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计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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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

漳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

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甲级城市规划设计或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建筑的日照影响,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审查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漳州市中心城区报批的建设项目,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对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可能造成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拟建建筑对附近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遮挡影响;2、拟建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3、周围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建筑对拟建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4、现状建筑自身遮挡或建筑组群自身之间遮挡,使全天有效日照时间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新建建筑使其日照情况进一步恶化,仍需进行恶化情况的分析。

第四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中,涉及建筑高度、建筑体量、总平位置、±0.00、外立面、户型、功能、窗户等可能引起日照影响变化的变更,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对象1、居住类:包括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残疾人住宅,酒店式公寓,集体宿舍,大学和中、小学学生宿舍等。

2、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活动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医院病房楼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用房。

上海日照计算规则

上海日照计算规则

一,日照分析的标准与计算规则(一)日照标准1.日照标准是指《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第二十九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它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及第三十二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在市区旧区进行改建的,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的规定。

2.日照有效时间按《技术规定》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执行。

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注:朝向角度取整数,小数点四舍五入。

(二)居住建筑满窗日照计算范围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作为计算范围。

(如图3-1)L< 米:以A,B为满窗日照计算点L>2.4米:以C,D为满窗日照计算(O为原窗户中点)图3-1普通满窗日照的计算点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2)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图3-2异形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与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

(如图3-3)图3-3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3.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南昌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南昌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南昌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31日原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范,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建设项目还应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日照分析本规则所称日照分析是指具有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技术单位利用计算机,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在规定的有效日照时间段内进行模拟计算其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第三条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包含具有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技术单位所编制的日照分析成果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其它技术机构所编制的日照分析复核成果。

建设项目涉及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时,日照分析报告应作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内容之一。

因此,申报此类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时必须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因调整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涉及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南昌市西湖区、东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日照分析软件使用要求所采用的日照分析软件须是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证书,并通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的正版软件。

第六条日照分析对象日照分析对象包括拟建建筑及现状建筑,建筑类型具体如下:(一)居住类: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普通住宅、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独立式及连排式农居、单身宿舍、学生宿舍、职工宿舍、公寓等。

(二)文教卫生类:指文化教育建筑和医疗卫生建筑中有日照要求的部分,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主要生活用房,医院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室等。

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湖北省计量技术规范规程制修订《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审定稿)编制说明《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编写组2023年12月《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审定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省级计量技术法规项目计划立项,由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二、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旨在统一遮阳系数测定仪的计量特性和校准方法。

遮阳系数测定仪是根据玻璃的分子对紫外、可见、近红外辐射光的选择性吸收和反射率,与太阳光辐射相对光谱分布和波长间隔的加权函数,得到太阳光的直接透射比、直接反射比,根据这两个指标,计算出玻的遮阳系数,从而对玻璃样品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鉴别。

遮阳系数测定仪主要由光源、单色器、样品积分球、检测器、信号处理和显示存储系统组成。

节能建筑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玻璃门窗作为围护结构节能的薄弱环节,成为建筑中最受关注的重点部分。

尤其是我国的建筑能耗是气候条件接近的发达国家的3~4倍。

因此,建筑节能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我国强制性标准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玻璃要求遮阳系数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因为遮阳系数直接关系到建筑物使用的节能性能,遮阳系数作为工程必备的验收竣工材料,有着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

但随之发展起来的仪器遮阳系数测定仪却没有国家相关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导致该仪器的可靠性、稳定性及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不能得到保障,也造成了行业的混乱。

因此,制定统一的校准规范有利于更好发挥遮阳系数测定仪的作用,使量值得到溯源,遮阳系数的测试准确性得到提高。

有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来满足对遮阳系数测定仪技术参数的校准工作,统一全省遮阳系数测定仪的校准方法。

为了加强遮阳系数测定仪质量控制与管理,规范遮阳系数测定仪校准工作,保证量值溯源的准确可靠,迫切需要制定一套遮阳系数测定仪地方校准规范。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附件:《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杭州市规划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

