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负责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参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1项或省级精品课程1项或主参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
体育术科类教师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并负责厅局级项目2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学生思政、社会服务等工作(需所在部门意见)。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类目
条件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主要业绩)
师德师风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个人素养提升,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本科生课程2门及以上;
注:(1)教师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教育学院高级职称评审要考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类目
条件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主要业绩)
师德师风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个人素养提升,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师风考核优良。
(2)海外合作交流(需达到其中2项或综合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①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1次或组织召开国际学术会议1次及以上;
②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项及以上;
③在海外有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本;
④在国际学术性组织(如协会、杂志社等)兼职;
⑤开设全英文课程1门及以上;
⑥赴境外著名高校(含学术机构)进修或访学6个月以上。
浙江大学 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近五年担任本科生课程1门,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4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6篇或SSCI、SC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3篇(申报研究员,一级期刊对应增加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体育系术科教师所带运动队或运动员训练时间达一年以上且运动成绩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单项前3名;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或在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第一或个人单项冠军3项。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1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2篇(无SSCI、SCI或权威期刊论文,增加国内一级期刊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1项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1项。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或横向项目单个合同50万及以上(已到款80%及以上)。体育学术科教师负责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省级精品课程2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级精品课程1项。
浙江大学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以来业绩

①A类项目
②B类项目
主参(前3位):
③A类项目
④B类项目
①1或②1或③1并④1。
申报副研究员:①1或②1并③1。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③国内一级
①2篇或累加影响因子2.5。
(SCI至少1篇,不足1篇SCI应增加2篇EI或撰写10万字以上教材一本或3篇国内一级刊物论文)。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①国家级奖
②省部一等奖
③省部二等奖
④省部三等奖
⑤国家发明专利
①1或②1或③1或④1(前3位)或⑤1(第一发明人),未获奖增加SCI论文1篇或累加影响因子增加1。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5.0。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4.0。
主参(前三位)项目数或获发明专利数或获奖项数等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学院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理工农医类)
可选条件(要求其中任意2条):
1、主持或参与(主参前三)A类项目1项,或主持B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厅局级以上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园林、规划设计及相关设计奖),或主持获国内国际重大竞标项目第一名1次或前三名2次,或主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风景园林及相关规划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由建设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等主办)。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教授)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 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 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 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 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 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副教授)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精品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江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工学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各学科发展的目标以及学院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
一、原则与目标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1311人才工程”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基本原则,进行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并加强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力度,努力推动师资队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争取到2017年前后,学院初步建设一支与世界同类一流学院规模相近的稳定与流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及其辅助人员队伍。
即形成一支以5名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人才为领军人物、10名左右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级人才为骨干中坚力量、5个左右面向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创新团队为核心结构、50名左右支撑学院未来发展的年轻骨干教师为基础力量的具有国际视野、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能力、勇于攀登科学高峰、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接轨的师资队伍,以及一大批具有工程技术创新能力,能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专项科研任务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实施分类管理,坚持“分类引导、科学考评、强化激励、动态调整”的基本办法,按照“岗位分类、考核到人;支持团队、保障骨干;鼓励推广、协调发展”的方式,通过分类考核,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按照学校总体分类框架,根据自身特长、特点和潜能,合理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确保具备各种特长的教师各得其所,各尽所能。
二、岗位设置与比例(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和学部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学院设置教学与科研岗、教学与应用研究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科技研发与咨询岗、团队聘任岗。
各类岗位的基本要求如下:1、教学与科研岗:具有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金项目,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评审意见将作为教授职务评聘的参考材料之一提交给院中级评审委员会。
(2)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国家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以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取得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第1),或国家二等奖(前3),或国家一等奖(前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单项1000万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5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10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2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200万元;•其他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注: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个人负责字数不少于20万字);•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前3),或国家二等奖(前5),或国家一等奖(前9);•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或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或入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单项60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3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80万元;•其他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研究员入职前三年在晋升当年达到我系教授聘岗基本教学时数要求的60%;3.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承担解剖课连续两年大于280小时/年;(2)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8.0,其中IF ≥ 3.0论文1篇以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4. 教学为主岗教师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副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90学时/年;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 5.0,其中IF ≥ 3.0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2)教学为主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180学时/年且教学评价优良率不低于70%;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SCI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
学科:公共卫生(例外学科见表下注)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 ≥ 3.0,营养学IF ≥ 3.0,毒理学IF ≥ 3.5,心理学IF ≥ 3.0,统计学IF ≥ 1.7,伦理学IF ≥ 1.5,精神病IF ≥ 4.0,行为学IF ≥ 3.5;注五: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院相关规定;注七:SSCI论文视同SCI论文;注八: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依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2006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注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指:(1)主持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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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3篇,供评审时参考。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2篇,供评审时参考。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副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3篇,供评审时参考。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2篇,供评审时参考。
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重要科研项目说明
一、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30万元及以上,管理学科须在20万元及以上。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政府拨款实际经费80万元及以上)。
6、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15万元及以上);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4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25万元及以上)。
7、国防973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40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8、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
9、省部各类重大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不受此限)。
10、境内重大横向项目(实际到校或经费单个合同100万元及以上;经管类60万元及以上)。
11、境外重大横向项目的指标在以上第10款的基础上降至60%执行。
境外项目定义依据是:项目合同直接是与境外企业或其在国内的独资企业签订。
12、有合同经费要求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经费须达到经费标准的80%以上。
二、重要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
2、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需有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批件);上述各类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3、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4、国防科研纵向项目没有达到国家级项目经费要求的项目;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
5、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6、国家级有经费要求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3、5、6、
7、9款),实际到校经费未达到国家级科研项目各款要求但已达到该款合同经费标准的50%以上。
7、省级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
8、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
9、国内外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50万元及以上;经管类30万元及以上。
标*者为2017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