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优选份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优选份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 1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BOT与ABS的区别BOT与ABS的区别BOT和ABS融资方式都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两者在运作中特点及对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其主要区别有:1)运作繁简程度与融资成本的差异。
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
采用BO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文件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特许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不易实施,其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ABS 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它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别用途公司SPC、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许及外汇担保,是一种主要通过民间的非政府的途径运作的融资方式。
它既实现了操作的简单化,又降低了融资成本。
2)项目所有权、运营权的差异。
BOT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在特许期内属于项目公司,特许期届满,所有权将移交给政府。
因此,通过外资BOT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可以带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会使外商掌握项目控制权。
ABS方式中,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SPC,而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属于原始收益人,原始收益人有义务把项目的现金收入支付给SPC,待债券到期,用资产产生的收入还本付息后,资产的所有权又复归原始权益人。
因此,利用ABS进行基础设施国际项目融资,可以使东道__持对项目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3)投资风险的差异。
BOT项目投资人一般都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投资是不能随便放弃和转让的,每一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而ABS项目的投资者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数量众多,这就极大地分散了投资风险,同时,这种债券可在二级市场流通,并经过信用增级降低了投资风险,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
4)适用范围的差异。
BOT方式是非政府资本介入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 项目在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方式的。
BOT与ABS融资模式的比较探析

BOT模式
BOT方式在我国运用得较为广泛。 为了更好的运用BOT方式,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①加强对BOT项目的统一管理
②注意发挥政府的支持和约束双重作用 ③BOT项目应采用招标形式 ④完善BOT项目融资的立法工作 ⑤充分利用BOT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
ABS模式
ABS与其它融资方式相比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筹资,这 代表了项目融资未来发展方向。 要想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①SPC的组建问题 ②法律限制问题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
即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 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 高档债券等金融产品来筹集资金铁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T与ABS的实质
BOT为狭义的项目融资,即采取的是有限追索形式;ABS 的实质是通过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 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高档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 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好、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 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铁成本。
BOT融资模式
优 点
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嫁给私人企业, 减少了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 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 容易; 项目回报率明确,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 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利益纠纷少; 拓宽资金来源,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有利于提高项目动作效率可使社会急需的 项目提前建成投产,满足社会需要; 国外承包公司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技 术和管理经验
BOT模式的功能及特点
BOT模式集融资、建设、运营及转让为一体,是债权与股权相混合的一种产 权结合形式,具有融资、建设、经营和移交等功能。 其特点如下: ①BOT融资方式是有限追索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 金流量; ②承包商在特许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 ③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 ④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较高,因此,用户 可以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 ⑤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宗主国来说,项 目建成后将会有大量外汇流出; ⑥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债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财务情况。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

BOT融资模式和ABS融资模式分析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在资金需求时选择的一种融资方式或方法。
BOT融资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一种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用于建立、运营和转让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桥梁等。
ABS融资模式(Asset-Backed Securities)则是一种通过将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获取资金的方式。
首先,让我们详细了解BOT融资模式。
在BOT模式中,政府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私营公司,由其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私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通过运营收入回收投资,并最终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BOT模式的优势在于私营公司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来获取现金流,降低政府负担,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而政府在BOT模式中可以通过与私营公司合作来实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减少财政压力。
然而,BOT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政府承担的支付风险等。
其次,ABS融资模式是一种将资产转化为证券,并通过发行这些证券来融资的方式。
资产包括房地产、汽车贷款、信用卡债务等。
在ABS模式中,资产持有者将其资产打包成一个基础资产池,并发行相应的证券,称为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者购买这些证券,并从债务人的支付中获取回报。
ABS模式的好处在于资产持有者可以将资产转移给投资者并获得现金流,从而获取资金并减少风险。
而投资者则可以通过购买这些证券来获取回报。
然而,ABS模式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资产质量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等。
与BOT模式相比,ABS模式在融资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BOT模式通过与政府合作来进行融资,而ABS模式则是通过证券化资产来融资。
BOT模式更多地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而ABS模式可以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资产。
此外,BOT模式更多地涉及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而ABS模式则更多地涉及资产持有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合作。
在BOT模式中,政府和私营公司可以共享风险和回报。
关于BOT和ABS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