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上海日照计算规则

上海日照计算规则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文件沪规法【2003】482号一,日照分析的标准与计算规则(一)日照标准1.日照标准是指《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第二十九条“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它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及第三十二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在市区旧区进行改建的,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的规定。

2.日照有效时间按《技术规定》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执行。

附录一:日照有效时间表(二)居住建筑满窗日照计算范围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作为计算范围。

(如图3-1)L<2.4 米:以A,B为满窗日照计算点L>2.4米:以C,D为满窗日照计算(O为原窗户中点)图3-1普通满窗日照的计算点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2)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图3-2异形窗满窗日照的计算点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与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

(如图3-3)图3-3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3.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Standard for assessment parameters of sunlight on building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4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4号现批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94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数据要求;4建模要求;5计算参数与方法;6计算结果与误差。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众智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四方软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播赵文凯涂英时刘超詹雪红林若慈罗涛刘燕辉林建平宋小冬田峰殷丽陈晓勇潘杭郝晓王语夫韩继发尹兆东牟雪松夏建忠徐磊林紫荣张雅军丁伟王军周张尧高风雷刘启耀高峰石建军陈道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朱嘉广朱子瑜肖辉乾吴晟耿毓修黄均德韩秀琦相秉军方芳赵中元薛峰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标准。

天津市日照分析计算规则-0905

天津市日照分析计算规则-0905

天津市日照分析计算规则一、目的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高层建筑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

本规则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多层建筑不作日照分析,根据天津住宅建筑间距设计标准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

二、日照分析对象、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GB 50180-93)规定:居住建筑全天有效日照时间需满足大寒日2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全天日照有效时间需满足冬至日2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全天有效日照时间需满足大寒日1小时;根据《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 50096-1999)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规定:住宅应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日照条件,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及《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普通居住建筑(不包括公建用地上的酒店式公寓等)的居室全天有效日照时间需满足大寒日2小时,旧城区及中心商业区可酌情降低,但全天有效日照时间需满足大寒日1小时。

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日照有效时间需满足冬至日2小时。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不低于冬至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2、朝向和有效窗户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居室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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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计校准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经全国气象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向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通过审定并批准立项,由国家气象计量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无线电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本规范。

《日照计校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归口于全国气象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

二、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日照时数是地面气象观测的重要项目,它表示在一给定时间,太阳直接辐照度达到或超过120 W/m2的那段时间的总和,日照时数广泛用于气象气候、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农业、林业、旅游、太阳能利用和建筑节能等领域。

日照计是用于测量日照时数的仪器,光电式数字日照计是基于光电传感器,利用特殊的全分天空遮光罩分别测量总辐射、散射辐射,进而计算出直接辐射,判断并累计测量日照时数的自动化仪器。

与传统的乔唐氏日照计和聚焦式日照计相比,光电式数字日照计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反应速度快、测量精度高、无机械运转部件、无人工干预、维护方便等优势,已日益广泛应用于日照观测业务中,迫切需要制定相应计量校准规范保证日照观测量值的准确、可靠与统一。

三、编制依据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规范中的通用计量术语符合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附录中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依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进行,仪器的结构特性参考了GB/T 33702―2017《光电式日照传感器》,校准方法和相关指标参考了世界气象组织WMO No.1227―2018 观测仪器和方法委员会第十七次届会最终节略报告(Commission for Instruments and Methods of Observation Abridged Final Report of the Seventeenth Session)和WMO No.8―2014 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Guide to Meteorological Instrument and Method of Observation),以大量的试验数据和长期以来对光电式数字日照计的计量测试经验为基础,通过广泛调研,本着完整性、统一性、科学性、开放性和实用性为基本原则进行编制。

