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施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周期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是中国领导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提升其地位和权益保障。
该提纲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包括提升妇女地位、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推进家庭教育等方面。
本文将对该具体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首先,提升妇女地位是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男性相比,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性别不平等现象。
因此,在未来十年中,领导将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和消除对女性的歧视。
这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改善就业环境和工资待遇,并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行为的打击。
其次,在保障儿童权益方面,《纲要》明确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领导将加强对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加强对儿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专业能力。
此外,领导还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儿童的关注和保护力度,确保他们享受到与其他儿童一样的权益。
第三,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领导将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推动男女平等就业机会,并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层面的比例。
此外,《纲要》还明确了推动男女平等家庭责任分工、促进男性参与家庭教育、消除性别暴力等具体目标。
最后,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纲要》明确了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父母履行养育责任等目标。
为实现这些目标,领导将加大对父母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父母关注子女成长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目标,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这些目标包括提升妇女地位、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推进家庭教育等方面。
领导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教育宣传、提高专业能力等措施,全力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
相信在未来的十年中,中国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为妇女和儿童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5.22•【文号】国发〔2001〕18号•【施行日期】2001.05.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前言随着新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始新的伟大进军。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达成了多项协议,将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妇女产生的不利影响正逐步纳入各国政府的重要议程。
我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5年多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
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国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9月8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前言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中国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健康成长。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为该文件提供了具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该纲要的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推动妇女儿童的就业创业。
通过完善相关和措施,增加妇女儿童的就业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意愿,为其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和机会。
3. 加强妇女儿童的基本服务保障。
提升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其健康、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 推进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妇女儿童的暴力侵害和虐待行为。
5. 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参与和发展。
鼓励和支持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和措施,包括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体系;增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投入和财政支持,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建设;加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推动良好家风家教的普及和培育;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发展机会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旨在全面促进中国妇女儿童的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和健康成长。
通过设定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相关部门将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就业创业、加强基本服务保障、推进法律保护和促进社会参与和发展。
这一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2-23 17:11:09卫妇社发〔〕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进。
可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中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进;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2•【文号】国卫妇幼函〔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4月2日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全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健康目标,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主题已经从生命安全守底线扩展到全面健康促发展,对健康多元化需求更旺盛,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强烈,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理念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短缺。
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新生儿安全和儿童保健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期刊名称】《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年(卷),期】2013(021)001【总页数】3页(P5-7)【作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两纲”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达到100%。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2020年,大、中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城镇和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步下降,2015年末降至115以下,2020年末达到更低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1.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加强避孕实施普及,规范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3.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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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施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周期
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周期是10年,即2021-2030年。
国新办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2时举行发布会,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