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地籍调查工作方案本文档为地籍调查工作的方案。
主要包含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工作步骤等内容,以确保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
1. 调查目的地籍调查旨在了解土地的现状和使用情况,为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征收和土地变更提供依据。
具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确定土地的地理位置、边界和面积;- 记录土地使用权归属和转让情况;- 追溯和整理土地的历史变更信息;- 为土地征收和拆迁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2. 调查范围地籍调查的范围应涵盖指定的区域或特定地块,具体范围由项目需求决定。
根据调查目的,可以确定调查的地理范围、时间范围和所需信息的详细程度。
3. 调查方法地籍调查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以获取精确和可靠的数据。
常见的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3.1 田野调查通过实地勘察和测量,获取土地的实际情况。
田野调查可以通过使用测量仪器、GPS等装备,获取土地边界、面积和地理位置等数据。
3.2 文献调查通过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土地的历史变更和权属情况。
包括土地证书、土地登记簿册、土地规划和用途说明文件等。
3.3 数据分析通过整理和分析已有的数据资源,获取土地相关的信息。
可以利用GIS技术和数据库查询等方法,加工和分析已有的土地数据。
4. 工作步骤地籍调查的工作步骤需要经过详细规划和组织,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般而言,地籍调查的工作步骤包括以下几个阶段:4.1 准备阶段确定地籍调查的目标、范围和要求。
组织调查人员和工具,进行培训和准备工作。
4.2 田野调查阶段进行实地勘察和测量工作。
按照既定的调查方法,记录土地的边界、面积和地理位置等信息。
4.3 文献调查阶段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土地的历史变更和权属情况。
整理和分析文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4.4 数据分析阶段整理和分析已有的土地数据,包括土地登记簿册、地籍调查数据等。
利用GIS技术和数据库查询等方法,加工和分析土地相关数据。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城镇地籍调查是指对城镇土地使用状况、土地权属关系、土地界址等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的工作。
下面是一个详细精确的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1. 调查范围确定:确定调查的城镇范围,包括城市辖区、城镇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等。
2. 地籍调查组织:成立地籍调查组,包括调查组长、调查员、测量员等人员,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调查数据准备: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界址档案等。
4. 调查方法选择:根据调查范围和调查目的,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包括现场调查、测量、问卷调查等。
5. 现场调查:组织调查员对调查范围内的各个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包括土地使用状况、建筑物情况、地界标志等。
6. 测量工作:对需要测量的地块进行测量工作,包括地块面积、地界线等,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7. 数据录入与整理:将现场调查和测量结果进行数据录入和整理,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
8. 土地权属调查:根据调查范围和调查目的,对土地权属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土地证书、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的核实和登记。
9. 地籍图绘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地籍图,包括地块界址、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
10. 数据审核与核对: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1. 地籍档案建立:将调查数据、地籍图等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城镇地籍档案,方便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12. 报告编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地籍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13. 结果公示:将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14. 更新维护:定期对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反映土地使用变化和权属变更等情况。
以上是一个详细精确的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农村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农村地籍调查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笔尖轻轻触碰着纸张,关于农村地籍调查的实施方案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
我们要明确农村地籍调查的目的。
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旨在摸清农村土地资源状况,为农村土地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那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前期准备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由政府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单位、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农村地籍调查的相关知识、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水平。
3.收集资料。
搜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资源分布等基础资料,为调查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实施1.划分调查区域。
