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故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当而导致医疗纠纷。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3、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直系亲属、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4、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手术、麻醉、有创诊疗、输血或血液制品时)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愿表达或为未成年人的,且无亲属或亲属无法联系的,主管医师在进行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当迅速请示医政科、主管院长,可由医政科长、主管院长或总值班在相关知情同意文书上签字。
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中如实记录(包括目前病人的危急状态和拟采取的抢救措施、争取签字已做过的努力、无法取得签字的原因;因等待签字而推迟抢救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等)。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5、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应予配合及注意的有关事项。
(三)治疗过程中告知:1、治疗过程中常规告知。
主管医师应及时将患者的诊断、入院后所作的检查结果、进一步检查与治疗的方案、用药的情况及其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如果属于保护性医疗,可将以上情况告诉患方,避免出现不利后果)。
2、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特殊药品之前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告知。
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患者若拒绝作检查或治疗,医师应将因此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方,并将告知容记入病历中,患方拒绝检查(治疗)必须签字。
3、患者病重或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
有些患者人院后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出现新的变化或加重趋势,此时医师均应及时将目前患者的状况告知患方,并向他们解释病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的容、时间记入病历中。
4、如遇本院难以诊断、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说明,并邀请院外专家来我院会诊(远程会诊)或提供转院诊治。
5、病危患者必须及时告知患方,让其签署病危通知单。
(四)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当在患方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进行。
输血前,医师向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 患方表示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为证。
(五)放、化疗前告知:告知放、化疗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和替代方案。
(六)特殊检查前告知:需要作创伤性检查、费用较高、有特殊要求的和对人体有一定影响的检查之前均要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七)手术、创伤性操作前、中、后告知:1、手术前谈话,手术后交代:所有手术(无论大小)之前,均应征得患方的同意,由手术者亲自向患方作详细的术前谈话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签署和谈话时间。
谈话容要注意体现医师能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手术治疗可能存在的各种相关问题、风险等。
谈话应客观、实事,不得夸大疗效。
知情同意及告知制度

知情同意及告知制度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知情同意及告知工作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知情同意及告知工作的具体管理。
二、知情同意及告知工作的责任人为患者服务的医院工作人员是具体知情同意及告知工作的责任人,应在医疗服务工作中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知情同意及告知工作。
三、知情同意及告知的原则1.如实、充分、及时、准确2.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权四、知情同意和告知的分类1.特殊性知情同意及告知包括手术、麻醉、输血及其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特殊性告知应取得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的特别知情同意和授权,需要签订专门的知情同意书。
2.一般性知情同意及告知除特殊性知情同意及告知以外的知情同意和告知事项。
一般性告知根据事项重要性不同,可分别采用口头、书面通知、签订知情同意书等形式。
五、知情同意及告知的具体要求:1.需要知情同意及告知的事项和内容(1)手术、麻醉、输血及其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告知并发症、医疗风险和意外情况、诊疗措施选择及替代方案等。
必要时可另外签署专项知情同意书,如: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等。
(2)门诊诊断、诊疗方案和复诊要求等,应书写定期复查(1/日/周/月)及有情况随时就诊”,避免书写“随诊”。
医嘱书写应中文,避免书写拉丁文,必要时注明服药疗程。
(3)住院须知及宣教患者入院时由护士进行入院查教,并交代住院有关事项,入院须知需请患者签名,健康教育的内容由护士记录。
(4)入院诊疗计划及重要诊疗方案变更入院后的诊疗计划和重要诊疗方案变更的原因、内容、风险、注意事项等,由经治医师在医患沟通记录中记载,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5)病危、病重医师下“病重”、“病危”医嘱,书写“病危(重)通知书”,谈话后请患者家属签字。
病危(重)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归入病历中保管,另一份交患方保存。
(6)出院同门诊要求,并详细书写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和生活注意事项(饮食、休息等),并应请主者及家属在出院前医主沟通记录上签字。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管理制度及程序考核试题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管理制度及程序考核试题一、选择题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目的是:A. 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B.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C. 减少医疗纠纷D. 扩大医疗机构的经营范围答案:A2.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A. 患者知情告知B. 患者同意告知C. 患者权益保护D. 以上都是答案:D3. 医疗机构告知患者相关信息时,以下哪些内容应当包括?A. 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B. 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C. 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D. 以上都是答案:D4.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程序包括以下哪些环节?A. 医生与患者交流沟通B. 提供书面告知材料C.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D. 以上都是答案:D二、问答题1. 请简要介绍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患者知情告知和患者同意告知两个方面。
患者知情告知是指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相关医疗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
