
三、服务要求
服务要规范、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1、提供服务时要目视对方表示尊重,面带微笑表示友好,颔首点头表示肯定。
2、服务要耐心细致,态度热情,程序规范。
3、用语统一,提倡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流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4、提倡文明服务,不推诿,不扯皮。
5、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能办理的事情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
6、实行责任追究制。
7、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属于本区管辖的社会服务项目,一般问题及时或当天办结;复杂问题办理不超过三天办结;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一周内答复。
8、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不收礼,不吃请,不搞权钱交易。
四、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
1、加强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禁止登陆黄色网站和反动网站。
3、禁止泄露、外借专业数据信息。
4、禁止擅自修改网络设置及信息。
5、做好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因维护不当造成的计算机硬件损坏由各窗口单位自行负责其维修费用。
6、下班后及时切断计算机外接电源。
五、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大厅窗口用餐,不准吃零食。
2、不准带小孩上岗。
3、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及闲聊。
4、不准讲脏话、粗话及大声喧哗。
5、不准用电脑炒股、玩游戏及干私活。
6、不准长时间会客,外来办事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区域内。
7、不准闲聊电话及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8、工作时间不准佩带耳麦。
9、不准以上班时间未到和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办事人员的办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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