根据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将调查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域,便于调查和统计。
2.实地调查。
调查人员深入农村,逐村逐户进行实地调查,填写《农村地籍调查表》,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使用权人、使用权性质等。
3.测绘工作。
测绘单位对调查区域进行地形测绘,绘制地形图,为土地权属界限划分提供依据。
4.数据整理。
将实地调查和测绘数据整理归档,建立农村地籍数据库,实现数据信息化管理。
三、成果汇总与分析1.成果整理。
将调查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农村地籍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区域概况、调查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2.数据分析。
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农村土地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3.成果发布。
将调查成果向政府部门、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发布,提高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利用率。
四、后期工作1.建立健全农村地籍管理制度。
根据调查成果,制定和完善农村地籍管理法规,规范农村土地管理。
2.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依据调查成果,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3.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调查成果,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跟踪监测。
建立农村地籍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及时掌握农村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一、前言为贯彻落实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权益,确保我县城区地籍权属清晰、合法、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目的1.全面掌握我县城区地籍权属现状,为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市场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2.查明土地权属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为县城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三、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为我县城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以及未利用土地。
四、调查内容1.土地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等权属状况。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用途、地类、土地等级等。
3.土地界址调查:包括土地权属界线、地籍图斑界线等。
4.土地面积调查:包括各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等。
五、调查方法1.文件资料收集: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登记资料、土地权属争议调解资料等。
2.现场踏勘:组织专业队伍,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土地权属、利用现状、界址等情况。
3.询问调查:对土地权属人、相邻权人、知情人士等进行询问,获取土地权属信息。
4.技术测量:利用GPS、全站仪等测量设备,对土地界址、面积进行精确测量。
六、调查步骤1.准备阶段:(1)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调查工作。
(2)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任务、范围、内容、方法等。
(3)组织培训调查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筹集调查经费,保障调查顺利进行。
2.实施阶段:(1)收集资料: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登记资料等。
(2)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
(3)询问调查:对土地权属人、相邻权人、知情人士等进行询问。
(4)技术测量:利用GPS、全站仪等测量设备进行测量。
3.数据整理与分析阶段:(1)整理调查数据,建立地籍数据库。
(2)分析土地权属状况,编制地籍图。
4.审核与验收阶段:(1)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地籍调查工作方案⒈背景和目的⑴背景在规划和土地管理中,地籍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用于收集和整理土地权益信息、界址点坐标等相关数据,以建立和维护土地登记和管理系统。
⑵目的本方案旨在规划和组织地籍调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土地管理效率,并为土地交易和规划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⒉调查范围与目标⑴调查范围地籍调查将覆盖指定地理区域的所有土地,包括市区、郊区以及任何可能的特殊区域。
⑵调查目标-●收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信息。
-●确定土地边界和界址点坐标。
-●创建和更新地籍图表。
-●确保土地权益信息和地籍数据的一致性。
⒊调查方法和流程⑴调查方法-●采用现场测量和现代测绘技术,包括GPS定位、影像测量等。
-●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实现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⑵调查流程-●确定调查区域和工作计划。
-●收集土地权益信息,包括所有权证书、土地权益登记簿等。
-●进行现场测量和界址点标定。
-●制作地籍图表和更新地籍数据库。
-●审核和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编制地籍调查报告。
⒋调查团队和责任分工⑴调查团队-●调查负责人:负责整体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测量人员:负责现场测量和界址点标定。
-●数据分析员:负责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处理。
