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三次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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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0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原卷版+解析)

热点0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原卷版+解析)

2021年8月时政热点专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8月25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全国主要地类数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耕地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园地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林地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草地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湿地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30.64万公顷(52959.5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8.79万公顷(54431.78万亩)。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可结合我国土地资源进行考查,主要考点有:我国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1.我国土地利用结构(1)利用类型:主要有农业用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建设用地和通常情况下难利用的土地等。

(2)利用条件:利:总量丰富,类型齐全;弊: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低,耕地少,通常情况下难利用的土地多,后备耕地不足。

2.土地资源分布我国耕地和林地集中分布在东部湿润、半湿润区(干湿地区),南方耕地以水田为主,北方耕地以旱地为主。

林地则主要分布在山区(地形)。

草地主要分布在西部的干旱、半干旱区(干湿地区),主要用于牧业。

3.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1)问题:水土流失、乱占耕地、草场退化、土地污染等。

(2)对策:我国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原创)2021年8月25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全国主要地类数据(如下表所示)。

读图,完成下列小题。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与二调的区别及建议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与二调的区别及建议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与二调的区别及建议近年来,土地问题被越来越多地关注,而土地调查则更加引人关注。

2019年11月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正式发布。

与此前的土地调查相比,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和改进。

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与二调的区别1. 时空覆盖范围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调查时间跨度长达10年,覆盖了2009年至2018年期间全国所有行政区及相关地区。

此外,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延伸了调查内容,包括高标准、高质量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数据,其中包含原始数据、处理数据和分析数据三类数据。

2. 调查对象范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样本调查范围覆盖了城乡、林区、草原、沙漠和湖泊等各类不同地形地貌单元。

与此同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把眼光投向了土地的“微观”,对城市绿地、森林和水利设施等小尺度的土地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3. 数据处理方式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整合了GIS、RS和IoT等信息技术,并以深度学习为基础提高了数据处理的迭代速度,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二调存在的问题尽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但在过去的2010年至2013年间,由于当时土地资源的优势分配方案不够清晰,土地调查存在着一些问题。

1. 调查结果数据不清晰2010年后,由于一些土地资源优势分配方案不够清晰,导致很多地方通过“审批后调查”方式,即在公示前或后便将土地调查结果上传,令调查结果数据不清晰。

2. 整合与调查协调不足由于各地区之间的调查标准和数据类型不同,导致数据整合问题和调查标准不一致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3. 权威性不足由于数据不清晰和不一致,以及调查范围不同,土地调查的权威性也受到影响。

调查结果有时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这极大地影响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的工作。

三、建议结合前两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经验教训,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应该进一步推进,采用无人机摄像技术、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其效率和精度,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等各方面的因素。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1. 引言1.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背景1. 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保障国家的土地资源,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成为当务之急。

2. 技术手段更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的,当时的技术装备和手段相对滞后。

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第三次国土调查有了更多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国土资源现状。

3. 政策法规要求:随着国家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视,第三次国土调查也受到了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推动。

政府机构和研究机构对于土地资源的数据和信息需求也不断增加,这也是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一个重要背景因素。

4. 国际经验借鉴:在国际上,土地调查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定期进行的国土资源调查计划。

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来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

1.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在于深化对我国国土资源状况的了解,为科学制定国土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开展,将为全面了解我国国土资源状况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通过对国土资源分布、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可以为合理规划国土资源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避免资源过度开发、浪费和环境破坏。

国土调查还可以为城乡规划、土地整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有助于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意义不仅在于了解国土资源状况的全貌,更在于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2. 正文2.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与结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与结果是指通过对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的详细调查和统计分析,得出了关于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利用变化等方面的数据和结论。

什么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什么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什么是“三调”?朋友们: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古人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说的是要治理好国家,造福于人民,必须从土地的调查确权做起。

三调,全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17年启动,预计2019年12月31日完成,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那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到底要做哪些工作呢?土地调查,通俗的讲,是调查出每一块土地的利用情况。

