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三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改一拆”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省厅制订了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遏制违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浙江这条主线,按照“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坚持“依法整治、属地管理、分类推进、注重长效”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扎实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强依法行政,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社会和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处置取得明显成效,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开展全省违法用地大清查,彻底查清违法用地现状和底数,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农村违法用地治理难结合起来,与破解土地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结合起来,与清理处置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结合起来,提出违法用地分类处置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

省政府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浙政发〔2013〕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推进。
二、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
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三、阶段划分“三改一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制订方案、明确目标。
2013年3月份前,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情况和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由各市政府核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省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省“三改一拆”行动总体目标和工作方案,向各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指标。
各市、县(市、区)政府同步研究制订“三改一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全面推进。
2013年4月至2015年底,各市、县(市、区)政府全面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三改一拆”行动项目台账,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重点项目和制定政策措施,省政府定期进行督查与通报。
省级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出台支持“三改一拆”行动的政策意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

2013年03月28日 “三改一拆”全面启动

“三改一拆”全面启动今年拆除235万平方米违法建筑领导带头表态:不批条子、不打招呼克难攻坚全力推进“三改一拆”“三改一拆”全面启动今年拆除235万平方米违法建筑领导带头表态:不批条子、不打招呼本报讯(记者江倩倩)从今天起,“三改一拆”的热潮将在全市掀起。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三改一拆”千人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斌布置了今年的任务,要求全市完成23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约2200户)、10.8万平方米城中村(约900户)、26万平方米旧厂区(约20家企业)和北入城口(泽国)、东辉路——万昌路改造(整治)任务。
拆除违法建筑235万平方米,杜绝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会议现场,各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领取了拆违任务,其中泽国镇、大溪镇任务最重,要求两镇今年各拆除违法建筑40万平方米。
在此次声势浩大的拆违行动中,提出了“违必拆、九先拆”的原则,要求先拆除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违建,以及存在消防和质量等安全隐患的违建等9类违法建筑。
李斌要求各镇(街道)在会后马上开展拆违工作部署,3天内未自行拆除的,要根据“九先拆”原则,坚决予以强行拆除。
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按各自职责对违法建筑予以联合整治。
同时,要求高度重视拆违的善后处理,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
为确保“三改一拆”顺利推进,我市已成立了“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
并将此项工作与各镇(街道)的年度考核挂钩。
每月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对连续3次月评排名倒数第一的镇(街道),组长将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进行问责。
市委书记周先苗说,“三改一拆”首要解决的是思想问题,他要求全市上下树立发展意识,克服麻痹情绪;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机遇意识,克服观望情绪。
周先苗强调,要加快“三改一拆”的行动步伐,解决好整体推进问题,要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坚持“条块拆违为主,零星拆违并行”的工作思路;解决好改造利用问题,要与产业转型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解决好长效管理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刚性、注重疏堵结合。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51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支光南市长副组长:吴毅青副市长成员:杨广新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克新市发展改革局局长罗俊波市教育局局长周武城市民政局局长李春明市财政局局长江玉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凛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林少敏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局长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陈家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林树宏市国资委主任黄少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澜星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钟李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黄伟鹏市税务局局长王学臣揭阳银保监分局局长陈晓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新耀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行长陈晓康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叶盛揭阳供电局总经理领导小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凛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详见附件)。
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附件:市有关单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附件市有关单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序号责任单位责任分工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8•【字号】顺政办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北京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精神的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发〔2006〕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组长:张延昆区政府区长副组长:刘志远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宝华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陈卫东区政府副区长成员:刘福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闫连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朝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沈凤田区精神文明办主任赵士寅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周继武区委研究室主任张爱东团区委书记李慧娴区妇联副主席田建国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永发区建委主任赵贵恒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震区科委主任线长久区教委主任刘振河区文化委主任史振启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单德智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存忠区人防办主任刘庆顺区民政局局长沈凤江区司法局局长邢永富区财政局局长董大明区人事局局长高士虎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邢文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李成区交通局局长李国新区水务局局长王福印区商务局局长巩维国区卫生局局长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吕志旺区体育局局长倪挺明区统计局局长贺永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天生区地税局局长董占云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陈福刚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孙桂祥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局长李志增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陈阳区园林服务中心主任马成武区残联理事长马玉兰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郝晓玲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赵淑清石园街道办事处主任霍保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张百芝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室主任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部署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1•【字号】南政办〔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9〕10号)要求,决定成立州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清明任协调小组组长,州政府副州长石金友任副组长,州政府秘书长切军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思鸿,州政府副秘书长闫辉,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更登加,州教育局局长加泱曲杰,州科学技术局局长霍青,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崔勇,州民政局局长周本加,州司法局局长尕藏加,州财政局局长旦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纳玉福,州自然资源局局长马绍福,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德显,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加洛,州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延廷,州农牧局局长宁发贵,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仁贝,州卫生健康委主任王常明,州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毛措,州医保局局长乜红霞,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马晓伟,州能源局局长张振飞,州公安局调研员周本加,人行海南州中心支行行长省正英,海南银保监分局局长李华年,国家税务总局海南州税务局局长扈添顺。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一优两高”战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改总体实施方案

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体制改革,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三项制度改革的步伐,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深化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中电投人劳[2005]183号)文件及《中电国际深化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中电国际人资[2005]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筹备阶段的组织为保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改革筹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现任人事劳动部、企业文化部、综合部、财务部、商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改革筹备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宣传集团公司及中电国际三项制度改革政策;2、负责制定并宣传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
(二)、实施阶段的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到位后,公司成立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改革领导小组”),原改革筹备领导小组解散。
改革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新任人事劳动部、企业文化部、综合部、财务部、商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制定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2、负责修订完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
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改革办公室”),由人事劳动部牵头,负责协调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经办三项制度改革的具体事项。
二、原则和目标1、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扁平化”的管理模式,调整内部机构,优化管理流程,精简管理层次,真正做到职责分明、指挥畅通、运转灵活、精干高效。
2、按照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劳动标准(试行)》(中国电力人资[2005]18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拟定本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及组织机构、岗位设置,达到劳动组织科学、岗位定员合理的目标。
3、打破工人和干部的身份,依照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的办法,组织实施员工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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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三改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继续深化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电农(2008)101号]和《关于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补充通知》[内电农资(2008)6号]、《关于趸售农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关意见补充通知》[内电农(2009)52号]精神与乌兰察布电业局农电处《关于印发乌兰察布电业局农电系统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电(2009)2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李金拴孟战宏(常务)
副组长:王东海赵志田樊志成
成员:傅官有李晓明杨英明熊济民李莉
李平贵李建英王爱成赵荣张贵
索胜利张志华闻晓刚赵志强姚兵
刘峰闫永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工作人员从综合部及其它部室、单位抽组。
办公室主任由孟战宏兼任。
负责资格审查、“三改”方案、竞聘办法、岗位职责等材料的编写及“三改”的常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赵志田
成员:刘彪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电三改领导小组通知
抄报:乌兰察布电业局农电处
抄送:公司各领导、存
察右前旗电力公司 2009年5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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