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3.清偿抵充的成立条件:
四.须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宗债务;
○ 包括:负担数项债务;负担同一项债务而约定数次给付;负担同一项债务并需要 给付利息及相关费用。
五.须数宗债务为同种类;
六.须债务人所为履行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 【问题】
– 1.乙与商场购买戒指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2.甲欠乙的1000元借款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3.甲主张与乙的医药费债务抵销能否成立?为什么?
第二节 清偿
一.清偿的概念和方式
○ 清偿,是指能达到债权消灭效果的给付,即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 清偿的方式:
债务人履行债务(特殊:代物清偿)
➢ (三)尚未履行的债务免除与不当得利返还
➢ (四)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
– 在合同解除前,当事人一方已取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因合同解除而受影响。
– 在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中,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无约定的,不影响。
第四节 抵销
抵销的概念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制度。 广义包括:
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3)解除权人明确表示抛弃解除权的。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四.合同解除与溯及力
○ 一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即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 ○ 二是已经履行的,合同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
状的法律后果)。 ○ 解除有溯及力,取决于两个方面:
– 1、法定解除权
➢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终止的后果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二、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1.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① 合同期限届满;②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③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法宣告破产;④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法被撤销、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限制经营;⑤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放弃合同权利;⑥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后,合同目的已经实现;⑦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相关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解除的原因、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等因素,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和数额。
”三、合同终止的后果1.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不再受合同约束。
2. 返还财产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
对于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根据合同性质、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范围。
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获得确保,劳动者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中止。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用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为行中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责令停用、撤销宣告破产,指因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可供其平均值债券持有人从而并使债务人免去无法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退出。
吊销其营业执照就是备案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行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其营业执照就意味著其法人资格被私自褫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失。
用人单位被责令停用,就是指合法创建的公司或企业在除斥过程中,没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被撤消就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设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辨认出后受严肃查处。
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职责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责令停用或被撤销,意味著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褫夺,说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其权利和义务,就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重点名词解释与简答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名词解释】1、合同鉴证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自愿申请时其所签订的合同进展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催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3、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放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4、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顺序,合同成立以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的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领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履行合同。
5、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领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时,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6、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7、额外工作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时间。
8、▲预付款预付款是指业主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
9、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10、▲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1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承包各类民用、工业和公共事业建筑工程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12、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构造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的险种。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
《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
哪些情况允许单方面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允许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一旦订立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但是在法定事由是可以单方面解除。
很多网友对于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存在疑惑。
那么,哪些情况允许单方面解除合同,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允许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哪些情形允许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
合同终止的六种情形

合同终止的六种情形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关系,是一种约定,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它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各自的权益。
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合同需要终止。
本文将介绍合同终止的六种情形。
一、自然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合同因为约定的时间到期或者达成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而自动终止。
例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又如,工程合同约定在完成工程后自动终止。
二、协商一致终止协商一致终止是指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合同。
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签署终止合同协议,明确终止的时间、方式、责任等事项。
三、违约终止违约终止是指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约定在某一时间交付货物,但卖方未能按时交货,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四、法定终止法定终止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合同自动终止。
例如,合同当事人之一死亡、破产、宣告失踪等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五、不可抗力终止不可抗力终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六、撤销终止撤销终止是指在一方或双方要求终止合同后,又在一定期限内撤销终止请求,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例如,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期限内撤销终止请求,与乙方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总之,合同终止是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在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劳动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保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益平衡,但在一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可能会被撤销。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并探讨每种情形的原因和影响。
情形一:双方协商一致当雇主和员工之间存在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争议时,他们可能会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终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相互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工作环境的不满、职位调整或工资待遇等。
虽然双方和平解决争议可能会减少法律程序的麻烦,但当合同被撤销后,员工可能需要面临一段时间的失业。
情形二: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通常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有效。
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可以选择续约或终止合同。
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方都有时间评估是否继续维持劳动关系。
续约通常需要重新商定工资、福利和其他条款,并可能被进一步调整。
情形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如果员工或雇主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对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例如,如果员工多次迟到或旷工,或者雇主拒不支付约定的工资,则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此类诉讼可能导致长期的法律纠纷和劳动争议。
情形四:双方协议解除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可能是因为公司降低规模、重组,或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法律争端。
然而,员工可能会面临就业不稳定和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的挑战。
情形五:不可抗力事件劳动合同的强制力并不适用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这些情况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法规变动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事件。
例如,当公司因自然灾害而关闭时,可能会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将不得不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总结劳动合同的撤销可能是由于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到期、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协议解除或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
每种撤销情形都有其独特的原因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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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
而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
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我们发现一般合同中都是有约定期限的,就算是租赁合同,虽然规定最长期限为20年,那也是在一定范围内。
通常,当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或者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合同关系的客观就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就会归于消灭,到此合同权利义务也就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