这块地是耕地,还是园地?是茶园,还是果园?是学校,还是工厂?是住宅,还是写字楼?把这些利用情况调查清楚,就可以全面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

那么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性的土地调查呢?2009年,我国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规定,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十年前,“二调”实际上是在基础数据十分匮乏的情况下开展的,并受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等条件的制约,部分成果的真实性有所降低。

今天,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对土地调查数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土地调查不再仅仅拘泥于土地现状,从名称中就可以看出,三调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涵盖范围不局限于土地,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进行了统筹衔接。

三调将全面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砍柴”必先“磨刀”。

“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成果,从高分影像获取,到一体化数字化调查,互联网+举证及国土调查云软件,处处彰显着科技的力量。

国土调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三调将以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新需要为出发点,全面查清各类自然资源在国土空间上的水平分布,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时隔十年,国土“三调”再摸家底。

无疑,“三调”将是继“一调”、“二调”之后我国土地调查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创举。

感谢您的聆听,我们下次再会。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为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利用和保护情况,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调查目标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分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保护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保护土地资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调查范围涵盖我国所有地区,包括农村和城市,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各类土地类型。

二、调查方法和技术在实施土地调查时,将采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和现场调查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精准地勘察和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调查内容和重点本次土地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生态保护地的保护状况等重要问题。

四、调查实施机构和保障措施土地调查实施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地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调查成果的应用和宣传调查完成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并广泛应用于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土地保护等相关领域,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视程度。

结语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实施,将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同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还将为国家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规划等提供重要支持和指导。

通过深入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利用状况,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政策提供依据,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城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调查成果的应用也将有助于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转,增强农民土地产权保障,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决定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2. 目标与意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掌握土地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可持续发展。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分布情况,可以科学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2.2 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重点关注农业用地的利用情况,了解农田的质量、水资源利用情况等,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2.3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调查农田数量和质量,了解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粮食安全战略提供依据。

2.4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的信息,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3. 调查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调查调查各类土地的分布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他土地,形成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图。

3.2 耕地质量评价调查耕地的质量和肥力状况,评价各地耕地的优劣程度,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3.3 土地面积和数量统计统计各类土地的面积和数量,掌握土地资源的总量和变化情况,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

3.4 土地利用效率评估评估土地的利用效率,包括农业生产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供依据。

4. 调查方法与技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采用现代化的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定位等成果,辅以实地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遥感技术方面,将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航空遥感平台获取高分辨率的土地利用数据,通过遥感影像解译和GIS分析,实现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的自动提取。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6•【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今年以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听取并原则同意“三调”主要情况汇报。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联合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并于8月26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做好各级“三调”主要情况汇报和主要数据发布工作请各省级三调办抓紧向省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本级“三调”主要情况,并做好本级主要数据的发布,组织省以下各级三调办开展“三调”主要情况汇报工作。

各级“三调”主要数据发布前,要报上级三调办对拟发布数据进行审核。

二、认真做好成果集成验收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的有关要求,做好各级“三调”工作总结、成果集成等工作。

省级“三调”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完成后报全国三调办备存。

地方“三调”成果经国家级核查并经地方整改完善,通过国家级复核后,全国“三调”主要情况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标志着全国“三调”成果达到预期质量要求,全国三调办将不再另行开展省级调查成果验收工作。

请省级三调办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各级三调办做好“三调”有关项目验收、经费拨付等工作。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中国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两项重要的国土资源调查工程。

这两次调查为中国的国土资源开发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对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国土资源、推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对这两次调查进行浅谈。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08年启动,历时7年,于2015年完成。

这次调查主要对国土用途、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土地所有权等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调查,是中国2009年--2010年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的扩展,以及2001年北京会议的研究成果的继续深化和完善。

这次调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科学规划国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96年启动,历时3年,于1999年完成。

这次调查主要对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土地条件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为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

