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低保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政策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复杂当前,各地区对于低保申请条件制定有较大差异,导致了不同城市或者区域之间对于救助标准的认知不一致。
此外,部分地区设置了较高门槛,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无法获得应有救助。
2. 救助金额不足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低保救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不匹配。
由于生活成本持续增加,这使得救助金能力有限,难以满足真正贫困家庭的基本需求。
3. 审查流程繁琐由于各级政府对低保申请都需要进行详细审查,加之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这就导致了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在等待审批过程中耽搁了时间,错失了及时救助的机会。
4. 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确现行低保政策将救助对象主要定位于城市居民,忽略了农村特困群体。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贫困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但是他们却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低保政策福利待遇。
二、建议措施1. 简化申请条件各地区应该统一和精简低保申请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同时,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够顺利获得救助。
2. 提高救助金额标准政府应当对低保救助金进行合理调整,根据物价指数以及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所需,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3. 简化审查流程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简化低保救助申请的流程。
例如,可以采用线上审批方式,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来提高效率,加快审查速度。
4. 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应将低保政策扩大到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民群体身上。
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知晓并受益于低保政策。
5. 完善配套措施除了救助金以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低保户的后续帮扶。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低保政策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然而,长期以来该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过于严格当前低保政策中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申请人需要满足严格的收入和资产限制,并经过复杂繁琐的审批流程。
这导致许多有实际需求但不符合标准的家庭无法获得救助。
2. 定额发放金额偏低当前低保金定额普遍较为稀少,在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缺乏足够支持。
特别是在高物价和房租上涨时期,很多 low income 家庭仍然无法维持基本生计。
3. 规则复杂易误解现行低保规则条款繁复、拗口,在民众中易引起误解。
此外,在不同地区之间还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政策执行的不公平性。
4. 缺乏长期可持续机制低保政策多数是单次援助,缺乏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这导致一些贫困家庭仍然面临着周期性的生活困境。
5. 社会认知度不高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普遍较低,许多有资格申请救助的人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错过了获得帮助的机会。
三、建议措施1. 放宽条件并简化审批流程应当调整收入以及资产限制标准,使更多确实需要救助的家庭能够符合条件。
同时,在审批流程上精简繁琐环节,加快审核速度,并建立对口督查机构进行监督。
2. 提高定额标准和适时调整根据经济情况、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并在必要时适时提高低保金定额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 low income 家庭能够获得足够支持并维持基本生计。
3. 简明规则条款并统一执行标准通过修订现行规则条款,使其语言简明易懂,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标准。
这将减少政策执行中的混乱和不公现象。
4. 建立长期可持续机制应当建立起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培训、职业指导等手段提高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
此外,配套推出就业扶持计划和技能培训项目等也是重要举措。
5. 加强宣传与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类媒体、社区服务站点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焦点。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对策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低收入水平首先,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
这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差距,也与他们自身劳动所得不匹配。
原因在于农业收益不稳定、土地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导致。
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1. 打破土地制度限制: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扩大耕地面积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好小农户的权益,避免他们失去土地。
2. 发展多元化的产业:鼓励农民从事非传统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3. 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在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明显,这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
1. 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并用于真正实际需求。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资源进入农村。
2. 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络: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改善交通条件,在乡村中心区域建立交通枢纽站点,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3. 扩大信息技术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是农村发展的关键支撑。
然而,当前农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校设施简陋、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
1.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支持乡村学校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学生的上课环境和条件。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通过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但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享受低保的标准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对低保问题越来越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为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加之农村低保工作机制体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突显出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的瓶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很难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目前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依据上级的办法、意见等来执行,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
不能完全做到应保尽保。
造成了在同一标准下有的村民享受到低保,有的享受不到,从而引起群众的矛盾。
二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
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在一些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
人情保、关系保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是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
