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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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变更调查 实施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 实施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

土地变更调查是为了解决土地利用变更带来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耕地和林地等各类土地。

通过对各类土地的调查,全面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 土地利用变更情况调查,对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的原始用途、变更后的用途、变更的原因等。

2. 土地资源保护情况调查,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土地利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对土地利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各类土地利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调查方法。

1. 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对各类土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变更的实际情况。

2. 问卷调查,针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意见。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五、调查实施步骤。

1. 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法。

2. 调查人员培训,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调查内容和方法。

3. 实地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对各类土地进行实地调查,认真记录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

4.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5.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

1. 报告内容,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的范围、内容、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2. 报告形式,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呈现,同时可以通过图表、统计数据等形式进行展示。

3. 报告提交,调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七、调查总结。

通过本次土地变更调查,全面了解了土地利用变更的情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5-09-29_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非常规变更流量审查实施方案(定)

2015-09-29_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非常规变更流量审查实施方案(定)

附件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非常规地类变更审查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和更新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规范非常规地类变更和审查工作,优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程序,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制度,依据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为保证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在年度常规变更调查工作前,错峰开展非常规地类变更及审查工作,提高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变更调查成果审查程序,创新和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制度。

非常规地类变更主要包括三方面工作:(一)因自然环境变迁、行政或人为因素所致农用地变化为未利用地,非常规性农用地等内部地类变化;(二)零米线、行政界线、调查区控制界等调整;(三)调查数据库质量优化、城乡地籍一体化数据库融合等造成的地类面积变化。

二、工作原则和技术路线(一)工作原则。

1. 坚持错峰审查的原则。

为避免每年变更调查工作时间紧,审查任务重的问题,按照日常土地调查及流程化地类审查程序,及时、准确完成常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后,集中梳理、汇总各类非常规性变更数据,并在每年下半年集中错峰开展非常规性变更申请的审查,以保证年度变更调查能够按时顺利推进。

2. 坚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的原则。

非常规流量中往往涉及农、林、水、环保等多部门的业务和职责。

在开展非常规性变更工作中,应坚持多部门共同审核的原则。

涉及相关职能部门职权时,由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出具地类认定或变更的意见或证明材料,出具单位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坚持逐级审核把关的原则。

非常规性变更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实际调查取证,实地核实地类变化情况,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市级负责对县级成果进行检查;省级负责核实把关,确保报送材料准确、规范、齐备;部负责最终审核,确认地类认定与年度变更结果。

未经申报和部最终审核同意的非常规变更流量,一律不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

(二)技术路线。

根据审查工作原则,采用省级核实把关与国家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将非常规变更流量审查的权利和责任下放到省,对于重点地类或流量较大、问题敏感的变更,在省级把关基础上,国家组织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农林水等职能部门的专业审核作用,在认定专业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效性的基础上,国家利用最新以及历史年度的遥感影像和调查数据库,对地方报送的非常规变更流量进行内业技术核查;充分应用现有成熟的信息技术手段,以提高变更与审查的效率,保证变更结果的准确性。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国土资发[2015]282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5.11.09【实施日期】2015.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282号)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绥中、昌图县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等规定,本着实事求是、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组织做好变更调查工作。

对于已发生的违法用地,要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复耕。

同时要在人力配备和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

为确保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省厅成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地籍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规划处、征转用地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地籍管理处、土地利用管理处、增减挂钩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局、省厅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土地变更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审查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地籍处,负责统筹推进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

2015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由省厅地籍处牵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共同参与完成。

土地改革新政策呼之欲出 解读2015年新型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改革新政策呼之欲出 解读2015年新型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改革新政策呼之欲出解读2015年新型土地流转模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11月20日,一份名为《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文件发布,从中央层面规范了基层自发推动的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

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已达26%,较2009年上升15个百分点。

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超过287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个。

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态势,其占承包地比重在2012年超过20%,2013年超过四分之一。

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与粮食安全都受到危害。

上述文件从确权、流转、经营等多方面明晰了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回答了“怎样保障农户作为土地承包者的权利”、“怎样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农业在现代化道路上更快发展”的问题。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以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措施都散落在各个文件中,现在集中到一个文件里发布,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更权威,也将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的进程。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我国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重大创新。