这两次调查的开展,对于我国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的基本情况,推动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内容及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国土用途变化情况、土地质量状况、土地承载力状况、土地利用结构等。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我国土地利用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农业用地比重在不断减少,城镇用地比重在不断增加。

土地质量普遍较好,但东部地区较西部地区差异较大。

土地承载力普遍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

这些成果为我国科学合理规划国土空间、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三、调查成果的应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成果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环境保护等领域。

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这些成果为我国科学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这些成果为我国加强土地承载力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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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
依据《土地调查条例》
利用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计划将于2017年启动,2019年12月31日完成。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城乡范围内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
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专题分析自然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等
别。

二、主要任务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含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不动产权籍调查
3.基本农田调查
4.专项调查
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其中:国家部署地方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其它四项工作由国家组织地方开展,建设四级
数据库,并全国汇总。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以外)
分辨率:采用优于1米和2米的卫星影像
比例尺:以不小于1:5000比例尺为主
(林区或牧区采用1:10000比例尺、沙漠无人区采用1:50000比例尺)
调查分类标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标准)
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范围、面积、分布等状况。

同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查清蓄滞洪区内耕地、内陆滩涂上耕地、林区内开垦耕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分布等状况。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分辨率:采用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
比例尺:以1:2000比例尺为主,
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查清全国城镇内部商服用地、住
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空闲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和分布等状况。

2.不动产权籍调查(部署地方开展)
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征收等成果资料,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界线、面积等信息,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
以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成果,以宗地、宗海为
基础,组织开展土地、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和依
据。

3.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
资料,将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查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
况,建立基本农田专题数据。

4.专项调查
(1)批而未用土地调查
依据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的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及往年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对
照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将批而未用土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批
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调查数据。

(2)城市开发边界调查
依据城市开发边界有关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城
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城市开发边界专项调查数据。

(3)开发区边界调查
依据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开发区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查清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开发区专项调查数据。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所有现状耕地质量等别全面调查评价工作,建
立县级、省级和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

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依据土地调查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二次调查数据库,重新建设县、市、
省、国家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统一数据标准,确保数据一致。

三、技术路线和方法(新特点)
1、地类一致性初判
第三次土地调查要充分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开展。

国家组织专业队伍,以正射影像数据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耕地等重点
地类进行地类一致性判定,
区分提取影像与数据库地类一致部分和不一致部分。

在此基础上开展实地调查和举证工作。

2、城镇内部空闲地提取
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航片)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影像提取城
市和建制镇范围内无建设痕迹或未使用的部分。

对提取的城镇内部空闲地须地方进行核查
确认、调查与举证。

3、采用新技术开展调查工作
采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3S一体化技术手段和移动互联技术,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和数据建库工作。

对与国家地类一致性初判结果不一致的和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地方应使用外业移动终端设
备生成包括图斑实地GPS坐标、实地照片、视频、拍摄方位角及拍摄时间等综合信息的加
密举证数据包,报送省级审核,省级采用互联网技术替代外业审核。

调查成果质量检查:
充分利用3S一体化和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技术,采用省级审查和国家确认相结合的方法,以地方利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现场采集的包括图斑实地GPS坐标、实地照片、视频、拍摄方
位角及拍摄时间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地方报送的
调查成果质量进行审核,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核查周期。

对内业综合确认有疑问的和重点地类图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开展
外业实地核查,国家利用无线VPDN加密专网对外业核查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动态监管,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

根据国家审核确认结果与省级开展对接整改工作,形成最终调
查成果。

四、专题分析
①土地利用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其他有关资料,对土地的利用状况、权属状况进行分析。

重点对
耕地、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等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历年变化状况进行综
合分析;对辖区内不同区域类型的土地利用状况、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分析;评
价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程度,预测变化趋势,对土地利用挖潜、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建议等。

②生态状况分析
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进行综合处理,调查国家重大生态建
设区范围内的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状况,国家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状况,统计汇总出土地
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坡度等数据。

在此基础上,收集整理自然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
保护相关的其他资料成果,结合有关政策文件,对本地区自然生态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
出建议和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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