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矿山《环(水)保管理制度汇编》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企业、相关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涵盖矿山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与管控相结合、依法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惩处。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采取合理的资源开采方法,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减少矿山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的治理,确保环境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
第四章矿山环境监测和报告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溶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每年提交一次环境保护报告,详细描述矿山运营状况、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5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环境保护目标:严格按国家、____部和地____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营双高速公路工程实现“三个一流”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厅及项目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营双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____环境保____》,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____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三、编制依据____《环境保____》、《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厅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____,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____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基建矿山环水保管理制度汇编

基建矿山环水保管理制度汇编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和矿山建设持续推进。
然而,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基建矿山环水保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安全,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一、基建矿山的环境降噪措施1. 项目前期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划设计阶段,对项目环境影响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
通过评价,确定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而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纳入环保审批程序,制定防治措施。
2. 施工条件施工前,必须制定环保方案,包括施工期间噪音和空气污染控制方案。
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尘土控制措施,以防止扬尘。
3. 降噪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降噪措施,如绿化、隔绝墙或屏障,以减少噪音污染。
4. 建筑设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设计应坚持“绿色建筑”的理念,合理设计建筑物的材料、结构和设备等,以达到减少噪音、废气排放等目的。
二、基建矿山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1. 建设前的环境调查和污染防治方案在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周边环境调查,并编制防治污染方案,做好污染预防和紧急处置措施,确保项目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2. 环境监测和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监测,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环境质量。
并且,对周边环境开展防护措施,对环境污染做到有效治理。
3. 污染物排放监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要求,建立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管机制,对项目的污染排放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严格控制排放标准,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4. 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废弃物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废弃物处理标准,对废弃物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合理使用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和利用。
三、基建矿山的水资源保护措施1. 水资源保护方案编制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必须根据不同工程类型,编制不同的水资源保护方案,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水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以下是一个环水保管理制度的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环境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降低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
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2. 环境水资源管理责任2.1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水资源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2 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保护和维护水资源。
3. 水资源使用管理3.1 公司应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过度抽取。
3.2 使用水资源过程中,必须加强节约用水的意识,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降低用水量。
3.3 水资源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水污染和漏损现象的发生,严禁向水体直接排放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
4. 水污染控制4.1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污水处理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4.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对废水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废水排放问题。
4.3 公司应建立废水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水口的废水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水质符合要求。
5.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5.1 公司应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环境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和行动步骤。
5.2 应急预案应包括对可能引发水污染的事故场景进行模拟和评估,确定防范措施和应对措施。
5.3 公司应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6. 环境水资源管理考核6.1 公司应建立环境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人员的环境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6.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使用情况、废水排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等。
6.3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绩效的重要指标。
7. 环境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7.1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2 公司应建立反馈机制,接受各部门和人员对本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出适当调整。
环水保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水保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水保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水保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环水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为环水保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设计、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设计、设备、材料。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第五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环水保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样本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环水保管理制度是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下面是一个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水资源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节约、保护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环水保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资源的管理第五条水资源的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水资源的规划和安排,合理调配水资源。
第六条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经过审批,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水资源的使用者应加强用水管理,提倡节水措施,减少浪费。
第八条禁止违法排放污水和废水,严禁破坏水生态环境。
第九条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第三章水资源的保护第十条水资源保护区的范围和管理办法应制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禁止在水源地和水资源保护区进行破坏性开发和利用。
第十二条对于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行为,应进行处罚和修复。
第十三条保护水生态系统,恢复湿地,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十四条鼓励开展水资源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监督和评价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定期对环水保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公众有权参与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监督,及时反映问题。
