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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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浙政发〔2021〕40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浙政发〔2021〕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省政府决定,授予《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史》等300项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附件: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5日附件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名单(同等级成果以姓氏笔画为序)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共15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青年奖(4项)二、应用对策研究与科普优秀成果奖(共60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40项)青年奖(9项)三、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共225项)一等奖(45项)二等奖(133项)青年奖(47项)。

浙江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浙委[2004]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省级社会科学优势领域建设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基地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围绕浙江当代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浙江社会科学学科的比较优势,坚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规范学术,生产精品,提升优势,培育人才”的原则,按照有重点、入主流、上水平、出特色的基地建设方针,引导社科界推出一批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成果,建设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优势学科,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是基地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审定基地建设规划,学术委员会专家人选、基地研究项目和成果出版。

其职能部门省社科联及规划办,是基地建设的办事机构,在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和省社科联党组领导下,组织专家,具体承担基地建设日常工作。

第五条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评审基地,评估基地运作情况、基地研究成果。

第三章基地性质及建设标准第六条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指:以某一研究领域学术前沿问题和一些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为中心,以该领域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员或研究实体为核心,以重大系列研究课题为纽带,跨学科、跨单位组织持续、系统研究的开放式研究机构(平台)。

第七条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从2005年起,分三年滚动确定10个左右整体科研水平居于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研究基地。

第八条基地建设的标准1.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和协作攻关,推出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使该领域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省内或国内领先,使支撑该领域研究的相关学科达到全国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领域的“思想库”。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
化研 究所 被 日本 冈际 交流 基金 会认 定 为 “ 海外 E l 本
研究 重点 支援 机 构” ,成 为J ‘ 受 国 内外 关 注 的 日本
研 究 基 地
川眸2 5 年创 、 j 史 ,我们 一 幽 : 秉承 “ 立足浙 汀 、 聚焦 东亚 、放 眼 世 界” 的宗 旨 ,经 过 与时 俱进 的继 承 与发展 、提 炼 ‘ 凝 聚 , 目前 形 成尔 哑历 史 贸易 个 研究 方 向 ,倡 导
以 中同 义化 为源 头 、中 同利益 为核 心 的具 有 巾国特
色的 “ 东 哑学 ” ,在 理论 建构 与实 证研 究方 面 处 于
学 术 界 J I t !
东亚研 究 院现 有专 职研究 人 员6 名 ,层 次结 构为 :教授2 名 、削 教授3 名 、讲帅 l ,均具博 学 位及 罔 外 留学或 T 作经 历 兼 职研 究 人员 l 6 名 ,其 中 H本前驻 华 人使 安 南惟茂 为 本院 誉教授 ,著 学 者汤 重 南 、刘汀 永 、杨栋 梁等5 人 为本 院客座教授 ,另聘 有客座研究 员l 0 名 . 截止2 0 1 4 年底 ,我院专 职研 究人 员已出 版大型 书 l 2 套 、专著 l l 5 部 、沦文6 3 5 篇 ,其 f f l 近 半沦著 以外 谢 发表 . .研究 著作方 面 ,于勇教授编 著 《 中 U汉籍 交流 史论 》获 家教 委首届人 文社 科优 秀成果二 : 等奖 ; 王 勇教授 与周一 良教 授 、严绍 避教授 合 编的 1 0 卷本 《 中 日义化 交 流 史大 系 》获 、 I 太j l 5 版 会 ( A P P A )学 术类金奖 ;陈小 法 、江静合 著 《 径 山文化与 巾 日交 流 》获 第六届 “ 孙平 化 日本学 学 术奖励基金 ” 专著类 t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12.04•【文号】教社政[2003]14号•【施行日期】2003.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合格评估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2003年12月4日教社政[2003]14号)为进一步推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于今年9月对1999年批准的第一批15个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其中12个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予以公布,并决定将其列入2004-2006年的新一轮建设计划:一、4个被评估为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1.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3.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4.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二、8个被评估为合格的重点研究基地1.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2.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3.南开大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研究中心4.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5.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6.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7.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8.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请上述通过合格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及依托学校,根据专家评估组决议提出的整改意见,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以学校文件形式报送教育部社政司。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已将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列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部将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大力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并通过定期评估,不断推动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信息资料建设和科研体制改革,使其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

各重点研究基地和依托学校,应切实贯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五大任务,在新的建设周期内,特别要通过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努力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思想库”、“人才库”和“资料库”的作用,努力使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在近年内尽快取得国内领先地位,并力争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附件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6号)的有关要求,中检检查要点如下:
1、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

3、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在线填写项目变更,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等待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在线批复。

下列情况视为未通过中期检查:
1、未上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及中期成果;
2、无1篇/部(含)以上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须附采纳证明);
3、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
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12.31
•【字号】浙教高科〔2008〕255号
•【施行日期】2008.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浙教高科〔2008〕25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经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确定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处理与自动化技术等20个学科(见附件1)增列为省“重中之重学科”,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学等10个学科(见附件2)增列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各有关高校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任务,切实抓好省“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努力建成一批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基地,把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成为各个领域产学研结合的龙头,为我省实施“创
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 增列重中之重学科名单
2. 增列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申报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

关于申报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

关于申报20XX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非洲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XX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非洲研究中心课题(以下简称“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将本中心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方向非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下设非洲政治、经济与中非关系研究和非洲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两大研究方向。