患者同意告知是指医疗机构要求患者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接受特定的医疗行为或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医疗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患者知情告知?答案:医疗机构在进行患者知情告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明确患者的了解程度和需求;提供书面告知材料,包括相关的医疗信息、治疗方案和风险提示等;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三、案例分析某医院进行一项新的治疗技术的推广,需要向患者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请根据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要求,设计一份知情同意书的模板。
答案:知情同意书模板尊敬的患者:您好!在您接受本院医疗服务之前,我们需要向您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并征得您的同意。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明确理解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1. 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根据您的病情,我们推荐使用新的治疗技术进行治疗。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培训总结报告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培训总结报告1. 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加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理解,并提供相关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在实践中的遵循程度。
2. 培训内容2.1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概述首先,我们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概述。
介绍了该制度的定义、目的以及在医疗实践中的重要性。
强调了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
2.2 知情同意的要素和程序在本次培训中,我们重点介绍了知情同意的要素和程序。
详细解释了医务人员在告知患者相关医疗信息时应包括的内容,以及如何确保患者真实理解,并取得其明确的同意。
此外,还介绍了有关医务人员在面临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知情同意的程序。
2.3 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是确保医疗过程合法有效的重要一环。
在培训中,我们对患者知情同意的文书记录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实际案例进行演示和讨论。
强调了医务人员应当准确、清晰地记录医疗信息和患者同意的内容。
2.4 培训案例分析为了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我们特别安排了培训案例分析环节。
通过真实案例的讨论和分析,让医务人员了解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并引导他们思考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3. 培训效果评估在培训结束后,我们进行了培训效果的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了医务人员对培训内容和组织形式的反馈意见。
初步结果显示,大多数医务人员认为本次培训对加强他们的知情同意告知能力有一定帮助,并对培训方式和资源的提供表示满意。
4. 后续工作安排基于本次培训的反馈意见和评估结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同时,将对医务人员实践中的知情同意告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提升。
结论通过本次培训,医务人员对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实践中的遵循程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患者知情同意与告知ppt课件

❖ 直到19世纪末美国伦理法典仍规定:“只是 在绝对必要时,才把病情告诉病人
知情同意权的产生渊源
❖中国古代从扁鹊的"六不治"到孙思邈的"大 医精诚论"再到"医家五戒十要"都将"仁"作 为行医的指导思想,也将之作为评价医生的 一项重要标准.然而遍查这些医学伦理学文 献,鲜有论及如何让患者知情并选择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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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践约知情权的困境
践约知情权的困境
❖【案例】一产妇,身材矮小,骨盆狭窄,临产 时试产无法顺利分娩,医生决定采用剖腹产. 于是将有关情况告诉了产妇的丈夫,但其丈 夫由于担心妻子生的是女儿而故意躲着医生 不签字.产妇再三请求医生为其施行剖腹产, 但医生以家属不签字为理由,没有及时做手 术,结果导致产妇子宫破裂,此时才进手术室 实施子宫全切术,但为时已晚,结果母亲胎儿 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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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问题
医院内患者物品被盗,医院是否有责?
❖不一定 ❖如果医院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尽到
宣传告知义务,不用担责。
思考问题
恶性疾病告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医院 是否有责?
❖不一定 恶性疾病结果告知首先要充分征求家属
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请家属签字认 可(谈话记录)。否则直接告知造成不良后 果的属有责行为。
❖口头告知注意事项 ▪ 缺陷:难以获得证据,诉讼中被动 ▪ 必要时口头告知可转变成书面告知 ▪ 必要时对口头告知予以书面固定 • 门诊病历记载 • 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予以记 载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承德围场大都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就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得权利,患者在知情得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得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得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得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得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得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得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得对象首先就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周岁得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得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她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得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她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就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得,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她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与护理得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得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得时机与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得病情、初步得诊断、住院得必要性,预计得住院时间、可能得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得流程、病房得位置等。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前言在医疗实践中,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
