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题作业及答案
民法测试题及答案

民法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选举权D. 知识产权2.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A. 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B. 完全行为能力、部分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C. 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部分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D. 完全行为能力、部分行为能力3. 根据民法,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行为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行为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行为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4.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A. 主体合格B. 意思表示真实C. 内容合法D. 行为人年龄大于18岁5. 根据民法,以下哪种情况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A. 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合同当事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合同当事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合同当事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6.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强制执行7. 根据民法,以下哪种情况下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A. 赠与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赠与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赠与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赠与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8.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A.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 行为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9. 根据民法,以下哪种情况下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A. 代理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代理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代理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代理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10.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A. 诉讼B. 仲裁D. 强制执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A. 财产权B. 人身权C. 选举权D. 知识产权12. 根据民法,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A. 行为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行为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行为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行为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13.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强制执行14. 根据民法,以下哪些情况下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A. 赠与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 赠与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C. 赠与人具有无行为能力D. 赠与人具有部分行为能力15.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A. 诉讼B. 仲裁D. 强制执行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6. 简述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区别。
民法试题推荐答案及解析

民法试题推荐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身份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推荐答案:C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身份权和知识产权等。
行政权是行政机关的权力,不属于民事权利范畴。
2. 下列行为中,哪一项构成无因管理?A. 甲将邻居的小孩送至医院B. 乙为朋友保管贵重物品C. 丙帮助朋友修理房屋D. 丁为陌生人支付医疗费用推荐答案: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甲将邻居的小孩送至医院,是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小孩利益受损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 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推荐答案:A, B, C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均可以导致合同无效。
而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可能构成违约。
三、简答题1. 简述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推荐答案:善意取得是指在财产交易中,取得人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地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2)取得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3)取得人已经完成了法定的登记或交付手续。
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后甲又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对汽车的所有权。
问题:法院应如何判决?推荐答案:法院应判决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民法典练习题解析与答案

民法典练习题解析与答案
本文将详细解析并给出答案,共计12道民法练题。
1. 当事人是谁?
答:当事人即合同当事人。
2. 什么是担保合同?
答: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订立的对债权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合同。
3. 人民法院可以对担保人直接追偿吗?
答:可以。
4. 法人可以作为担保人吗?
答:可以。
5. 违约金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答:违约金合同是保证合同中常规条款的一种,其法律性质为一种特殊的整体违约责任。
6. 什么是无因管理?
答:无因管理,指自愿管理他人财产而没有约定报酬和法律依据的一种行为。
7. 什么是委托?
答:委托,指委托人通过约定的方式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力或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8. 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代理事项的情况吗?
答:应当。
9.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10. 什么是自然人的财产?
答:自然人的财产包括一切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其他财产性利益,如房产、存款、股份等。
11. 合同解除的处分归属于谁?
答:合同解除的处分归属于遗失法律行为,所以应当归还原处
分人所有。
12.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它人吗?
答:可以,但需要由债务人同意。
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转让条
件和方式。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甲向乙借款B. 甲向乙赠与C. 甲向乙出售物品D. 甲向乙提供劳务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赠与、出售物品和提供劳务等。
2. 以下哪项是无效的民事行为?A.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B. 甲乙双方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C. 甲乙双方因欺诈签订的合同D. 甲乙双方因胁迫签订的合同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因欺诈、胁迫等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解析: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
4.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C解析: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等,其中消除危险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5.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所有上述主体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6.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代理行为?A. 甲委托乙购买物品B. 甲委托乙出售自己的房产C. 甲委托乙处理自己的债务D. 所有上述行为答案:D解析:代理行为包括委托购买物品、出售房产和处理债务等。
