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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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各科室规章制度

建筑行业各科室规章制度

建筑行业各科室规章制度一、工程管理科:1. 施工组织设计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开始前最重要的环节。

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周密的考虑,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工程管理科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做到合理规划、安全施工、合理利用资源等。

2.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的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工程管理科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工程管理科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4. 施工进度管理规章制度:工程的进度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工程管理科必须建立严格的施工进度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控制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二、设计科:1. 设计规范制度:设计科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标准要求。

设计科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设计水平,能够设计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的工程方案。

2. 创新设计规章制度:设计科必须鼓励设计人员进行创新设计,提高设计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并提升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设计科必须建立相应的创新设计规章制度,鼓励设计人员进行创新设计,开拓创新思路,提高整体设计水平。

3. 设计审核规章制度:设计科必须建立健全的设计审核规章制度,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

设计科的设计人员必须遵守审核规章制度,确保设计质量。

三、施工科:1. 施工工艺规章制度:施工科必须建立施工工艺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规范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规划自然资源所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设置和职责第五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设置应当根据辖区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六条规划自然资源所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参与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三)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调查、评价、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四)负责本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六)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七)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管理行为第九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规划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四)其他违法行为。

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管理机构1. 设置审批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审批人员,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3. 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审批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审批管理流程1. 项目审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报、初审、公示、审批等环节。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时限,保证项目审批能够及时完成。

3.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审批的流程和材料要求,方便各方了解审批情况。

四、审批管理要求1.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批,保证审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审批的公平和公正,不得存在利益冲突和不正当行为。

3.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五、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实施1.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应当由审批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应当公开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和遵守。

3.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重大修改应当经过领导批准,确保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过审批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

2. 本制度由审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即是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有效地规范和加强对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

医院基建科规章制度一、医院基建科的职责和任务1.医院基建科是负责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监管;-负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维护;-负责医院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2.医院基建科的任务包括:-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采购工作;-监督医院设备、仪器和设施的安装和验收;-组织医院建筑物和设备的巡查、维修和保养;-指导医院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医院基建科的组织与管理1.医院基建科设有科长、副科长和工作人员。

科长由医院领导班子任命,副科长由科长推荐并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任命。

2.医院基建科为具有独立经费、人员和工作办公条件的科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基础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

4.医院基建科应定期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医院基建科的工作流程1.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长组织编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医院发展目标和需求;-科长与相关科室和部门协商,确定医院基础设施的规划方案;-科长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送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2.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采购计划,明确规格、数量和标准;-科长组织制定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招标或询价;-科长组织评标和谈判,确定供应商;-科长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科长监督和验收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和交付。

3.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科长组织编制医院设备和设施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内容和时间;-科长组织维修人员进行设备和设施的巡查、维修和保养;-科长组织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科长协调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医院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科长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科长组织环境卫生人员进行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科长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检查;-科长组织生态保护工作,保护医院周围的生态环境。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2篇)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2篇)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我市办事处、港办事处和湖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从市中心城区北至中伙铺镇街道。

统一规划建房的安置点。

乡村居民点是指在规划区内的农民实行集中安置。

第二条规划区内的农民新建、扩建、改建自用住房。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的规划审批及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区内设置三个规划管理派出机构。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的用地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负责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用地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严禁城镇居民和非本村农民在规划区乡村居民点内购地建房;严禁农民将自住建房基地非法用于与他人联营入股、合作开发房地产;严禁乡村村民非法出租、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严禁为城镇居民和非本村农民非法购地建造的住房发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第二章乡村居民点管理要求第五条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的选址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由各乡镇、办事处组织编制所辖区域内经选定的乡村居民点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作为乡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依据。

第六条对已经明确需要拆迁腾村归并的村庄和零星分布的农民住房。

该村庄内只拆不建。

农民现有住房如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优先安排在乡村居民点内建房。

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依托原村庄进行建设或依据规划可以保留现状的乡村居民点。

结合居民点周边环境及村民意愿,划定居民点用地红线控制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必须在该居民点现场进行公布。

乡村居民点的规划一经批准。

第七条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内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建房所需宅基地。

第八条规划区内的农民在乡村居民点内按规定程序建设自用住房。

使用未利用土地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____平方米。

农民建房使用农用地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____平方米。

第三章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第九条申请条件(一)农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规定的乡村居民点内可以申请新建、改建、扩建住房:1无房户;2因子女已达到婚龄。

规划建设办管理制度

规划建设办管理制度

规划建设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划建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规划建设办设立于规划建设部门下,主要负责组织规划项目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2. 规划建设办设有办公室、规划编制、项目管理、成果评估等部门,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工作体系。

3. 规划建设办由一名主任负责,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具体职责由主任负责。

三、职责和任务1. 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的规划项目,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

2. 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 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对规划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为下一阶段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流程1. 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流程进行,包括项目立项、规划编制、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2. 项目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和要求进行,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完成。

