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知识点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即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数量、质量、地点、期限、方式等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既包括全面履行义务,也包括正确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依约定履行。
但是,合同约定不明确并不意味着合同无须全面履行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可以不履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只能适用于部分常见条款欠缺或者不明确的情况,因为只有这些内容才能形成一定的交易习惯。
如果按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合同如何履行的.适用下列规定进行履行:(1)质量要求不明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作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因此,当事人的约定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是不变的,肯定是工程所在地。
因此,约定不明确时,应当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004年考题: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且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 )履行。
A.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B.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C.交付动产的,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D.设备采购,在采购方所在地;E.材料采购,在供货方所在地。
答案:A、E。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而订立的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
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确保合同的条款得到严格执行,从而保障工程
的顺利完成。
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对方接受
不平等的条款。
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主体,是双方权利义务的
基础。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条件;承包单位则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在
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更和调整,这时应当及时协商,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确
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再次,合同管理还涉及到风险的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见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
合同中应当包含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还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
现分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合同的终止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完工、合同解除、合同无效
等原因而终止。
在合同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包括工程款项的结算、物资设备的清点、
未完成工作的处理等。
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为今后的合作留下良好的基础。
合同的管理业务学习知识点要点

合同的管理业务学习知识点要点最近在整理合同的管理业务学习知识点要点,有些心得要分享。
先说说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吧。
我理解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从订立前到履行完成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就好像我们去旅行,从计划目的地(就类比订立前寻找合作目标),到买机票、订酒店(订立合同),再到旅行期间遇到问题怎么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管理),最后平安到家(合同履行完毕)这个全过程的管理。
那合同订立前的要点不少呢。
我们得搞清楚对方是不是可靠的合作对象。
比如说我之前要和一个供应商合作,他们报价特别低,当时我就有点疑惑,这是真的划算吗?后来一调查,发现他们口碑不好,经常在合同履行时出问题。
所以说,对合作方的资信审查很重要。
这里我总结了一些方法,像查看对方以前的业绩情况啊,有没有涉诉纠纷之类的。
合同订立的时候,合同条款千万得仔细看。
我之前就吃过亏,看到密密麻麻的字,有些条款就没仔细看。
结果履行的时候发现有个对我们很不利的条款。
这就好比我们网购时不看退换货条款一样。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完整性是非常关键的,各个条款之间不能有矛盾。
这部分我觉得记忆要点就是别嫌麻烦,一条一条看,跟对方沟通清楚自己的期望和要求。
合同履行阶段也很复杂。
我理解这是要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来处理各种事务。
比如上个月的一个合作项目,合同规定我们要每周汇报进度,那这个就必须得按时做到。
可是真的实施起来很不容易,要时刻跟踪进度,协调各方关系等。
对了还有个要点,就是万一出现变更的时候,变更流程一定要按规定走。
不能随随便便就口头答应修改合同条款了。
再说说合同风险管理。
我之前很困惑这个怎么把握啊?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商业风险等等。
比如说,如果合同里违约金定得不合理,过高或者过低,一旦出问题就麻烦了。
这时候就需要参考一些法律法规,我找了《合同法》来学习相关的规定,这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还有市场波动对合同结果的影响也得考虑进去,就像今年有个产品原材料价格猛涨,如果合同没考虑这种风险,可能导致合作亏损呢。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复习知识点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复习知识点一、招投标的基本概念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招标,是指招标人(采购方或发包单位)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发包条件,吸引众多的投标人(供应商或承包单位)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
投标,则是指投标人(供应商或承包单位)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二、招投标的程序(一)招标程序1、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则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3、发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4、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答疑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投标程序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开标、评标与定标程序1、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按照《合同法》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
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原则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后,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再按照法律或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必须是违反了有效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的有效部分。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
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者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合同法》规定。
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但是,违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性。
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失小于约定的违约金;约定了定金,违约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失小于约定的定金等。
合同管理知识

合同管理知识
合同管理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而合同范本则是合同管理的基础。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提供以下合同范本,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合同:
1. 商业合同范本。