79第1卷 第13期产业科技创新 2019,1(13):79~80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关于BOT 和ABS 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武建业(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金昌 737100)摘要:项目融资作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工作,是项目顺利进行和完成的必要前提。
BOT 与ABS 项目融资两种方式是在不同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两者都具有项目融资的共性,但在模式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针从实施阶段和步骤、资金构成等方面具体分析其差异性,并对两者在国内应用时的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关键词:BOT ;ABS ;项目融资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19)13-0079-02资金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生产要素,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施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多大,能否取得满意的投资效益,资金是重要制约因素,任何工程项目都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为开发项目进行资本整合,以借入形式提供资金,达到目的后用项目收益进行偿还,这种行为即为项目融资,包含以下要素:对资金高度的依赖性、资金有限追索性、严格评估及监控、高风险及高回报。
1 项目融资的阶段和步骤虽然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融资活动不同,但是它们的运作程序大体是一致的。
从项目投资决策的具体方式,融资决策、构成、谈判、执行,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涉及融资方式选择、规划目标任务、政策研究、法律体系适用与保障、信用增级、权益确定、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等多个环节。
详见图1[2]。
图1 完成项目融资的阶段和步骤2 BOT 与ABS 项目融资模式2.1 BOT 项目融资模式BOT 模式指Build—Operate—Transfer 有序推进的融资建设模式,包括了融资、建设、管理、经营、转让等运行过程和机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
具体是由一个资本团体发起,以其资本力量结合政策需求从某个政府机构获得基建特权,资本方自主组建团队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行,并在特许期内掌握部分或者全部的经营权以获取项目回报,特许期结束后,资本团体大幅减少利润抽成,或将全部的基础建设部分转交东道主政府继续运营。
高速公路项目融资:BOT与ABS的比较研究

形成的公路建设资金 ; 第三类是国债资金。据专家测算 , 这三类
政府性资金_I J 在一起 , J I 只能满足 目前公路建设 资金 的 2 。中 5 央政府每年仅从财政预算 内资金拨 出为数甚少的款项进行公路
的建 设和养 护 , 财政 资金 一 般 不考 虑 向公 路 建 设投 资 。同 中央 时 , 目前情况米 看 , 从 收费公 路 规模 的扩 大 或收 费价 格提 高 受 到 用户 所能 负担 能力 的 严重 制 约 。在 实 行 “ 费改 税 ” , 路 养路 后 公
大的成绩 , 资金 问题 却十分严重 , 但 主要表 现在两方面: 一是 高速公路现有融资 结构不合理 , 银行 贷款 比重过 大; 二 是 高速公路 未来发展 的 资金短缺 矛盾 日益突 出, 因此 , 改革高速公路投融 资体 制 , 发展 新 的融 资渠道 已成 为 当前公 路 建设 的紧迫任务 。本 文将 对 B ) AB (T、 S两种 国际上流行 、 适合 高速公路 项 目融资 的方式进 行比较 分析 , 并对我
国推 行 高速 公 路 项 目融 资 提 出合 理 化 建议 。
关键 词 : 高速 公路 ; 目融 资 ; ( ; B 项 B丌 A S
中 图分 类 号 : 0 2 4 F 6 、
文献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9 4 5 (0 8O 一O 8 一 O 10 - 48 2 0 )2 O 9 3
须依据一 系列法律框架进行 , 这就需要形成一个设计协议或合
同, 以保证项 目参与各方 利益 。因此 , 政府在采取 Ⅸ玎 方式建 造项 目时, 通常都对项 日建设特许权作 出精心安排。特许权协
议生 效后 , 玎 项 日业 主将组 建项 目公 几 正式 与货 款 人 、 包 ]。 承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一) 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工程项目的一种运作模式。
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获得盈利,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 (项目公司) 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签约方的相应政府机构。
BOT模式适用于那些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建成后具有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
经营性政府工程,如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正具备了这一特点。
通过BOT模式,政府得以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利用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领域。
(二) BT模式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BOT的一种形式。
BT 模式指政府通过与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国内民间资金实施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按协议赎回其项目与有关权利【1】。
是由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即业主获得工程使用权,并在一定时间内根据BT合同付清合同款,工程所有权随之转移。
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引入BT的概念。
该模式集融资、投资、项目建设与政府特许、政府采购等行为于一体,通过政策引导与利益驱动等杠杆,有效地调动国外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有助于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资金困难;有助于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有助于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政府金融风险;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较好地体现了资本、技术、管理、市场以与政策等资源的有效整合。
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BOT、ABS、TOT)的比较

