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

合集下载

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

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

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方式从来源上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是指通过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来转化为企业的投资,即将留存收益和折旧作为企业扩大规模的资金进行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不需要企业支付利息或者股息,成本比较低,并在股权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融资目的。

下面内容由店铺为你分享。

bot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首先我们来看一个融资方式的分类图:内源融资一般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具有低风险性、低成本性和自主性的特点,是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往往作为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当内源融资获得的资金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企业才会通过外源融资方式获得资金。

外源融资主要是指从企业外部获得企业发展的资金,并转化为自身投资的过程,一般按产权关系可以将外源融资划分为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

其中权益融资又可以分为私募股权和公募股权,私募股权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而筹集资金的过程,公募股权是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而筹集资金的过程,权益融资不需要到期还本付息,没有偿还资金的压力,一般被称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

债务融资又可分为银行贷款、公司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除靠企业间的商业信用进行的短期融资外,其他债务融资一般都要求企业定期还本付息,企业面临的压力较大,融资成本较高,而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主要来源于债务融资%外源融资使企业筹得的资金远远高于内源融资,尤其是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的企业,单纯的内源融资无法筹集企业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往往还要采取外源融资的方式。

从总体上看,项目融资之所以这些年来发展得比较快,是由于它具有一些其它融资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允许有较高的债务比例;享有税务优惠;可以实行多方位融资,等等。

项目融资的主要弊端是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有较高的利息和费用负担。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OT项目融资方式得到了长足发展,这种融资方式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代表国际项目融资发展趋势的一种新型结构。

项目融资bot.doc

项目融资bot.doc

项目融资bot
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那么BOT方式的作用是什么,BOT方式的优缺点主要有哪些呢,在此下面为你带来BOT方式的优缺点的问题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项目融资bot的分类主要包括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bot
1)无追索的项目融资bot的定义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bot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

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

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
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2)无追索权项目融资bot的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bot
1)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bot的定义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2)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bot的特点:
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

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以上是下面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项目融资bot”等建筑相关的知识,。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BOT(机器人)应用逐渐成为新的热点领域。

BOT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智能化、自动化的服务,在很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与此同时,BOT项目融资也逐渐成为投资者们关注的焦点。

BOT项目融资的模式BOT项目融资的模式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BOT项目融资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

股权融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BOT企业的股份,来获取对该企业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监督权等权益。

BOT企业通过发行股份来筹措资金,用于BOT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等方面。

2. 债权融资债权融资是指BOT企业通过借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BOT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

投资者可以获得约定的利息和按时收回本金。

3. 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指采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向广大网民展示BOT项目的创新点和市场前景,吸引普通投资者进行小额投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众筹融资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风险较小、募集周期短。

但需要注意,众筹项目的成功不一定能够转化为企业的长期发展。

BOT项目融资的风险和挑战BOT项目融资在市场上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主要包括:1. 高技术门槛BOT项目的研发涉及到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研发经验。

这对初创企业来说是一项较大的挑战。

2. 市场需求不确定性BOT项目的市场需求与消费者的个人需求和企业需求有很大的关联,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是BOT项目融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风险。

3. 技术变化和竞争风险BOT技术创新具有极高的动态性和变化性,投资者需要面临技术变化和企业竞争的风险。

BOT项目发展将会面临来自国内和国外不同企业的竞争,需要有足够的准备。

BOT项目融资的前景BOT项目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BOT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智能家居、智能医疗、金融科技等,在未来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BOT项目融资的发展也将会有更多的模式和方式,BOT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BOT,BOO,BT,TOT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投资。

下面是对每种模式进行详细解释。

1.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由投资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并在约定的特定期限后将其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在BOT模式下,投资方通常负责项目的筹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或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2. BOO (Build-Own-Operate):建、拥有、运营模式BOO模式与BOT模式相似,也是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但在该模式下,投资方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在特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BOO模式中,项目的转让并非必须,而是由投资方自行决定是否在一些阶段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3. BT (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但在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投资方,而是立即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筹资和建设阶段,而运营和管理责任则由项目的转让方承担。

4.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模式TOT模式与BOT模式非常相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项目的所有权并不在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手中,而是在约定的一定期限后再次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下,投资方在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期间,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总结来说,这些融资模式都是为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而设计的。

它们允许投资方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回报。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投融资模式是指在企业进行资金筹措和配置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模式或途径。

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投融资模式。

下面将介绍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的概念,并列举一些相关的案例。

案例:中国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就是采用了BOT模式。

中国交通建设公司与建议持有公司共同成立了湾跨公司,负责桥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收取通行费,同时承担桥梁的维护和运营责任。

2. 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建设,合作方将完成的项目直接交付给政府或企业。

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大部分由政府或企业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

