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概论知识点整理
保险学概论重点讲义

保险学概论重点讲义一、保险的概念和基本原理1.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保险机构通过接受保费,承担保险责任,以实现风险转移和分散,保障被保险人在特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活动。
2.保险的基本原理:风险共担、费率平衡、互助共济、合理保障。
二、保险的分类1.按照保险对象的分类:人寿保险、财产保险。
2.按照保险责任的分类: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
3.按照销售渠道的分类:直销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等。
三、保险发展历程1.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最早起源于古代的互助行为,经历了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现代保险的发展阶段。
2.中国保险发展历程:中国保险起源于19世纪的殖民地时期,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如政府独资、政府与企业合资,到现在的市场化竞争模式。
四、保险市场与保险公司1.保险市场:包括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保险消费者等组成,是保险供给和需求的交汇点。
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国家批准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法人,其经营保险业务的主要方式有直销、代理和经纪等。
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市场竞争策略和风险管理能力对其发展至关重要。
五、保险的作用和社会价值1.保险的经济意义:保险能够减轻个体和社会的损失,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2.保险的社会价值:保险不仅是经济风险的补偿工具,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机制,能够提供安全感,增强社会稳定。
六、保险行为与道德风险1.保险行为:包括保险合同订立、保费测算、保险索赔和保险调查等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保持诚信与信任,共同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
2.道德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原因,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为了减少道德风险,保险公司需要加强核保和理赔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七、保险监管与保险法律1.保险监管:保险业是一种特殊行业,需要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管理。
保险监管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能力。
2.保险法律:保险法律是保险行业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法、保监会规章等。
保险知识整理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第一节保险的概述一、保险的概念保险一般定义: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我国保险法所称保险为商业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地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
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经济保障方式。
保险一方面是一种有效的财务安排,体现经济关系。
参加保险,可将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确定的小额支出;另一方面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二、保险的基本要素1、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有风险有保险,且保险只承保特定的风险事故)2、多数经济单位结合(多数人参加保险,才能分担少数人的损失)3、费率的合理计算(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交换行为,要实行等价交换)4、保险基金的建立(无保险基金,则无保险事故赔付的保障,也就无保险可言)四、保险的特征(一)基本特征1,经济性;2,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最基本特征)3,契约性:法律合同行为;4、科学性:以数理计算为依据来收取保险费。
(二)比较特征1、保险与赌博:保险与赌博二者同属于由偶然事件所引起的经济行为,并且在给付与反给付的总量都是相等的。
但两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①目的不同。
②手段不同。
③结果不同。
④对标的的要求不同。
⑤风险性质不同。
2、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都是为将来的经济需要进行的资金积累的一种形式,但二者存在区别:①支付的条件不同。
②计算技术要求不同。
③财产准备的性质不同。
④行为性质不同。
3、保险与保证:保证与保险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但仍有下列区别:①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的约束。
保险学概论复习重点

保险学概论复习重点题型:1、单选:10*12、多选:10*13、判断:10*14、名词解释:5*45、简答题:4*66、论述题:16分7、案例分析:10分名词解释:1、风险: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引起财产损失或生命健康受损的偶发事件。
3、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损失频率或扩大损失程度的要素。
4、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手段对风险实施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以最低的经济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5、保险深度:保险深度指的是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即保险费收入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
6、保险密度:保险密度值得是人均保费数量。
7、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8、保险本质:保险本质是指参与分摊损失补偿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9、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的一类风险。
10、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1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是给予补偿的保险。
12、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进行保险的行为。
13、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以商品赊销和信用放贷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保险概论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风险及风险管理第一节风险概述一、风险的本质(一)风险的定义不确定性损失可以相当客观地予以测定者即为风险(二)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不确定性3、可测定性4、损害性5、发展性(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因素是指足以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的事件。
它包括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性的和非预期性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二、风险的种类(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二)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经济风险3、社会风险4、政治风险5、技术风险(三)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2、责任风险3、信用风险4、人身风险三、可保风险及其条件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是:(一)必须是纯粹风险(二)损失的发生是意外的(三)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四)风险损失较大(五)风险必须适法第二节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技术,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目的。
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风险识别(二)风险估测(三)风险评价(四)选择处理风险方法(五)风险管理评估三、风险处理方法风险处理是指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经济运行过程。
风险处理的方式很多,但最常用的是以下几种。
(一)避免(二)预防(三)自留(四)转移四、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一)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也是风险管理存在的前提(二)两者都是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等数理统计原理作为其分析基础和方法的。
(三)在风险管理中,保险仍然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作用与分类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一、保险的定义(一)损失说这是从处理“损失”作为保险的核心内容的一种学说。
1.损失赔偿说。
此说法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保险是赔偿损失的合同。
保险基础知识_总结的很详细