3. 成果评估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从各方面评价规划成果的优缺点,为下一步规划工作提供意见。

五、考核和激励1. 对规划建设办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参与工作。

2. 对优秀工作人员进行嘉奖,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规划建设办的工作正常进行。

3. 对规划建设办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六、宣传和督导1. 对规划建设办的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提高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加强对规划建设办的督导工作,确保规划建设办的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提高工作质量。

七、监督和责任追究1. 对规划建设办工作的监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2. 对规划建设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3.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划建设办工作的正常运转。

以上便是规划建设办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工程建设部门设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并下设技术部、财务部、行政部、工程监理部等部门。

2. 技术部门负责工程设计和技术支持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行政部门负责人事管理、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工作;工程监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3. 部门间协作,形成网络化管理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三、内部管理1. 部门领导层要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门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

2.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3. 部门内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发挥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力资源管理1. 部门根据需求招聘人才,建立专业化团队,提升工程建设水平。

2. 员工培训要及时,保障员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部门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工作业绩给予奖励或处罚。

五、财务管理1. 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流程。

2. 财务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解决财务风险,确保财务稳健。

3. 部门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效益。

六、安全管理1. 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工程建设部门要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3. 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信息化建设1. 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2. 建立科学的信息共享机制,便于各部门间协作和协同工作。

3. 要保护和管理好部门信息资产,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八、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行。

2. 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部门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九、拓展合作1. 工程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拓展市场,寻找合作机会,提升竞争力。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

规划区内乡村居民点建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和建设,规范乡村居民点的建房行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规划区内的乡村居民点建房行为。

第三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要求。

第二章建房审批第四条居民在乡村居民点建房,需按照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竣工等程序进行,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居民在乡村居民点建房时,应先向当地农村规划和建设部门递交建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六条农村规划和建设部门在收到建房申请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七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审批时,应注重保护传统农村风貌和农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控房屋建筑面积和高度。

第三章建房规划第八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应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统一风格,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第九条建房规划应充分考虑乡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文化特色,合理划定住宅区、公共设施区、农田绿地区等功能分区。

第十条乡村居民点建房应注重节能环保,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保证建筑质量,并配备低碳设施和设备。

第四章建房设计第十一条建房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和建筑技术标准,注重建筑的结构安全和舒适性。

第十二条建房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合理选取建筑材料,确保建筑的耐久性和适应性。

第十三条建房设计应注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注重室内外空间的布局和功能的合理性。

第五章建房施工第十四条创建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建房施工应遵守有关安全和环保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

第十六条建房施工过程应不损坏当地自然和人文环境,保证农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六章建房验收第十七条建房竣工后,应进行建房验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房产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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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科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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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科规章制度
【篇一:基建处规章制度汇编】
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全校的基本建设,加
快学校的发展步伐,根据基建处的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建处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基建管理的新路子,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第三条基建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建设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

第四条基建处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为教学、科研、
师生员工服务的指导思想,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建设原则,全面完成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任务,为加速青岛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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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职责范围
第五条基建处职责范围
基建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
1、总体规划管理。

根据国家设学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组织制定学校总体规划,并负责实施落实。

2、计划管理。

根据办学需要,编制上报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任务书,编制修订上报年度、月份计划。

3、前期管理。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申请、报批,申请规划定点,委托设计,方案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委托地质勘探等。

4、招、投标管理。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工程进行发包,按照“三公”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5、合同管理。

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购物合同、租用合同等。

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施工技术管理。

审学施工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审查施工 2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发现疑难问题后,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做好隐蔽工程测量记录签证,土石方类别鉴定。

7、施工质量管理。

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规程严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坚决制止、改正。

8、工期进度管理。

严格按合同工期检查督促乙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竣工。

9、工程材料管理。

对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材,特别是对一、二类物资及甲方找差价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对材料实行现场跟踪检测,与乙方共同“抽样”、“送样”、“取报告单”,检查“出厂证”、“合格证”、“准用证”。

遇有不合格时,坚决禁止使用。

对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把找差价的材料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0、预决算管理。

工程开工前做出标底,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决算。

经过严格审查,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建设资金。

其中地上项目30万元以上的送审计事务所审计,地下工程及3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工程科审查,根据情况报校审计处。

11、档案管理。

对学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录像等全部科技文字材料进行系统、科学的立卷、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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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遵守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按计划落实基建拨款,开源节流,合理资金收支,做好财务决算。

13、行政管理。

收发起草各种文件、调度车辆、接待宾客、考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统计等。

14、建业公司的管理。

基建处系建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基建处应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研究把关。

定期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对公司领导有调配权。

第六条综合科职责范围
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规划建设项当前期工作及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编制的委托、报批、调整、落实、实施。

3、负责单项工程的计划立项、规划定点,设计、勘察委托,初步方案报批,消防、市政、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证、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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