案例:中国的北京新机场就是采用了BT模式。

北京市政府与合作方成立了新机场投资控股公司,由合作方负责新机场的设计、建设和交付。

项目完成后,新机场将归北京市政府所有。

3.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在自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该项目转让给专业运营方进行经营和管理,一定期限后再转让回政府或企业。

TOT模式的特点是:项目的所有权在整个过程中归政府或企业所有,专业运营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案例:英国的伦敦地铁就是采用了TOT模式。

伦敦地铁由伦敦地铁公司负责建设,建设完毕后转让给运营方进行运营和管理。

项目合同期满后,伦敦地铁公司重新获得了地铁的所有权。

4. TBT(Transfer-Build-Transfer,转让-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合作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然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企业。

T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由合作方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案例:香港的尖沙咀东水务项目就是采用了TBT模式。

香港特区政府与合作方签订了合同,合作方负责尖沙咀东地区的供水、排水和处理废物的经营和管理。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PPP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投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和融资决策时采取的方式和方法。

不同的投融资模式拥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下面对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进行全面解析。

1.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建设-经营-转让模式,也称为建-经-拆模式。

BOT模式是指由企业或投资方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标准建设一个项目,然后经营项目并向政府缴纳使用费,最后将项目交还给政府。

B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经营:投资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并从项目中获得经营收入。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2.BT(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是指建设-转让模式,也称为建-拆模式。

BT模式是指由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然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B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建设: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转让:项目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3.TOT(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模式是指转让-经营-转让模式,也称为拆-经-拆模式。

TOT模式是指政府或使用方先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进行经营和管理,一定期限后再收回项目。

T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转让:政府或使用方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

-经营: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并从中获得经营收入。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再次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4.TBT(转让-建设-转让)模式:TBT模式是指转让-建设-转让模式,也称为拆-建-拆模式。

TBT模式是指政府或使用方先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进行建设,一定期限后再收回项目。

TB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转让:政府或使用方将项目转让给私人企业或投资方。

-建设:私人企业或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施工、设计等。

-转让:在约定期限结束时,项目再次转让给政府或使用方。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BOT(机器人)项目作为新兴的技术和产业,近年来备受瞩目,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由于机器人领域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BOT项目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和资本需求。

为了成功开展BOT项目,企业需要制定合适的融资模式来满足项目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BOT项目的融资模式,并提出一些建议。

主动融资是指企业积极主动寻找投资者,并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

这种融资模式通常包括风险投资、债务融资和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

首先,风险投资是BOT项目主动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

风险投资家通常对新兴技术和高增长行业充满信心,愿意投资于BOT项目。

企业可以通过寻找风险投资家来获得资金,并与他们分享项目的风险和回报。

风险投资具有一定的投资周期和回报要求,企业需要在项目初期就明确好投资方的退出计划。

最后,公开发行股票是BOT项目主动融资的一种更为成熟的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吸引投资者投资于公司。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筹集资金,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众形象。

然而,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企业有足够的资本和实力来满足投资者的期望。

除了主动融资,BOT项目还可以通过被动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被动融资是指企业利用已有的资源和渠道来获得资金,而非主动寻求投资者。

这种融资模式通常包括自筹资金、政府补贴和众筹等方式。

首先,自筹资金是被动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

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或利润来投资于BOT项目。

这种方式相对更为稳定,但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要求较高,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支持项目的开展。

其次,政府补贴是被动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由于BOT项目具有创新性和社会效益,政府通常会提供一定的补贴或奖励来支持项目的开展。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补贴来筹集项目资金,并减少项目的财务压力。

最后,众筹是一种相对新兴和趋势的融资模式,特别适用于BOT项目。

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将项目推广给广大网友,吸引他们进行小额投资,以筹集项目所需资金。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

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较BOT、BOO和BOOT项目融资模式比较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单靠项目主办人的力量无法筹集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项目主办人也无力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且传统的融资方式也满足不了上述项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创造出项目融资这一方式。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作为项目融资的两种基本类型在实践中不断被发展和完善,比较成熟的模式是BOT结构。

BOT有三种具体形式:BOT、BOOT、B00,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变通形式。

一、BOT、BOO和BOOTBOT即建设—经营—移交,在标准的BOT方式中,私人财团或国外财团自己融资来设计、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开发商根据事先约定,经营一段时间以收回投资。

经营期满,项目所有权或经营权将被转让给东道国政府。

BOT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

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一)BOT与BOO1、相同点。

BOT和BOO模式最重要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利用私人投资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在这两种融资模式中,私人投资者根据东道国政府或政府机构授予的特许协议或许可证,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授权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及经营。

在特许期,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的占有权、收益权以及为特许项目进行投融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运营管理和合理收费等的权利,并承担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bot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首先我们来看一个融资方式的分类图:内源融资一般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具有低风险性、低成本性和自主性的特点,是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往往作为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当内源融资获得的资金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企业才会通过外源融资方式获得资金。