土地流转步入新常态新型土地流转模式涌现菜单式托管、全程托管、土地承租、土地入股……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稳步推进,新型土地流转模式正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

事实上,这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土地流转”。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偏低,其中一大原因是土地经营过于分散,土地确权和流转有利于农业土地通过市场向经营大户和专业户集中,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0.29•【文号】国土资发〔2015〕136号•【施行日期】2015.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为准确掌握201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部署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土地变更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

依法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前提,是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也是衡量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尺。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持续更新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维护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强化“以图管地”,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保障。

各地要充分认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有效实施和保障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等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变更成果真实准确。

二、明确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国家开展遥感监测。

部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2015年度最新遥感数据,加工制作分县(市、区)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提取2015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制作2015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并套合部综合监管平台的各类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分发各地开展实地调查。

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

2015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

行政区划县区总个数相对较少的省市,如北京市、天
津市、上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适当减少抽样检 查县区的个数。
(一)样本县区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1)样本县起点确定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将全省的行政县区按自然数顺 序排列,由2个人分别抽取自然数顺序的百位十位和个 位后,进行组合,确定样本县区的起点。比如:某省
)、D二级类,11类的监测图斑。
自动套合叠加:将上述遥感监测图斑与增量数据和
基础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临时用地 图层叠加,计算重叠部分占监测图斑面积比例。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1)地方已变更或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
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的,通过检查。
③ 对按照设计范围整段变更为公路或铁路用地,影
像表现为分段施工建设的,可通过检查;对道路变更
宽度为影像量测路面宽度130%以上的,记录为错误图 斑。
(三)耕地图斑检查 1. 检查新增耕地图斑变更正确性。依据遥感影像, 检查新增耕地图斑与影像的一致性。对检查图斑明显
为非耕地的,记录为错误图斑。
(三)耕地图斑检查 2.对地方标注为“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 的图斑,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记录为错误图斑。
图斑核实记录表》中“省级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实地
已拆除,通过审查”的,国家级内业检查予以直接通过, 否则记录为错误图斑。
(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 依据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检 查地方报送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变更的正确性。将新
增建设用地图斑与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中
的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计算重叠部分占变更 图斑面积比例。

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模板】

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1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上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深化“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

二、工作任务与方法(一)开展遥感监测。

按照《2015年度土地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部组织采集2015年度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分县(市、区)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提取2015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并追踪核实以往年度工作中相关图斑情况,制作分县(市、区)的2015年度遥感监测成果。

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数据的预判,预测和分析全国2015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

(二)下发用地管理信息。

在遥感监测成果上,空间套合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界线、历年来增减挂钩备案系统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备案系统中新增耕地验收项目区范围界线,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新增耕地调查。

同时,部将随同遥感监测成果一并套合下发综合监管平台中农转用勘测定界范围界线,增减挂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和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场地平整区范围界线等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

