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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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价格条例(2021年)

江苏省价格条例(2021年)

江苏省价格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0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苏省价格条例(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三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四章价格调控第五章价格服务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价格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坚持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管、指导和服务,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调控、价格管理和价格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需要,可以决定在特定区域、行业实施先行先试的价格政策。

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措施,保障落实省人民政府先行先试的价格政策。

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苏政办发〔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0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江苏必须加快探索铁路先行发展新路径,打造铁路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激活铁路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铁路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中长期铁路网布局,是江苏“十四五”铁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路发展工作,作出了“以我为主、系统谋划”“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等重大部署,把铁路作为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全省铁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救性保护濒危文物及历史建筑,突出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弘扬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保护文化基因、彰显城市特色的建设理念,以城市特色文化为主线,依托重点历史资源空间载体,推进重点项目高品质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展示体系,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强化城市格局风貌塑造,提高历史资源利用水平,打造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之都。

二、工作任务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框架下,突出清文化、民国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四条主线,从文物修缮与发掘、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历史片区更新利用四个方面,完善规划、政策、工作、运营管理四个体系,建立“166+N”项目库。

2019年至2021年共计实施88个文化项目。

(一)文物修缮与发掘41处(3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6项主动性考古发掘)。

2019年计划启动29处(28处文物修缮、1处考古发掘)。

28处文物修缮包括北大营营房遗址、中共满洲省委纪念馆、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肇新窑业办公楼旧址、奉天咨议局旧址、同泽中学男校旧址、中山广场、张廷枢公馆旧址、锡伯族家庙、王明宇公馆旧址、辽滨塔、新民清真寺、法库吉祥寺、日俄奉天会战沙俄纪念碑、沈阳故宫太庙、沈阳故宫油饰彩画、沈阳故宫大政殿组群台明、清福陵、清昭陵、张学良旧居东围墙基础加固及墙体修缮、张学良旧居红楼群修缮、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叶茂台辽墓群、中东铁路建筑群——悦来栈旧址、于济川公馆附属建筑(3号楼)、奉天海关大楼旧址、盛京城址、东北工学院建筑群(机电馆);1处考古发掘为北崴遗址。

2020年计划启动8处(6处文物修缮、2处考古发掘)。

6处文物修缮包括满铁奉天公所旧址、汉卿体育场、南满医学堂旧址、朝鲜银行奉天支店旧址、奉天商务总会旧址、康平天主堂;2处考古发掘包括康平张家窑林场辽墓群相关遗址、塔山山城。

2019届政治江苏专版讲义第四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10课 含答案

2019届政治江苏专版讲义第四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10课 含答案

第10课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考点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与新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6·选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14、2015、2016、2017·简析,2013·探究)。

考点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与新要求(1)目标:至20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这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到2020年,要建成全面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2)全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生、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3)新要求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②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③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④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点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典例1(2017·全国Ⅰ)国内生产总值(GDP)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总和.下列计入中国GDP的产品或劳务是()A.北京厨师为家人做了一顿丰盛晚餐B.上海商人购买的一件精美的清代瓷器C.中国某企业在纽约工厂生产的汽车玻璃D.外国某企业在武汉工厂生产的空调和冰箱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GDP的理解。

依据材料对GDP的定义,A属于个人消费,B属于交换,均不属于生产或劳务,不选;中国某企业在纽约工厂生产的汽车玻璃,不能计入中国的GDP,C不选;外国某企业在武汉工厂生产的空调和冰箱,应当计入我国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格总和,答案为D.跟踪训练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

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附件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主要围绕十个主攻方向,出台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

一、总体考虑当前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突出表现为供给结构、供给质量不适应居民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要求,制约了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发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生产等领域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供给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要通过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供需矛盾的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尊重消费发展规律,创造环境引导居民扩大消费。

顺应居民消费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大趋势,以适应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性消费为线索,以拓展和畅通居民消费自由选择渠道为目标,努力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商贸物流、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打通物流、信息障碍,大力加强消费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居民愿消费、敢消费的良好环境。

1——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企业主体的活力和动力。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平台搭建、环境营造、金融支持、舆论宣传等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按照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变化特别是消费升级的方向,提升供给质量,带动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提高盈利能力,激发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依靠改革创新引领,破除制度障碍推动转型升级。

加速打破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健康等领域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传统商贸流通业有机结合,促进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和发展,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加强政府引导扶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宁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7日南京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凸显高质量发展特征,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打造长三角制度型开放高地、新型国际贸易枢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1.开放平台日臻丰富,载体功能不断完善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获批建设以来,坚持高标准谋划推进,扎实落实改革试点任务,截至2020年末,形成70余项体现首创要求的制度创新成果,7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7个创新实践案例在全省示范借鉴,8项改革试点经验和10个创新实践案例在全市复制推广。

“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获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涉及南京片区的97项改革试点任务,已实施92项。

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三项清单”涉及南京片区的113项改革试点任务,已有105项实施。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苏自贸组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南京、苏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30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就推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规则,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加强系统集成创新,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探索新路径,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一)政策环境方面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1)深化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针对企业办理住所、经营范围变更等高频事项,通过网上登记系统进行住所、经营范围智能自主申报备案,登记机关确认登记。

DB32_T 4034-2021江苏省快速消费品B2B城市配送服务规范(2021版)

