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科技创新体系上值得借鉴的做法
美国科技创新

美国科技创新美国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成功的原因有很多,给记者印象最深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调控有力:三个系统参与政策制定和工作管理美国是小政府大社会。
从表面上看,美国政府似乎不怎么管科技方面的事情,科技创新的工作似乎都是由企业和大学在做,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形成了一套与“三权分立”的政体相适应的科技管理机制。
虽然联邦政府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全国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协调与规划,但是行政、立法、司法三个系统都在不同程度地参与国家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技工作的管理。
通过有效的调控,联邦政府就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推动着美国的科技创新不断向前。
在这三个系统中,行政系统参与程度最大。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由联邦政府精心选择,并牵头组织重大科技项目。
二战期间著名的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以及后来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星球大战”计划、信息技术长期研究项目、“纳米技术国家计划”等都是联邦政府的杰作。
联邦政府一直将企业不大喜欢做的基础研究作为美国科技投资的重点,联邦研发投入多年来一直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这些钱主要投到联邦实验室,部分也投入到哈佛、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等美国著名的研究型大学,甚至一些跨国公司也能从联邦政府申请到科研资金。
另外,联邦政府还通过高技术产品采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应用高新技术。
立法系统则通过其对全国科学技术的立法权、大型科研项目的拨款权、政府各部门科研经费的审批权来保障科技的发展。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都有负责科技事务的委员会,有权单独委托有关科研部门组成“特别咨询小组”,对任何科研项目进行质询评估认证。
为了激励科技创新,国会已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联邦技术创新法、技术扩散法、专利法等。
重视科技人才:保障措施实实在在美国重视科技人才,不是说在嘴巴上,而是有实实在在的保障措施。
据记者了解,美国的科研人员待遇普遍丰厚。
以科技创新不断的常青藤大学为例。
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经验与启示一、科技创新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被誉为“第一生产力”。
在当今社会,科技创新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技创新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必要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指标。
国外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我们有必要从中学习和吸取经验。
二、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分析在国外,科技创新投入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科技创新投入占比较大。
1. 美国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美国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投入最多的国家之一。
截至2019年,美国总科技创新支出达到5500亿美元,其中政府资金投入达到1940亿美元。
美国政府每年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数千亿美元,主要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创新型企业孵化和科技领域人才培养等方面。
同时,美国还通过建立并完善创新体系、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等方式,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2. 欧盟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欧盟是科技创新投入最多的地区之一,二三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占比较大,占总投入的70%以上。
欧盟不仅在企业和学术研究领域大举投入,而且在组织、协调跨国合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开展创新资金跟踪回收等方面积极探索。
3. 日本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日本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占据世界领先地位之一。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投入,日本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多项前沿技术创新的国家。
近年来,日本政府加大了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力度,通过设立研发基金、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等政策,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三、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启示1. 定位明确,政策导向明晰推进科技创新的最关键要素之一是制定恰当的政策。
政策制定者必须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规划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使政策定位更加精准和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2. 投入有序,多渠道融资科技创新投入必须有序,科技项目需要严格的评估和监督,防范风险。
美国政府引导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举措

体制 、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着力,建立起充满活力 的科技
创新体 系 ,并不 断加 以完善 ,有 效推 动 了科 技进 步 ,确 立 了美 国在全球 高新 技术 领域 的领 导地 位 。
建 立以企业为主体 的多元科研运作机 制 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
