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有关要求(精)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全文(精简版)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全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全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定期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5年的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发展。
评估重点是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团队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与运行管理。
第三条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依靠专家,注重实效,动态调整,以评促建的原则,采取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的实验室。
教育部可根据情况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所有通过验收并且正式开放运行期满3年的实验室均应参加评估,未满3年的实验室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估。
依托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和依托地方高等学校建设的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定和程序参加评估。
第六条教育部科技司负责评估的组织实施,包括:制订实验室评估规则,确定参评实验室名单,建立评估专家库,选择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的实名异议,对评估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七条评估机构应具备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的条件,能够按照本规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并对评估中的有关过程和情况严格保密。
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评估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受理评估申请,组织专家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并按期向教育部移交。
第八条中央部门、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本部门实验室和依托高等学校做好接受评估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依托高等学校负责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
第十条教育部建立实验室评估专家库。
试验室验收细则及管理制度

试验室验收细则及管理制度1. 前言试验室是工程领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在试验室中,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测试和验证。
这些测试和验证是确保工程设计符合质量标准的重要步骤。
试验室验收是指对试验室所完成的设备、仪器、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测试,并判定其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过程。
本篇文档主要讨论试验室验收细则和管理制度。
2. 验收细则试验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1 设备验收设备验收是指以某种分类标准按一定要求对试验室设备进行检查、测量、测试,并给予质量、性能等方面的评定。
在设备验收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有:•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设备制造(安装)是否符合制造(安装)标准;•设备是否经过工厂检验;•设备使用寿命是否达到要求。
2.2 实验室环境验收试验室的环境验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实验室的装修是否符合环境规范;•实验室的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静电防护是否合格;•实验室气氛质量是否合格;•实验室照度、通风、温度等环境要求是否符合要求。
2.3 工作人员资格验收塑料试验室的工作人员具备合格资质,是塑料试验工作的重要保障。
工作人员资格验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人员的学历;•工作人员的英语水平等3. 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是保证试验室质保体系运行的基础。
在试验室建设中,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制定高质量、实用的试验方案的前提。
试验室管理工作应该遵循以下的制度:3.1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是指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应在资产管理系统支持下开展。
设备管理制度的重点在于对试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对故障设备实行定期检查,排除设备故障。
3.2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是指实验室实行的符合测试或分析需求的规范和操作模式。
质量管理制度的重点在于建立操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数据分析的制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和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第三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四条实验室是由高等学校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应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教育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建设指南。
(二)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三)负责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
第六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将实验室的建设发展纳入行业和地方的发展重点。
(二)推进、落实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以及相应人事配套政策。
(三)依据本办法,指导和监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四)协助教育部做好实验室的验收、评估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是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在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的年度计划中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提供人力资源、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组织实验室的申报、论证,制定运行管理的实施细则,解决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组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四)组织实验室年度考核,负责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定期评估。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验收要求和要点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验收要求和要点1.实验室设施验收要求:-实验室建筑面积符合要求,具备充足的操作空间,可以满足日常实验工作的需要。
-实验室具备独立的进出通道,避免与其他非相关实验室的交叉污染。
-实验室通风系统符合要求,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实验室具备紫外线杀菌灯和安全柜等必要的安全设备。
-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并且定期维护和校验,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具备足够的电源和冷却设备,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实验室应具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实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紧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如急救箱、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实验室应设有紧急暴露处置计划和应急预案,保障实验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提示实验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实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增强安全意识。
3.实验室操作规范要求:-实验室应具备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确保每个步骤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实验室应定期检查和校准关键仪器,如PCR仪、电泳仪等,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应妥善保存实验记录和数据,确保实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实验室实验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质控练习,提高操作技能和实验质量。