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这里重点介绍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模式如BOT、ABS、TOT的比较。
一、PPP的基本概念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 模式。
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中。
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
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
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二、PPP模式的结构特点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
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
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目标。
PPP模式的基本结构是,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标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标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民间的非政府途径运作融资。
较为复杂、难度大
前期准备阶段需经过确定项目、项目 准备、招标、谈判、签署有关文件合 同、维护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的 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 节,牵扯范围广,不易实施。
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发型高档债券,融 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的增加而增加。 资成本大大降低。
行担保之实。因此,运用ABS方式时,不必担心国计民生 的基础设施被外商控制,凡有可遇见的稳定的未来收益 的基础设施资产,经一定的结构重组都可以证券化。相 比较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适用范围要比 BOT方式广泛。
• 第二,两者都具有项目信用的多样性。将多样化的信用支 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 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以合理的价格签 订长期购买协议,原材料供应商提供供货保证等,以确保 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 第三,两者融资程序复杂、融资数额大、期限长、涉 及方多,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 ,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 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成本高于一般商业贷 款。
由于其投资大、周期长, 在其建设运营过程中易 受政府政策、市场环境 等非金融因素的影响, 有较大风险。
项目运营方面
项目融资的对象方面
• BOT融资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未来收益能力的单个新建 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 ABS融资中项目资产虽然和BOT一样,也必须具有稳定 的、长期的未来收益,但这些项目资产还可以是许多已 建成的良性资产的组合,政府部门可以运用ABS方式以 这些良性资产的未来收益作担保,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因此用ABS方式融资不仅可以筹集大量资金,而 且有助于盘活许多具有良好收益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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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两者都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减轻政府 的借款负债义务,对于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运输等 大型的建设项目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
二 、差异分析
投资风险方面
二
运作难度和融 一
资成本方面
差异
三 项目运营方面
适用范围方面 五
四 项目融资的对
象方面
运作难度和融资成本方面
ABS
BOT
相对简单
只涉及原始受益人、特设信托机构、 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 须政府特许及外汇担保;
民间的非政府途径运作融资。
较为复杂、难度大
前期准备阶段需经过确定项目、项目 准备、招标、谈判、签署有关文件合 同、维护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的 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 节,牵扯范围广,不易实施。
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发型高档债券,融 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的增加而增加。 资成本大大降低。
投资风险方面ABS: 投资来自一般为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 者,其数量众多,极大地 分散了投资风险,使每个 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 小; 债券可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使 其在资本市场上风险较小, 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
BOT:投资人一般
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其 投资不能随便放弃或转 让,每一个投资者承担 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其投资大、周期长, 在其建设运营过程中易 受政府政策、市场环境 等非金融因素的影响, 有较大风险。
项目运营方面
项目融资的对象方面
• BOT融资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未来收益能力的单个新建 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 ABS融资中项目资产虽然和BOT一样,也必须具有稳定 的、长期的未来收益,但这些项目资产还可以是许多已 建成的良性资产的组合,政府部门可以运用ABS方式以 这些良性资产的未来收益作担保,为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融资。因此用ABS方式融资不仅可以筹集大量资金,而 且有助于盘活许多具有良好收益的固定资产。
行担保之实。因此,运用ABS方式时,不必担心国计民生 的基础设施被外商控制,凡有可遇见的稳定的未来收益 的基础设施资产,经一定的结构重组都可以证券化。相 比较而言,在基础设施领域ABS方式的适用范围要比 BOT方式广泛。
• 第二,两者都具有项目信用的多样性。将多样化的信用支 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 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以合理的价格签 订长期购买协议,原材料供应商提供供货保证等,以确保 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 第三,两者融资程序复杂、融资数额大、期限长、涉 及方多,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 ,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 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成本高于一般商业贷 款。
适用范围方面
BOT方式一般适用于竞争性不强的行业,在基础设施领域,
只有那些通过对用户收费获得收益的设施或服务项目才适合 BOT方式,其实质是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因此,对那些关系国 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不宜采用这种方式。
• ABS模式在债券发行期,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所有,但项目
资产的运营和决策归原始权益人所有。SPV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 只是为了实现“资产隔离”,实质上ABS项目只是以出售为名,而
ABS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比较
一、 ABS与BOT的共同点
• 第一,两者都将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限定在所融资项目的 收益和资产范围之内,具有项目导向性和有限追索性,保 证了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及投资方其他的财 产;提供资金方对于项目资金的追索权被限制在项目公司 的资产和现金流量中,不会对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带来影 响,所以有条件成为项目发起人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构 成表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