各地根据本地区土地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2015年地调工作重点实施九大计划

2015年地调工作重点实施九大计划

34化工矿产地质 2015年AbstractModel can completely and accurately express different geological phenomenon and intuitivly show geological spatial distribution and correlation, which provides the basis for mining dynamic administration and reasonably utilizing resources. Ueing 3D mining engineering software, a large number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data has been counted and digitized, and then the Surface model, No.1 orebody model and prospecting engineering model have been set up. The 3d data visualization was realized. On the basis of building orebody model, reserves of No.1 major orebody has been exploratory estimated.keywords: Taijiyingzi Au deposit, 3D Mine, 3D modeling , reserve estimate~~~~~~~~~~~~~~~~~~~~~~~~~~~~~~~~~~~~~~~~~~~~~~~~~~~~~~~~~~~~~~2015年地调工作重点实施九大计划在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钟自然提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地质调查工作要全力支撑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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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新建道路以及对原有农村道路图斑改扩建,路基已确 定并已基本贯通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2013﹞581号)要求进行变更;对大型机械作业的农区 、牧区,其农村道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到 8米;对道 路类型监测图斑路基未确定或道路未贯通的,可纳入以 后年度变更,并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 填写相应“原因类型”编号并说明情况。(⑿道路类型 图斑(7类图斑)路基未确定或道路未贯通的,填写“12” )
《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非常规地类变更审查实施方案》对确 因长期自然环境变迁、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导致农用地变 化为未利用地,以及数据库成果优化、城乡地籍一体化数据 库融合等原因需进行变更的,属于非本年度发生的流量变更, 各地应根据非常规地类变更审查有关程序和要求,以省为单 位,提前以专报形式向部申请变更,经部内外业审核同意后, 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时,随同部审查通过出具的相关意 见等材料一并报送,并纳入当年变更流量。未经提前专报和 部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进行变更。
①“2015PJ”图斑变更,不得超出2014年部套合的“批而 未用”土地范围,必须与套合地类保持一致,且不得与范围 外的其他图斑合并。 ②属于2014年度部套合的“批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利 用图斑,除变更为“2015PJ”外,不得发生其他变化。
“批而未用”图斑变更的具体变更方法参见《2015年度土地 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
2、“批而未用”图斑变更
对2013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批而未用”土地, 2015年实地已建设的,应按照已有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将实 际建设部分,在数据库中标注为“PJ”属性。对2014年度 由部套合形成的“批而未用”土地, 2015年实地已建设的, 根据“批而未用”图斑(单独图层)的建设范围,在2015年 度增量数据中,标注为“2015PJ”属性,并按照下列要求 进行变更。
③对遥感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地块,暂不纳入本 年度变更范畴。
④对上年度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应 如实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已经调查为建设用地的图斑,经依法查处并拆除的,按 现状进行调查和变更。
⑤对上年度土地督察地区,应按照督察处置结果如实变 更。对本年度土地督察地区,在变更调查“二上”阶段 ,(2016年3月30日)已完成督察工作的按照督察处置结 果如实变更;在变更调查“二上” ,( 2016 年 3 月 30 日 )阶段尚未完成督察工作的,按照督察处置结果在下年 度如实变更。
4、第七类:前时相影像有植被覆盖或没有明显建设,后时相影像有明显道路或 大型沟渠特征(包括在建推土、搭建桥墩等);或前时相影像道路或大型沟渠 在建,后时相影像明显建成特征(包括路面硬化、运行使用等)。对于道路图 斑需图上量取路面宽度,在属性项“tz”中进行标注,单位为“米”,宽度不 均匀路面采用平均值。 根据影像特征再细分为ABCD四个二级类。 A类指前时相未建或动土在建,后时相基本建成的道路。表现为路面已完成硬化、 水泥浇筑或铺油等基本具备通车条件。对于前时相在建,后时相基本建成的, 在“tz”属性项中标注“Y+宽度”,如:该类型一条路面宽度为10米的道路, 在“tz”属性项中标注“Y10”; B类指前时相未建,后时相动土在建道路。表现为路边有堆土、路面宽度不均匀、 分段在建等主体施工阶段(此类表现图斑不加特殊标注);以及虽然道路已连 通、路形基本规则、宽度基本确定,但路面仍为未压实的土面、不平整、未硬 化、铺油等后期路面处理阶段(此类图斑在“tz”属性项中标注“WY”,如:该 类型一条路面宽度为10米的道路,在“tz”属性项中标注“WY10”)。
5、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
①新增耕地坡度: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坡度图套合,确定新 增耕地坡度分级。对坡度大于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 地,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目。 ②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本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 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 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作为“可视为补充耕地 的新增园地”。 ③可调整地类:按照《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 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11号), 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 以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 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 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可调整人 工牧草地、可调整坑塘水面。