-实验室应建立适当的检测和质控体系,包括内部质控和参加外部质控活动,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要求:-实验室应具备妥善处理废弃物的设备和操作规程,包括化学品废弃物和生物废弃物等。
-废弃物应分类储存并定期清理,确保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综上所述,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验收要求和要点主要包括实验室设施验收、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操作规范和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通过严格的验收,可以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保障临床基因扩增实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规范

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规范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对科研的重视,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了推动科学研究与创新的重要载体。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营,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和执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设标准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首先,实验室的设备设施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以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实验室的研究方向需要与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国家科学发展战略相契合,具备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三、科研人员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是实验室的核心。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优秀的学术素质,同时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
对科研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是实验室运营的重要一环。
四、实验室管理实验室管理是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关键环节。
实验室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执行,确保科研工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同时,实验室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科研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科研项目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制定科研项目的选择和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的选择要与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战略相匹配,确保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
科研项目的管理要加强对经费使用和进展情况的监督,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六、科研成果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是实验室的核心产出。
实验室应制定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实验室还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七、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要任务之一。
实验室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术研讨会、国际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和机会。
通过学术交流,可以开拓科研思路,增加科研合作机会,促进学术成果的产出和传播。
八、培养学生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将培养学生作为重要任务。
实验室应建立学生科研项目的管理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实践,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
实验室建设中的实验室验收与验收标准

实验室建设中的实验室验收与验收标准实验室验收是指在实验室建设完成后,通过对实验室设备、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实验室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预期目标。
实验室验收标准是评价实验室建设质量和功能完备性的指标,其合理性和严谨性对于实验室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实验室验收的过程、验收标准的制定以及实验室验收的重要性。
一、实验室验收的过程实验室验收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验收准备:验收前,应准备相关的验收文件、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检查设备是否完备:对实验室内的各类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种类齐全、数量准确,并进行设备的功能性测试。
3. 检查实验室环境:包括通风设备、温湿度控制装置、地面防滑等,确保实验室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4. 安全设施检查: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如紧急洗眼器、紧急淋浴器、灭火器等,确保实验室能够应对紧急情况。
5. 检查实验室操作规程:核对实验室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程准确、完善且易于理解。
6. 实验室管理体系评估:评估实验室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包括设备维护、安全操作、废物处理等管理方面。
7. 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应书写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实验室验收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参考。
二、验收标准的制定制定实验室验收标准是实验室验收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验收标准应综合考虑实验室的功能定位、科研需求、安全要求等相关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实验室验收标准:1. 设备完备性:实验室应具备满足科研需求的各类设备,包括仪器设备、玻璃器皿、耗材等。
2. 设备功能性能: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应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度满足实验需求。
3. 环境安全:实验室应具备合适的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污染物排放。
同时,温湿度控制装置也需符合实验要求。
4. 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紧急洗眼器、紧急淋浴器、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事故。
5. 操作规程:实验室操作规程应准确、完善,易于理解和操作。
试验室验收标准

实验室验收标准1、一般规定1.1试验室须持有主管试验室的授权书,并经业主、监理以及授权单位共同验收。
1.2试验室一般应具备如下试验检验能力:1.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骨料.水的品质检验。
2.钢筋和预应力钢筋〔丝〕的品质检验3.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验。
4.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
5.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
6.实体混凝土质量检验。
7.设计要求的其它检验。
1.3试验室应配齐开展检验工程的试验设备并按规定检定、检验合格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周期检定方案,定期校验试验设备,培训试验人员。
1.4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编写试验室质量手册,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1.5试验室应采用规定的标准进行标准的试验,保证数据准确、科学并按规定的表格清晰、完整地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1.6试验室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少量特殊工程的检验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验。
1.7试验室应建立良好的档案管理体系。
2 、试验室建设2.1试验室的房屋而积应满足试验检验工作需要,布局合理。
2.2工作室一般应设办公室、样品室、水泥室、砂石室、混凝土室,混凝土标养室、力学室、混凝土耐久性能试验室等。
2.3工作室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检验标准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