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行政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
有的行政村对低保对象的确定,采用的是“民主评困”的方式。
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
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
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补差额却比别人低。
四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
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城乡低保制度是我国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旨在确保全体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扩大,城乡低保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对城乡低保制度的运行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问题分析1.城乡差距拉大由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差异,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这导致了城乡低保制度的不公平现象。
许多农村贫困人口因为无法享受城市的福利政策,而陷入生活困境。
由于城市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也往往无法获得城市的低保救助。
2.资金分配不均现行城乡低保制度中,资金分配不均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低保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中存在违规操作和侵占行为,导致低保资金无法真正惠及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
一些贫困地区的低保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当地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3.管理机制不健全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机制在一些地区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有的地方在低保资格认定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贫困人口难以获得应有的低保救助。
一些地区在低保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腐败现象。
二、对策建议1.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力度为解决城乡差距拉大的问题,需要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力度。
在政策上,应当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城市相同的社会福利政策。
还应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解决资金分配不均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机制。
一方面,加强对地方政府低保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力度,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扶助贫困人口。
还需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低保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揭露和纠正违规操作和侵占行为。
为解决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机制改革。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10年初开展规范城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
截止2012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
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
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
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
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随着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和社会转型的加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逐步扩大,贫困人口数量也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实行了城乡低保制度。
但在实际运行中,该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低保标准过低、管理不规范、制度滞后等。
本文就城乡低保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低保标准过低在现行城乡低保制度中,低保标准普遍偏低,无法适应当前的生活消费水平。
以城市为例,2019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533元,而据统计,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8元。
此外,低保的发放机制和所覆盖范围和标准带来的问题导致了一种扶贫“安居型”思维,单纯地让贫困人口生活得到保障而未充分考虑“非贫非富”的人群需求。
对策建议:提高低保标准,尤其在一线城市和沿海地区要适当提升低保标准。
同时还要尽快推行差别化扶助机制,让贫困人口得到扶持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或其他低收入人群的融入。
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小额贷款兜底机制,让更多低收入人群通过创业或务工方式改变现状。
二、管理不规范目前城乡低保机制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和管理人员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多地低保问题组织设置不合理,审批流程繁琐,审核认定效率低,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人力物力补贴不足等问题引发了政策的滞后性。
对策建议:一是建立包括扶贫对象识别、申请审核、资金保障等的低保一站式服务体系,减少部门间协调的环节。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提升审核效率并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三是建立在线申请审核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低保审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是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推出领取低保资金和发放流动资金的刷脸取现等服务方式,降低中间环节费用,减轻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
三、制度滞后城乡低保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许多问题,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问题逐渐凸显。
例如,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
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低保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为生活困难的群体提供基本保障。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户在享受政府补贴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分析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一、低保户存在的主要问题1. 漏洞和不规范申请:当前低保制度存在一些漏洞,有些人通过虚假信息或其他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无法申请到相关救助。
此外,部分地区对于低保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导致不规范申请现象比较普遍。
2. 重复发放和超标发放:由于信息共享不畅或管理不到位,有些家庭可能同时享受多个救助项目补贴或超过规定标准额度领取救助金。
这种情况既浪费了社会资源,也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3. 缺乏有效监管:现行的低保政策缺乏明确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导致在申请、审核和发放低保金过程中容易出现失职现象,一些地方甚至存在腐败问题。
这严重损害了低保制度的公信力。
4. 生活贫困陷阱:部分低保户长期依赖救助金生活,没有得到有效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机会。
缺乏持续脱贫的机制和政策支持,使得他们在贫穷线上挣扎无法走出。
二、建议措施1. 完善申请与审核机制:加强低保申请与审核环节,采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进一步打击虚假申请行为。
同时,在评估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时要严格执行标准,并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
2. 加强资金监管与审计:建立健全低保资金使用、发放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和定期审计制度,确保低保款项合理有效地到达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群手中。
