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2012年秋贫困住校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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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秋寄宿生生活补助坪城中心小学(附加2012年12月26日)

2012秋寄宿生生活补助坪城中心小学(附加2012年12月26日)
坪城乡满塘村二社 坪城乡火石洞一社 坪城乡火石洞五社 坪城乡高家湾二社 坪城乡井儿沟村一社 坪城乡满塘村一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五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五社 坪城乡满塘村三社 城关镇中华街宏达安置楼 坪城乡火石洞村三社 坪城乡中塘村三社 坪城乡满塘村四社 坪城乡井儿沟村二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三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三社 坪城乡三岔村三社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162
马建婷 王刚 李元 陈占玲 马希凯 胡国鹏 刘世龙 王财德 俞官艳 俞庆元 柳凤棠 张成祥 俞清渊 葛正梅 李雅清 王纪蕾 王海东 李阳春 刘世波 祁进国
李永文 孔维强 张兴俊 李永富 陈自祥 把玉有 杨恩红 王生河 罗发彬 陈金然 杨恩昌 曹金发 张金强 陈禄然 俞树平 王永平 李和春 陶立红 韩国有 斗永禄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葛转喜
坪城乡高家湾村一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五社 坪城乡歇地沟村三社 坪城乡中塘村一社 坪城乡白土嘴村六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三社 坪城乡满塘村二社 坪城乡满塘村四社 坪城乡中塘村二社 坪城乡满塘村一社 坪城乡满塘村二社 坪城乡满塘村四社 坪城乡中塘村二社 坪城乡英鸽嘴村五社 坪城乡满塘村一社 坪城乡火石洞村七社 坪城乡中塘村一社 坪城乡长山河村一社 坪城乡满塘村二社 坪城乡中塘村三社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坪城乡中心小学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宣恩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精神,上级补助我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97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困难学生7617人(其中:小学2589人,初中4942人,特教86人)。

按年生均小学750元、初中生1000元的补助标准,结合2012年3月各校上报的寄宿生数据,在充分考虑高寒地区和各地经济状况情况下,经研究,教育局拟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计划》(附表1)现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滞留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协调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资金的行为,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工资机制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机制:宣传动员→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评审→公示名单→统一发放→完善档案。

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不得随意扩大资助面,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时获得补助。

2、上报材料:各单位根据县教育局下达指标数于9月15日之前上报有关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宣恩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受助名单信息统计表(附件3,乡镇中心学校归总后统一上报电子文档);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附件4纸质2份,并上报电子文档);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公示表(附件5:乡镇中心学校归总后统一上报电子文档)3、学校要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做好后续的信息反馈和档案整理工作。

202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2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2024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____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贫困寄宿生是指那些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的学生,通常需要寄宿在学校提供的住宿条件较差的宿舍中。

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贫困寄宿生面临着生活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的饮食、卫生和学习条件。

为了帮助贫困寄宿生改善生活状况,提高其学习成绩和生活质量,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提供经济资助,帮助贫困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紧急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学习动力,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二、资助标准和范围1. 贫困寄宿生资助对象(1)家庭经济状况艰难,无法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

(2)经学校认定,符合贫困寄宿生资助条件。

2. 资助标准(1)住宿费补助:根据学校宿舍费用情况,按月向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寄宿生发放住宿费补助。

该标准需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学校内部经济情况进行具体调整,以确保补助能够覆盖学生的基本住宿费用。

(2)生活费补助:根据贫困寄宿生的实际生活需要,按月向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生活费的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具体调整,以确保能够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3)教材和学习用品费用补助:根据学生所需教材和学习用品的费用情况,向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寄宿生发放相应的费用补助。

这样可以保障学生在学习上的基本需求,减轻其经济压力。

(4)医疗费用补助:根据贫困寄宿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医疗费用补助。

这样可以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使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医疗服务。

三、资助申请和审批流程1. 资助申请(1)贫困寄宿生需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贫困生资助申请,提交所需的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学生成绩证明等。

(2)学校相关部门对贫困寄宿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贫困寄宿生资助条件。

2. 资助审批(1)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贫困寄宿生的申请情况,进行资助审批。