保险基础知识第一节保险概述一、简述保险得含义及分类。
保险,就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得可能发生得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得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得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得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就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得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得灾害事故所造成得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得一种经济形式.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得就是保险得属性,就是保险得本质性得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得就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得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得收入再分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瞧,保险就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与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得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就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得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得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得权利与提供赔偿得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就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得统一。
根据保险标得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就是以人得寿命与身体为保险标得得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得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得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就是指除人身保险外得其她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就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得得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就是国家以法律得形式规定得,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甚或来源就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得总称。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与补偿."与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得得保险形式,由专门得保险企业经营。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一、保险概念
保险是一种基于风险的金融保障,它是一种以费用代价向保险人换取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以补偿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损失。
二、保险的历史
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像中国古代、古埃及等都已经有了保险体系,但直到18世纪末才出现了现代保险制度。
林肯总统于1868年签署了《国家保险法》,实行了正式的联邦保险制度,这正式定义了美国联邦保险制度的开始。
三、保险的分类
1、根据保险的保障范围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人身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通常有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旅行险等;
(2)财产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财产、责任及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有财产险、责任险、工程险、火险等。
2、按保险期限分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一次性保险:按单次事件,一次缴纳保费,只限一次保险期限的保险。
(2)续期保险:按循环事件,每一次保险期限后缴纳保费续约,实施多次保险的保险。
四、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签订的根据保险法规的书面合同,由于双方同意的一般性保险条款以及特别保险条款所组成的规范合同。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

保险的知识点总结1. 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行为,即个人或组织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获取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为其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约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重要条款。
2. 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人身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障的保险形式,包括车险、住宅保险和财产损失险等;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向商业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财产保险、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健康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包括医疗保险、重疾险和年金保险等。
3. 保险的特点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共济性、积累性和合约性四大特点。
风险转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了投保人的风险,降低了个体风险的不确定性;共济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大量投保人共同承担风险,实现了风险共担的目的;积累性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长期积累保费形成的资金,为投保人提供长期保障;合约性是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4. 保险的运作机制保险的运作机制包括投保、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环节。
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承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承担责任的过程;理赔是指投保人遭受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转移自身风险的过程。
5. 保险的购买流程保险的购买流程主要包括了选择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支付保费、审核承保和签订保险合同等步骤。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时,投保人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支付保费是购买保险产品时必不可少的一步,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费;审核承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的过程;签订保险合同是保险买卖双方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事项上完成协商,并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
保险概论总结

