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 防护与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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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遭受感染性病原体的职业暴露,例如接触感染者的体液、使用针具或其他医疗器械等。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并防止感染传播到患者或其他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应该建立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1.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应向医务人员提供充分的培训,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以及正确清洁和消毒的方法。

医务人员应该经常洗手,并且在与感染者接触后立即更换手套。

此外,医疗机构应该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预防措施。

2.职业暴露处置:如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感染性病原体的职业暴露,他们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首先,要清洗暴露部位,以减少病原体的数量。

然后,医务人员应该向负责此类事故处理的部门报告,并接受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

根据暴露的类型和程度,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和治疗。

3.上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积极的上报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报告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事件。

医务人员应该了解如何报告,包括向上级汇报和填写相应的报告表格。

上报信息应该包括暴露的时间、地点、病原体类型以及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等。

医疗机构应确保报告信息的保密性,以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上报。

4.知识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置的知识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培训课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建立在线平台或内部文档,提供相关指导和信息,方便医务人员随时查询和学习。

在制定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时,医疗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合作,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医务人员也应积极参与制度的执行,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健康,确保患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血源性职业暴露预案(处理流程图)

血源性职业暴露预案(处理流程图)

血源性职业暴露管理(处理流程图)一、医疗锐器伤的防护(一)医疗锐器刺伤的预防措施1.对临床护理人员加强教育,加深临床护理人员对医疗锐器刺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刺伤的措施。

2.了解与锐器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以在临床工作中避免和减少发生锐器伤。

与锐器刺伤有关的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用过的注射器未及时处理针头等过程中不规范操作。

3.掌握医疗锐器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第二次污染。

医疗锐器处理原则是用后的锐器一定要放在固定的坚硬的容器内;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

(二)护理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程序详见流程图处理方法二、职业暴露的防护(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

2.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

3.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4.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5.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6.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7.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

8.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的含有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9.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方法1.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接触患者前后,包括脱手套后,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被患者血液/体液/人体组织污染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

2.戴手套:预料手要接触血液/体液污染物时;手上有伤口时;在进行抽血、静脉穿刺、伤口换药、处理污染器械、持血标本等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手套破损立即更换。

3.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目镜、帽子、隔离衣、鞋套、口罩、面罩等。

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将防护用物脱去,放置在指定位置。

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目的和依据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二)基本概念1.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2.职业暴露分类:(1)一般性职业暴露从事常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除以下三种以外的职业暴露。

有潜在的感染危险。

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穿刺、已固定标本处理的工作人员。

(2)感染性职业暴露对患有传染病的患者从事直接接触的诊疗活动时,发生的职业暴露。

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手术、护理、检验、未固定标本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人员。

(3)药物性职业暴露从事化学性物品接触性操作发生的职业暴露。

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护理和药物调配的工作人员。

常见的职业暴露有:护理大剂量放化疗患者时,感到恶心、呕吐,为病人冲配青霉素等输液时发生过敏反应、严重的甚至导致休克,调配抗肿瘤药物、消毒剂等高危害性物品导致的血象改变与中毒等。

(4)辐射性职业暴露接触射线与同位素药物时发生的职业暴露。

危险人群主要是从事放射设备与同位素诊疗的医务人员和维修人员。

慢性暴露于电离射线,即使是低剂量的,也可增加皮肤癌和血象的不良改变的危险性。

紫外线暴露会造成眼部伤害和皮肤色素沉着。

(三)范围: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

(四)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分管副院长副组长:感控科主任、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染科主任成员:皮肤科主任及成员、感染科成员、感控科成员(五)各部门职责:1.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医院感染科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讨论,评估职业暴露的严重程度,采取具体措施。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暴露预防1. 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对新入职医疗卫生人员进行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的培训,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再培训。

2. 个人防护:医疗卫生人员在接触感染性病原体时,应当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3. 环境消毒: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诊疗环境进行消毒,消除感染性病原体的传播途径。

4. 生物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生物安全的条件,合理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病原体的滥用和传播。

三、职业暴露处置1. 紧急处理:医疗卫生人员在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如清洗伤口、使用消毒剂等。

2. 报告:医疗卫生人员在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 随访观察: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医疗卫生人员进行随访观察,了解其健康状况。

四、职业暴露上报制度1. 医疗卫生人员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当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报告。

2. 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报告表》。

3. 医疗机构应当将《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报告表》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4.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罚则1. 医疗卫生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由所在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2.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告或者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面临着职业暴露的风险,这不仅关乎自身的健康,也影响到患者的安全。

因此,掌握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深入探讨这一话题。

一、防护措施1.1 个人防护装备(PPE)首先,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基础。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应确保穿戴好手套、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服。

这些装备能有效阻挡病原体的传播。

例如,使用一次性手套能够防止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减少感染的风险。

而口罩和护目镜则是保护呼吸道和眼睛不受飞沫传播的关键。

1.2 疫苗接种其次,疫苗接种也是重要的防护措施。

针对一些常见的传染病,如肝炎和流感,医务人员应及时接种疫苗,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这不仅能保护自己,也能有效降低患者交叉感染的风险。

接种后,定期复查和加强针也是必要的。

二、紧急处理流程2.1 暴露事件的应对如果发生职业暴露事件,第一步是立即评估暴露的程度。

比如,如果被针刺或划伤,需迅速清洗伤口,使用流水和肥皂彻底清洁。

这样的处理可以显著降低感染的可能性。

在这一过程中,保持冷静至关重要,不必慌张。

2.2 报告和记录接下来,务必立即报告该事件,并做好记录。

无论是同事还是主管,都需要了解情况,以便进行后续的处理和观察。

记录的详细程度可以帮助医院分析暴露的原因,进一步改进防护措施。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同事和患者的负责。