第十八条政府应公开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信息,增加透明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严重环境破坏和人身伤害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监管部门和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及时调整。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水资源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环水保管理制度
环水保管理制度环水保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环水保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公司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使用和管理各类水资源活动。
其中,包括自来水、废水、雨水、地下水等各种水资源的管理与使用。
三、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起草小组,明确制定本制度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调查研究,以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有关人员为调查对象,了解水资源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需求。
3.制定初稿,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初稿,于内部进行讨论和修改。
4.公示征求意见,将制定的初稿予以公示,接受公司内部员工、客户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审批批准,经过各部门意见汇总和审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批准。
6.正式实施,制定版本文本,全公司宣传。
四、制度内容1.各项制度的名称:《环水保管理制度》2.范围:(1)管理公司内部各类水资源,包括自来水、废水、雨水、地下水等的使用和管理。
(2)管理公司内部所有该环节有关人员管理和使用习惯。
3.目的:(1)加强公司水资源管理,实现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减少水污染,保护水资源,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3)规范公司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内容:(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浪费。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环保政策,减少水的浪费和污染。
(3)落实污水处理和排放规定,规范废水排放。
(4)建立废水治理系统,进行废水处理。
(5)制定《水资源监督管理细则》。
(6)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政策标准的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5.责任主体:(1)公司管理层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公司内部各部门对各自使用的水负责,包括用水计划、用水量的规划和准确把控。
6.执行程序:(1)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和沟通机制。
环水保管理制度
环水保管理制度
是指对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水环境的质量达到一定标准,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环水保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环境的变化情况。
2. 水环境标准和排放限值: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确保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
3. 水环境治理措施:制定水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污水处理、水体修复、水源保护等,推动水环境的改善。
4. 监督和执法: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对违反环水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信息公开和参与: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环境的保护。
6. 预防和应急措施:建立水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和避免水环境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和完善环水保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它也是一个规范和约束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提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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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环水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水环境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提高水处理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供应商。
2. 管理要求2.1 水资源管理2.1.1 确保合理用水:公司所有员工应遵守合理用水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水消耗。
2.1.2 捕集和回收雨水:公司应优先使用雨水进行相关工艺和设备的冲洗、灌溉等操作。
2.1.3 水资源评估与优化:公司应定期评估水资源使用情况,制定优化方案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2 水污染防控2.2.1 合法排放:公司所有排放到水体的废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经许可的排放是严禁的。
2.2.2 安全储存和处理废水:公司应建立合适的废水处理设施,并进行废水的安全存储、处理和处理记录的保存。
2.2.3 废水监测:公司应定期进行废水的监测和分析,确保废水的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2.3 水环境风险防控2.3.1 水环境风险评估:公司应对可能带来水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3.2 应急预案和演练:公司应制定水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以确保应对能力和效果。
2.3.3 监管和法律合规:公司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
3. 责任和权限3.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并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环保培训和技术支持。
3.2 各部门负责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
3.3 公司员工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
4. 管理措施和流程4.1 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用水计量和统计、节水技术和设备的推广等。
4.2 建立和落实废水处理设施、操作和管理规范,确保废水的安全处理和排放。
4.3 定期开展水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4 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HB-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某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承包矿山建设、开采的单位。
第二章原则和目标第三条公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生态和谐矿山和建成绿色矿山体系为主要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准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根本方针,法制化、规范化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闭坑矿区生态化,防止、减少矿山开采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矿山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避免发生矿山环境保护责任事故和环境投诉事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业务管理、分级负责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公司负责监管矿山承包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矿山承包方负责具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不得超量、越界开采,保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合规、到位。
第六条公司生产部负责统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矿山建设期生态环保管理要求第七条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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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矿山环(水)保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制度》《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粉尘污染防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噪声污染防治制度》《废水防治措施及井建外排水管理职责划分规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防止因建设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国家、省级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并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矿各科室、施工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成立本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做为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机构,机构组成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办公室设在XXXXXX,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目前各施工单位是本矿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同时要设置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本矿环境保护规划,保证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协调发展。
2、组织审定本矿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3、审定本矿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4、定期组织研究本矿的环境状况,并检查、总结、评比各施工单位落实环保工作情况。
5、负责落实本矿环保项目的实施。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制定日常环保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环保工作台账,并妥善保存。
4、组织各施工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先进设备、技术。