7.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答案:A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8.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A.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D. 所有上述条件答案:D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一方违约以及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
民法专题与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2.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
这体现了()。
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4.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6.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7.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试题及答案(六套)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试题、答案1、(单选题)《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B),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C.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2、(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D)承担。
A.个人财产B.部分成员财产C.集体财产D.家庭财产3、(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D)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六周岁B.十周岁C.十四周岁D.八周岁4、(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B)应当与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B.清算义务人C.登记机关D.主管单位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C)。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D.适用国家政策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A )。
A.公序良俗B.合法合理原则C.相关行政法规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D)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当事人,法律地位B.当事人,地位C.民事主体,地位D.民事主体,法律地位8、(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C.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C)。
民法试题库及答案

民法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2. 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少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3. 以下哪项是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D.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但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多项选择题4.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A. 赠与B. 买卖C. 租赁D. 抵押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民事行为无效?A.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实施民事行为B.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实施民事行为C. 行为人以重大误解实施民事行为D. 行为人以显失公平的方式实施民事行为三、判断题6. 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正确/错误)7. 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不变的,不因任何情况而延长或缩短。
(正确/错误)8. 民事行为无效,自始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正确/错误)四、简答题9. 简述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10.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房屋出售给李某,李某支付房款。
合同签订后,张某反悔,拒绝交付房屋。
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张某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六、论述题11. 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答案:一、1. D 2. C 3. C二、4. A B C D 5. A B C D三、6. 正确 7. 错误 8. 错误四、9.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必须履行,不能放弃。
五、10. 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张某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责任。
六、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一)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一)1.某甲在一胡同口抢劫一女青年钱包。
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
某甲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解析:某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属于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作为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只要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人身和财产危害就构成既遂。
本题中,甲已经实施完毕抢劫女青年钱包的行为,其行为实际造成了危害结果,已构成既遂。
虽然事后将钱包还给女青年声称开玩笑,也不能否定其先前的行为,只能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所以,本题应选D。
【答案】D2.误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A.目标的认识错误B.手段的认识错误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D.行为误差解析:误人为兽属于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是事实认识错误的一种。
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指向的事物的性质和种类的认识错误。
3.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破坏交通设施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本案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4.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罪B.****罪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D.拐卖妇女罪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受或者中转年满14周岁的妇女或者未满14周岁的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其****钟某的行为将作为加重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而不另外定罪。
所以本题选D项。
【答案】D5.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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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分析题材料:11月4日《南方都市报》载:日前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代表们代表4000多名大一新生,分别与校方签订了一份《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下简称“协议书”)。
在这份协议中,最令人注目的莫过于第10条:“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住校外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伤害的;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的……校方将无法律责任,学生就此必须承担相关的责任。
”媒体称这一协议为“生死协议”。
问题:请根据你所掌握的民法基本原则相关内容分析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于这则“生死协议”效力的看法。
(不少于400字)答:《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南京师大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书,由校方草拟,又未将重要而敏感的条款与学生协商,协议中的第10条内容,显然属于格式条款,这一条款的内容,明显加重了学生的责任,减轻了校方责任,使学生与校方在协议中不能享有公平的权利,承担平等的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照这一条款,南京师大与学生所签协议书中第10条内容,显然违反了民法的有关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而在在签订这份协议书的时候也违反了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民事主体在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时,不允许民事法律关系的任何一方享有特权,不承认任何组织或个人的特殊地位。
二、论述题请查找相关资料,结合平等原则的发展过程,谈谈你对于民法基本原则中平等含义的理解。
(不少于400字)答:所谓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独立为前提,独立以平等为归宿。
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互不隶属,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