水泥室温度应控制在20C 土2 C ,湿度不低于50%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温度应控制在20C 土1 C ,湿度不低于95%2.4试验检验仪器设备的精度必须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5试验室应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枝术职称,全部试验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书。
3、试验室日常工作3.1原材料检验1.本着就地取材、尽量节约的原那么,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合理选用钢材、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矿物掺和料及拌和用水等选用原材料时应考虑供货商的供给能力和质量保证等情况。
2.按有关规定和检验方案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进场检查、复检与批量抽检无条件检验的工程应按检验频次要求进行送检,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应给物资部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04.16•【文号】教技[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
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
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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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有关要求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是实验室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根据实验室验收申请书的内容,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队伍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依托单位的配套及支撑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目标、水平、可持续发展、实验条件、科研及人才培养能力、重大成果、建设经费使用和仪器配套以及学术委员会组成、开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提纲见附件一)。
通过验收后,教育部发文批准实验室挂牌,正式开放运行。
为规范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由实验室依托单位申请,我司统一组织部署,实验室具体安排。
实验室提出验收申请时需同时向我司提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简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电子版(电子版文件见附件二、三、四)。
验收会参会人员应包括验收专家组、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依托高校领导、实验室主要成员(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必须参加)。
2.教育部科技司根据实验室提出的建议验收时间确定最终的验收时间,并向验收专家组出具邀请函。
各有关实验室负责具体会务安排及参会专家的联系工作。
会议资料至少
应包括:《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附实验室论证的专家论证意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简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名单(附件五)、现场汇报PPT打印版、验收专家组意见提纲,此外还可向专家提供实验室典型成果、奖励、论文、实验室规章制度等实验室管理与运行的相关支撑材料。
验收会的开支由实验室负责筹措。
3.验收会由专题汇报、专家提问答辩、实验室现场考察、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等环节构成。
建议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为:专题汇报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包括实验室建设成果汇报及若干学术报告,总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专家答辩及座谈60分钟;实验室现场考察30分钟;专家组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及反馈30分钟。
4.验收专家组的形成及资格要求:
验收专家组的形成采取上下结合的形式产生。
首先由实验室推荐至少12名本领域高层次、具有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家组候选人。
我司从中选择7位(包括组长)组成验收专家组;
本校专家及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成员需回避,不得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
建议专家组中应包括若干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专家,包括3-4名具有实验室管理经验的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并在专家信息中注明管理专家;
本实验室的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一位小同行专家;
同一单位只能推荐一位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
5.实验室需将验收专家组意见提纲及验收专家组意见草稿提供给验收专家组,为专家组提供工作用计算机及投影,以便讨论成稿。
6.实验室验收完成后应于30日内将所需的资料(清单见后面说明、含电子版)交教育部备案。
7.验收通过后30日内依托单位应及时将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人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教育部批复,文件需附拟聘人员的简历。
验收会及会后需准备的资料
一、验收会需准备的材料:
1.《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附实验室论证的专家论证意见)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3.《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简表》
4.出席领导名单、专家名单和来宾名单
5.会议议程
6.现场汇报PPT打印版
7.实验室典型成果、奖励、论文、实验室规章制度等相关支撑材料
8.验收专家组意见提纲及草稿
二、会后30天内请实验室向教育部科技司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需经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其中两份将来返回依托单位;
2.会议录音、照相等有关会议影像资料;
3.验收报告PPT电子版;
4.验收意见复印件(有验收专家组组长签名,原件自己保留)
5.验收会会议纪要;
6.参会人员通讯录;
7.相关电子版资料:建设计划任务书、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等;
8.省部共建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需经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行文报教育部科技司批复。
附件一
XXX教育部重点实验室(XX大学)建设项目验收
专家组意见(提纲)
教育部科技司组织专家组于XXX年XXX月XXX日在XX对XXX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进行了验收。
专家组听取了实验室建设负责人XXX的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实地考察并与实验室人员进行交流,经过质疑和认真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1.实验室研究方向凝练与特色的评价;
2.建设期间所做的代表性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性与代表性成果;
3.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等);
4.实验室建设经费与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综上所述,验收专家组认为(此处需明确是否通过验收)专家组建议……
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日
注:验收意见为概括性语言,不宜过长(不超过2页纸)
附件二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格式)
一、实验室名称,主管部门,依托单位
二、实验室基本情况
三、实验室建设任务书主要内容
四、实验室建设期间研究工作进展
五、实验室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概述
六、实验室硬件建设
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国际学术交流
八、实验室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
九、实验室中长期工作设想
十、承担建设单位意见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
十二、专家验收意见
附件三
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简表
实验室名称:计划验收时间:
附件四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
人才类型包括:院士、长江、杰青、新世纪、百人计划等,建议专家组名单至少包括12人
附件五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名单
*专家组长
附件六
XX XX XX XX XX XX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项目验收会议程(样例)
会议日期:20 年月日
参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