在医生治疗疾病期间,如何保护患者的权利,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体现医疗服务的合法性,成为医疗工作者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定义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指在医生为患者进行诊疗或治疗前,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详细说明,使其充分了解本次诊疗或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医疗能力和预期效果等相关问题,并在获得患者主动、自愿明确表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医学行为的系统性安排。
作用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对维护患者权利、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维护患者权利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通过向患者详细解释诊疗或治疗的内容、可能遇到的风险、医生能力等,使患者充分了解本次医疗行为的性质和意义,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医疗服务提出合理要求,有效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保障医疗安全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不仅包括医生向患者的告知,更是医院对患者权益的保障。
在医院开展临床诊疗工作时,医生必须依据医学规范和标准,通过涵盖临床检查、诊断和治疗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全面保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防止医疗纠纷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系统地规范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让患者对医疗服务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对于不明了解本次治疗所涉及的问题、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为自己的权益斗争等的患者,这套制度提供了一个完整和可实现的途径来预防和协调内部纠纷。
提高医疗质量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使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合作得以更好地实现,使医生对患者得到更多的支持和信任,同时也让患者的信任来源更加稳定,让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变得更加顺畅和高效,有效地提高了医疗质量。
实施步骤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实施应具体满足以下步骤:第一步:收取病历在收取患者的病历时,应详细询问病史、既往史、体征等因素,收集必要的资料。
通过这些基本信息的搜集,合理评估诊断和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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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应予配合及注意的有关事项。
(三)治疗过程中告知:1、治疗过程中常规告知。
主管医师应及时将患者的诊断、入院后所作的检查结果、进一步检查与治疗的方案、用药的情况及其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如果属于保护性医疗,可将以上情况告诉患方,避免出现不利后果)。
2、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特殊药品之前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告知。
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患者若拒绝作检查或治疗,医师应将因此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方,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患方拒绝检查(治疗)必须签字。
3、患者病重或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有些患者人院后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出现新的变化或加重趋势,此时医师均应及时将目前患者的状况告知患方,并向他们解释病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的内容、时间记入病历中。
4、如遇本院难以诊断、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说明,并邀请院外专家来我院会诊(远程会诊)或提供转院诊治。
5、病危患者必须及时告知患方,让其签署病危通知单.(四)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当在患方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进行。
输血前,医师向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患方表示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为证。
(五)放、化疗前告知:告知放、化疗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和替代方案。
(六)特殊检查前告知:需要作创伤性检查、费用较高、有特殊要求的和对人体有一定影响的检查之前均要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七)手术、创伤性操作前、中、后告知:1、手术前谈话,手术后交代:所有手术(无论大小)之前,均应征得患方的同意,由手术者亲自向患方作详细的术前谈话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签署姓名和谈话时间。
谈话内容要注意体现医师能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手术治疗可能存在的各种相关问题、风险等.谈话应客观、实事求是,不得夸大疗效。
如果是高风险手术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告诉患者家属手术后可能使现有症状加重可能;患方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表示知情理解,同意手术治疗,则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签署意见并签名为证。
手术中出现术前未预计到的情况应及时向患方告知。
手术后,医师应及时将手术情况及术后的注意事项等详细交代给患方。
2、麻醉前谈话,麻醉后交代:麻醉实施前一日,麻醉医师应亲自察看患者,告知患方本次实施麻醉人员的技术水平、麻醉方式、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与意外,如意外的发生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后果或死亡,应明确告知患方。
如患方对以上情况表示知情理解,同意施行麻醉,则在麻醉同意书中签署意见并签名为证.谈话医师签署姓名和谈话时间。
手术后,麻醉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将麻醉后的注意事项详细交代患方。
3、其它创伤性操作前、后告知:在给患者施行创伤性操作前,由操作医师详细告诉患方目前患者施行创伤性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要详细告知创伤性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
若患方对此表示知情理解,同意施行创伤性操作,则在知情同意书中签署意见和姓名为证.操作医师签名并注明谈话时间,操作后的注意事项应及时告知患方。
(八)有无其他可替代的诊疗方法告知:医师不仅应告知患方被推荐的检查或治疗信息,还应告知可供选择的诊治方案信息.具体包括:1、有无可替换的医疗措施.2、可替代医疗措施所伴随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及范围.3、可替代医疗措施的治疗效果、有效程度.4、可替代医疗措施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意外。
5、不采取此替代医疗措施的理由。
(九)改变治疗方案之前告知:1、患者住院期间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更改原定治疗方案的,应由高年资主管医师及时告知患方更改的原因、依据,并告知更改后方案,征得患方的同意后,再实施更改,并在病历中记录。
2、手术过程中发现患者情况与术前预计的不完全相符,炎症或肿瘤已扩散或转移,考虑需要扩大手术范围,从而可能损伤周围的组织、器官或需要切除预定范围外的组织、器官时,应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其他改变手术方式和手术范围等情况亦应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征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继续进行手术。