2 0世纪 8 年 代 以来 ,政 府 采取 了一系 列措 施 ,推 动 0 政府 、企 业 、高 校 和研究 机 构加 强科研 合 作 。国会加 强相 关立 法 , 府 推 出一 系列 计划 , 18 的 《 政 如 90年 史蒂 文森一 威德 勒技 术创新 法 》 明确 了政府 在推 动产业创 新 中的作 用 ,
学联合组成的国家技术大学 ,通过网络技术供在职专业人 员攻读硕士学位,并提供 30 5 多门短期课程。
同时 ,政府 十分 重视科 技 人才 引进 。第一 ,实 施技 术
,
宪法第 1 条第 8 款对保护知识产权作出明文规定 ,国
会制定了 《 专利法 》 《 、 商标法》 《 、 版权法 》等一 系列有关
美 国政府 引导建立 科技创新体 系 的主要举措
口 孙昭钺 / 文
国一贯重视通过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国家
计划 ; 奥巴马政府优先投资开发新能源 ,表示政府将在未
大
竞争力。长期以 来,美国政府从资金、人才、 科研 来 5年 里投 入 10 亿美 元促 进新 能源技 术研发 。 50
6 %,企业已成为美 国科技研发主体 。 7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 保护和激发科技创新积极性
美 国是世 界上最 早建 立知识 产权 法律 和制 度 的 国家之
一
技人才的继续教育。政府部门、企业 、科研机构每年都有
科技人才教育的国际经验和借鉴

科技人才教育的国际经验和借鉴在当今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科技人才的培养成为了各国发展的关键。
许多国家在科技人才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美国作为全球科技的领先者,其科技人才教育有着独特的优势。
首先,美国的教育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从小学开始,就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学实验和项目,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探索精神。
在高等教育阶段,美国的大学拥有世界一流的科研设施和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科研平台和实践机会。
例如,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知名学府,不仅在学术研究上成果斐然,还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此外,美国的科技人才教育强调跨学科的融合。
鼓励学生在不同学科领域之间进行交叉学习和研究,培养综合性的科技人才。
比如,生物医学工程就是生物学、医学和工程学的交叉学科,这种跨学科的教育模式能够培养出具备多元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更好地应对复杂的科技问题。
德国在科技人才教育方面也有着出色的表现。
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非常发达,为科技领域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工人和专业人才。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的一大特色,学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还会在企业进行实践培训,这种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的教育方式,使学生能够迅速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并且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
德国的大学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课程设置紧密结合工业界的需求,许多教授都有在企业工作的经验,能够将实际的工程案例引入教学中。
同时,德国的企业在科技人才培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与高校的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日本在科技人才教育方面的经验也值得关注。
日本高度重视基础教育中的科学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
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了科学实验和探究活动的比重,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
日本的高等教育注重产学研合作。
大学与企业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
企业为大学提供资金和实践平台,大学为企业输送优秀的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
美国在科技创新体系上值得借鉴的做法

美国的区域创新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政府仅进行必要的干预。
市场是企业间进行交往和协调的主要机制。
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企业研究和开发活动,只负责关系到国家利益的重大的基础性研究和国防研究的推动工作。
美国非常重视市场调配资源的重要作用,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来调节(例如,80年代《技术创新法》、《技术转让法》,90年代《信息法》)。
美国不主张制定国家产业发展政策(Porter,1991),不存在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也不主张制定倾向性的科技政策,而主张科技发展方向由市场需求来决定。
政府做了哪些重要工作?美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措施,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保障几个方面上来促进美国国内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这些措施强调资助基础科学以推动创新。
制定了有关创新的法令、法规,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助于创新的环境。
税收政策(包括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政府采购、国防工业都推动了创新活动。
美国借鉴日本的政策,对企业的实验研究费制定了相应的税制优惠政策,形成一个永久性的制度。
美国也是世界上通过政府技术采购对创新进行扶持和推动最成功的范例之一。
1761年第一部《联邦采购法》的颁布,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美国政府采购每年要花费几千亿美元,美国国防部、能源部、航天局等部门对高新技术产品定货价格比国外产品高许多。
美国政府特别重视对高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尖端高科技出口采取封锁或限制政策,限制国外企业收购美国高科技企业,例如国会严格审议了联想对IBM 个人电脑事业部的收购案。
专利制度是美国政府用来刺激科技发展,促进技术创新的有力措施。
1972年的“技术评估法”,1984年的“国家合作研究法”等都为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比较系统地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的国家,法规允许中小企业与政府共同出资进行研究并取得专利权,鼓励将知识产权注册给中小企业,要求国家实验室促进成果向企业转移,拿出部分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研究,允许企业使用国家实验室等等。