外源融资主要是指从企业外部获得企业发展的资金,并转化为自身投资的过程,一般按产权关系可以将外源融资划分为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

其中权益融资又可以分为私募股权和公募股权,私募股权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而筹集资金的过程,公募股权是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而筹集资金的过程,权益融资不需要到期还本付息,没有偿还资金的压力,一般被称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

债务融资又可分为银行贷款、公司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除靠企业间的商业信用进行的短期融资外,其他债务融资一般都要求企业定期还本付息,企业面临的压力较大,融资成本较高,而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主要来源于债务融资%外源融资使企业筹得的资金远远高于内源融资,尤其是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的企业,单纯的内源融资无法筹集企业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往往还要采取外源融资的方式。

从总体上看,项目融资之所以这些年来发展得比较快,是由于它具有一些其它融资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允许有较高的债务比例;享有税务优惠;可以实行多方位融资,等等。

项目融资的主要弊端是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有较高的利息和费用负担。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OT项目融资方式得到了长足发展,这种融资方式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广泛重视,被认为是代表国际项目融资发展趋势的一种新型结构。

进入90年代以来,融资证券化又成为金融市场的一种新趋势,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项目融资的一种全新操作模式—资本证券化在美国兴起并逐渐向全世界扩张。

项目融资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国际上出现的项目融资种类有贷款、发行债券、以“产品支付”为基础的项目融资方式、以“远期购买”为基础的项目融资方式、以“融资租赁”为基础的项目融资方式、BOT项目融资方式、ABS项目融资方式、TOT项目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为解决代理人问题而生代理人问题通常是由于公司内部不同部分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而产生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同公司一般会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本结构,使得内部利益追求均一化。

公司的股东想让公司的CEO做出利于公司市场价值增值的决策,这一情况实际上就是一个代理人问题,因为CEO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并不总是考虑股东的利益。

为了就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股东应该与管理者签订详尽的合同,合同中攘括了所有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且要求管理者应该遵照合同条款去执行。

这一方法听上去可行,实际上是难以实施的,且不说攘括所有情况的可能性有多大,股东监督管理者的执行情况就会耗费很大的成本。

解决这一问题的通常做法是让出一部分项目股权给经理人,起到一个正面激励作用,由于经理人的参股,那么其就会做出利于公司增值的决策。

资本结构的变化可以轻松解决代理人问题,这一变化将一部分公司风险轻松转移到经理人身上。

但需注意的是,这一方法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它顺利解决了经理人效率低下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由于经理人不能像一般股东那样多样化自己的投资组合,所以他承受的风险要比其他股东更大,那么他就会要求高的回报来补偿自己承受的高风险。

项目资本所有者之间会签订各种合同,这可以有效将项目的风险分散。

正如上面经理人的例子,尽管这样做并不一定有利于股东的利益,但它确实可以解决让人头疼的“代理人问题”。

项目融资的参与除了贷款方和项目公司之外,还包括一个或多个项目发起人、承包商、项目原料供应者、产品的购买者和主事政府。

发起人和投资人.项目公司的控股权一般掌握在项目的发起人手中,发起人参与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而其他股东则通常与项目有商业上的联系,比如供应商和产品的采购商或者是项目的直接投资人。

以PEC为例,它正在印度尼西亚建造发电站,其40%的股权掌握在EdisonMissionEnergy(梅森能源公司)手里,GeneralElectricCapitalCorp.占12.5%的股份,Mitsui&Co.Ltd.(日本三井)占32.5%的股份,PT.BatuHitamPerkasa占15%的股份。

这是一个典型的项目融资,日本三井作为主要股东则是项目的承包商;梅森公司通过它在当地的分公司管理这个项目的运作;通用电气则为项目提供汽轮发电机;印度尼西亚公司PT不参与公司的运营,但负责当地的政府公关。

贷款方.基础实施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资金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向银行、借贷机构或是债券市场借贷而来。

在PEC的例子中,参股人投入了6亿8千万美元作为资本和次级债务,而其他18亿美元则是优先级债务。

项目公司有时不会发行普通债务,它会和银行签订以未来产出作为抵押品的合同,银行预付给公司一笔资金,待到公司有产出后,银行拥有产出品的所有权,但公司需以合同价格购回产出品从而清偿银行债务。

尽管银行贷款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2年,但是大部分基础设施愿意通过银行贷款而不是长期债券去获得资金,一些观察员认为公司之所以不能拿到长期债务资金,是因为债权人是风险规避者,但这些债权人也会持有大量的多样资产,所以这一猜测就站不住脚了。

我们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因为银行债权相对集中,所以它可以花很多精力去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且一旦这一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它也可以督促项目方重新商议。