商业合同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范本将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合同目的、双方责任、支付条款、违约责任等,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雇佣关系的基本条款。
该合同范本将包括雇佣期限、工作职责、薪酬待遇、福利待遇等,以确保雇佣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3. 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是房东与租户之间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租赁关系的基本条款。
该合同范本将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物业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以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以上合同范本将根据您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以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适用性。
同时,我也将为您解答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任何疑问,以确保您对合同管理知识有着清晰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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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点分析之十: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点分析之十:合同管理(连载)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师的考试中所占比例较小,如不熟悉合同法的内容,容易失分,建议掌握基本概念即可。
另外,在今年的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考试中出了5道题,所占比分较大。
一、知识点归纳1. 合同的实质要件a) 甲方:实施采购方;b) 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一方;c) 标的:合同中规定的甲方需要采购的产品、货物和服务。
d) 效力:当事人可对合同的效力约定生效和终止期限。
2. 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可由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协商确定采用合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对于项目采购签订的经济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3. 合同的程序要件自行成立、保证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
4.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不是缔结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图,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图,邀请人希望自己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具备此等必要条款。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去买东西就是要约,要去接受商店标价,而商店标价希望有顾客去买,就是要约邀请。
5. 要约与邀请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就是另一方当事人对希望订立合同的这个意思表示所做出的意思表示(这个意思表示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去商店买东西,你对售货员说:“我要买一枝笔”这就是一个简单的要约,而售货员同意或不同意你买这枝笔的意思表示就是承诺。
合同管理知识点

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安装工程一切险1、概述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的险种。
2、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包括火灾和爆炸。
合同终止概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合同终止,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据此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不履行的情形有[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提前或部分履行].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债消灭],[产生新的合同债].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依据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5.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6.[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
7.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而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8.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9.债权人由债务人不当履行合同行使代位权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0.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均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均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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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代理的范围: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3、合同的分类:(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2)按合同的效力不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3)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不同,可分为总合同、分合同。
(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不同,可分主合同、从合同。
(5)按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4、要约和承诺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招标和拍卖。
5、合同的担保形式: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
6、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7、定金和押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且可适合于多种合同;而押金是在履行中交付的,且只适用于租赁合同。
8、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他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法律规定:(1)合同转让建立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之上,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其合同转让才有效。
(3)违反以下规定转让无效:根据合同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4)合同权利转让后,受让人依法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合同义务转让后,受让人应当依法担当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5)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合同义务转让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9、合同的鉴证: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合同的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制度。
鉴证和公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
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鉴证法规依法作出的管理行政行为;公证是国家司法部领导下的公证机构根据国家公证法规作出的司法行为。
2,行使鉴证和公证权的国家机关不同。
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关统一行使公证权;鉴证由政府鉴证机关行使的鉴证权。
3,法律效力不同。
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在国外都有作用;鉴证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在国内起作用。
10、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1、公路施工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人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