美国联邦政府与科技创新的支持与推动

美国联邦政府与科技创新的支持与推动美国联邦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与推动科技创新在全球范围内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美国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领军者之一,其联邦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美国联邦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与推动,并分析其在不同领域的具体举措。
一、投资支持美国联邦政府积极投资科技创新项目,鼓励私营部门和学术界进行前沿研究。
例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每年都会拨款给大量的科研项目,以推动科学研究的进展。
此外,联邦政府还设立了众多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研发和商业化。
这些资金的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基础支持,使得许多潜在的科技创新得以实施和发展。
二、立法和政策支持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的支持,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推动。
例如,美国制定了《贝尔实验室管理法》,为国家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了专门的管理和运作机制,以确保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此外,美国还颁布了《创新政策法》,旨在鼓励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这些立法和政策的支持,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科技转移与合作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促进科技转移和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了科技创新的推动力。
例如,美国国家技术转移和商业化计划(NTTC)致力于将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通过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和专业团队,NTTC提供了科技成果的评估、专利申请和商业化等全方位支持,帮助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市场上的创新产品。
此外,美国还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科技合作,通过共享资源和技术,加速科技创新的进程。
四、人才培养与创新教育美国联邦政府注重人才培养与创新教育,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
美国设立了许多科技创新类的教育基金,用于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政府还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设立奖学金和科研计划,为年轻的科技人才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克林顿时期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历史特点与启示

克林顿时期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历史特点与启示首先,克林顿时期的美国科技自主创新在信息技术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科技进步之一、克林顿政府积极推动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投资和政策支持,加速了互联网的普及进程。
这为美国个人和企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机遇,也为社会经济的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转型。
其次,在生物技术领域,克林顿时期美国也取得了重要的科技突破。
基因组计划的启动和完成,标志着人类在遗传学研究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克林顿政府对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发展给予了极高的重视,通过增加预算和资源投入,推动了生物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这一时期美国在药物研发、基因工程和分子生物学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突破,为生物技术产业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此外,克林顿时期的美国科技自主创新还体现在能源技术领域。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能源问题的突出,克林顿政府致力于加强可持续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他们推动了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通过鼓励投资和提供税收优惠,推动了这些技术的商业化进程。
这一时期的投资和政策支持成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之后的能源转型奠定了基础。
从克林顿时期美国科技自主创新的特点来看,首先是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支持。
克林顿政府对科技创新给予了高度重视,增加了科研经费的投入,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学术界增加科技创新的投资和研究。
这种政府引导下的合作模式,为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最后,克林顿时期的科技自主创新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重要的启示。
首先是政府在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政府的引导、投资和政策支持是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
其次是科技创新需要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密切合作。
只有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同时,应该加强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为创新提供充分的条件和保障。
值得借鉴的国外科技创新

3 宁波经济 I 0 20 6 I 1 5 2
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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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的管理者和经营者, 而政府从知识产 权的第一线退出, 成为服务的提供者。 德 国专利制度 以其覆 盖面广、 开放性