-●GIS专家:负责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数据管理。
⑵责任分工-●调查负责人:制定调查计划、监督调查进度、协调各方合作。
-●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测量和界址点标定。
-●数据分析员: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
-●GIS专家:创建和维护地理信息系统。
⒌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⑴数据管理-●设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和文件存储。
-●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备份。
-●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⑵质量控制-●进行数据质量验证和校正。
-●评估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定期进行数据审核和更新。
⒍调查报告和成果交付⑴调查报告-●撰写地籍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范围、目标、方法、结果等。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地籍调查工作方案1. 概述地籍调查是对土地及其权属关系进行系统调查、记录和归档的工作,是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的基础工作之一。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地籍调查的目的、范围、方法、流程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 目的地籍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交易。
通过地籍调查,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关系;- 建立完善的土地档案,提供可靠的土地信息服务;- 推动土地市场化交易,促进经济发展。
3. 范围地籍调查的范围包括土地基本信息调查、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3.1 土地基本信息调查- 土地位置、面积、地形等基本信息;- 用地性质、土地等级和土地利用状况等;- 与土地相关的地籍、地形图、卫星影像等资料搜集。
3.2 权属调查- 查明当前土地权属人及其权利状况;- 调查土地权属转用情况、地役权和抵押权等;- 确认土地权属归属并办理相关手续。
3.3 地籍测量- 进行现场测量,绘制详细的地籍图;- 标注地界、地形及相关建筑物等信息;- 完成地籍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 方法地籍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档案查阅和测量绘图。
具体步骤如下:4.1 实地调查- 前期准备:了解调查区域的背景信息,制定调查计划,准备调查工具和设备。
- 实地勘察:到调查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土地相关信息,记录并拍摄照片。
- 数据整理:整理实地调查数据,核实和整合各类信息,建立数据库。
4.2 档案查阅- 查阅土地档案:梳理土地权属、转用、地役权等相关档案,获取土地历史信息。
- 验证权属关系:通过核对档案记录和实地情况来验证土地权属关系。
4.3 测量绘图- 地籍测量:利用测量设备进行地籍测量,测量地界、地形、建筑物等。
- 绘图处理:根据测量数据,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进行绘图处理。
- 地籍图制作:根据绘图处理结果绘制和输出地籍图,并进行质量检查。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城镇地籍调查是为了统一城镇土地资源的管理、确保土地权属明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城镇地籍调查的实施方法和步骤,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范围1.调查范围包括城镇范围内的所有宅基地、工矿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类型。
2.调查范围应涵盖城镇地籍档案所在地及附近的支路、街道等。
三、调查内容及步骤1.调查内容:a) 土地基本属性信息: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权属、地界信息等。
b) 建筑物及设施信息: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及用途、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建筑物的面积及周边设施等。
c) 道路及交通信息:包括道路形状、道路宽度、道路权属等。
d) 地理环境信息:包括地形地貌特征、土壤类型、水系分布等。
e)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查。
2.调查步骤:a) 确定调查区域范围。
b) 制定调查任务书,明确各个调查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c) 调查单位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档案研究。
d) 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和核对。
e) 核对调查数据与地籍档案的一致性。
f) 调查报告并进行审核。
g) 根据审核意见,完成最终报告。
四、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控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及成果。
3.调查单位:根据任务书开展实际调查工作,提供调查数据和报告。
五、调查工作的配套措施1.提供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2.提供培训课程,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4.配备足够的专家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六、成果及交付物1.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结果等。
2.地籍调查数据: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整理,方便数据的管理及查询。
3.其他相关文件:如调查任务书、核查意见等。
附件:1.调查任务书2.地籍调查数据表格3.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地籍档案:指存放城镇土地利用相关信息和土地权属相关文件的书面资料。
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地籍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地籍调查是为了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面积等情况,为土地管理和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本次地籍调查旨在全面、准确地了解调查范围内的土地情况,为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本次地籍调查范围为XX市XX区,总面积约XX平方公里,涉及XX 个村庄和XX个地块。
