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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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25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2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25。

本标准与DB43/262-2025相比,主要变更如下:——改为举荐性标准——“目次”中对三个工程的名称进行了修改,一是“卫生器具及管理道安装工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是“电气安装工程”修改为“电气工程”:三是“墙面铺装工程”修改为“墙饰面工程”。

这样修改更贴近现行行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

同时用“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限制规范》”替代原“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比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工厂化生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进行设计”后增加了“担当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

对4.3.1修改为“担当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这是为了对无证施工的家装队伍进行限制,保障广阔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削减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托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说明。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点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自由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心。

DBJ-T01-43-2003_(北京)通用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J-T01-43-2003_(北京)通用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3年8月4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进行了修订。

修订小组在修订标准过程中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结合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办法的规定,按照充实标准内容,加大量化指标,强化专业验收,便于检验的原则,进行了修改,最后经北京市建委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照了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若干意见》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到本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协调一致。

为了不断改进提高本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进行参考。

DBJ-T01-43-2003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J-T01-43-2003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3年8月4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进行了修订。

修订小组在修订标准过程中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结合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办法的规定,按照充实标准内容,加大量化指标,强化专业验收,便于检验的原则,进行了修改,最后经北京市建委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照了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若干意见》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到本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协调一致。

为了不断改进提高本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进行参考。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总则1.1为规范家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家庭居室装饰如需要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6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2.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辅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3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4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低于地面。

2.5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家装验收标准规范

家装验收标准规范

家装验收标准规范家装验收是指在装修完工后,业主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装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

家装验收标准规范是指在家装验收过程中,对于装修质量的各个方面所应该具备的标准和规范。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家装验收的标准规范。

一、基础验收。

1. 墙面,检查墙面是否存在开裂、起泡、空鼓等现象,墙面是否平整、色彩是否一致。

2. 地面,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无裂缝,地板是否铺设牢固,地砖是否整齐。

3. 天花板,检查天花板是否平整,有无开裂、漏水等情况。

4. 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开合自如,密封性能是否良好,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5. 管道,检查水电管道是否安全,无渗漏、漏水现象。

二、装修验收。

1. 涂料,检查涂料是否平整、无色差、无刷痕,是否达到环保标准。

2. 木工,检查家具、橱柜等木制品是否结实、无开裂、无虫蛀。

3. 瓷砖,检查瓷砖铺贴是否整齐、无空鼓、无缝隙。

4. 卫浴设备,检查卫浴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渗漏、有无异味。

5. 灯具,检查灯具是否安装正常、有无损坏、有无发黑现象。

三、环境验收。

1. 通风,检查室内空气是否流通,有无异味。

2. 光线,检查室内光线是否明亮、光线是否均匀。

3. 噪音,检查室内是否存在噪音污染,隔音效果是否良好。

4. 温度,检查室内温度是否舒适,有无冷热不均现象。

四、安全验收。

1. 电路,检查电路是否安全、有无漏电、短路现象。

2. 防火,检查室内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有无火灾隐患。

3. 安全出口,检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标识清晰。

4. 安全隐患,检查室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尖角、易燃物品摆放等。

家装验收标准规范对于业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严格的验收可以确保装修质量,保障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因此,在进行家装验收时,业主需认真对待,如发现问题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解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业主们更好地进行家装验收,确保自己的家居环境质量。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总则:1、为规范家庭装饰装修行为,确保施工平安和工程质量,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为家庭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3、本标准未及项目,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二、家庭装饰装修基本要求:1、房屋业主有责任供应装修所须要的相关资料;2、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的,施工企业不担当责任;3、装饰装修不得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装饰材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4、家居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平安,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相邻房的平安及运用环境; 5、家居装修不得变更给排水、供电、电讯、煤气等管线系统,禁止雨污合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需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证书的单位担当; 7、施工单位装修前应提示业主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三、防水工程:1、房屋室内装修时,卫生间、厨房必需做防水、防漏处理;2、防水涂层匀整,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比地面高不低于300mm ;3、防水涂层干透后,应做渗水试验; 四、吊顶工程: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的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2、全部龙骨结构表面平整、线格平直、固定坚实;3、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秽和图案缺损,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样; 4、吊顶四周水平允许偏差2-5mm ;5、纸面石膏板一般用防锈专用螺钉固定,石膏板连接处应留缝2mm ,在缝口处粘贴纤维材料工艺处理,避开石膏板连接部位出现裂口;6、吊顶内的灯槽、斜撑的安装,依据工程状况适当布置,轻型吊灯应吊在主龙骨和附龙骨上,重型吊顶或电扇不得和吊顶龙骨连接,应另设吊钩。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见表一); 7、吊顶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 表一:吊顶罩面工程质量允许偏差:五、地面工程:1、木地板的材质品种、等级和铺设时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室内装修验收标准

室内装修验收标准

室内装修验收标准室内装修验收是装修工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业主交付使用的关键环节。

验收合格的装修工程,不仅可以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和安全,还能提升整体装修品质。

因此,室内装修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材料验收、工程验收和装饰验收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室内装修验收标准。

一、材料验收。

1. 材料完整性,验收时要检查所购买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破损或者缺失的情况。

2. 材料质量,对于各种装修材料,要检查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质量问题。

3. 材料数量,验收时要核对所购买的材料数量是否与购买清单一致,以免发生材料不足的情况。

二、工程验收。

1. 基础工程,验收时要检查基础工程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渗水、开裂等情况。

2. 电路工程,检查电路是否接线正确、电器是否安装牢固、开关插座是否正常使用。

3. 水暖工程,验收时要检查水管是否漏水、水龙头是否正常使用、排水是否通畅。

4. 瓦工、木工、油漆工程,检查墙面、地面、天花板是否平整、是否存在开裂、脱落等情况。

三、装饰验收。

1. 瓷砖、地板、壁纸,验收时要检查铺贴是否整齐、是否存在空鼓、开裂等情况。

2. 门窗、家具、灯具,检查门窗是否开合自如、家具是否安装稳固、灯具是否正常照明。

3. 卫生间、厨房,验收时要检查卫生间、厨房的排水是否通畅、水槽、马桶、浴缸是否正常使用。

以上就是室内装修验收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验收过程中,业主可以根据以上标准进行逐项检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品质。

同时,也可以与装修公司或工程队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室内装修的顺利完成。

希望每一位业主都能在验收后,拥有一个舒适、安全、完美的家。

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编制说明:为了规范家庭装饰工程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并听取有关企业和管理部门的意见,特编制家庭装饰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二、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标准出版时,所示版均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三、定义本标准采用QB1838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四、质量要求:4.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岩、墙地砖等工程。

4.1.1 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大理石应根据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

4.1.3采用水泥做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沙浆的配比为:水泥:沙子 1 :2(体积比)4.1.4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地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5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却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局部空鼓不得超过总数的5%。

4.1.6饰面板(砖)接缝应镶贴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分适宜。

4.1.7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8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24小时蓄水实验无渗漏。

4.1.9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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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总则
1.0.1为规范家庭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0.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0.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不
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5、不得任意凿
剔楼、顶板;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家庭居室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
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0.6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2.0.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0.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
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0.3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0.4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
低于地面。

2.0.5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3、电气工程
3.0.1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尚应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书。

3.0.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3.0.3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0.4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3.0.5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0.6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4、吊顶工程
4.0.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4.0.2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吊顶应进行防火处理,吊顶位置正确,吊杆顺直,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4.0.3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顶龙骨,应另设吊钩与结构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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