对于重复或超标发放情况要实行严厉处罚。
3. 强化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对低保制度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检查和审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公开曝光。
对于失职失责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4. 促进产业扶贫与社会融入:通过发展产业、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等方式,帮助低保户增加收入来源并提升自身技能。
鼓励企业参与扶贫项目,为低保户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支持,实现可持续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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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
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10年初开展规范城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
截止2012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
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
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
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
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
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二)村(居)低保管理有待规范化
一是受保人资格认定管理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等不尽责现象。
有些村(居)未按听证政策要求,选取的听证人员不具备代表性,造成听证评议效果不佳,部分群众认为听证只是个形式。
二是违背了低保按户申报的原则。
低保是一种有限的民生资源,在低保工作实践中,如果完全按照以户为单位吃低保为原则申办低保,往往一个村的低保指标覆盖不到多少户,于是为在指标范围内让更多困难人员吃上低保,往往采取将重病、重残等特殊人员单独提出来吃低保,以减少特殊人员因未吃低保而导致的上访问题。
(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压力有待转化
一是基层民政干部工作量大。
在农转城推行过程中,为了加快工作推进,有些部门和人员给农转城人员许诺转户将享受更高标准的城镇低保,造成很多农转城人员为了吃上城镇低保而不断纠缠基层民政干部,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压力;同时在城镇化过程中,低保户人户分离现象逐渐增多,也给基层民政干部增大了救济工作难度。
二是低保工作人员不足。
随着低保管理程序的日益规范,镇村两级从事民政工作的专职人员不仅要负责入户调查、听证评议、三次公示、到期低保家庭的变更和续保等环节中大量表册的填写、信息录入、资料查询等事务性工作,而且还要处理由于各种原因未吃上低保群众的上访、投诉等突发性工作。
这种“程序环节多、信息处理量大、群众诉求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现状使得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三是低保工作经费不足。
通过走访,镇村干部普遍强烈要求上级拨付低保工作经费。
村干部认为入户调查费用、召集群众参加低保听证费用、各种表册的打印费用等都需要村委会自己
掏腰包,让那些本来经费就困难的村(居)委员会更加捉襟见肘,同时经费的欠缺也影响了基层民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特定困难群体救助有待明确化
自低保政策实施以来,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真正长期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几乎都已经享受了低保。
但由于低保政策规定只计算家庭收入,不考虑家庭支出,有少数家庭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开支较大,生活困难的人却很难享受到低保;农村纯女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等生活处于困境中的人也很难享受到低保。
但是,这些群体对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需求日趋强烈,应该将这些人员是否纳入低保进行明确化,以降低村干部的工作难度,提升低保制度的合理性。
(五)监督管理有待透明化
现有的低保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低保资金的运行管理、低保申请人资格审查、低保政策透明度、低保管理的工作程序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同时,由于社会监督的媒介、渠道较少,致使广大社会群众虽然有较高的监督积极性,但不能很好行使监督权,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有限。
三、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
低保工作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同时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是打造“阳光低保”的重要途径。
因此,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角度出发,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搭建专门的服务网站,探索推进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二)加快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在实践探索中,长寿区尽管依照2008年的市级核算办法制定出台了新的《长寿区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并在部分街镇试点。
但从镇村干部反馈来看,不少干部对新的核算办法尚抱有观望态度,认为新办法尽管具体但稍显复杂,要真正达到操作性强、科学合理,尚需试点完善后继续探索、逐步完善。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更强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合理计算低保家庭经济收入和就业情况,力求使低保对象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正确宣传引导、更新观念。
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宣传专栏、宣讲活动、散发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把城市低保的保障条件、保障标准、申报程序、动态管理和生产自救等政策广泛宣传给群众,使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享受到保障,让热心关注的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他们认识到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是救助,是民生工程,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
(四)切实抓好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要重点加强村居一级低保干部管理,提高素质。
要积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网络,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保障人力资源格局。
二是要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建议给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并且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稳定干部队伍;增加基层低保工作机构办公经费投入,保障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需要。
(五)让特定困难群众享受低保
因病返贫、因灾致贫的家庭,建议考虑纳入低保范围。
对那些因重大疾病、突然遭受意外灾害或事故的家庭,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发挥低保的救助作用。
特别是有些慢性病,犹如一把
双刃剑伤害着这些困难家庭,一方面他们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法长期住院治疗却需要长期服药,医疗费用往往无法报销。
农村纯女户家庭,在贫困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建议优先享受低保。
零就业家庭建议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
由于零就业家庭,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应当优先享受低保。
失地农民可以适当享受低保。
(六)努力实现低保工作联动
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如果将救助业务网上办公系统与地方财政局、银行等部门联网,实现区低保工作网与市民政局域网及市社保网的联通,同时注意做好与民政部低保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街接,使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可查,低保户的存款、固定资产、电话费等相关信息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家庭生活条件,从多方面考察更容易接近事实,也使一些有心骗领低保的人员无处藏身。
在保护居民隐私权的前提下,相关联网单位要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定专用信息点,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定点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