申报者应以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服务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围绕基地设定的研究方向,参照《20XX年度浙江省非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申报相关研究课题,也可参照指南自行设计研究课题。

二、课题性质基地立项课题为省哲社规划课题。

三、经费资助本年度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给予5万元的资助经费,一般课题给予2万元的资助经费。

课题获批准后先拨付50%的经费,结题后拨付余下经费。

四、课题管理本基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两轮评审制。

通过中心与省社科联专家组两轮评审的,由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确认为省哲社规划课题。

只通过中心专家组评审的,择优列为基地自设课题;如不愿列为基地自设课题,请事先声明。

立项课题管理、鉴定等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本基地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立项课题负责人须与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课题立项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执行。

五、申报要求1.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向一个基地申请一项课题,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

2.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9号

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9号

省财政厅省社科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9号ZJSP12-2019-0010浙财科教〔2019〕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社科联(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 1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9年2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著作出版、成果奖励和宣传普及等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计划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指导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会同省社科联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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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等11个研究中心为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国浙江史"、"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扶持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

为有利于"文化研究工程"文献集成研究项目的实施,将浙江大学"文献集成编纂中心"纳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其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视同其他研究基地。

希望以上重点研究基地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发[2004]3号文件和省委发[2004]17号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我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宏伟事业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
2006年4月24日
附件:
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基地名称
负责人
主要依托单位
首席
专家
研究方向
学术
带头人
浙江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万斌
省社科院
万斌
陈华兴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
的基本理论研究
万斌
社会主义理论与浙江
现实实践问题研究
陈华兴
浙江省科学发展观
与浙江发展
研究中心
汪水波盛世豪
省委党校
陆立军周振华王长江任平陈立旭
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
研究
郭祥才
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研究
陆立军等
民主政治建设与党的执政理论研究
胡承槐等
文化发展与区域社会发展研究
陈立旭
浙江省
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陈剩勇
毛丹
浙江大学
冯顺桥余逊达高力克冯钢赖金良马力宏浙江村庄民主治理与村庄建设研究
毛丹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研究
陈剩勇
社会组织与城市发展
冯钢
浙江省
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姚先国
浙江大学
张俊森陈凌
何文炯郁建兴
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研究
姚先国等
风险管理与社会保障
何文炯等
地方政府社会政策研究
郁建兴
浙江省
浙商研究中心
吕福新
浙江
工商大学
胡祖光张仁寿陆立军吕福新
东方管理思想与浙商文化研究
胡祖光
浙商与企业家和企业发展研究
吕福新
浙江民营经济与浙商竞争优势研究张宗和
浙江省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研究中心张小蒂
金雪军
浙江大学
金祥荣宋玉华汪斌陈建军
区域经济开放与发展模式创新张小蒂等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竞争力宋玉华等
国际金融发展与区域国际竞争力金雪军等
基地名称
负责人
主要依托单位
首席
专家
研究方向
学术
带头人
浙江省海洋文化
与经济研究中心
郑孟状王慕民
宁波大学
傅璇琮伍柏麟王慕民钟昌标浙江海外经济文化交流
王慕民等
浙东文化与区域社会变迁
张伟等
浙江海洋经济与管理
浙江省
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陈寿灿
浙江财经学院
王俊豪钟晓敏郭道扬宋逢明政府管制政策研究
王俊豪
地方财税体制与政策研究
钟晓敏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汪祥耀
浙江省
浙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万斌
省社科院
吴光
滕复
卢敦基
林华东
浙学研究
吴光等
浙江名人研究
卢敦基
浙江地方史研究
林华东
浙江省江南文化
研究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
王嘉良
黄灵庚
陈国灿
两浙文学与人文传统
王嘉良
浙东学派与浙江精神
黄灵庚
江南城市文化与社会变迁陈国灿
浙江省江南文化
研究基地
越文化研究中心
王建华
绍兴文理学院
费君清
葛剑雄
王建华
越地文学艺术
费君清
越地历史文化系列研究葛剑雄等
浙江省宋史宋学
研究基地
南宋史研究中心
史及伟
杭州市社科院
何忠礼
南宋史研究
何忠礼等
浙江省宋史宋学
宋学研究中心
何俊
浙江大学
束景南
沈松勤
何俊
宋学源流与浙江近世思想的发展
何俊
唐宋士人的生活空间与中国近世文化思潮的变迁束景南
唐宋士人社会转型与近世中国文学的发展
沈松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扶持型研究中心立项名单中心名称
负责人
中心
主要依托单位
首席
专家
研究方向
学术
带头人
浙江省民国浙江史
研究中心
袁成毅
陶水木
杭州师范学院
熊月之
袁成毅
陶水木
民国浙江政治史
袁成毅
民国浙江社会经济史研究
陶水木
民国浙江思想文化史
熊月之
朱俊瑞
浙江省传播与
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彭少健邵培仁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大学
潘忠党邵培仁王文科李杰
媒介经济与管理
邵培仁
数字娱乐产业研究
李杰
广播电视内容产业研究
王文科
纳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序列的机构机构名称
负责人
中心
主要依托单位
首席
专家
研究方向
学术
带头人
浙江文献集成编纂中心
张曦
浙江大学
张涌泉
汉语言文字学张涌泉
中国思想文化史董平
中国古典文献学方建新
楼含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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