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概述
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铁公司)是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PO,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铁水、直接还原铁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主要生产环节为两部分:a)铁水生产采用铁矿石作为原料,经烧结生产加工后的烧结矿进入高炉进行炼铁生产;b)直接还原铁生产采用氧化球团矿作为原料,经回转窑高温还原,产出直接还原铁产品。
根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制铁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选址于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制铁公司现生产厂区内,建设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主要通过对制铁公司烧结和炼铁生产工艺的优化改造,实现生产中余热余能高效合理回收利用,从而替代集团公司现有的1台35t/h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节能减排。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5m2
烧结机烟气的余热利用和1000m3高炉冲渣水的余热利用,以及替代燃煤锅炉的辅助管网设施的改造。
由于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子项目技术方案尚需进一步完善、论证的原因,对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进行了调整,水冲渣项目暂不实施。
具体调整如下:环冷余热子项目按照计划已经正常完成投入使用,采取合同方式为能源管理建设;水冲渣子项目暂不实施,总投资由4000万元调整为2123万元,只实施环冷余
热子项建设。
本项目选址于制铁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建成后,年产汽量约114840蒸吨/年,可替代1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的产汽量。
(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本项目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3年11月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于2013年12月6日通过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许可表【2013】193号)。
本项目已投入生产。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根据国家环保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我站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材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经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审阅后,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天津市环保局津环保管[1998]176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5)天津市人民政府令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8)《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报告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1号。
(9)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许可表[2013]193号)“关于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报告表的批复”2013.12.6,(见附件1)
(10)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向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交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委托函;
(11)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
(12)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有关基础性技术资料。
3、建设项目工程情况
(1)工程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无暇街
建设性质:改扩建(2)建设内容
环冷余热项目建成后,烧结环冷高温烟气得到有效回收利用,产生的余热蒸汽约14.5吨/小时,年产汽量约114840蒸吨/年,可替代1台20吨/小时燃煤锅炉的产汽量。
(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烧结烟气余热利用主要改造现有105m2烧结机配套的140m2环冷机烟气系统,对环冷机产生的高温烟气进行回收,通过余热锅炉将高温烟气转化为蒸汽并入厂区蒸汽管网使用,减少燃煤锅炉供汽。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烧结余热锅炉及配套设施、环冷机集气罩改造、环冷机密封系统改造及配套公辅介质系统等。
由于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子项目技术方案尚需进一步完善、论证的原因,对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进行了调整,水冲渣项目暂不实施。
(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4)建设性质
a)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
b)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2013年12月~2014年8月。
c)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于制铁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烧结烟气余热利用:新建一座14.5t/h余热锅炉,四至范围:东侧临厂内道路,南侧临105m2烧结机环冷机系统,北侧临泵房、西侧临机尾电除尘器,占地约300m2;1000m3高炉渣余热利用。
(5)配套设施
a)供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用水不新增。
拟建项目生产用水部位为余热锅炉定期补水,来自现有除盐水站,补水量约为15m3/h。
b)排水
制铁公司排水采用雨水分流制。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余热锅炉定期排水,产生量约为0.5m3/h,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职工由制铁公司内部统一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c)供电设施
本项目供电接自市政电网,由制铁公司现有变电站统一供电,本项目余热锅炉系统设一座配电室,低压配电室内设两路AC 380V电源,正常运行时两路电源一用一备,为烧结烟气余热利用系统提供电源。
d)其他
本项目不新建食堂,员工就餐依托制铁公司厂内现有食堂。
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制铁公司是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PCO)的一级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履行了相应的环评和“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天津钢管公司配套建设直接还原铁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992年取得环评批复(环监[1992]403号),1998年7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天津钢管产品结构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环审[2009]300号)。
本项目为环保项目,选址于制铁公司厂区,烧结烟气余热利用设置在现105m2烧结机环冷机的北侧,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通过对烧结和炼铁生产工艺的优化改造,实现生产中余热余能高效合理回收利用,从而替代集团公司(TPCO)现有的1台35t/h燃煤锅炉(SHL35-1.27-250/A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节能减排。
下面对集团公司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如下所述:(1)基本概况
集团公司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现有35t/h 燃煤锅炉相关参数
(2)此台燃煤锅炉污染情况
a)废气
此台燃煤锅炉燃煤烟气经多管除尘+湿式脱硫处理后,由8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燃煤锅炉的监测数据,可知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湿式脱硫处理后,烟气中各污染物现状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现有工程此台35t/h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情况
由表7可知,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NOx折算后排放浓度均满足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折算后排放浓度超过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b)废水
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生产用水主要为锅炉定期补水,年补水量为95322t/a,为保持水质稳定,锅炉定期由少量排水,排水量为1906t/a,该股废水作为其他浊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
c)固体废物
现有此台35t/h燃煤锅炉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其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3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由上表可知,现有工程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d) 噪声
引用2013年10月制铁公司厂区四界的声环境监测结果:
表4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Leq dB(A)
由表9可看出,制铁公司厂址周界噪声值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内,可实现达标。
(3 )现有此台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现有此台35t/h 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表。
1#
2#
3#
4#
8#
9#
10#
监测点位图
表5现有该35t/h 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2012年制铁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值,制铁公司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表:
表6制铁公司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表单位:t/a
(4)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
制铁公司现有工程各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均设置了永久采样口,符合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全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达标后排入东丽排管处污水处理厂处理,厂总口按照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要求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设置有专门的贮存库,并有标识,符合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5)现有环境问题
目前,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了排污口规范化工作,现有燃煤锅炉废水不外排,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但该燃煤锅炉所排废气中SO2折算后排放浓度超过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中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超标排放。
针对现有环境问题,解决方法如下:本项目建设冲渣水和环冷余热利用替代35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因为只建成环冷余热子项目,实际替代集团公司现有1台20t/h 燃煤锅炉(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可有效减少区域污染物总量排放,满足《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
政发[2013]35号)政策要求。
5、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批复见附件1。
6、验收监测重点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检查分析,确定本次验收重点为厂界噪声。
7、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7-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8、验收监测内容及分析方法
表8-1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依据、方法、周期及频次
9、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现场检查期间,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75%以上要求。
因为
厂界东侧跟天钢共用一个厂界不具备监测条件,故厂界东侧没有进行监测。
10、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声级在63dB(A)---64 dB (A)之间,声级小于65dB(A)标准限值,夜间声级在53dB(A)---55dB(A)之间,声级不大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具体数值见表10-1、表10-2。
(1)噪声
表10-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表10-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
dB(A)
监测点位示意图:
11、质量保证措施
(1)噪声测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第5部分测量方法有关规定进行。
质量标准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
(2)验收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时生产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稳定情况下进行。
(3)现场监测人员及实验室分析人员均持有行业上岗证。
12、环境管理检查
(1)该建设项目各种批复文件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环评批复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2)根据现场勘察核实并对照环评批复(见附件),实际建成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12-1。
表12-1 环评批复与实际建成对比
13、环保治理设施与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由于水冲渣子项目暂不实施,总投资由4000万元调整为21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14、验收监测结论
经对本项目连续两个周期、每周期上午下午夜间各一次的厂界噪声监测数据表明,其厂界周边各点噪声值均不大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昼间65B(A)夜间55B(A)标准限值,做到达标排放。
15、建议
(1)运营期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在运营期间应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以便为管理部门提供第一手监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