5、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6、协同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妥善处理环保事件和环保事故,对污染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治措施。
7、监督环保设备设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保护环境。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9、负责收集所在市、县环保部门信息。
10、全面、及时、准确向公司报送环保数据、报表、信息和有关材料。
第六条其他科室、施工单位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矿及其它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保意识。
3、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时配备环保设备。
4、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七条环保人员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编制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防止各种污染措施并监督执行。
3、制定并组织实施现场的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4、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进行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污染源登记表等环保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5、协助矿业公司资源环保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6、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污染事故、扰民等问题,及时上报。
7、积极组织科室、施工单位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学知识。
第三章资料档案管理第八条环保档案由专人管理,凡是已批复的相关技术资料、报告书及各级部门流转的重要文件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报告、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九条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凡出现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
第十条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外单位人员未经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第十一条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借出档案材料丢失时,经手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井建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防止大气污染管理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防尘处理。
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设备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除尘器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单位要根据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4、运输车辆出入作业区必须采取防止泥沙带入的措施;运土方、渣土车辆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5、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作。
第十三条防止水污染管理1、生产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2、施工单位职工食堂,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废水经除油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第十四条防止噪声污染管理1、施工现场遵守规定的降噪限值,制定降噪制度。
对可能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
2、对人为活动噪声制定管理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3、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厂房内,厂房四周必须严密遮挡。
4、井建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防止废渣、危废污染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内的生活和工业垃圾禁止焚烧处理,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工业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2、施工现场使用的油品要存放在油库中,要求油库内保持清洁,通风顺畅,不能放置其他杂物。
3、生活和工业垃圾、危废禁止私自外运,需要外运处理的必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后进行外运处理。
第五章井建现场环保设施管理第十六条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环保设施及涉及污染物排放的设备在建设、改造、采购之前。
必须报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资源环保部对其环保符合性进行论证,确保符合国家、省、所在地市环保标准和环保产业政策要求。
第十七条各施工单位环保设施管理、考核须落实到岗,建立健全维修、检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停用、损坏和拆迁环保设施。
凡停止运行必须事先征得上级部门同意的同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
环保设备本身问题或事故停车,及时报告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井建现场环保信息报送管理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涉及本单位的环保信息,包括环保重点工作、人员变动等,切实配合好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第二十条环保信息报送范围:1、上级环保部门、我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环保机构进行的环保检查以及专项的治理、整改和验收等相关活动反馈等。
2、突发性环保事件。
3、各施工单位环保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等发生调整、变动。
4、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土地复耕。
第二十一条报送方式与报送时间要求:1、在遇到上级环保部门到单位现场进行检查时,应立即电话报送至我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将相关情况以文字报告反馈形式(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送时间在活动结束或事发的次日。
3、突发性环保事件,要在事发的第一时间(事发后1小时内)可以电话方式报送,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材料随时报送,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上报。
4、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土地复耕信息变化时,每月月末将情况上报。
第二十二条报送格式与内容要求:各施工单位可以自拟报送格式,必须包括事件基本情况、调查情况、相关数据、整改情况、处理结果、主要参加人员、下一步工作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环保信息报送部门及联系方式: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对口报送部门。
邮箱:*****************第二十四条对未按要求报送环保信息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的,我矿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影响程度,考核相关单位及人员。
第七章宣传、教育、培训第二十五条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二十六条各施工单位要关注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了解环保工作动态与方向,及时推广学习。
第二十七条各施工单位环保管理人员要积极关注或参加各类环保工作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环境保护知识。
第八章考核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环(水)保工作管理办法奖罚细则》考核。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自动失效,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制度1、为加强环境保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环保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依据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矿系统的环保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
制定全矿环保人员的培训计划、检查考核汇总环保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培训。
3、环保学习与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4、环保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5、学习和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课自学的方式进行。
6、每年对全矿环保人员至少组织1次环保学习培训和考试,各科室、施工单位应每季节至少组织1次环保学习和培训,学习和培训要有计划、有记录。
7、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环保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文件自动失效,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创造整洁、美观、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营造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和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外委施工单位。
三、管理及考核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监理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四、具体考核细则如下:五、实施本办法由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考核文件自动失效。
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制度1、总则1.1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司家营南区矿山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矿各科室、施工单位、个人应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1.3矿环保领导小组对本矿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审定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使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1.4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综合办公室、保卫科、工程技术科等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矿内部机动车污染大气环境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