(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住院时特别告知: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精神患者)入院时,应特别告知其家属或监护人医院无监护义务和责任。
医师应将告知的内容记入病历,并让其家属或监护人签字。
(十一)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告知:在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实验性临床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试验的目的、程序、可能的不良影响等相关情况,取得患方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
(十二)其它环节告知: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各专业特点,将患者须知的内容详细告知患者、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方法(一)如实告知,充分告知。
对患者、家属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告知,应当是真实的、准确的、充分的.对某些暂时难以确定诊断、难以预料的预后或其他情况,也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
禁止敷衍、草率、走过场的行为,或有意引导错误的告知、不真实的告知。
(二)要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说明,由于医学的局限性以及个体病情发展的不可预知性,医师的告知不可能是绝对无误的。
(三)如遇有某种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对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及时告知,应按告知免除或补充告知的办法处理。
(四)对患者的告知,要注意与保护性医疗结合进行,避免告知加重病情发展、增加患者心理负担等情况的发生。
凡可能增加患者心理负担情况的告知,应首先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待病情允许后再告知患者本人。
(五)通俗告知,明确告知。
对患者的告知,应尽可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
如遇某些说地方语言的患者,医患双方直接交流有困难,应当设法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医患双方准确了解彼此表达的意愿,避免发生误解。
(六)对患者的告知,应当尽可能详尽、条理,鼓励患者提出自己的疑惑,尽可能地解答患者的质疑,在双向交谈中完成对患者的告知。
(七)对患者的告知,应注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种族和民族的差异,尊重他们的习俗和文化特点.(八)对于某些能够表示本人意愿,但执意授权子女代为表示自己意愿的老年患者,医师应亲自与患者本人交谈并听取本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子女的同意与患者的健康利益及愿望相吻合时,医师可接受子女履行同意手续;如子女或其他家属出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表示的意愿背离患者健康利益或意愿时,医师应耐心地、及时地向他们做出解释,并提出必要的建议,要求他们慎重对待。
(九)某些不能表达患者本人意愿且亲属众多的患者,可要求他们确定一名家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履行知情同意权;面对医师提出的治疗决策,众多亲属存在分歧时,医师应反复向他们说明治疗方案的科学性与必要性,便于他们慎重选择,并采取全体签字同意的方法。
(十)对于某些父母的意愿明显背离未成年子女健康利益、不同意医师的治疗决策时,医师应耐心地向他们说明其后果,引导他们接受医师的科学决策。
(十一)对患者的告知谈话,一般患者的入院、诊疗由主管医师、护士进行;危重、疑难患者或特殊诊疗、用药、重大手术等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进行。
四、知情同意告知的免除(一)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意见时,可以免除知情同意告知义务。
(二)免除知情同意告知应当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部负责人、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批准。
(三)免除的知情同意告知,在病情好转后或其他情况变化后,应向患者本人、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补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五、知情同意签字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即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法定形式或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
(二)诊疗活动中,以下情况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1、各种手术及麻醉;2、输血(血液制品)治疗;3、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4、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5、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6、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如贵重药品、自费药品等;7、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8、患者病情危重;9、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达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式要合法。
内容可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替代医疗方案、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签名、日期时间、医师签名等内容。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知情同意书的签属应遵循:1、签字人的认定遵循确定告知对象的原则;2、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应由其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签字;3、存在免除知情同意告知的情况时,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或医务部主任签字;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医院总值班签字.六、知情不同意的处理(一)知情不同意,是指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不同意医方对疾病的诊疗方案,拒绝配合治疗或拒绝履行签字同意等手续的行为.(二)知情不同意可区分为部分不同意与全部不同意。
其中包括诊断方法、治疗方法、手术与否及手术方案、用药选择、费用的耗费等方面的不同意.(三)对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各方面不同意见,医师在综合分析医方意见和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提出的意见后,仍认为是科学合理的,则应再次或多次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耐心说明,并陈述利害关系,说服他们同意医师的意见。
如患方仍坚持己见,则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置:1、如患方出于降低费用原因,提出改用其他治疗方法或其他药物,而对疗效及患者康复没有严重影响,医师可考虑接受患方意见,修改原有治疗方案。
2、患方出于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和治疗效果,提出种种补充或修改意见,且这种意见有其可取之处,并愿承担费用,医师可接受患者的意见,修改原有方案,形成新的知情同意。
3、患方从他处得知另有其他治疗方法,且自认为这种方法优于医师向其提出的治疗方案,不同意或怀疑医师提出的诊疗方案,要求另选医院,医师在向其说明后仍不接受,可同意其选择,并协助做好转院或其他手续.如在转院中可能出现危险,医师应明确告知或劝阻;劝阻无效时,应要求患方完善自动出院申请书等书面手续。
4、对患方已明确表示的不同意,如患方的意见可能危急患者的生命,或可能给患者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医师应向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再次充分说明;对于仍坚持其意见者,须签署相关文书,必要时留取影音资料;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且需由两名以上医师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