第一章风险理论(填选)1.风险的含义:指引致损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的性质:普遍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保险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而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3风险的三要素1).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风险因素通常为三类:(1)物质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时间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列如,汽车厂家生产的刹车系统、发动机等。
{(2)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列如炸骗人为风险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列如人的疏忽{过失、投保后片面依赖的保险等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即指风险有可能变成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与风险事故判定标准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
3).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一定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一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二是“经济价值”的减少,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构不成损失。
4.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令人厌恶的):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保险公司承保的各类风险均为纯粹风险。
投机风险(诱人):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2).按风险的对象分: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生风险。
(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保险公司承保的自然风险和部分技术风险。
5.风险的管理过程:(1).目标的建立(2).风险的识别(3).风险的估算(4).选择对付风险的方式(5).计划的实施(6).检查和评估6.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风险管理总目标是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风险及风险管理第一节风险概述一、风险的本质(一)风险的定义不确定性损失可以相当客观地予以测定者即为风险(二)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不确定性3、可测定性4、损害性5、发展性(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因素是指足以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的事件。
它包括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性的和非预期性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二、风险的种类(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二)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2、经济风险3、社会风险4、政治风险5、技术风险(三)按风险的对象分类1、财产风险2、责任风险3、信用风险4、人身风险三、可保风险及其条件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是:(一)必须是纯粹风险(二)损失的发生是意外的(三)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四)风险损失较大(五)风险必须适法第二节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技术,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目的。
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风险识别(二)风险估测(三)风险评价(四)选择处理风险方法(五)风险管理评估三、风险处理方法风险处理是指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经济运行过程。
风险处理的方式很多,但最常用的是以下几种。
(一)避免(二)预防(三)自留(四)转移四、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一)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也是风险管理存在的前提(二)两者都是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等数理统计原理作为其分析基础和方法的。
(三)在风险管理中,保险仍然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职能、作用与分类第一节保险的性质一、保险的定义(一)损失说这是从处理“损失”作为保险的核心内容的一种学说。
1.损失赔偿说。
此说法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保险是赔偿损失的合同。
2.损失分担说。
它以经济学的知识为基础,提出保险的性质是多数被保险人的相互关系。
3.风险转嫁学。
此学说认为被保险人转嫁给保险人的仅仅是风险,也就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非损失说1.技术说。
此学说主张以保险技术特征作为保险性质。
2.欲望满足说。
此学说认为保险是保障因保险事故引起金钱欲望的组织,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必须以引起金钱欲望为前提条件。
3.相互金融说。
此学说认为保险是一发生偶然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三)二元说此学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
主要观点有:1.否定人身保险说。
该学说认为:人身保险不是保险,而是一种投资。
2.择一说。
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
(四)保险定义的一般表述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一)特定风险事件的存在(二)多数人的结合(三)分担金的合理计算三、保险的特征(一)经济性(二)互动性(三)科学性四、保险预期它类似事物的比较(一)保险与储蓄(二)保险与救济(三)保险与赌博第二节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一、保险的职能(一)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损失职能2.补偿损失职能(二)保险的派生职能1.保险的融资职能2.保险的防灾防损职能二、保险的作用(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利于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和经营2.有利于企业的发展3.改善企业经营管理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5.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的平衡3.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4.有利于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第三节保险的分类一、保险分类的方法(一)法定分类法(二)理论分类法(三)实用分类法二、保险分类的标准(一)保险经营1.保险经营主体(1)公营保险(2)民营保险2.保险经营性质(1)盈利保险(2)非盈利保险(二)保险技术1.计算技术(1)人寿保险年(2)非人寿保险2.风险转嫁方式(1)足额保险(2)不足额保险3.业务承保方式(1)原保险(2)再保险(3)重复保险(4)共同保险(三)保险政策1.自原保险与法定保险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3.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四)立法方式1.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2.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3.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4.财产、意外保险与人寿、健康保险(五)经济因素1.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2.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3.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3.保险合同当事人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
4.保险合同必须合法。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3.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4.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二、保险合同的种类(一)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1.财产保险合同2.人身保险合同(二)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三)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1.定值保险合同2.不定值保险合同(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1.足额保险合同2.不足额保险合同3.超额保险合同(五)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1.原保险合同2.再保险合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2.投保人(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2.收益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依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的。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一)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姓名和住所(二)保险标的(三)保险金额(四)保险费(五)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六)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七)保险赔偿或给付方法(八)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保险合同的订立(1)要约(2)承诺2.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1.投保单2.保险单3.保险凭证4.暂保单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1.财产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一)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二)因义务已履行而终止(三)因解除而终止(四)因违约而终止第四节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一)定义解释原则(二)意图解释原则(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一)协商(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意义(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保险利益的确立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2.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3.必须是经济上能确定的利益。
二、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一)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1.财产所有权2.财产经营权、使用权3财产承运权、保管权4.财产抵押权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益:1.自身2.亲属关系3.雇佣关系4.债权债务关系(二)对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保险利益在保险有效期间始终存在。
而人身保险则着重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
(三)确定保险利益的价值依据不同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价值的确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无法以货币计算,所以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
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这一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在签定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自愿地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定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1.无限告知2.询问回答告知(二)保证1.明示保证2.默示保证(三)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指合同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1)违反告知法律后果1.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况主要有(1)解除保险合同(2)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3)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二)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起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一般不退还保费。
第三节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近因,必须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二、近因责任的应用(一)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二)多种原因同时致损的判定(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四)多种原因间继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该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种,当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但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主要内容1.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2.损失赔偿方式(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2)比例赔偿方式二、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代位原则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之后,依法或合同的约定取得对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求的权利或者取得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有权的原则。
1.权利代位2.物上代位(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分摊原则的含义2.分摊方法(1)比例责任分摊法;(2)限额责任分摊法;(3)顺序责任分摊法第五章财产保险第一节财产损失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概念及分类1.财产保险的概念2.财产保险的分类二、财产保险的运行1.财产损失保险运行概述2.展业与承保3.防灾防损4.再保险5.财产保险赔偿第二节火灾保险一、火灾保险及其特征二、火灾保险的一般内容1.火灾保险的适用范围2.火灾保险的保险责任3.火灾保险的费率4.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5.火灾保险的赔偿三、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1.财产保险基本险2.财产保险综合险3.家庭财产保险第三节运输保险一、运输保险及其特征二、运输货物保险1.运输货物保险的适用范围2.运输货物保险的一般内容3.运输货物保险的险种三、运输工具保险1.运输工具保险的适用范围2.机动车辆保险3.船舶保险4.飞机保险第四节工程保险一、工程保险及其特征1 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2.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3 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4.工程保险承保的主要是技术风险二、建筑工程保险1 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2 保险标的与保险金额3 建筑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三、安装工程保险1.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2 安装工程保险的主要特点3 保险标的与费率四、科技工程保险第五节农业保险一、农业保险及其特征二、农业保险的基本内容1 农业保险的险种结构2 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3.农业保险中的注意事项第六章责任保险第一节责任保险概述一、责任保险的概述及分类二、责任保险基本特征1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基础的特征2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3责任承保标的的特征4责任保险承保方式的特征5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的特征三、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1责任保险的承保2责任保险的一般责任范围3责任保险的费率4责任保险的赔偿第二节公众责任保险一、公众责任保随与公众责任二、公众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1 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 公众责任保险的保费计算3.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三、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综合公共责任保障2场所责任保险3承包人责任保险4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节产品责任保险一、产品责任保险与产品责任二、产品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1.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率3.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第四节雇主责任保险一、雇主责任保险与雇主责任二、雇主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1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2雇主责任保险的费率3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三、雇主责任保险的附加险1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2附加雇员第三者责任保险3附加医药费保险第五节职业责任保险一、职业责任保险与职业责任二、职业责任保险的一般内容1职业责任保险承保方式2 职业责任保险的费率3 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三、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医疗责任保险2律师责任保险3会计师资任保险4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第七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特点(一)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二)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三)风险的相对稳定性(四)保险的储蓄性二、人寿保险的种类(一)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