济 时代 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而科技创 的的产业联盟, 如半导体产业的S M T C E AEH 力提高到世界前列, 加政府于2 0年初出台 新 的产业技术与标准的研究与推广c 02 了“ 加拿大创新战略”, 划于2 1年把科 计 00
加拿大智库一—加拿大谘议局2 0 年 05
业化要取得成功 , 必须在人力资源、 科研、
加科技 成果商 新则是创新最重要 的基石。 为把本 国创新能 联 盟和通信行业的T — D 联盟等, D C MA 从事 发表 的一项研 究报告指 出,
英 国的大学已成为高技术产业化的主 资金和机N4 "Y 5 T 面有突出表现 , 为此, 它提
使企业在科技成果 帅, 制定一系列新 的研发战略, 显示了新加 在规定 的最大 时间限制范围内对外进行有 性项 目的税收优惠范围,
允许职员在衍生公司里拥有股 产业化过程中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政府和大 坡政府力争在未来5 1年 内通 过科 技强国 偿咨询活动, —0
的战略 。
份等。
金、 联合基金和萌芽基金 , 分别对处于不同
行 和私人投资。
也是知识产权制度最完善的国家 美 国政府 专门资助成立了全国性 的科 权 的国家 , 加速转移和开发, 在产权 归属方面 邦实验室技术转 让联合体。除此类 常设 的 效保护 、
近年来 , 、 英 瑞为了推进知识产权 的有 如国家技术转让中心和联 之一。 阶段的科技基础进行风险投资, 以此吸引银 技成果推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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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区域创新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政府仅进行必要的干预。
市场是企业间进行交往和协调的主要机制。
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企业研究和开发活动,只负责关系到国家利益的重大的基础性研究和国防研究的推动工作。
美国非常重视市场调配资源的重要作用,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来调节(例如,80年代《技术创新法》、《技术转让法》,90年代《信息法》)。
美国不主张制定国家产业发展政策(Porter,1991),不存在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也不主张制定倾向性的科技政策,而主张科技发展方向由市场需求来决定。
政府做了哪些重要工作?美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措施,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保障几个方面上来促进美国国内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这些措施强调资助基础科学以推动创新。
制定了有关创新的法令、法规,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助于创新的环境。
税收政策(包括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政府采购、国防工业都推动了创新活动。
美国借鉴日本的政策,对企业的实验研究费制定了相应的税制优惠政策,形成一个永久性的制度。
美国也是世界上通过政府技术采购对创新进行扶持和推动最成功的范例之一。
1761年第一部《联邦采购法》的颁布,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美国政府采购每年要花费几千亿美元,美国国防部、能源部、航天局等部门对高新技术产品定货价格比国外产品高许多。
美国政府特别重视对高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尖端高科技出口采取封锁或限制政策,限制国外企业收购美国高科技企业,例如国会严格审议了联想对IBM 个人电脑事业部的收购案。
专利制度是美国政府用来刺激科技发展,促进技术创新的有力措施。
1972年的“技术评估法”,1984年的“国家合作研究法”等都为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比较系统地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的国家,法规允许中小企业与政府共同出资进行研究并取得专利权,鼓励将知识产权注册给中小企业,要求国家实验室促进成果向企业转移,拿出部分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研究,允许企业使用国家实验室等等。
在股票市场上还开辟了NASDAQ 市场,专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
美国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基础研究,不参与应用性研究,努力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以支持技术产业化。
许多重大科技发明以及产品创新来源于科技人员创业激情与风险投资基金完美结合,这是当今世界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完美结合的典范。
美国用于研究与开发的经费逐年增加,研究开发经费占GN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2.5%左右,80年代前,联邦政府支出的科研经费占科研经费总额的比例为50-60%。
联邦政府2/3的科研经费通过合同分配给工业企业和大学所属的科研单位。
为了促进“加速创新”,对由各个政府机关分配的研究开发预算的3%进行再分配,促进高风险研究;国防部"科技预算"的20%用于研究。
美国今天的科技成就离不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冷战期间政府对国防科技的主导作用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美国航天登月计划积累的科技成果也对后来的信息技术发展起到关键促进作用。
在创新教育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如针对面向科学及工学领域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的企业及个人,对其所筹款项实施减免税制度;将成年硕士教育及培训制度向所有州立大学扩展;向学生提供衔接研究和应用的创新学习机会;针对创业者以及中小企业经营者,设立创新教育的课程。
设立教育交换局等机构,制定吸引外国留学生的政策;建立科学园区,吸纳各国优秀专家,推动本国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换代;美国跨国公司十分重视东道国一流专家和科技人才作用的发挥,以丰厚的薪金和高福利手段吸引这些优秀人才为其服务。
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生产与科研的关系问题。
生产与科研的脱节,是制约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它造成了科技成果难于商品化,而且使生产企业缺乏进行工艺产品创新的技术源泉。
在美国,大学的科学研究、工程研究与基础科学一直是共同发展的。
近年来,一些企业群体开始组建一些正式的合作研究组织,共同出资进行基础研究。
大学及其它一些专门科研机构也开始与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建立科技研究中心,这些中心逐渐成为美国高技术的密集地,形成一套“科研——生产——设计”一体化体系。
1885年,美国参议员著名铁路大王里兰·斯坦福捐献了8800英亩土地和2100万美元,于1891年创建了斯坦福大学。