而相反,债券所有权相对分散,个人没有精力和实力去评估项目,也没有能力在项目进行中重新签订合同。

所以项目公司很难通过长期债券融得资金。

但是一些风险较低的项目可以通过债券融资,但即使这样,也需要保险公司或是国家机构进行担保。

一旦项目完工并正常运作后,项目公司通常会进行债券融资以偿还银行债务。

政府.政府在项目中通常扮演规则制定者的角色,项目的发起和建设需通过政府的允许。

在许多情况下,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一直在项目公司的手中,这是一种“build-own-operate”projects,而有一些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到期后,政府收回该项目的所有权,这是一种“build-operate-transfer”projects。

承包商.承包商通常会持有项目公司少部分的股份供应商和购买方.当项目完工并正常运行时,它的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购买方购买产品。

一个项目的购买方可以是众多终端消费者,也可以是一个行业或是一家大的集团公司。

合同的拟定尽管项目的参与者由来已久,但项目的确是一个新生事物,其中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参与者之间的合同和资金安排,甚至在资金还没有眉目之前,合同就已经开始拟定了。

在合同的拟定过程中,项目需要承受的任何风险都需要得到专业的评估和认识,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的去接受自己无法预知的风险,并且项目融资一般不用于风险过大的项目,例如技术复杂并且远不成熟的项目下面是几种通过合同安排分散风险的方式:■项目发起人需要承受项目从建设到正常运行过程的风险,这一情形反映在他签订的facilitymanagementcontract中,这份合同包括项目按时完工,正常运行等要求。

项目发起人有时要与银行签订“workingcapitalmaintenance”agreementora“cashdeficiency”agreement,这些合同确保项目早期资金的充足。

■项目的贷款方除了要求他们出借的资金安全之外,也希望这笔钱能用到项目的建设上去,而不是其他方面。

一旦有突发情况出现,如费用严重超支,他们可以对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项目的承包商需要签订一项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具体的价目和工期,如果未达预期目标,会有相应的处罚条款,所以承包商需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的供应商会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些合同,其需保证不会索取垄断价格,供应需充足且及时,否则,需相应赔偿。

■当只有少量的采购者时,项目公司会和项目产品的采购者签订长期供给合同从而将一部分风险转移到采购者身上,除此之外,来料加工合同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例如菲律宾Navotas项目,项目公司只是将电能需求者送来的能源转化成电能,收取部分加工费,至于电能如何销售,它是不在意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采购方需要谨慎的选择自己的产品需求数量。

■当产品有大量的需求者时,签订长期供应合同是不现实的。

例如收费公路,这种项目容易受到政策和其他运输方式影响,所以其很难向私人融到资金。

■政府还需要为一些项目建立一些配套设施,如高速公路、变电所等等,如果配套设施跟不上,对项目的影响程度有时是无法估量的。

叙述了这么多,我们已经可以知道,项目各个参与者之间的合同安排可以分散项目的风险,且风险可以受到专业的评估和控制。

如果仅仅是某一方承担所有的风险,那么就会出现“代理人问题”,效率低下,项目运行困难重重,最终走向失败。

例如英国的监狱项目,政府试图让囚犯为项目公司的收入埋单,且自负盈亏,但由于囚犯不在公司可控范围内,这个项目迅速陷入经营困境。

现在转向融资安排,接下来需要回答一下问题:■为什么项目需以一个独立公司来运营?■为什么项目的管理者和承包商通常是这个项目的主要股东?■为什么项目的负债率的如此之高?■为什么项目的借款者选择无追索权?项目公司制定各种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风险,提高效率,如承包方承担按时建设的风险,采购方承担了需求不足的风险等等。

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大量独立运营的项目公司,因为政府完全可以直接为项目融资,然后签订各种合同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作。

看上去合理,实际上难以操作,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首先合同难以攘括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再者难以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所以根本的原因并不是合同,而是资本结构。

比如,为什么管理者和承包方需要持有项目的一部分股权?这是因为股权的分配使得二者有激励去确保项目的正常运作。

项目公司有很高的负债率,如上文中提到的国际经融公司主导的项目,负债率高达60%。

尽管通常认为项目很难借到资金,但是项目总是有很高的负债率,另外,借款方签合同的对象是项目公司,而不是项目发起人,所以借款方对发起人只有有限追索权。

在完美的竞争资本市场,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负债率是无关的。

同样的道理,项目公司如此高的负债率并不是因为借款是一种廉价的融资方式。

在完美的竞争资本市场,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负债率是无关的。

同样的道理,项目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公司或者母公司的负债没有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从资本结构可以引出很多解释,但没有哪一种可以解释所有的问题。

其中很多解释都认为合同条款的不完整导致了这一现象,现在我们来看看一些主流观点:破产成本.M&M的模型表明总的现金流与公司是否采用项目融资和破产成本为0无关。

项目公司通常有很低的破产费用,这是因为它的资产通常是有形的,如果走破产程序,那么资产损失度会很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