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还有一种邀请招标称为排他性招标。
12、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2)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5)施工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并通过了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批。
13、招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件,4,技术规范。
5,投标书和投标担保书。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书附表。
8,合同协议书。
9,履行担保格式。
10,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11,图纸及勘察资料。
14、资格审查的内容:1、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具体要求检查营业执照2、市场准入资格3、主要施工经历4、技术能力5、财务状况15、标底编制应注意的事项:1、按概算编制标底时,应在概算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因为概算定额比预算定额有3%--5%的富余。
2、当合同中有价格调整的条款时,标底中不应考虑物价上涨费。
3、不考虑预备费,但应适当加计工程保险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预算中未宝库的费用。
4、对于那些概预算中明显偏高或偏低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应据实予以调整。
5、对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实际需发生而在概预算中未计算的费用,应在调查的基础上如实考虑进去。
6、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及当前的劳动力生产水平乘以适当的修正系数。
7、由于概预算的项目划分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不一致,且各自对应的计量方法不一定相同,因此,在编制工程细目的单价时,应在概预算的项目划分基础上,组合出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相应的单价。
16、投标报价的组成:1、施工成本。
2、利润和税金。
3、风险费用。
17、报价策略:1、基本策略:(1赢利策略(2微利保本策略(3低价亏损策略(4冒险投标策略2、附加策略:(1优化设计策略(2缩短工期策略(3附加优惠策略(4低价索赔策略。
18、按对条款的理解与执行分类;1、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文件的管理;2、合同条款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3、合同条款中承包人的义务4、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担保5、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管理6、合同条款规定的进度管理7、合同条款中的计量与支付管理19、施工合同的解释原则;1,主导语言的原则,2,适用法律的原则3,要约和承诺的原则4,整体解释的原则5,反义居先的原则6,定量优先的原则7,诚实信用的原则20、履约担保的形式1,业主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形式,(1)第三方的保证书。
(2)银行保函,既银行担保。
(3)保险公司的担保书。
(4)不可撤销的银行备用信用证或直接缴纳的保证金。
(5)财产的物权担保,既抵押施工机械设备或进场材料等。
2,承包人要求业主提供的履约担保形式(1)付款保函。
显示业主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承包人。
(2)留置权转让。
承包人对其他完成的工程项目行使留置权,直到业主付清一切工程费用。
21、一般分包合同和一般分包人;一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所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转包给另外的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特殊分包合同与特殊分包人;为了履行合同中某专业化的或需特殊专业资质要求的工程施工或提供关键的,专项的材料设备的供货,以及由于承包人违约业主需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业主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作为业主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
并要求承包人与进行专项施工或供货分包的特殊分包人或供货人签订分包合同。
22、业主承担的风险责任(1)特殊风险,(包括战争,入侵,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业主和承包人造成的爆炸,火灾,或暴乱,骚乱。
)(2)工程还未办理正常交工手续,业主提前使用造成工程的损害和损坏。
(3)对于工程变动的风险,合同缺陷风险,不可预见的恶劣自然条件或地下障碍风险,国家政策及法律的变更带来的风险等,一般应有业主承担。
(4)对于经济方面的风险,如前述通货膨胀等,23、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1)对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的缺陷,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完备,临时工程倒塌造成的工程损害,应有承包人自费负责修复。
承包人对整个工程的照管的责任承担,应从工程开工,一直到交工证书签发后移交给业主照管为止。
(2)对于单价的报价风险,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风险,施工工艺和技术风险,工程进度与质量风险,因管理不善造成内部工人暴乱,骚乱等风险。
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工程损害,若属于非承包人设计部分,已对工程造成的损害,则应由业主或设计方承担其经济及其他责任。
(3)对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可共同或分别进行保险,若遇到风险后可像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转移和减轻风险造成的损失,24、风险对策又称为风险防范手段或风险管理技术,主要有;(1)风险回避,(2)损失控制,(3)风险自留(4)风险的转移。
25、变更后合理价格的确定;由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包括利润。
26、新的单价或价格决定有两种方法;(1)实际价格的详细核算;(2)可以比较同类细目单价分析表内的已有价格。
27、工程变更审批的原则,工程变更的管理与审批的一般原则应为;首先考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展是否有利,第二要考虑工程变更可以节约工程成本;第三应考虑工程变更是兼顾业主,承包人或工程项目之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因工程变更而损害任何一方的正当权益。
第四必须保证变更工程符合本工程的技术标准,28、关键延误与非关键延误:关键延误是指在施工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发生的延误。
非关键延误是指非关键线路上发生的延误。
29、工程延期审批的依据:1: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强调实事求是。
2: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范本》合同条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图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
4:延期天数的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足。
最关键的是第三条。
30、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的概念是相对于索赔提出的。
依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惯例,一般把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叫做施工索赔或费用与工期索赔。
而业主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叫做反索赔。
31、反索赔的种类与内容:依据工程承包的惯例和实践,常见的业主反索赔主要有一下五种具体内容。
1: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3:经济担保的反索赔4:保留金的反索赔5:业主其他损失的反索赔32、承包人违约被课以违约金:1: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2:违反第15·1款关于按投标文件及时配备称职的关键管理与技术人员的规定,或违反第15·2款承包人承包人承诺配备的关键施工设备:或3:在接到根据第37·3或39·1款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28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或:4: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根据第41·1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第46·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无正当理由而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分的施工;或:5:发生了第4·1款规定的违规分包的情况;:6:在保修期间,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7:违反合同专用条款可能规定的其他重要规定。
33、合同纠纷的解决:1.监理工程师的裁定2.友好协商或上级调解3.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