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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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并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项目及时交付生产,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全矿新建、改扩建、更新改造、零星项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分交工验收、(预)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建设规模较大、子项较多的项目,子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可依据合同进行子项工程竣工验收,并同时办理资产预转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工艺技术复杂的重点工程、工艺环节较多的改扩建工程项目,试生产前应先组织竣工预验收。

第五条未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项目竣工(预)验收按以下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一)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矿工程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单位进行交工验收;(二)政府核准、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三)公司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XXXXX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按以下原则分级组织竣工(预)验收:1、尾矿坝工程、炸药库工程及其它特殊工程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2、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其它项目原则上由矿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四)厂控零星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三章项目的交工验收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工作是工程(预)验收的前提.交工验收的主要环节有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

软件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软件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软件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验收准备1.2.成立验收团队:在项目初期,应成立由技术专家、项目经理和用户代表组成的验收团队,确保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与实际需求理解能力。

3.4.5.文档收集:收集软件项目相关的所有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

6.7.8.环境准备:搭建与合同或用户需求说明书中指定的环境一致的测试环境,确保验收测试的顺利进行。

9.二、验收流程1.2.启动验收:在软件开发完成后,由项目经理发起验收流程,并向验收团队提供必要的项目背景信息和支持文档。

3.4.5.预验收:在正式验收之前,由开发团队进行自验收,并整理预验收报告,确保软件达到预定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6.7.8.正式验收:验收团队依据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测试,记录测试结果,并最终给出验收结论。

9.三、验收标准1.2.参考事先制定的项目需求和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功能需求满足度、性能指标达标、安全性与稳定性、用户界面友好性等。

3.4.5.验收标准应与合同和用户需求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确保软件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6.四、验收团队1.2.验收团队由技术专家、项目经理和用户代表组成,确保具备技术能力和用户需求理解能力。

3.4.5.团队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验收流程的顺利进行。

6.五、验收文档1.2.验收过程中应生成详细的验收文档,包括验收计划、验收测试用例、验收报告等。

3.4.5.验收文档应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的项目维护和升级。

6.六、验收测试1.2.验收测试应覆盖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要求,确保软件在实际使用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4.5.测试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测试数据和结果,为问题处理和验收报告提供依据。

6.七、问题处理1.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与开发团队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4.5.问题处理应有明确的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完全解决。

6.八、验收报告1.2.在验收流程结束后,应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测试结果、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验收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达到质量、进度和安全的要求。

项目验收是项目交付的最后一个环节,对项目的执行和终结具有重要意义。

2. 项目验收范围项目验收适用于所有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阶段。

3. 项目验收流程3.1 预验收准备在项目完成之前,项目管理团队应进行预验收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项目工程的建设任务- 整理项目资料和文件- 准备项目验收申请书3.2 验收申请项目管理团队需向验收组织提交验收申请书,包括项目概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信息。

3.3 验收组织成立验收组织由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特点成立,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验收组织应包括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专家和相关监管部门代表等。

3.4 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和工具,确定验收方式和时间。

3.5 现场验收验收组织按照验收计划进行现场验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3.6 验收评审验收组织对现场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包括验收报告、问题清单和改进建议等。

3.7 验收决策验收组织根据评审结果作出验收决策,可以选择接受、不接受或暂缓验收,并书面通知项目管理团队。

4. 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工程进度符合计划安排- 工程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工程文件和资料齐全5. 项目验收结果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验收决策结果,及时处理验收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6. 项目验收记录和归档项目管理团队应保存项目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问题清单、改进措施和验收决策通知等。

7. 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和有效。

8. 附则本《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工程竣工验收一次通过率,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提升业主满意程度,现编制工程交付预验收工作程序。

本办法所称工程交付预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建房屋建筑项目。

第三条编制依据《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一、组织和职责(一)质量管理委员会1.制定和检讨公司的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政策、目标和指标;2.制定和推行公司的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工作计划、措施;3.定期评估公司的工程交付预验收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量总监1.负责确保制定、实施和维持有关工程交付预验收所需的流程;2.监察公司整体执行情况;3.每年向公司领导报告本工作程序的运作、审核及有关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改善措施。

