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表
印花税税目表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价款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 之三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 使用 费的万分之 三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费的千分之 一 仓储费的千分之 一 保险费的千分之 一
土地使用权 出让书 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
土地使用权、 房屋
等建筑 物和构筑物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022版,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税目
税率
备注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 之零 点五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 机构批准设立的 其他金 融机构与借款 人(不包 括同业拆借) 的借款合 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指 书 面合 同) 买卖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 点五
价款的万分之三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 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菅业账簿 证券交易
实收资本(股 本)、资 本公积 合计金额的万 分 之二点五
成交金额的千分 之一
所有权转让 书据 (不包括 土地承包
价款的万分之五
产权转移 书据
经 营权和土地 权转移)
经营
股权转让书 据(不
包括应 缴纳证券交 价款的万分之五
易印花税的) 商标专用权、 著作
权、专利 权、专有 技术 使用权转让 书
价款的万分之三
据
指动产买卖合同(不 包 括个人书立的动产 买卖 合同)
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 运 合同(不包括管道 运输 合同)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 技 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最新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小编把印花税的税目及相应税率做成一个表格,以方便记忆。
大家觉得有需要弄清楚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可以收藏,希望能够帮到你。
下面把印花税的税目及相应税率做成一个表格,以方便记忆类别税目税率形式纳税人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购销合同购销金额0.3‰订合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或承揽收入0.5‰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收取费用0.5‰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额0.3‰5.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1‰6.货物运输合同收取的运输费用0.5‰7.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费用1‰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借款金额0.05‰9.财产保险合同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10.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所载金额0.3‰二、书据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按所载金额0.5‰立据人三、账簿12.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立账簿人四、证照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领受人相关阅读推荐:1、印花税是什么税?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3、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如何计算?4、解读2014个人所得税法不得扣除项目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4全文。
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印花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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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作为合同使 立合同人 用的,按合同贴 花 仓单或栈单作为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立合同人 合同使用的,按 花 合同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用的,按合同贴 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用的,按合同贴 合同 花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合同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 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 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1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 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 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贴花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按租赁金额1‰贴花。 税额不足1元,按1元 贴花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纳税人
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
说明
2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 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 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10
11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 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
印花税税目与税率

印花税需要注意的8个关键点
1.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2.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元的,免纳印花税。
3.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6.印花税是针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征税,即便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但只要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即应征税。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采取按主营业务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方式。
7.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8.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不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印花税的税目表最新的是什么

印花税的税目表最新的是什么印花税的税目以及税率是什么?印花税的税目有什么是我们要了解的?近来小编整理了最新的印花税税率表,欢迎阅读!印花税的税目表印花税:22种合同无须贴花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 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及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历年变动表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历年变动表
调整时间
调整幅度
1991年10月10日
6‰到3‰(深圳和上海市分别规定)
1992年6月12日
3‰(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
1997年5月10日
3‰到5‰
1998年6月12日
5‰到4‰
1999年6月1日
B股4‰到3‰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立合同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贴花立合同人货物运输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按运输费用万分之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合同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五贴花使用的按合同贴花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之一贴花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11产权转移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立据人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立账簿人13权利?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资料来源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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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表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表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本文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表,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印花税:22种合同无须贴花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 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
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2000]91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
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 号、国税函[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
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
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
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
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
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
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