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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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土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次国土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次国土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内容与方法摘要:为全面优化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服务,提高土地基础信息数据的精准性,基于第二次国土调查结果上,在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阶段中我们可以使用DOM (正射影像图),通过利用GPS/GIS等技术对全国的土地使用情况展开数据调查。

本文主要叙述了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工作内容和内业数据预处理内容和方法。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第三次国土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DOM引言根据国家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于2017年进行全国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是为了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建设对土地资源综合管理的宏观要求,只有清楚土地利用的基础数据,才能强化国家对土地资源信息管理。

我国的国土调查都是以十年为一次,第三次国土调查是基于第二次国土调查数据上,进行一个完善及精细化工作。

1三调国土检查的工作内容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主要工作包以下工作内容:准备工作、内业数据预处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整理建库、质量检查和成果统计、汇总。

通过这些阶段性工作内容,对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结果建议一个基础数据库以及各专项数据库,这两大数据库主要包含着土地的地类、范围、所属情况、面积大小,通过数据调控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精准化水平、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等一系列指导方针。

2三调国土内业数据预处理的具体内容三调国土内业数据预处理内容一般包含:基础系统坐标转换、调查界线上图、转换地类编码、线状地物图斑化及地类图斑融合,内业提取自主变更图斑,调查工作底图制作。

2.1基础系统坐标转换我国之前使用的数据库系统坐标都是‘西安1980’,而在我们第三次国土调查中,则需要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因此我们需要将已得到的数据进行坐标转化,确保‘西安1980坐标’数据能转化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并与影像数据进行套合验证,同时也需要检查已有数据之间有没有重复,是否存在范围,界线等矛盾冲突。

2.2调查界线上图在我们第三次国土调查中,我们都是以完整的县级行政辖区作一个单位开展检查的,在基础数据坐标转换完成后我们需要将已经确认好的调查界线套合上图,原理上一个地区调查单位这有一个有效范围,在界线上不能使用权属界线来代替行政界线,从而导致一个区域多出来很多区域。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工作分类、图示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工作分类、图示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表A.1为GB/T 21010-2017的分类,表A.2为三调使用的工作分类,表A.3为城市、建制镇、村庄等用地分类。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表A.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续)表A.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续)表A.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续)表A.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续)表A.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附录 B(规范性附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表B.1为工作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表B.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表B.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续)附录 C(规范性附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图示C.1 界线表示各种界线以国界、省界、地级界、县级界、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为高低顺序,当重合时,只表示高一级界线。

C.2 图斑表示C.2.1图斑地类可用编码表示,也可用符号表示。

C.2.2图斑的注记采用ab/c的形式。

a表示图斑编号,b表示权属性质(国有土地标注“G”,集体土地不标注),c表示图斑地类编码。

用符号表示的图斑注记用ab表示。

C.3 图式图例说明C.3.1图式图例中尺寸单位为毫米(mm)。

C.3.2RGB色值说明:RGB色彩模型通常用于屏幕图像编辑,即用于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R代表红色,G代表绿色、B代表蓝色。

RGB强度值范围为0~255。

C.3.3CMYK色值说明:CMYK色彩模型通常用于纸张打印(或印刷),即用于国土调查图件打印或印刷。

C代表青色,M代表品红,Y代表黄色,K代表黑色。

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相关问题的探讨摘要:国家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上明确指出,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全面部署并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国务院此次的通知,代表着每10年一次的土地调查正式开始第三次的全面调查,此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的调查项目,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第二次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土地进行全面的细化以及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更加直接的掌握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近年来土地资源的变化情况。

满足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统一进行宏观调控,实现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保证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性。

本次调查将以2020年为基准点,当下,如何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我国各地政府以及自然资源部门面临的最主要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在此次调查在调查和绘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点进行全面分析,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的顺利开展,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为我国的土地资源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查数据;问题;研究1 此次调查的主要任务本次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调查全国范围内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土地不动产权的调查,查清土地所有权状况,查清各类区域的不动产权调查;同时对基本农田进行专项调查,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等别及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对耕地、建设用地、自然生态状况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分析;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三次调查数据应用服务体系。

2 此次调查的基本原则2.1力求实际上次土地调查开始于2001年7月,结束于2009年11月,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由于受到当时科技水平以及当时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指标等因素的影响,调查部分数据的真实性不高,图表数据与实际土地现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在加上第二次土地调查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现有的土地数据现实性不强,已经不能正确客观的反映现在各地土地的实际现状,因此,在此次的调查上,相关政府必须大力支持,对第二次调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客官分析,力求规避风险,对耕地面积以及建设用地面积进行实事求是的反馈,对数据有效性必须负责。