(三)质量技术部1.负责统一协调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交付预验收工作,明确检查制度和流程;2.成立联合检查工作小组,对项目部的工程交付预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3.通报联合检查结果,审批整改计划报告;4.跟踪落实项目的整改措施,按需要进行复检。

(四)指挥部1.负责项目的工程交付预验收工作,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标准;2.成立交楼检查工作小组,对项目部进行工程交付预验收的检查工作;3.公示交楼前检查结果,审批整改计划报告;4.跟踪落实区域内项目的整改措施,按需要进行复检;(五)项目部1.全面做好自检工作;2.参与质量技术部组织的联合检查和指挥部的交楼前检查;3.统计分析主要问题,定期召开检查工作会议;4.制定整改计划报告;5.按计划进行有关的整改工作;6.完成交楼后编制总结报告。

第四条检查依据一、预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包括并不限于: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概述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交付的成果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以确认项目目标是否已经达到,满足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验收的流程和方法,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果。

二、验收范围项目验收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方面:1. 项目交付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项目验收团队需对项目交付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规范。

2. 项目目标是否达成:项目验收团队要对项目目标和业务需求进行评估,确认项目中的关键目标是否实现,业务需求是否满足。

3. 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果:项目验收团队要对项目交付的成果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确保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等达到预期效果。

三、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前准备:项目团队应在项目交付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验收规范、准备验收用的测试工具和环境等。

2. 验收申请:项目团队应向项目验收机构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项目文档和资料,包括项目计划、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

3. 验收准备:项目验收机构根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准备验收测试方案、制定验收标准和准备验收所需的测试环境。

4. 验收测试:项目验收机构按照测试方案和标准对项目交付的成果进行测试和评估,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

5. 验收评估:项目验收机构根据测试结果和验收标准,对项目交付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估,确认是否满足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

6. 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机构根据评估结果,撰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提交给项目团队和项目发起人。

7. 验收结论:项目团队和项目发起人根据验收报告和评估结果,讨论并确定最终的验收结论,决定是否接受项目交付成果。

四、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标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要求来制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功能性:确认项目交付的产品或服务是否满足合同和需求规定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建筑工程预验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预验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预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预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预验收活动。

三、预验收管理机构公司设立预验收管理机构,负责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预验收工作。

该机构由预验收管理人员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预验收管理流程预验收管理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预验收申请:甲方工程项目部向预验收管理机构提交预验收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手续等信息。

2. 预验收准备:预验收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安排预验收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准备工作,检查工程项目资料齐全性、准备验收工具等。

3. 现场勘查: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前往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4. 检查报告:验收组将现场勘查结果整理成检查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列出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 整改汇报:建设单位根据检查报告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向预验收管理机构汇报。

6. 预验收结论:预验收管理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出具预验收结论,决定是否通过预验收。

7. 预验收结果:“合格”表示通过预验收,“不合格”表示未通过预验收,需继续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五、预验收管理规范1. 预验收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正公平,确保预验收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2. 预验收管理机构应做好预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准确完整,方便查阅和核查。

3. 建设单位应配合预验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积极整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4. 预验收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自身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预验收管理制度的落实预验收管理机构应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预验收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验收质量和科学性,做到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操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

第五条内部验收:(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编制竣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外部验收:(一)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2.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3.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工程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 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移交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工程项目移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证书等档案资料;(二)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三)工程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四)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项目移交时,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使用功能缺陷,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保修期满后,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

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项目预期回报,提升投资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项目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项目验收。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验收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组织,其他单位配合完成。

投资责任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是项目竣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项目竣工阶段所有与竣工结(决)算、投产准备和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交接及竣工资料等有关的具体实施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投产运营。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由投资责任主体在主体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办理完竣工结算,公司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核与监督。

投资责任主体在竣工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编制竣工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向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结(决)算中确有困难的,需向公司投资管理部书面申请延期。

项目工程质量、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安全、节能等专项验收合格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召开竣工验收评审会,进行总体竣工验收,并根据评审会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意见。

