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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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25施行日期2014.04.25文号晋政发[2014]13号主题类别水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山西省煤长水短,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11〕21号)的精神,现就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水利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为契机,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举全社会之力,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治水,注重发挥各类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坚持依法管水,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发挥“三条红线”的硬约束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023年度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

2023年度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

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给水排水工程)一、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技术标准》DBI 04—423—202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10《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5—2010《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45—202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201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0—2017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42—20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17《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201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I 04/T396—2019《海绵城市技术标准》DBI 04/T344—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1年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GB51221—2017《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50109—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 三、专业知识(包含设计、施工理论、实践)(一)给水工程1.给水系统了解给水系统分类、组成和布置掌握设计供水量计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晋政办发[2008]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年修订)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3年我省颁布了《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晋政办发〔2003〕4号)。

《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实施以来,在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管理、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评估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对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工艺技术不断更新、提高,部分产品的用水定额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对《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新修订完成的《山西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用水定额》),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用水定额》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用水定额》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两部分,工业企业可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同产品、不同原材料等,参考调整系数,执行相应的定额。

二、本《用水定额》应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取用水计划和区域性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用水、节水评估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依据。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必须以本《用水定额》规定为依据,批准的取水许可量或者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不得超过本《用水定额》;在使用过程中,单位产品实际取用水量低于本《用水定额》的,应继续采用,并以低的单位产品取用水量为准进行考核。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晋政办函〔2022〕112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5日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适度超前高位谋划投资建设,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推动共建共享、协同处置,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及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中部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各类环境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基本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2018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一、前言市政建设工程定额是指在山西省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计量和定额编制的文件。

本章节说明将详细介绍2018年山西市政建设工程定额的相关内容。

二、定额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定额编制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合理性原则:定额编制应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反映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3.规范性原则:定额编制应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适用性原则:定额编制应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市政建设工程,能够满足不同工程的需求。

三、定额编制内容1.建筑工程定额:包括建筑物的基础、结构、装饰、给排水、供暖、通风、电气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2.道路工程定额:包括道路的路基、路面、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照明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3.桥梁工程定额:包括桥梁的基础、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铺装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4.给排水工程定额:包括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5.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包括公园、绿地、景观道路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6.市政设施工程定额:包括市政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定额编制。

四、定额编制流程1.收集资料: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工程量数据,包括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工程量清单等。

2.编制计量表: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工程计量表,明确工程的各项计量内容。

3.分析计算:根据计量表,进行工程量的分析和计算,确定各项工程的数量和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4.编制定额表:根据计算结果,编制定额表,明确各项工程的定额和单位工程的定额。

5.定额审核:对编制的定额表进行审核,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6.定额发布:经过审核后,将定额表正式发布,供市政建设工程使用。

五、定额的应用1.工程预算:定额作为市政建设工程的计量和计价依据,可用于工程预算的编制。

2.投标报价:定额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帮助施工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6.28
•【字号】晋建规字〔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7.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第149号)
晋建规字〔2017〕149号
各市规划局:
为规范我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提高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质量,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市转发所辖县(市),各市、县(市)在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我厅规划处。

附件:山西省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指南.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8日。

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山西省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 规划目的。

说明规划编制目的。

1.2 规划依据。

主要包括城市上位规划、城市相关专项规划、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

1.3 规划范围。

明确本规划的地域范围和规划适用范围。

1.4 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1.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明确规划基准年和近、中、远期的划分。

第二章规划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明确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

建设排水体制适当、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实现控制水污染,保护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维护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配置适宜的雨水收集排除系统,消除水涝灾害等目标。