2024年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范本

2024年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范本

2024年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范本____年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范本一、方案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接近。

然而,在这一国家发展的背景下,仍有许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特别是寄宿生,他们在教育、营养和生活等方面面临着困难。

为了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____年我校制定了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以帮助他们实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公平和社会进步。

二、认定标准1.经济困难指标:根据国家贫困线,以及县级政府发布的相关贫困认定标准,确定贫困寄宿生的经济困难程度。

2.难以满足基本需求:贫困寄宿生在教育、营养、生活等方面难以得到满足,并经过学校评估鉴定。

三、发放对象1.寄宿条件:仅限于经过学校认定,符合学校规定的寄宿生。

2.经济困难:根据认定标准,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将作为发放对象。

四、资金来源1.学校预算:学校将按照贫困寄宿生人数和经济状况,纳入预算中,确保发放资金的可行性。

2.社会捐助:学校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和赞助,提供更多的发放资金。

五、发放方式1.资金发放:学校通过设立专项账户,每月向贫困寄宿生发放固定金额的补贴。

2.教育支持:贫困寄宿生可以免费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学习水平和竞争能力。

3.营养餐补:学校提供免费的营养餐,确保贫困寄宿生获得充足的营养。

4.生活补贴:学校按照贫困寄宿生的实际需要,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

六、监督与评估1.发放监督:学校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资金发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发放资金按照规定使用。

2.效果评估:学校每年将对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进行评估,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七、宣传与报道1.公开透明:学校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途径公布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的具体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媒体报道:学校将积极宣传贫困寄宿生发放方案的进展和成果,提高社会关注度,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捐助。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对于许多家庭而言,教育是改变命运的关键。

然而,对于一些生活在贫困中的学生来说,接受教育的道路充满了挑战。

为了帮助这些有潜力的孩子们实现自己的梦想,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应运而生。

一、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用难以维持基本生活;2、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学生;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4、学习努力,成绩良好。

二、申请材料1、申请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3、学校出具的在校寄宿证明;4、本人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3、审核通过后,由学校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4、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补助标准与发放方式1、补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生活费标准的50%;2、发放方式:按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确保专款专用。

五、监督与保障措施1、建立贫困寄宿生档案,定期进行核查;2、设立举报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3、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和学校,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责任。

六、结语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是一项温暖人心的工程,它为无数身处困境的孩子们提供了求学的机会。

然而,政策的实施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支持。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在当今社会,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对于那些生活在贫困中的孩子来说,教育更是改变命运的关键。

为了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我国政府设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概述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是用于申请政府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表格。

2012年秋期寄宿生补助分配方案

2012年秋期寄宿生补助分配方案

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沙河镇第一初级中学制表人签名:校长签名:博白县 沙河一中 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统发名册汇总表制表单位(公章):日期:2012年12月23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系: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落实《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始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发放国家资助金的重要依据,所以要求各系结合本系实际,高度重视,做好本年度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范围及认定比例:1、认定范围:我院在校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经济困资格认定申请的学生。

2、认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应控制在实际学生总数的30%,并结合本系实际认定出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所占比例为实际学生总数的5%。

二、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一)执行。

三、时间安排:1、学生申请(4月20日-----4月24日):需要认定学生向所在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书写内容在认定流程中规定。

系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

2、民主评议(4月25日------4月28日):班级认定小组对申请认定学生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初步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认定结果公示(4月29------5月1日):各系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咨询与投诉,各系在5月2日下班前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汇总到学生处。

4、学生数据整理(5月2-----5月4日)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几点要求:1、各系要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认定活动。

2、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时,要有辅导员老师或班主任在场。

3、认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能如实申报的情况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系部(盖章):报送人(签字):年月日。

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报告

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报告第一篇: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报告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报告2012年度,我校认真遵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本年度,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展开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等费用这两项工作来完成。

在执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及其它资助的过程中,做出以下总结:1.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总体上是在不断进步,能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学校和各个班级都努力地全面了解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避免不公正评定现象出现。

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受助学生完全覆盖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在学生和家长中间有良好的反应。