调查范围内包括农田、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不同类型土地。
三、调查内容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了解各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情况。
2. 土地权属调查:调查各地块的土地权属情况,包括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个人所有土地等情况。
3. 土地面积测量:对各地块进行精确测量,确定土地面积,确保数据准确性。
4. 土地规划情况调查:了解各地块的土地规划情况,包括已规划用途、未规划用途等情况。
四、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调查人员将深入各地块进行实地调查,采用现场测量、摄影记录等方式获取数据。
2. 资料核查:对现有土地档案、地籍图、土地证等资料进行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问卷调查:对当地村民、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权属情况等。
五、调查流程1. 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法。
2. 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范围、调查人员分工和调查时间节点。
3. 实地调查:调查人员按照计划,分别进入各地块进行实地调查。
4. 数据整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对,形成调查报告。
5. 报告编制:编制地籍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结果等内容。
六、调查成果1. 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各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清晰展现土地利用情况。
2. 土地权属证明:形成各地块的土地权属证明,明确土地权属情况。
3. 土地调查报告:编制地籍调查报告,对调查成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调查保障1. 调查人员安全:确保调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 调查设备保障:保障调查所需的测量仪器、摄影设备等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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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二○一○年十一月目录1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1.1 地理位置和概况 (1)1.2 城镇调查的内容 (1)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2)2.1 城镇地籍调查作业参考流程图 (2)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3)3 权属调查实施 (13)3.1 已有土地调查登记成果范围权属调查 (13)3.2 初始调查范围权属调查 (14)4 注:部分调查问题的应急预案 (15)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附录6 地籍调查表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1.1 城镇调查的内容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
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
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2.2.1 前期准备工作1、进场本次地籍调查工作将于2010年11月18日进场,我公司首批投入技术人员6人,分为六组。
进场后,我公司将派出专门人员在**特区县城范围内安排调查员住处,并落实日常用品用具;同时,向**特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办公地点,并保障办公环境独立。
2、生产资料准备委派专人进行生产资料购置,主要有如下需要考虑的生产资料:(1)电脑、传真、宽带、移动存储、打印机、电话、数码相机(2)软面抄本、调查表格、绘图纸、2h以上铅笔、红蓝黑三色碳水笔、草稿纸、三角板、订书机、档案袋、手提包、手套(3)卷尺、钢尺、皮卷尺、测距仪、油漆、毛刷、香蕉水(4)雨靴、雨衣、雨伞3、工作动员与工作衔接应做好调查前会议动员工作,方便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动员会议开会人员定位:(**特区分管国土副区长、**特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地籍工作副局长,**特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负责人,平寨、郎岱、大用、木岗、岩脚五个乡镇主要领导以及国土所所长,调查区各居委村委负责人,各居委村委联系人,*****公司负责人,*****公司各组技术员等。
会议日期建议在2010年11月18日上午。
地点在**特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城镇地籍调查部分(初始地籍调查、地籍变更调查、城镇地籍测量、城镇地籍建库)。
明确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调动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明确承担单位、各乡镇国土所和居委村委处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沟通各部门联系方式,会议签到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后根据会议纪要以区政府名义发文。
(2)配合**特区国土资源局的宣传工作本次城镇地籍调查主要是入户调查,因此宣传工作非常关键,承担单位应该积极配合**特区国土资源局地籍部门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宣传工作,主要是提供地籍公告内容(广电部门宣传)、地籍公告张贴单、地籍宣传标语内容等工作。
2.2.2 收集调查资料,准备调查底图收集现有五百分之一地籍图(如没有,可收集最新较小比例尺的城镇地图)和图纸对应的地籍簿册。
现场调查必须携带工作底图,工作底图宜选择千分之一精度以上的地形图,将界址点、线及编号、预编宗地号、用地类别等标绘于底图上。
上述内容必须及时着墨,调查底图界址点、线用红色表示。
地籍底图的内容:主要是宗地权属的界址线、界址点及编号、预编宗地号、用地类别及使用者名称等。
在宗地关系结合图上检查每一宗地的界址点个数和位置,做到不重不漏。
每宗地的界址点顺序号从西北角第一个界址点起,顺时针方向编号。
最后填写街坊统一编号。