第五条在股权投资项目交接完成后12-18个月内,应组织对项目进行检查与验收。

第六条公司投资管理部根据项目验收情况组织编制验收意见,
对项目运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由投资责任主体整改,公司投资管理部督促落实。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清单表
2.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验收主要内容表
附件1
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清单表
附件2
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验收主要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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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验收的意义。

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设计、施工、设备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并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第二条预验收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内容建完,符合设计要求、具备使用条件,都要及时组织预验收,办理资产交接使用的手续。

第三条预验收的依据。

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从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积累各项原始资料。

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涉及的各种会议纪要、设备的技术条款、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等均为预验收依据。

第二章预验收管理
第五条预验收工作是搞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

预验收工程项目试运行由建设项目部门负责,施工、监理、使用单位等配合参加。

第六条预验收机构与工作程序。

预验收由生产运行科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部门应在工程完工时,向生产运行科提出预验收申请,
接到预验收申请后,应即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人员组成预验收机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为确保建设项目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预验收小组,预验收机构的职责:1.编写预验收通知;2.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3.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运行方案;4.鉴定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5.处理预验收中有关问题;6.对工程预验收情况签字确认;7.组织预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预验收小组组织机构图
各验收部门具体职责:
一、生产运行科预验收职责:
1、预验收期间的组织协调。

2、负责预验收期间的行程安排。

3、编写建设项目预验收方案。

4、审定建设项目试运行方案。

5、建设项目投运过程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投运工作
顺利进行。

6、建设项目生产运行管理。

二、质量安全环保科预验收职责:
1、预验收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3、建设项目建筑安装是否规范。

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5、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6、检查消防器材,确定各消防器材合格,管线无泄漏、爆管现象,符合给水标准。

对插座、接线盒、开关、各配电箱等用电、供电设施进行专业性检查,要达到安装牢固、无漏电、开关正常、接触效果良好等设计要求。

7、压力容器、管道等检测,特种设备的检测,消防设施等检测报告。

8、安全管理机构及设施配置、安全教育机构及设施配置、安全检测机构及设施配置、各种防护机构及设施配置。

9、建设项目环境检测及安全资料的检查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概预算管理部、企管法规科预验收职责:
1、负责验收投资的到位及落实情况。

2、负责对验收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

3、负责检查财务帐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

4、负责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合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5、负责核查工程建设项目工作量。

四、科技信息部预验收职责:
1、负责预验收建设项目网络及信息传输部分。

2、负责预验收项目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五、计量检定中心预验收职责:
1、负责预验收建设工程项目中计量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内容。

2、工程建设项目电气、仪表、机械、配气部分等。

3、工程建设项目中自动化系统组态及运行情况等。

六、工程建设部门预验收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投运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2、负责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投运应急预案。

3、组织建设单位参加预验收工作。

4、协助各单位完成工程项目预验收工作。

5、负责与施工单位、生产运行科协调提前准备验收所需要的书面表格和材料。

6、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对验收组提出疑问进行解答。

7、负责对遗留问题进行记录,并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完成时间。

七、行政服务中心(小车队)预验收职责:
1、负责预验收期间车辆安排。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工程预验收前必须做好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

主要有:
1.交工工程一览表;
2.设备安装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构件的合格证;
5.隐蔽工程记录;
6.施工自检记录;
7.按设计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的各种试验记录等;
8.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9.工程及其说明;
第九条预验收项目试运行按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运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建设项目预验收的标准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安装配套,经试运行合格,形成生产能力;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第十一条预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及其它有关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
3.国家颁发的环保安全、压力容器等专业规定和其他相应的国家规范;
4.专业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合同、会议纪要、设备的技术资料等。

第十二条预验收时,需准备的文件及资料;
1.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2. 建设项目预验收资料;
3. 项目运行的生产准备情况报告;
4. 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效率等情况报告;
第三章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三条经过试运行考核,对某些工艺技术有问题,关键设备有缺陷的项目,管理人员与工程人员应认真分析原因,按合同条款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生产运行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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