DB32_T 4034-2021江苏省快速消费品B2B城市配送服务规范(2021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快速消费品 fast moving consumer goods 使用寿命较短,消费速度较快的消费品。
3.2
城市配送 urban distribution 在城市规划区内,根据顾客要求,对货物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 指定地点的物流服务活动。
3.3
配送中心 distribution center 从事配送业务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a) 主要为特定客户或末端客户提供服务; b) 配送功能健全; c) 辐射范围小; d) 提供高频率、小批量、多批次配送服务。
1
3.4 堆码 stacking 将物品整齐、规则地摆放成货垛的作业。
5 一般要求
5.1 资质要求 从事城市配送的企业应获得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
5.2 场地要求 开展城市配送,应拥有一定规模的仓库作为配送中心工作用地。
5.3 配送车辆要求 快消品城市配送车辆宜采用城市内交通小型车辆,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的具体规定,采用封闭、厢式、罐式等装置,实行无裸露配送运输,其中从事冷藏保鲜 运输的城市配送专用车辆应符合JT/T 1234的规定。 b) 应选配符合GB/T 37706的要求的车用起重尾板或其他便于货物装卸的附加装置。 c) 应配置GB/T 794规定的定位系统终端。
2
全球定位系统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由美国建设和控制的一组卫星所组成的、24h提供高精度的全球范围的定位和导航信息的系统。 3.15 货物跟踪系统 goods-tracked system 利用自动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通信等技术,获取货物动态信息的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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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精神,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6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一)文化领域。

建立完善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加大文化艺术消费补贴,加强对江苏大剧院等重点文化消费场所的支持力度。

加快乡镇电影院建设。

高质量举办“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南京融交会等大型文化赛展。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牵头负责)(二)旅游领域。

制定出台支持自驾、邮轮、游艇旅游和创意休闲农业等政策措施。

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示范段建设。

推动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逐步放开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范围。

研究出台鼓励租赁式公寓、民宿客栈等政策措施。

(省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等牵头负责)(三)体育领域。

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办法。

完善省级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推进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建设。

开展全民健身模范市(县)创建工作。

积极发展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电竞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

(省体育局牵头负责)(四)健康领域。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统一接入标准和规范。

研究探索新型健康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

(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发展改革委等牵头负责)(五)养老领域。

加快实施“照后减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建立健全养老领域公建民营相关规范,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提高“补人头”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比重。

加快建立全省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及居家上门服务标准。

(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牵头负责)(六)家政领域。

加快建设家政服务及交易公共平台,研究制定家政电商的服务标准和规范。

加大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培育力度。

健全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体系。

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江苏银保监局等牵头负责)(七)教育培训领域。

研究制定鼓励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的政策措施。

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

(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牵头负责)二、促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加快推动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鼓励各地在推进宜居住区建设中积极探索开展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九)推动汽车消费优化升级。

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

加快实施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管理办法。

研究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支持办法。

推进开展城市停车场信息共享、规模开发和多元融资试点示范工作。

推进张家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京海关等牵头负责)(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加快网络提速降费,积极推进5G网络建设,率先实现5G商用。

推动信息消费领域加快实施“三品”行动。

深入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

研究制定规范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

(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牵头负责)(十一)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推进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

推进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总结推广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方面的示范经验。

加快建立绿色消费循环体制机制和社会行动体系,规范垃圾分类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牵头负责)三、加快补齐消费领域供给短板(十二)提升消费供给能力。

加快制定服务消费示范工程认定管理办法,推进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省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幸福产业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和用地保障。

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和南京海关等牵头负责)(十三)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培育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特色商贸小镇和高品位步行街。

加快推进应用移动支付。

支持利用现有旅游景区、特色商业街区等拓展电商应用。

推进面向长三角城市群的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构建城市末端配送节点网络。

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和物流标准化工作。

优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江苏流通现代化及促进消费的引导。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牵头负责)(十四)加快发展农村消费。

加快推进商贸强镇建设。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农产品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加快“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

推动农村电商标准化建设、品牌化发展。

(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牵头负责)(十五)推进江苏消费品牌和平台建设。

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

持续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建立网上“江苏消费名品城”。

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设立自营销售平台。

推动苏州、南京、无锡等地依托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并推动扩大试点范围。

(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和南京海关等牵头负责)四、建立健全产品服务标准和消费信用体系(十六)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

开展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服务消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品领域标准研制。

在旅游、中医药、养老、家政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

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工作,确定一批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领跑者”。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十七)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

建立健全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

将消费领域企业基础信息、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信息在“信用江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在重点消费领域加快形成和完善全过程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典型消费纠纷案件、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牵头负责)(十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大力推进消费领域“信易+”场景应用,研究提出对守信企业及个人的激励措施。

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研究提出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牵头负责)五、推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十九)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

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在全省大型电商企业推广使用在线纠纷信息平台。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

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建立消费投诉公示与经营者信用评价关联机制。

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相关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二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加快制定我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加强消费商品、服务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推进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测信息公开。

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和改进执法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六、完善消费配套和保障(二十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

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增收专项激励计划试点。

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收入分配自主权。

(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牵头负责)(二十二)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

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

发展培育新型专业消费金融机构。

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牵头负责)(二十三)加强消费宣传和统计监测。

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国际友城关系,加大对江苏消费品牌的对外宣传推广力度。

加快研究形成涵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

(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统计局等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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