第三章排水体制与分区3.1排水体制。

明确城市排水体制。

3.2排水分区。

根据城市规模或自然地形地貌等,明确城市排水分区。

第四章污水管网工程规划4.1污水出路。

确定污水受纳体或资源化回用的对象。

4.2 污水管网布置。

明确污水排水分区,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4.3 污水处理厂、站。

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污泥处理处置等。

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出要求。

4.4 污水资源化回用。

明确污水资源化回用的途径或提出建议。

第五章雨水管网工程规划5.1 雨水受纳体。

确定雨水受纳体及排放口的位置、数量。

5.2 雨水管网系统。

明确雨水排水分区,雨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管材等。

5.3 雨水泵站。

雨水泵站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控制,以及周围防护距离控制等。

提出雨水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要求、城市内涝应急措施等。

5.4 雨洪调蓄及资源化利用提出雨、洪调蓄利用及雨水资源化途径。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6.1 现状合流制管、渠的改造方案明确现状合流制区域与分流制区域界线,明确现状需要保留利用的排水设施及管道,提出利用和改造要求及工程措施。

山西省C市给水工程毕业设计

山西省C市给水工程毕业设计


第一篇 设计说明书 ................................................................ 1 第一章 设计原始资料............................................................ 1
5.1 居民区生活用水量 ............................................................21 5.2 工业企业用水量................................................................21 5.3 工业企业工人生活和淋浴用水 .........................................22 5.4 公共建筑用水量................................................................22 5.5 城市绿化和浇洒道路用水.................................................22 5.6 总用水量...........................................................................22 5.7 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水量 .............................................23 5.9 最高日设计用水量 ............................................................23 5.10 消防水量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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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内容包括编制规划的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等。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规划建设标准
内容包括规划供水规模、人均用水量标准、消防水量标准、用水最大时管网水压标准和进行消防校核时水压标准,水质执行标准等。

第三章水源规划
简述水源供需平衡方案及各水源地建设规模,水源供水保证率等,根据水量平衡方案和各类水源类型提出水源配置原则,提出水源地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措施。

第四章给水工程规划
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总体方案、厂站的选址位置、占地面积、供水规模,建设标准和内容、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目标,输配水管道的敷设原则、在城市道路上的布置原则等。

第五章节水规划
制定规划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

第六章分期建设规划
明确分期建设目标,重点阐述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从法规保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资金筹措、事故应急反应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八章附则
提出本规划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要求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二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编制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设计资料(地形图、水源调查或勘察报告、工程地质报告、相关可研报告或设计等);
五、采用相关规划设计规范与标准;
六、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第二章xx概况与规划分析
一、城市概况。

包括城市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与城市相关的河流水系及水文地质概况分析等。

二、城市规划概况。

介绍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与范围、城市性质、规划人口规模、规划城市总体布局、发展方向、规划经济发展指标等。

第三章xx供水现状分析
一、城市供水现状分析。

包括现状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城市自来水公共供水水源、水厂、加压站、管网以及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供水现状概况。

二、现状供水存在的问题分析。

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供水设施配置、管理水平、现代化水平等问题。

第四章规划建设规模
一、城市规划用水量预测。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现状用水水平调查结果和相关设计规范,进行科学的计算,分析确定规划用水规模。

二、根据上述分析预测和现有供水能力进行供需平衡,确定总的供水规模和需要新增的供水规模。

第五章水源规划
一、城市水源规划。

根据城市各类水资源调查或勘察资料,分析各类水资源的可开发利用能力,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污水再生回用等,按照优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原则,按照城市规划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市政及其他用水的规模预测结果合理进行水源规划,为规划期限内城市用水提出合理的水源规划建设方案。

二、提出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对城市今后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章给水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总体布局。