现代社会,随着在生活、生产领域保护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呼声日高,平等原则的内涵正经历从单纯谋求民事主体抽象的法律人格的平等,到兼顾在特定类型的民事活动中,谋求当事人具体法律地位平等的转变。
我国民法明文规定这一原则,强调在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意在以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为背景,突出强调民法应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一、不定向选择题1、某工厂工人刘某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公安机关通告该工厂,该工厂工人纷纷议论王某嫖娼的事情。
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AB)A.名誉权B.姓名权C.荣誉权D.名称权2、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ABCD)。
A.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B.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C.为宣传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D.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3、某大学对严重违反校纪、非法同居的大学生甲、乙予以勒令退学处分,并将处分决定以内部文件形式传达到校属有关单位。
师生们对此议论纷纷。
对该大学行为应如何定性?(D)A.侵犯甲乙的隐私权B.侵犯甲乙的名誉权C.侵犯甲乙的受教育权D.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4、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B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5、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
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
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准。
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
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医院。
现问,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哪些权利?(CD)A.生命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隐私权二、论述题1、请谈谈你对设立人身权制度意义的认识,并对如何完善我国人身权制度提出你的看法。
答:人身权是一种重要的人权。
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对人身权予以有效地保护,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普遍做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些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一)有助于人类的繁衍和发展(二)有助于保护人格尊严、实现人的价值(三)有助于建立和维护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完善人身权立法的看法:近年来,立法机关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人身权民法保护体系,如《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都对人身权的保护作了规定,即便如此,我国人身权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1.对一般人格权未作规定。
2.人格权和身份权配置不协调。
3.具体人格权立法尚不完善。
4.对人身权民法保护手段不尽完备。
5.对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缺乏明文规定。
因针对以上缺陷首先能够对人格权作出具体规定,完善人格权和身份权相协调,完善对人格权的立法等法律规范那么对我国人身权的制度将会更加完善。
三、案例讨论题1、张某和陈某发生纠纷,陈某一扁担打在张某的右腿上,张某的右腿是假肢,在击打之下破损。
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损失。
本案被告陈某应当向原告张某赔偿损失,没有异议,但对被告侵害的是原告的人身权还是财产权,有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原告的假肢是其所有的财产。
因为假肢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可以作为商品从市场上购得的,其作用与拐杖的作用类似,都是肢残者赖以行动的工具。
因此,被告侵犯的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
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人身权中的身体权。
理由在于,假肢不同于其它商品,不能随意买卖。
另外,被告在打原告右腿时,并不知道它是假肢,其主观目的是令原告的身体受到一定的伤害,而不是希望原告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此,请结合你所学到的人身权法律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答: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假肢到底是财产,还是身体。
通常身体权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支配其身体的权利。
要理解身体权,必须弄明白什么是身体。
法学意义上的身体,是指自然人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的整个构造和附属于躯体的所有部分。
如头颅、躯干、肢体和附属部分的头发、指甲等等。
至于装配的人工制作的残缺身体部分的代替物,如假肢等,能否构成身体的组成部分,应当区别情况。
对此有一个判断原则,装配物已构成身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的,应属于身体,如人工心脏瓣膜;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假牙。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自由装卸是指社会一般人能够进行,如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严格的医学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生命丧失的人工装置,亦应视为身体的组成部分。
本案张某的假肢属于一般人可以自由装卸物,不是身体的组成部分,只能是财产。
故陈某侵害的是张某的财产所有权。
2、2003年7月,某县老干局根据该市市委办公室通知,向老干部李某收集其所获得的“朝鲜民主共和国三级勋章、全国解放奖章、战斗英雄奖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纪念奖章各一枚及证书各一本”。
并出具了收条,准备参加该市市委举办的老干部功绩展。
在送展途中该县老干局不慎将所有证书和奖章遗失。
事后,李某到总政治部和原部队申请补发奖章,均未有结果,为此,李某将县老干部管理局告上法庭。
请根据有关人身权理论分析上述案情。
答:荣誉是国家或有关组织依据一定程序对某一特定主体的某一方面活动进行的良好评价,是公民或法人在生产劳动和各项工作中成绩卓著所受到的表扬、奖励。
荣誉只能依据一定的程序予以取消,而不得诋毁或非法剥夺。
《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可见,荣誉侵权只能表现为对当事人享有的荣誉权进行非法剥夺和诋毁,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
就本案事实,被告遗失的仅仅是具有证明和纪念意义的实物,是原告荣誉权的载体,原告的荣誉并未因为奖章、证书的遗失而受到诋毁或非法剥夺,被告在主观上也无此故意,根据该条规定,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荣誉权的侵害。
从表面看,奖章、证书的遗失,使原告无法直接展示其所获荣誉,其荣誉权的行使似乎是受到了妨碍,似乎是符合“妨碍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使也构成侵权”的规定。
但是向人们展示奖章、证书仅是原告行使荣誉权的一种比较直接的方法,而非是唯一的方法,原告可通过有关单位的说明和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以达到行使荣誉权的目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原告荣誉权的行使并没有受到妨碍。
所以,被告的行为没有构成对原告荣誉权的侵害。
因此,被告老干局心爱在客观上遗失了原告奖章、证书,但在主观上不是故意,因此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荣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被告的不慎遗失没有侵犯原告的荣誉权。
民法专题平时作业三一、案例题1、甲将其所拥有的房屋卖给乙,乙在付款后并没有搬入住,双方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1)如甲后又将该房屋高价卖与丙,双方办理过户登记,则甲对乙构成的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2)如甲后又低价将该房屋卖与好友丁,双方办理了过户,丁事先也已知道乙购屋的事实,则丁能否取得所有权?答:(1)甲对乙是违约行为。
因为甲和乙并未办理合法的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因此此交易的房屋法律意义上还是甲所有,所以不能算侵权;但甲与乙确实达成口头协议,因此甲后来将房屋卖给丙为违约行为。
(2)丁不能取得所有权。
因为甲将房屋卖给丁的时候丁知道此房屋为甲卖给乙的,在这种情况下丁低价将房屋购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某甲在二手市场买了一部货源不明的自行车,并从销售员处得到一张所谓发票,上面有二手货商的电话等。
某日,某乙看到甲的自行车,认定是自己以前被盗窃的,虽然当时拿不出任何有效的购买凭证,但能较准确说出该自行车的一些特征。
1、如果某甲知道那部自行车是赃物,但不知道原车主是谁,则其购买该自行车的行为是否属于善意买卖?如果他不知道自行车是赃物,是否属于善意买卖呢?2、如果证明了自行车确实是某乙的,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无偿归还?3、如果你是某乙,最后无法谈拢,该依据什么法律条款,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答:1.如果甲知道自行车是赃物且购买,则不属于善意买卖;如果不知道自行车是赃物,属于善意购买。
2.乙有证据就可以无偿索要。
3.向派出所报案,拿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购买时的商场售货员等人证,即可!二、材料分析题材料:国内最成功的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目前已拥有7000万注册用户,市场庞大,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