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申请表及材料须知-公司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含委托代理人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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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献。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献,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增设/注销分公司备案。

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献。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样表)剖析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样表)剖析

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

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社保局: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则》、《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号令)》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尊敬的XX公司登记机关:我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登记(备案)手续。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3. 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4. 联系电话:XXXXXXXXXXX5. 邮政编码:XXXXXX二、设立(备案)登记事项1. 设立(备案)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 设立(备案)登记内容:(1)法定代表人:XXX(2)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整(币种:人民币)(3)投资总额:人民币XX万元整(币种:人民币)(4)设立方式:发起设立(5)营业期限/经营期限:长期(50年)(6)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写,具体如下:- 从事XX行业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业务;- 经营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承揽国内外XX行业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等业务;- 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业务;-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3. 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1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三、变更(备案)登记事项1. 变更(备案)登记类型:无2. 变更(备案)登记内容:无四、董事、监事、经理信息1. 董事会成员:XXX、XXX、XXX2. 监事会成员:XXX、XXX3. 经理人:XXX五、申请人声明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利益。

3. 申请人承诺如有虚假陈述或违反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请贵机关予以核准。

申请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附件:1. 公司章程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董事、监事、经理简历4. 其他相关材料敬请审阅,谢谢!。

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

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

一、申请人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因填报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出现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发生冲突等侵权行为的,申请人愿意无条件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承诺: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项目,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该经营项目。

四、兹委托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企业改制)业务(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书。

代理期限至年月日)。

代理人签署: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有权签字人签署:【注:设立登记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名;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变更登记、备案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名;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一般注销登记时,公司由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名;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全体清算人成员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简易注销登记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均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申请人签署:【注:设立登记时,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

“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

“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

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

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社保局: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则》、《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号令)》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照一码”申请表

“一照一码”申请表

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

4.《税务登记证》原件(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1.属于企业法人(农专社)的,换照申请人为本企业(农专社);属于各类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可为本分支机构或隶属企业(农专社),《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申请人应一致,但各类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如已遗失或未申领的,申请人只能为隶属企业(农专社)。

2.企业经营范围中如有标注许可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且该许可经营项目已调整为非前置许可项目的,不能单独申请换照,只能通过申请经营范围变更进行同步换照。

3.《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申明》可登录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完整版8个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完整版8个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
6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doc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doc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

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外方投资机构国别(限外资企业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限外资法人企业按批准证书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分支机构填写)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是□否(企业可自愿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简称ODC)。

ODC是U-key形式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与纸质营业执照和纸质代码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DC可以作为本单位网上身份标识,在线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延期、年检,同时也可用于网上报税、网上社保等多项政府网上业务。

初次申领ODC费用300元,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收取。

)小微企业声明本企业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减免代码证书工本费优惠政策。

)刻章申请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是否申请电子印章□电子行政章□电子发票专用章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适用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其他税务联系人信息职务姓名身份证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证件类型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隶属关系□中央投资比例____ □地方投资比例____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____ 备注请经营范围涵盖广告业的企业填写此栏(1)“隶属关系”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

企业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中央投资比例”栏□内打√,“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企业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地方投资比例”□内打√,“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企业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在“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内打√,“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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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分公司□增设□注销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清算组成员负责人联系电话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目录及相关说明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或决议或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或决议或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详见各地《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说明: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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