编号工作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可循序渐进,从调查起步点开始编号,以满足地籍调查工作需要为宜。
2.2.3 工作分组本次城镇地籍初始外也调查工作,初期(试点)拟投入6个小组,每组1人。
另从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为每组聘请1人进行工作衔接。
每组三人分工协作,一人负责沟通衔接(街道协助),一人负责设定界址点,一人进行宗地草图绘制和局部堪丈,最终由负责沟通的人员来安排户主签字。
本次工作进场首批投入6组人员。
2.2.4 标绘调查范围,划分街道、街坊1、街道的划分原则:(1)一个区级行政区的街道总数不得超过99个。
(2)街道的划分应保持镇(乡)行政区的完整性;镇(乡、行政街道)范围内可根据居民点及宗地情况,以主干道路、河沟、行政界线等划分为若干街道。
街道的划分不得跨越行政界线。
(3)县城以下城镇建成区,一般划分为一个街道;城镇范围较大,宗地数量较多,必须划分为2个以上街道的,应在区级行政区统一给定的该镇(乡、行政街道)街道总数范围内。
(4)大中型城市建成区的街道应以主干道路、河沟等明显线状地物为界进行划分。
2、街坊的划分原则:(1)一个街道的街坊总数不得超过99个。
(2)一个街坊内包含的宗地总数,原则上除块地外可以有8999宗,考虑到宗地合并、分割等土地变更情况,街坊内的宗地总数在首次划分时不宜超过6000宗。
(3)城镇建成区的街坊一般应以巷道、沟渠等线状地物为界进行划分。
(4)农村的街坊划分一般应保持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属范围的完整性,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范围(或一个较大村庄)可以划分为若干个街坊。
由于社区资料仍需收集,在调查初期采用街道分区法,具体分区见图纸。
2.2.5 分区、分片发放调查指界通知书原则上是按工作计划提前给调查区域相关政府人员通知,由调查区域政府人员协调时间进行公告通知,同时发送调查指界通知单并签收,通知权利人按时到现场指界。
指界通知发放后,权属责任人未及时到场指界的,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第3.2.6条执行。
图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01—93》节选2.2.6 实地进行调查、指界、签界界址调查具体要求如下:(1)界址调查必须查清本宗地的座落,界址点、界址线位置,界标物类型,以及与四邻宗地的相关位置。
(2)宗地的座落包括地名和门牌号码,地名应采用标准地名。
(3)界址调查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到现场指界。
①单位使用的宗地,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②个人使用的宗地,由户主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
③法人代表和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指界委托书。
④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由共有人共同指界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指界委托书。
(4)实地界址认定。
①本宗地与邻宗地界址间距小于0.5m的,必须由双方指界人指界认定,并在界址调查表上签名(盖章)认可。
②宗地界址线临街、临巷或宗地与邻宗地界线间距大于0.5m的,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并签章认可。
③共同界址线必须由双方共同指界认定,并在界址调查表上签名(盖章)认可。
本宗地与邻宗地的界标物必须查清自墙、共墙、借墙、并墙等关系情况。
④土地使用者已有合法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发土地使用证,经双方指界用地红线图上界线与实际界线吻合的,且原地调表上双方已签章的,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签章认可。
属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实际用地界线确定,在调查表中注明原发证面积和多占面积,待后处理;属批多用少的,原则上按按实际用地界线确定。
⑤历史用地、没有权源文件的宗地,一般按土地使用现状标界。
以墙壁、围墙一侧为界的,界线沿外墙基确定;建筑物外轮廓不规则的宗地,属结构性的,应保持建筑物主体结构形状,沿外墙基定界;属装饰性的凹凸(含小弧线),可沿外墙基取直线(或取小弧线切线)定界。
⑥一宗地有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的,要查清各自单独使用部分和共同使用部分界线。
⑦邻宗地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应作为本宗地与邻宗地共有界址点处理。
⑧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应记录争议情况,待后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较大宗地中,没有争议部分有明显线状地物或建筑物、构筑物分开的,可将其划分为宗地进行调查,有争议部分作为块地,待后处理。
⑨宗地相邻为集体土地,无论是空地还是有构建物,必须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指界签字。
⑩块地的界线按其权属、利用类别和实际现状确定。
(5)界址调查时,界址点按要求实地指界、认界、测量坐标。
(6)相邻界址点的最大边长不能超过50m,超过时中间加设界址点。
小区以实地界线定界,比较大的单位可以按使用功能分别定界。
(7)宗地界址点应实地设置界址标志或界桩。
(8)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方法处理:①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的界线并根据有效权源资料、历史界址、现状与地方习惯等情况由调查人员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据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②如确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定。
(9)指界人在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8)违约缺席指界的办法理。
2.2.7 绘制宗地草图宗地草图的绘制及要求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2.10条执行。
宗地草图是描绘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
宗地草图记录的内容:本宗地号和门牌号;宗地使用者的名称;本宗地界址点(包括相邻宗地落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相邻宗的宗地号;在相应位置注记界址边长;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须的或者其它需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指北线、丈量者和丈量日期及概略比例尺。
(界址点的顺序始于左上角顺时针转)宗地草图的要求:一般采用B5绘图纸,较大的宗地可采用A3或自定义纸张,但在装订时按B5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