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2019年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知识竞答试题及答案

2019年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知识竞答试题及答案2019年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知识竞答试题及答案一、必答题:1.选择题:青春期是人体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其中哪项是错误的?(D)A.体格生长加速,出现第二次生长突增。
B.各内脏器官体积增大,功能逐渐完善。
C.内分泌系统功能活跃,分泌与生长发育有关的激素明显增加。
D.生殖系统发育骤然增快并迅速成熟,到青春中期已具有生殖功能。
2.选择题:哪种激素不影响青春期生长发育?(C)A.生长激素B.雌激素C.孕激素D.雄激素3.问答题:WHO规定青春期的年龄范围是多少?10-19岁末。
4.问答题:治疗急性淋病的首选药物是什么?青霉素。
5.判断题:XXX认为,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年龄,小于60岁的妇女采用激素治疗时基本不用考虑安全性问题。
(正确)二、抢答题:1.选择题:下列哪项是关于青春期生殖器官发育的错误说法?(A)A.卵巢增大,并出现发育程度相同的卵泡。
B.输卵管口径增大,并管腔黏膜上皮出现皱襞,并逐渐纤维化。
C.子宫增大,尤其是子宫体增大明显,使宫颈占子宫全长的1/3.D.外生殖器向成人型发展,出现皱襞,黏膜增厚,其长度和宽度均增加。
2.选择题:关于严重遗传病的婚育意见,哪项是正确的?(D)A.男女双方患有不同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不宜生育。
B.男女双方表型正常,但生育过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患儿,不宜生育。
C.女性为X连锁隐性遗传病基因携带者,如果不能进行产前诊断,只能生育男性。
D.女性为X连锁显性遗传病基因携带者,如果不能进行产前诊断和治疗,不宜生育。
3.选择题:以下哪项是关于淋菌感染的正确描述?(C)A.淋菌主要侵袭生殖道粘膜的鳞状上皮。
B.病原体检查取材部位最好是上段。
C.分泌物涂片在多核白细胞内找到数对革兰氏阴性双球菌可以诊断。
D.淋病患者一般很少伴发尖锐湿疣。
E.妇女感染淋病3-7天均有症状。
4.选择题:确诊子宫颈鳞状上皮内瘤变的最可靠方法是什么?(D)A.子宫颈细胞学检查。
中国及部分省市素质教育行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中国及部分省市素质教育行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
体系
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
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
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相对应,但也并非绝对对立的概念,因为两者在词义上本来就并非反义词。
国家层面素质教育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为了促进素质教育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比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
2015年-2021年国家层面素质教育行业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素质教育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素质教育行业发展,比如北京市发布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基础教育”的工作方案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学习发展动态,精准指导家校共育,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素质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国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9月8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前言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妇女和儿童的地位和权利日益得到重视。
然而,这些人群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发展,各地开展了不少的计划和方案。
本文将介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中国是一个大国,拥有庞大的人口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然而,长期以来,妇女和儿童的地位和权利并不够受到重视,很多方面的发展都受到限制。
比如,教育水平不够、就业机会有限、健康服务不足等等。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以加强对这些群体的保障和支持。
二、发展规划1.《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该纲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妇女地位与权利保障、妇女教育与培训、妇女健康与生育、妇女劳动与就业、妇女参与和决策。
纲要明确了妇女权利和地位的重要性,强调了妇女教育、健康、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提出了许多可行的解决措施。
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该纲要明确了儿童保障的重要性,提出了家庭、社会和政府三个方面的责任分工,强调了儿童健康、教育、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提出了儿童教育和女性教育的发展目标和政策。
三、实施方案1. 妇女儿童医疗保障为了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育率,政府建立了一系列医疗保障机制。
比如,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开展婴幼儿保健、妇女保健等活动,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等。
2. 妇女儿童教育政府致力于提高妇女和儿童的教育水平。
在儿童教育方面,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解决城乡教育不均等问题,提高教育质量;在女性教育方面,增加女童入学比例、推广女性职业教育、提高女性职业素质等。
3. 妇女儿童就业政府倡导妇女和青少年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就业,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中国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健康成长。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为该文件提供了具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该纲要的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推动妇女儿童的就业创业。
通过完善相关和措施,增加妇女儿童的就业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意愿,为其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和机会。
3. 加强妇女儿童的基本服务保障。
提升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其健康、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 推进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妇女儿童的暴力侵害和虐待行为。
5. 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参与和发展。
鼓励和支持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和措施,包括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体系;增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投入和财政支持,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建设;加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推动良好家风家教的普及和培育;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发展机会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旨在全面促进中国妇女儿童的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和健康成长。
通过设定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相关部门将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就业创业、加强基本服务保障、推进法律保护和促进社会参与和发展。
这一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2-23 17:11:09卫妇社发〔〕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进。
可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中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进;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国发〔2001〕18号【失效依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01.05.22【实施日期】2001.05.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务院2001年5月22日发布国发[20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随着新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始新的伟大进军。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达成了多项协议,将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妇女产生的不利影响正逐步纳入各国政府的重要议程。
我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5年多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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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5.22•【文号】国发〔2001〕18号•【施行日期】2001.05.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前言随着新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始新的伟大进军。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达成了多项协议,将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妇女产生的不利影响正逐步纳入各国政府的重要议程。
我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5年多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
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确定了2001—2010年妇女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
同时,充分考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的妇女发展12个重要领域,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制定妇女发展规划的做法,以’95《纲要》的实施成效为基础,根据我国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2001—2010年的可持续发展,《纲要》确定了6个优先发展领域,即: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并把促进妇女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
《纲要》的制定和实施,目的是强化政府的有关职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鼓励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21世纪,中国妇女事业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美好的春天。
总目标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一、妇女与经济(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二)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1.国家宏观政策。
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体现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应纳入性别平等观念。
——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改善妇女经济状况,进行适当的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投资。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
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
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
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妇女在参与经济发展中接受有效服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权利。
——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
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妇女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
——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
2.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
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
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要有较大的增加。
3.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4.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6.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二)策略措施。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国家宏观政策。
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推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进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
——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
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
——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和县(市、区、旗)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
——政府所属部门领导层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
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及公务员的录用,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女性不受歧视。
——加强对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并优先选拔。
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
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式,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