四、任务分工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包括:崇伟、南雪景、边泽强、丁蕾、李松奎、杨伟、黄鹏良、冯慧、张宇、吴猛,其分工如下:五、主要编制过程编制的主要工作过程如下:(1)成立起草组、召开启动部署会、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2015年1-3月,召开了规范编制工作部署会,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编写组人员分工任务,确定了规范编制编写原则和总体思路,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组织调研、研讨咨询、确定技术路线2015年4月-10月,完成规范编写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学习国内外相关规范、标准、指南等文件,调查国内外光电日照计技术现状,详细研讨目前光电日照计技术参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初步确定本规范具体技术参数、校准方法思路和内容。

(3)技术参数的试验、分析和验证,编写初稿2015年11月-2017年10月,编写组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针对我国气象行业使用的光电式数字日照计技术特点,结合世界气象组织CIMO指南,以及计量站长期以来对光电日照计的校准经验,开展了大量针对性的实验、研究和分析,拟采取室内和室外两种方式对光电式数字日照计的阈值进行校准,并利用所提的校准方法对相关日照计进行校准验证试验,完成了初稿的编写和完善。

(4)不确定度评定内容编写2017年11月-2018年10月,根据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原则,对光电式数字日照计校准规范中不确定度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阈值校准进行不确定度分析和评定,并编写了相关内容。

(6)完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11月-2019年11月,整理汇总光电式数字日照计校准规范初稿和不确定度评定文档,分析相关数据,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编写。

六、编制内容的说明(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光电式数字日照计的校准,目前光电式日照计的生产厂家主要有荷兰Kipp&Zonen 公司、华云升达(北京)气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江苏省无线电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目前主要的光电式日照计见下表1。

(2)引用文件列出了规范编写过程中使用到的主要引用文件。

(3)术语和计量单位给出了日照和日照时数的定义和对应计量单位。

(4)概述对光电式数字日照计的结构组成和测量原理进行了简要说明。

日照计由光电感应器件、遮光组件、信号输出端和结构部件等组成,它通过采集软件实现日照时数的测量与显示。

日照计共有3个光电感应器件,其中一个完全暴露,用于测量总辐射,另外两个由于遮光组件特殊的全分天空方式,不同时暴露于阳光下,用于测量散射辐射,利用总辐射和散射辐射计算出直接辐射,累计记录直接辐射达到或超过阈值120 W/m2的时间,进行日照时数的测量。

准确测量阈值120 W/m2,判断直接辐射达到或超过阈值是日照计测量准确的关键计量指标。

(5)计量特性测量直接辐射达到或超过阈值120 W/m2是日照时数测量准确的关键技术指标,关系到日照时数测量的准确度,因此,将阈值、日照时数定为日照计的计量特性。

(6)校准条件1)校准环境方面,由于光电式数字日照计校准分为室外校准和室内校准两种方式,考虑到标准器、配套设备和被校仪器的使用性能,对室外室内校准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室外校准环境条件主要聚焦于天气环境和场地障碍物方面,天气环境要求日累计日照时数不少于3h,控制天气至少是多云以上,环境温度介于(5~35)℃,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风速小于或等于5m/s;场地障碍物方面要求四周空旷,仪器周围应无障碍物,特别是在日出至日落方位角范围内无障碍物,这样能够保证日照计校准受天气和场地环境影响忽略不计。

室内校准时采用日照计室内测试设备,因此不受天气环境影响,只需要对环境温湿度进行要求,即环境温度介于(15~25)℃,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

2)计量标准器与配套设备方面,采用一级直接辐射表作为标准器,原因在于,根据WMO CIMO 指南的建议,日照计的校准应选用直接辐射表作为标准器,考虑到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或测量不确定度)应不大于被校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选用GB/T 37468-2019 《直接辐射表》中规定的一级直接辐射表作为标准器,要求其测量不确定度为1%。