根据城市地形和水源分布方位提出供水工程建设方案,水源地范围、规模;厂站布局、规模和输配水管网布局。

二、水源地建设规划。

根据水源类型提出具体的工程建设内容,如取水泵站等。

三、水厂与加压站建设规划。

根据供水规模和水质、水压要求,提出水厂净水处理工艺要求,按照管网水力计算要求,提出水厂出厂水压标准和各区域加压站的供水水压标准。

提出水厂和加压站等厂站的建设内容(如利用原有厂站进行改造扩建,应提出改扩建方案和建设内容)。

四、输配水管网建设规划。

根据水源地和城市地形特点及总体布局,提出输配水管网的布局方案,进行管网水力平差计算,根据当地条件选择合适的输配水管道材质,初步确定输配水干管的控制管径、敷设方式和敷设原则(如在
道路下的规划位置、控制埋深等),采用分区供水,应明确分区界限。

对现状管道,在能满足规划使用要求的要合理利用。

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内容。

第七章节水规划
提出规划节水目标和具体节水措施,如有分质供水的条件和污水回用条件,并落实回用水用户,提出相应工程规划。

第八章分期建设规划
城市给水工程建设根据规划期限可分近、中、远三期。

重点是近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估算。

中远期规划要提出规划目标。

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从法规保障、行政管理、技术指导、资金筹措等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要明确强调实施时与其他专业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统一框架内相互协调。

第十章附录、附件
包括说明书中需要补充解释的专业名词或内容;会审纪要和评审意见等。

第三部分规划图则
一、供水现状图
包括现状水源地、厂站、输配水管网布局规模等内容。

二、水源规划图
包括水源地布局、保护范围等。

三、给水工程总体规划图
包括水源到水厂,水厂到管网全部工程布局等,要区分现状利用的和新建的工程内容,不需标注数据。

四、输水管线工程规划图
水源到水厂的输水管线走向布局,要求标注管径。

五、配水管网工程规划图
城市配水管网工程布局,要区分现状利用的和新建的工程内容,需标注管径,如采用分区供水,要标明分区界限。

六、配水管网最大时平差图
按照城市供水最大小时流量进行配水管网水力平差计算,目的在于合理确定管径,为今后的管网建设提供依据,需在管段上标注管径、管长、流速、水力损失等数据。

七、配水管网最大时加消防时平差图
按照城市供水最大小时流量加消防流量进行配水管网水力平差计算校核,目的在于校核管径是否能满足消防时的要求,需在管段上标注管径、管长、流速、水力损失、消防火头位置和流量等数据。

八、分期建设规划图
按照城市发展建设时序安排供水工程近、中、远期建设内容,在图纸上用图例进行区分。

九、其余相关的规划图纸
注:
上述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比例基本一致,一般采用1:5000~1:25000;水源规划图及输水管线工程规划图视情况可以合并,比例宜根据具体情况缩小(1:100~1:500);如布局紧凑也可与给水工程总体规划图合并为一张图纸。

图纸中的规划工业用地、城市绿地、河流、铁路等要与其他用地明确区分。

在图纸有未能表达的内容或图纸内容与说明书有出入的时候,以说明书为准。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查报告)
第一章xx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水文、气象参数、地震烈度、资源分布等。

第二节社会经济
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划、人口基本情况、主导产业情况。

第三节城市历史文化沿革(简述),城市总体布局、基础设施现状。

第二章xx供水现状
第一节xx水源
城市水源种类、分布及开采现状,水质调查情况。

第二节供水现状设施
包括自来水公共供水设施及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供水设施调查(取水方式、规模、运行情况),厂站及管网建设情况和管理资料调查。

第三节水资源利用情况
包括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有无超采和不合理开发及水源污染的问题。

第四节城市现状用水大户调查
主要调查可作为集中流量的企事业单位的用水情况及未来需求。

第三章水资源调查
第一节地下水资源调查
主要根据现有的水文地质调查资料和已有的水源勘察报告等资料,对城市现状地下水源进行论述,为确定城市水源地提供依据。

第二节地表水资源调查
主要根据现状河流水系、人工水库的水文资料及开发利用规划,调查地表水的可利用资源量和供水保证率。

第三节可利用再生水资源
包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生水资源及其他可利用再生水资源。

第四章附录
包括各类调查基础数据、表格、分析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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