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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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投资的有效控制、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为开展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对策措施切实可行;(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投资单位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三)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完整,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要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四)独立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独立完成,评价过程和结论不受项目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的干扰,这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依据与范围第五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一)国家和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国资委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及目标项目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料等;(三)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等过程,以及项目目标、投资效益、影响与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的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

根据需要,可针对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某一环节进行专题评价,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的专项评价,也可对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前进行阶段性的中间评价,对已开展后评价项目的— 3 —效益效果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开展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相关成果和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

第二章后评价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集团公司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四)组织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工作;(五)负责一类、二类和专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协调,支持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4 —(六)指导、监督和检查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后评价工作;(七)根据需要指定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组织开展项目详细后评价工作。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而投资项目的风险也不断加大。

因此,在投资项目完成以后,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价管理,能够及时发现项目的状况,及时进行调整,为投资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投资方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本文就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客观、科学、规范。

公正是指投资项目后评价要遵守公正的原则,不能偏袒任何方面,要客观、科学地对项目进行评价,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评价结论。

同时,评价过程要规范,遵循评价标准的具体规范要求,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实施的效果投资项目实施的效果是评价的重点,要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投资回报率、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投资方来说,能够清晰的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从而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2、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是不可忽视的,要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价,发现和分析具体的问题,对于总结投资经验和改进投资策略都具有重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3、投资项目管理情况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资源使用、流程、协调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估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今后项目管理提供指导。

三、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和程序一般包括选定评价对象、设置评价指标、收集和处理数据、综合分析、撰写评价报告的程序。

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等。

四、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撰写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对评价结果的总结和反映,报告的撰写要遵循评价原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效果、风险和管理情况,针对每一项内容要给出具体的评价结论和改进意见。

五、结论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可以为项目的投资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投资方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需要,可以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可以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政策性、规划性评价。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服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确定后评价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委托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指导和督促有关方面保障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和解决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后评价成果反馈机制,推广通过后评价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等。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支持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单位负责做好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

第二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两年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独立的原则。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依据与范围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及目标项目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料等。

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要求为已完成投资并运行一段时间的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主要范围包括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凡是经过审批(决议或形成意见)的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

对环境、资源、能源、土地等方面的影响评价;二)间接影响。

主要评价内容: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投资规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二条项目的可持续性评价主要对项目的环境、社会、经济、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遵守环保法规、是否重视员工福利、是否注重社会责任、是否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三条项目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对前述各项评价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对项目整体质量的评价。

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准确、全面、科学,为集团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内容和方法第一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项目后评价主要包括投资效果、影响评价、可持续性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投资效果评价主要评价项目投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影响评价主要评价项目对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对产业结构、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影响,以及股权投资对双边政治外交、经贸合作关系、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社会、环境、资源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运用科学、系统的分析评价方法,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以及效益和影响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需要,可对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开展后评价工作。

第三条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厦门市监察局(以下简称市监察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后评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后评价工作小组对该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工作。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负责工作小组的领导工作,并依托厦门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日常工作。

第四条工作小组依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金额在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以上的建设项目(片区平衡项目暂不实施),应按本办法实行项目后评价管理;对限额以下需要进行项目后评价管理的其他项目,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在建项目的阶段性后评价项目,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决定进行后评价的项目,由工作小组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按本办法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未纳入计划的项目按本办法由业主自评。

第六条限额以上的项目在立项批复时,应将后评价工作列入批复文件内容。

第七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应遵循“客观、独立、科学、合法”的原则。

第八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省及本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二)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三)用地、环保、节能减排等项目许可批复文件;(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年度投资计划、招投标文件、合同、工程概算调整报告、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或稽察的结论性文件、财务决算资料及其相关的批复文件;(五)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中化股份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第三章后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组织第四章后评价结果的应用第五章被评价单位的义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股份公司投资项目论证决策、实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化股份投资管理规定》、《中化股份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或在并购项目完成交易并实施整合及运营管理一段时期后,对项目论证、决策、实施、运营等管理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并评价其合规性、创新性、实效性。

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决策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与项目建成或并购整合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核实投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提出管理改善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和共享机制,为后续投资项目论证、决策、实施等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第三条股份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企业及中化集团公司授权代管的企业投资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并购项目的后评价,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准则;(三)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六)项目投资决策意见;(七)相关行业领先企业的管理实践。

第六条对于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后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项目论证、决策过程回顾与评价;(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回顾与评价;(三)项目建设过程回顾与评价;(四)项目生产准备及达产考核评价;(五)项目收尾工作评价;(六)项目实施效果和投资收益(预期)评价;(七)项目社会效益、环境影响评价;(八)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评价等。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三条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投资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活动。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成立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投资管理部门。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应当明确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司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内容第九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决策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社会效益评价和项目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

第十条项目前期决策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目标是否明确、合理等。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合同执行等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成本、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

第十三条项目社会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

第十四条项目可持续性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水平、资源利用、市场竞争力、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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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后评价管
理办法
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集团公司投资方向,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以股权投资方式独资或与她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直属项目部,其中: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项目部是指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

(以下统称“投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
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经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投资行为包括:
(一)权益性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单位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参与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新设公司类、兼并收购类、合资合作类、增资扩股类及BT、BOT项目类投资等;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权益性投资;
(二)固定资产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主要指房屋、建筑物以及办公自动化和局域网建设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投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品、产业基金、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外汇交易以及对外委托理财等;
(四)其它投资。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结论客观
公正,对策措施切实可行;
(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投资单位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
(三)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完整,不但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独立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完成,评价过程和结论不受项目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的干扰,这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依据和方法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建设期间的经营管理资料等;
(三)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七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是对比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
目标、间接目标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项目后评价的对比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

(一)前后对比法是项目实施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
(二)有无对比法是将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与不实施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比较,用以衡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作用及影响;
(三)横向对比法是与国际和国内同一行业内类似项目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评价企业投资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

第四章项目后评价的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后评价要求为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运营或正式投产后1-3年的投资项目,分期投资开发的大规模投资项目,每期可独立要求进行项目后评价。

进行后评价项目主要范围如下:
(一)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凡是进行了审批的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

(二)对区域经济社会、产业结构或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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