最负盛名的“硅谷”就是由斯坦福大学同休利特——帕卡德、TRW等公司共同建立的,它是美国规模最大的高技术工业中心。
这里共有8000多家企业,生产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硅片以及其它电子产品,年产值达400多亿美元。
1939年,斯坦福大学两名学生在一间汽车房间以538美元作资本建立了惠普公司,开始生产电子仪器,成为硅谷高新技术集群的起点。
在硅谷发展的初期,主要集中了许多电子企业。
如今,硅谷基本上不是一个高科技产品生产制造基地,而演变成全球研究开发机构的集群之地。
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台湾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在那里设立研发中心。
硅谷已经从一个高科技生产制造中心演化成一个知识创新中心。
此外,波士顿128号公路附近的科技园、北卡罗来纳研究三角园区、亚特兰大技术园区等高技术园区也都是美国技术创新的发源地。
创新决策是由私营企业在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下,为了自身的利益(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而独立做出的。
70年代前,美国的私营企业一般只注重与直接开发新产品有关的应用技术的研究,至于基础研究主要是在大学中进行。
进入70年代后,私营企业也开始注重基础科学的研究,并为此而争相聘请优秀的理工科大学毕业生及外籍技术人员。
而且,美国私营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日趋社会化,私营企业开始打破传统的竞争意识而走向全作,以解决单个企业人才不足、技术彼此保密等一系列不利于技术创新的问题。
美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最大的竞争优势在于基础研究。
美国基础研究系统已经形成良性循环,长期处在世界科技颠峰自行运作,无须政府干预,即已经不需要政府主导。
因此,美国科技成长的动力引擎是将源头创新知识运用到产品创新。
但是,这样的一种机制,也造成了一些问题,如创新有余而对应用研究不足,在将创新成果彻底市场化方面为人诟病。
美国如何进行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美国的科技管理体制美国的科技管理机构主要分为行政性的机构、立法院机构和独立的国家科学研究机构。
行政机构主要有太空总署,资助航空航天方面的研究;总统科技政策办公室,帮助总统、总统办公室和总统周围的人了解国际国内科技发展的现状、趋势、前景;国家科技委员会,使命之一是为国家科技发展确立明确的目标,并确保有关工作朝此目标进行。
此外,政府还设有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
它的35个成员来自产业界、学术界等各个方面,职责是使总统及其官员与产业界、学术界建立联系,向总统提出科技发展建议。
立法院机构主要指议会。
主要通过立法推动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国家科研机构。
主要包括三个:(1)国家科学基金会。
占联邦科技预算的4%,其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领域和高校等学术机构;(2)国家卫生研究院。
其预算由国会决定,与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为并列机构;(3)美国国家科学院。
没有直接的政府财政拨款,其主要经费来源于政府、私人机构和学术组织的委托项目研究,主要目标是改进政府决策和公共政策,增进公众的教育程度和理解力,促进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知识的传播和应用。
此外,美国国家科学院还受雇于美国国家基金会,开展对青年科学、工程人员的培训。
美国独立的科研机构还包括国家工程院、医学科学院、国家研究委员会、美国科学促进会等。
此外,美国很多大的公司都成立了自己的基金会,它们在科技、经济和政治上都有相当影响力。
比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等。
美国科技政策的主要特点美国近期重要的科技政策主要包括:(1)2004年7月,根据国家科技委员会的建议,美国提出四项政府任务:提升有关创造发现的工作;应对各种科技挑战,及时提出应变策略,提出创新方法;把科技从研究阶段转化为有利于国家的实体,提升国力;通过教育、培训让科技人力资源的理念更加卓越。
(2)由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医学院出面成立研究委员会,研究如何在21世纪让美国经济更加繁荣。
(3)美国近期进一步提出了鼓励创新的几项重要政策: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创新活动的领导网络;培养创新人才;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对创新的协调;加强在职培训的创新;加强培养人才的合作意识。
这些政策的主要特点是:(1)多元化的科技投资渠道。
形式有联邦和州政府拨款或资助、公司出资、基金会赞助、贷款、风险投资等。
联邦政府的科技投资占美国整体投资的近半,其他的是地方政府、私人基金会和公司。
(2)政府向企业投入大量科研经费。
美国联邦研发经费投入上很重要的部分是国防。
二战后美国政府开始向企业提交大量研究开发合同。
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政府所有科研经费中约1/3以商业合同的形式给了企业。
互联网就是美国国防部为解决战争期间的有效通信问题而提出的军事合同。
再如GPS全球定位系统和CDMA手机系统,也是起源于军事合同。
(3)采用特殊税收激励政策。
1986年美国制定了“国内税收法”,规定一切商业性公司和机构,如果其从事研发活动的经费同以前相比有所增加的话,则该公司或机构可获得相当于新增值20%的退税。
该法还规定,研发经费可以是该公司或机构从事研究开发的费用,也可以是委托其他机构从事研发的费用。
个人从事研发活动同样可以享受20%的退税。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大学是教育机构,可以获得免税待遇。
例如哈佛大学,每年从联邦政府各个机构获得的科研经费只有6亿美元,但是每年从社会、校友、企业募集的捐款多达60亿美元。
对于独立的非营利研究机构,只要它从事的是“公益性研究活动”,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美国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1.美国的人才引进。
美国非常注重引进和留住国外科技创新人才。
其主要措施包括:以H-1B技术工作签证法案引才;以政府或民间基金吸引世界名校学生学者;以政府和诸多的公司、个人、慈善机构等设立的雄厚科研基金吸引人才;以总统科学奖等特殊奖励激励人才;重金聘用甚至高价收买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
此外,美国高度信任和重用外来科技人才,其许多科研项目和尖端技术领域的研究都是由外来人才主持完成的。
2.美国创新人才培养主要做法。
(1)设立各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
美国政府各部门非常注重有针对性地设立人才培养项目和计划,如海军设立的“青年研究员计划”,专门在一些大学和私人研究机构设立基金,培养最近5年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研究人员。
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了“总统青年研究奖”,每年颁发200个名额,目的是将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国家急需的科学和工程领域中来。
(2)重视继续教育,营造终身教育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