2.3 后续跟踪和检测最后,暴露后的跟踪和检测同样不可忽视。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检查,以确保没有感染。

同时,也要关注心理健康,暴露事件可能带来情绪上的波动,适时的心理疏导非常重要。

三、总结综上所述,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是每位医务人员必备的知识与技能。

通过完善的防护装备、及时的疫苗接种以及科学的应急处理流程,医务人员不仅能保护自己,也能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警惕,时刻关注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医务工作的价值。

最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我们才能在这条充满挑战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流程规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流程规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流程规范一、背景及意义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多的职业暴露风险,如感染性疾病、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

职业暴露不仅对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还可能导致医院内感染等严重后果。

因此,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暴露预防1. 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预防的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 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合理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3. 生物安全:对感染性疾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执行手卫生和无菌操作规程,降低感染风险。

4. 化学安全:妥善存放和使用化学药品,加强通风换气,降低化学中毒风险。

5. 放射安全:遵守放射操作规程,使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6. 环境安全: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免受环境污染的影响。

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发生职业暴露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提供详细信息。

2. 紧急处理:根据暴露类型和程度,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如清洗、消毒、包扎等。

3. 评估伤情:医务人员对暴露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必要时送至医疗机构就诊。

4. 采集样本:根据暴露类型,采集暴露部位的样本,以便进行病原体检测。

5. 追踪监测:对暴露人员进行定期监测,如血液、尿液、分泌物等,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 健康教育:对暴露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7. 心理干预:针对暴露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

8. 法律援助:为暴露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政策与法规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职业暴露预防与控制管理办法》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总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工作,是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指导规范(草案)为了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防止血源性传染病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积极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在院部领导高度重视下,制定本规范。

一、“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定义:“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废物收集等工作过程中,高度的暴露于血源性病原体的危险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污染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等,有可能发生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凡是在医疗机构中可能接触到各类感染性病人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人员,同时包括上述人员中的实习生、进修生,都是被“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对象。

二、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的防护和救治工作程序。

1、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主要的防护和救治管理工作,由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当事者及时应填写《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同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由医务科上报到院部进行审批。

2、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发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具体部位、损伤情况以及接触源病人的相关检验结果同时上报,并安排当事者做相关检查,作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基础数据。

并且对针刺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实施,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防护的知识培训。

三、“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防护措施:(一)临床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防护观念。

2、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诊疗、护理和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实用】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程序-应急预案

【实用】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程序-应急预案

【实用】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程序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干净被污染的粘膜。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地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二、当事医务人员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同时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完成自身和源患者的血清学检查,并及时将以上“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和血清学检查报告交医院院感科备案。

三、医院院感科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事件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按照《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及监测》对医务人员给予随访和咨询。

四、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按照《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应急处理程序》执行。

五、在对职业暴露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做好保密工作。

凡涉及暴露者个人的相关资料,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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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与处理
程序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与处理程序
一.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意外事件需按应急程序处理。

二.医务人员:指在医疗机构中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不仅仅指医生和护士,还包括各类检查室如心电图室.内镜室.微生物室.临床病理科等的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实习医师.保洁人员和污物处理人员等。

三.组织管理
1.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教部和护理部负责。

2.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的应急专家小组(同“医务人员 HIV 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应急处理” )。

职责: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
对针刺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实施;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的知识培训。

3.具体执行部门保健科:准备应急药箱,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和随访护理部:护理.中央运输和保洁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感染管理科:医师.医技及后勤等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应急药箱的开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实验医学科临床微生物室: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在24-48 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 和HBsAg 相关检测并在保健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四.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
(一)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
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2.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消毒灭菌观念。

3.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护理.操作或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正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必须洗手,接触任何含病原体的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及其它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
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操作中病人的血液.体液可能溅起时,必须戴手套.防渗透的口罩.护目镜;在操作时若其血液.体液可能发生大面积飞溅或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必须穿防渗透隔离衣或围裙,以提供有效的保护。

(3)建议暴露部位如有伤口.皮炎等应避免参与血源性传染病如艾滋病. 乙肝等感染者的护理工作,也不要接触污染的仪器设备。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充足的光线,注意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发生意外针刺伤事件。

5.污染的针头和其他一次性锐器用后立即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或进行安全处置。

6.摒弃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的原有操作方法,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禁止拿着污染的锐器在工作场所走动,避免意外刺伤他人或自伤。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
1.实验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工作台面溅有标本液时,应立即消毒。

2.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防止头发接触标本或培养物,手上有伤口时应戴手套。

3.标本的采集.接收时不能污染容器的外部,运送过程中防止破碎和外溢以防交叉感染。

4.尽量少用注射器针头和其他锐利或机械吸取器,必须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意外刺割伤。

5.工作完毕应彻底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五.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后用 0.5%碘伏或艾利克消毒;如果是黏膜则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 当事医务人员应认真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疗锐器伤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分别交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和预防保健科,并到预防保健科办理相关手续。

3. 预防保健科对医务人员外伤事件发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具体部位和损伤的情况等,同时进行相关检查和处理。

4.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件后应在24-48 小时内完成自身和接触源病人血清的HIV 和 HBsAg 相关调查,血清学随访时间为1 年,同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六.医务人员乙型病毒性肝炎职业暴露外伤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基本处理程序同上
1.第一种情况:医务人员未曾接种乙肝疫苗(或接种后无反应者)(1)接触源病人 HBsAg(+),应在24 小时内肌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效价200IU/ml 以上,HBIG 注射愈早
愈好,最晚不得超过48 小时。

同时建议实行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0,1,6 月方案,每次10ug 肌注。

对接种处理的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2)接触源病人 HBsAg(-),可建议其接种乙肝疫苗。

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3)接触源病人不明时亦应在24 小时内肌注 HBIG,无论后来证实接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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