2015年全国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 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遥感信息提取
1.卫星遥感数据采集和加工。 部组织采集 2015 年度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 据,加工制作分县(市、区)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
图,提取 2015 年度遥感监测图斑,并追踪核实以往年
度工作中相关图斑情况,制作分县(市、区)的 2015 年度遥感监测成果。
2. 遥感监测信息提取。 将2015年度遥感正射影像与2014年度遥感正射 影像叠加对比,并参考2014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基
础资料,按照统一的图斑提取原则和要求,分类提取新
增建设用地图斑。
3. 追踪监测以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检 查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图斑变化情况。 (1)监测往年临时用地变化情况。依据最新遥感影像, 检查往年临时用地图斑的变化情况,对影像表现为未拆 除恢复的图斑,分类提取2015年度遥感监测图斑。
⑿道路类型图斑(7类图斑)路基未确定或道路未贯通的,填写“12”;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
调查内容与方法:
1、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
2、批而未用图斑的变更。
3、开展新增耕地现状变化调查。
4、开展其他现状变化调查。 5、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 6、基本农田上图。
12
督察 局填 写 督察 认定 地类
变更后 地类
变更范 围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3
14
监测图斑个 数:
监测图斑面积合计:
遥感监测图斑分10大类型
2015年遥感监测建设用地变化信息提取10大种类型,与2014年标准相比, 变化如下: 1、1A类指可确定为住宅小区、工厂、高层建筑、集中建设的大规模农村 居民点、学校、运动场、机场等大型建设项目及可确定为以上用地类型的建 设地基。其中住宅小区、大规模集中农村居民点等明确居住用地图斑,在属 性项“tz”中标注“ZZ”,机场标注“JC”、火车站标注“CZ”; 2、 第三类:前时相影像有明显建设推填土特征,后时相影像有明显建设 特征(如地基、建筑物、构筑物、广场、公园等);或前时相影像为低矮建 筑,后时相影像翻建为较大规模建筑,如居住小区、高层建筑或规模化工厂 等,此类翻建图斑在“tz”属性项中标注“F”。
3、第五类:2014年及以往“P(批而未用)”图斑,本年度影像表现为新增建 设特征的图斑,根据后时相影像特征,细分为ABC三个二级类。其中,属于2014 年“P(批而未用)”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tz”属性项中标注 “2014”。 A 类指有新增建筑/构筑物特征的图斑,包括前时相为推土或农村居民点,后时 相新建或翻建的; B 类指有新增建设推填土特征的图斑,包括前时相农村居民点,后时相拆除后 重新推土建设的; C 类指范围内无任何新增建设特征的P图斑,包括前后时相均为农村居民点。
4、开展其他现状变化调查
灾毁农变未 对由于当年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造 成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各地应按照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实 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收集相关媒体对受灾情况的报 道,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后形成核实情况报告,按年度 变更调查要求纳入到年度变更调查,并将相关材料(包括农 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见附录8和举证材料等) 一并上报。
加强对“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变更审查,确 属新增耕地的,应准确核定新增耕地面积。严禁将土地整治 项目区外的新增耕地,标注为整理田坎沟渠等小于上图面积 难以按图斑表示的新增耕地。对于“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 地”(ZZL)的变更,经规划耕保处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 同意意见后报部。 ③对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的,经2015年度土 地整治项目验收的新增耕地中,往年已变更的耕地图斑,确 定范围界线,并在原有耕地图斑上标注为“土地整治本年验 收往年变更新增耕地”(ZZW)(可以分割原有耕地图 斑),以单独图层上报,并标注项目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 息。
3、分工负责,确保审查质量。规划耕保部门负责设施农用地 审查,土地利用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审查,执法监察部门负 责拆除图斑和违法用地图斑审查。
4、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核机制。临时用地和 设施农用地的审核与上报采取“并联”工作方式, 在土地 利用现状变更的同时,由省级国土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审查 通过后,进行现状变更和上报。 5、卫片执法与变更调查同时开展。执法监察部门在土地利用 现状变更同时,同步开展用地合法性认定,地方督查局全 面参与。
3、开展耕地现状变化调查
各地按照变更调查要求,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农业 结构调整新增耕地,以及2015年度以前验收本年度新增耕 地等耕地现状变化调查。 除生态退耕,以及其他依法调整的外,耕地原则上不得随意 调整为其他非耕农用地。对确属实地变化且耕作层未破坏的, 按照《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以可调整地类变更。
《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 和遥感监测工作方案》解读
2015年全国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 工作特点
1、工作程序为变为“二上二下”。部统一组织,在单独图层 上进行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 2、明确省级全面检查和国家内外业抽样检查分工,加强省级 检查力度。国家只对省级成果抽查,如果省级成果两次抽 查不合格,国家将全面比对查县。
1、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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