2.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具体文件精神,为每位学生办理了助学金银行卡,即一位学生一张银行卡,具体到人,未出现助学金流入其他渠道现象,让国家助学金发挥了助贫扶弱的作用,很好地完成了落实资助政策的工作。

3.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助学金卡的办理和运行采取了一些变化措施。

2011年度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用家长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上,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强度,同时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出学生是受助对象的信息。

在本年度的助学金卡办理过程中,我们尝试用受助学生个人信息作为办理银行卡的依据,真正做到了一人一个账号,1 具体到人,准确无误。

同时要求各班主任将学生接受资助的信息反馈至家长,让受助学生家长能及时明确受助情况,避免出现学生在领取助学金后肆意挥霍的现象,将国家助学金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

(4)每学年对高一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提前进行信息摸排工作,结合学生自身表现,为国家助学金评定收集第一手资料。

3.相关建议:(1)高一学生在评定国家助学金后,由于学籍信息的到位不及时,致使国家助学金汇总上报工作被动拖延,影响全局工作,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关注和配合。

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霜冻 期210天以上县市180元/人/学 年;2、霜冻期185-210天的县 市140元/人/学年;3、霜冻期 每人每天3元,每年200天 145-185天的县市105元/人/学 年;4、霜冻期145天以下的县 市85元/人/学年
资助对象
全区所有农村(含县 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区内初中班学生、喀 什市、和田市、阿图什 市、阿克苏市、阿勒泰 全区农村(含县 全区农村(含 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 全区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 市、塔城市、乌苏市、 镇)义务教育阶 县镇)义务教 段寄宿生的86% 阶段学校 阜康市、哈密市、博乐 段学校 育阶段学校 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所 有学生以及其他城市50% 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
二、农村义务教育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 生补助生活费 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 农村学生公用经 农村校舍维修 书 费补助 改造 农村学生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
资助项目
农村中小学取暖费
起始年度
2006年
2006年
2006年
2006年
2008年
2011年
现行标准
小学每生每学年按750元进 行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按 小学每生每年 1000元进行补助。2012年 560元,初中每 生均小学90元、初中180 秋季学期起,补助标准达到 生每年760元, 元 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 特教每生每年 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教 4060元 学生每生每学年1750元
喀什、和田、克州所辖24 个国家试点县及温泉县、 察县、昭苏县、裕民县、 托里县、青河县、吉木乃 县、巴里坤县、乌什县、 柯坪县、尼勒克县等11个 自治区试点县的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区内初中 班所有学生
中央和地方 承担比例
中央和自治区按5:5共同承 中央负担国家课程教材 担。自治区承担部分由自治 资金,自治区承担地方 区本级财政和地州按7:3分 课程教材资金 担(含提高标准的250元)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范例(四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范例一、工作目标为贫困寄宿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确保他们在校期间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补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贫困寄宿生:1.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提供正常的生活需求;2. 学习成绩稳定,表现良好,能够全面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三、补助标准根据贫困寄宿生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制定不同等级的生活补助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 一级补助:每月XXX元;2. 二级补助:每月XXX元;3. 三级补助:每月XXX元。

四、补助申请与审核1. 贫困寄宿生补助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2. 贫困寄宿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学生事务办公室;3. 学生事务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学校领导提出评审意见;4. 学校领导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贫困寄宿生相应的生活补助。

五、补助管理与使用1. 学校将设立专项账户,按月拨付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2. 贫困寄宿生需向学生事务办公室提供相关消费凭证,用于核实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3. 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仅限于购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和日常饮食等基本生活支出;4.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定期对贫困寄宿生的补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绩效考核1. 学校将对贫困寄宿生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2. 补助金额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适当调整;3.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贫困寄宿生申请继续享受补助的依据。

七、工作保障与监督1. 学校将加强贫困寄宿生的培养和管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2. 学生事务办公室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补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运行;3. 学校将定期对补助工作进行评估和调研,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范例(二)一、背景介绍贫困寄宿生是指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他们在学校寄宿的生活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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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学校(章):安县沸水镇学校 学期:2012年秋季 校长签字:填表人:
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享受学生名册
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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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2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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