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外业核查方法和调查举证

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外业核查方法和调查举证
2、界线随意,未破坏现状的,应按田坎走向为界,核查不通过。
界线穿田, 地类图斑未 分割,且未 按田坎走向 调绘。 不通过核查
四 、内业核查——地类图斑界线检查
3、地类边界随意,与遥感影像资料明显不套合
红色为错误图斑地 类边界,未在道路 中心,界线勾绘随 意。
四 、内业核查——地类界线检查
4、地类边界随意,与遥感影像资料明显不套合
第三次土地调查 内外业核查方法和调查举证
1
主要内容
一 • 成果内外业核查 二 • 外业调查要求 三 • 互联网+举证
第一部分 成果内外业核查
一 核查的目的和任务
1、核查的目的: 全面核查县级调查成果,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
地三者一致,避免由于技术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失真, 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一致图斑:
国家提取图斑中, 三调数据库图斑地类与原数据库图斑地类一致,包含图 斑属性标注一致的,通过核查。
原数据库图斑
地类为旱地;
国家提取图斑
为园地;
三调图斑地类
为旱地;
旱地
耕地种植属性
标注为:园
木—YM。
通过核查
四 、内业核查——图斑地类一致性检查
(二)地类无变化图斑:
国家未提取图斑的,三调数据库图斑地类与原 数据库图斑地类一致的,内业检查采取与遥感影 像资料逐一核对。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二级分类面积。
3.对比分析
根据面积计算结果和上报数据填写“面积汇总检 核表”。若数据差异显著,进行重点核查,分析数据 差异的原因。
4 .地类差异
三调数据库各地类和变更调查各地类对比,找出 地类面积差异大的地类,重点检查。
四 、内业核查——地类图斑界线检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和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年度变更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目标是在“三调”初始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全面内外业补充调查,将“三调”成果反映的国土空间利用状况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上,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国土利用基础数据的需要。

2019年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比对近两年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和相关管理备案信息,掌握2019年度耕地和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利用变化情况,满足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统一时点调查工作任务“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

(一)开展遥感监测在2019年年底(2019年11月-2020年1月为主,北纬42度以北等冬季冰雪覆盖区域适当提前至8月)时间段内,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影像时点以来的疑似建设变化遥感监测图斑,制作分县(市、区)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052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牛春盈

052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牛春盈

05 省级可通过土地调查云与国家同时获取互联网+照片,开展省级全面核查。
06
对地方拒不按照国家核查结果修改的,国家直接修改地类,并发给地方, 限期(15个工作日)内不上诉的,视为地方确认了国家修改结果。
Hale Waihona Puke 主要特点四:三次调查采用工作分类
在国标分类基础上,为满足管理需要和减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 作量,工作分类是对国标分类进行了适当的归并和增加。
3.调查精度
4.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 5.分幅、编号 及投影方式
优于1米分辨率、优于0.2米分辨率。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200平方米; 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400平方米; 其他地类:600平方米,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可统一提高最小调查面积。
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
三次调查前期工作回顾
2016年下半年
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集需求,梳
理调查技术条件,综合提出三次土地调查 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年下半年 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 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 示》,国务院发文部署三次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2017上半年 开展了三次调查前期研究,土地调查新 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 等进行验证。
01
三是三次土地调查对国家级内外业核 查中发现的不实地块信息,由国家组 织队伍依据核查结果,对调查成果进 行修正,并反馈地方予以确认,确保调 查成果的质量。
03
02
成果质量控制de措施:
为防止虚报瞒报建设用地,要求对遥感影像不能十分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建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土地利用态势普查的第三次全面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全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土地质量现状、土地利用格局等情况,为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报告主要介绍了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具体包括土地分类方式和土地类型划分、土地利用现状的优势与不足以及未来土地利用发展的方向与策略。

一、引言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而土地利用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对土地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的适宜用途,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分类方式和土地类型划分土地分类是指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和功能等特征,将土地分为不同的类型和类别。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我国采用了“18个类、50个类型”的分类方式。

其中,土地的18个类包括居住用地、交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农村居民点及农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防护林地、旱地、园地、牧地、草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设施农业、自然保护区、石漠化区。

通过对这些土地类型的划分,可以更好地了解全国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利用状况。

三、土地利用现状的优势与不足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优质农田面积增加:经过多年的整治,我国优质农田面积逐渐增加,农田的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2. 城市用地持续扩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不断扩展,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3. 生态保护意识增强:我国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土地类型的保护。

虽然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 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工矿仓储用地的过度开发和污染、湿地的破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2. 农村居民点及农用地规模缩小: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居民点和农用地的规模逐渐缩小,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全国土地调查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一次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顺利完成,然而,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不断变化,需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以获取最新数据,因此,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被制定出来。

二、调查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1.获取我国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土地质量等基本信息;2.掌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3.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为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为农地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查内容1. 土地基础信息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基本情况、土地类别、土地权利状况等内容,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测量和实地勘察。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土地利用情况。

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质量评价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规划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数据统计等。

4. 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通过对历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土地利用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土地利用的可能发展方向。

四、调查方法1.实地勘察:组织专业团队对不同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编制详细记录,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

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地面观测数据,对土地利用进行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土地利用类型。

3.数据统计分析:采用统计学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趋势。

五、调查流程1.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区域、调查对象以及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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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

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

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和轮作休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根本前提;是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实现“落地块、明责任、建表册、入图库”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激励性保护和管控性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三)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保障。

我国人多地少,当前工业化、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也处于中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城镇、工矿、农村及开发区等内部各类建设用地状况,是全面评价土地利用潜力,精准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开展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贯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放活流量”建设用地管控方针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

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土地和矿产是人民群众和企业的重要财产权益。

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征地拆迁补偿、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整治、矿产勘查开发、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督察等工作,均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利益息息相关。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查清土地权属状况,巩固并完善现有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积极显化农村集体和农民土地资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五)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前提。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协同整体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已全面铺开。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掌握耕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是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

二、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如下:(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

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

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牧区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在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四)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 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以县级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省、地级组织建设省、地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国家组织建设国家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实现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

2. 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基于四级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国家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国家、省、地、县各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三、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一)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准确查清全国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经县、地、省、国家四级逐级完成质量检查合格后,统一建立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各类专项数据库。

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事后质量抽查、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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