配套设备包括数字多用表、日照计室内测试设备和自动太阳跟踪器。

数字多用表主要用于测量模拟式标准器直接辐射表的电压信号和日照计的电压电平,如果直接辐射表是数字式的,则无需使用数字多用表。

由于模拟输出的直接辐射表信号为毫伏级,为此,分辨力:100 mV量程:≤0.1 μV;10 V量程:≤10 μV。

最大允许误差:100 mV量程:≤±(50×10-6×读数+35×10-6×量程);10 V量程:≤±(30×10-6×读数+5×10-6×量程)。

日照计室内测试装置用于在实验室内模拟稳定的辐照度为120 W/m2的环境,该装置由积分球、准直光源、散射光源、辐射监控设备和被校仪器安装平台构成,模拟太阳辐照度范围(50-300)W/m2,能够通过调节光源强度,模拟出稳定的120 W/m2阈值环境,光源稳定性±1% /h,均匀性±3%(Φ150mm内)。

自动太阳跟踪器在室外校准时与一级直接辐射表配套使用,使直接辐射表对准太阳,输出阈值标准值,设备跟踪误差:≤1.5°(太阳直接辐照度小于120 W/m2);≤0.2°(太阳直接辐照度大于等于120 W/m2);捕获角≥5°;捕获速度≥0.5°/s。

(7)校准项目及方法1)校准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阈值误差、日照时数,其中外观检查是以目测及手动对日照计的外观和结构进行检查,要求铭牌和标记应完整、清晰、醒目,记录被校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家等。

日照计表面应完好,无明显变形和机械损伤。

2)阈值误差是参考世界气象组织CIMO指南,以及国家气象计量站长期以来从事直接辐射表、总辐射表检定校准和日照计性能测试经验编写的,方法分为室外校准和室内校准两种方式,包括校准程序和数据处理,涉及标准器和被校设备的连接,通信,采样间隔、数据质控和处理等方面。

室外校准方法具体如下,按下列步骤进行:a) 将直接辐射表安装在自动太阳跟踪器上,被校日照计安置在室外平台上,两者距离不超过10 m 。

b) 若直接辐射表为模拟输出,则将其与数字多用表连接,采集电压信号并计算直接辐照度值;若直接辐射表为数字输出,则通过串口将其与计算机连接,采集直接辐照度值。

c) 设置直接辐射表采样间隔与被校日照计采样间隔一致,且时间间隔不大于10 s ,同步、连续采集直接辐射表与被校日照计输出。

测量一般在日出后或日落前的较短时间内进行,直接辐射表每组测量输出介于(120±8)-2W m ⋅范围内的数据量不少于5个时测量有效,有效测量组数不少于2组,记录在附录A 表中。

测量期间禁止人员靠近测量场地,以免遮蔽或反射日光对测量结果造成影响。

计算直接辐射表每组介于(120±8)-2W m ⋅范围内的直接辐照度的平均值作为每组测量的阈值参考值,读取对应时间段内被校日照计的直接辐照度并算得平均值。

按式(1)计算被校日照计每组阈值误差d i E ∆:d d -i i si E E E ∆=…(i =1,2,…) (1)式中:d i E ∆——被校日照计第i 个组阈值测量误差,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 2);d i E ——被校日照计第i 个组测量的阈值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 2);si E ——直接辐射表第i 个组测量的阈值参考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 2)。

室内校准方法具体如下,按下列步骤进行:a) 打开日照计室内测试装置直接辐射和散射辐射光源;b) 将直接辐射表安装在测试装置工作台上,保证直接辐射表窗口对准入射光线,调节光源,使直接辐射表输出辐照度为(120±8)-2W m ⋅,稳定0.5 h 后,以被校日照计相同的采样间隔,读取直接辐射表输出辐照度10次,并计算直接辐照度算术平均值1s E ;c) 取下直接辐射表,定义光线照射方向为室外正东方向,将被校日照计南北向安装在工作台上,调节被校日照计垂直于工作台面,稳定2 min 后,以不大于10 s 的采样间隔,读取被校日照计阈值10次,计算阈值算术平均值为d1E ;工作台水平旋转180°,再次进行测量,采样间隔和测量次数同上,计算阈值算术平均值为d2E ;d) 取下被校日照计,按步骤(2)安装上直接辐射表,记录直接辐射表输出值,再次计算直接辐照度算术平均值为2s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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