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
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地对供应商(外协厂)实施管理,使公司原材料、外协件在质量、交期、价格、服务等方面最优,本着与供应商(外协厂)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物料分类
本公司的所有物料分为两类,即:直接物料与辅助物料。
直接物料:是指对产品性能、结构、形状、外观等构成直接影响的物料。
如产品的各种组装件等。
辅助物料:是指对产品本身性能、结构没有直接影响的物料。如:产品
包装材料、标签、标贴等。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物料的所有供应商(外协厂)。
第三节职责
第4条计划物料科是供应商(外协厂)的直接联络单位。负责:1、与外协厂的沟通联系;2、对供应商(外协厂)的前期调查及资料收集;3、组织公司开发科、品管科等对供应商(外协厂)实施调查与评选;4、实施物料采购;5、与供应商(外协厂)之间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及采购合同的签订;6、对供应商(外协厂)进行业绩评定;7、对供应商(外协厂)采购物料的跟催;7、对外协用技术资料/文件的发放登记等。
第5条车间负责对供应商(外协厂)提供物料的使用,并有责任挑出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及提出改善建议。
第6条开发科负责:1、提供外协用技术资料/文件(包括具体的技术要求、图纸、样品等);2、对供应商(外协厂)的技术开发能力进行调查,取证;3、参与对供应商(外协厂)的评选;4、对供应商(外协厂)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第7条品管科负责1、供应商(外协厂)提供物料的质量检验;2、对供应商(外协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与取证;3、参与供应商(外协厂)的评选;4、对供应商(外协厂)提供物料质量情况的监控与统计分析;第8条财务部负责供应商(外协厂)之间的财务结算与财务监控;
第四节供应商(外协厂)的选择
第9条供应商(外协厂)基本情况调查
如被调查对象是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外协厂),现需发展新
业务,则可查询该供应商(外协厂)以往的评定资料和供货业绩。
注: 1、操作方法,查看《供方业绩评定表》了解该供应商(外协厂)的每个月质量、交期及综合评分情况。
2、如该老供应商(外协厂)在连续供货6个月中,公司对其评
定出现了“3次C级”或“2次D级”或“2次C级+1次D
级”或以上者,公司应重新选择新的供应商(外协厂)。(A、
B、C、D指供应商(外协厂)业绩级别)
(一)新供应商(外协厂)调查可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和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设计调查表中的调查项目,具体调查表内容见《供应商(外协厂)
调查评审表》
第10条供应商(外协厂)审核
(一)审核时机
1、公司应在“产品试制”与“小批量生产之前”实施对供应商(外
协厂)的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外协厂)列为试用的供应
商(外协厂)名单。
2、如在批量供货的过程中,供应商(外协厂)出现了重大质量事
故,或质量长期(连续三个月)不稳定,公司品管科可提出对
供应商进行重新评审,经事业部经理批准后实施审核。
3、公司应每年(必要时每季度)对主要供应商(外协厂)实施一
次综合审核,以保证公司主要的供应商(外协厂)得到监控,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二)审核方式
审核时,公司应组织评审组或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到
供应商(外协厂)处进行现场审核和调查。一般情况下由公司
计划物料科牵头,组织研发部、制造部等相关科室人员对供应
商(外协厂)进行实地评审。
(三)审核内容
计划物料科在组织对供应商(外协厂)评审时按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发展规划;
2、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况;
3、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能力;
4、合同管理与执行能力;
5、现场管理状况;
6、客户对企业的满意度;
7、员工素质结构及流动率;
8、服务; 9、信誉; 10、产品范围、结构、价格、质量等。
同时,将以上评审内容详细填写在《供应商(外协厂)调查评
审表》中,并将其情况与报告逐级汇报至总经理审批。开发
科科长、品管科科长、计划物料科科长等人员组成,经事业部
经理批准后组织审核工作。
(四)审核小组确定供应商(外协厂)候选名单
1、计划物料科对每类物料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外协厂)的
名单,并提
供每家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供方调查表》等。
2、审核小组根据计划物料科提供的供应商(外协厂)资料进行初
步审核,
以确定需要更进一步调查的供应商(外协厂)。
(五)对供应商(外协厂)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内容:按照第10条第三项审核内容,将其设计填入《供
应商(外协厂)调查评审表》中,并按照设计内容对供应商(外
协厂)进行评价。
(六)供应商(外协厂)调查结果分析
1、调查结束后审核小组根据《供应商(外协厂)调查评审表》对
调查供应
商进行评分。
2、将调查结果逐级汇报至总经理审批。
(七)供应商(外协厂)的总体得分在70分以上列为试用供应商(外协厂),并签订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且最少应有五个批次,
对没交货的当月不计算在其内,试用期间每月对外协厂供应商实
施考核。
1、试用期间成绩根据《供方业绩评定表》达到B级或以上的
供应商(外协厂),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公司的正式《合格
供方名单》。(供应商级别见第17条,第4款)。
2、如果试用期间出现B级以下的则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要求其整改,但必须连续三次达到B级或以上者才能转为
公司正式合格供应商(外协厂)。
第11条合格供应商(外协厂)的确定
1、对于同一种外购物资计划物料科必须保持2~3家供应商(外
协厂),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公司如果需对某种零(部)件选择单一供应商(外协厂)
时,应符合以下某个或多个条件:
●当前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按公司要求提供该种零部件,公司别无
选择;
●供应商(外协厂)提供的产品质量有绝对优势,其它供应商无法
与之竞争;
●订单太小没有必要再分;
●同单一供应商合作可以获得额外价格折扣;
●需要与供应商结成伙伴关系并重新整合双方的业务流程;
●供应商(外协厂)对成为单一供应源十分积极,并愿意与公司全
方位合作;
●采购零部件的生产需要高昂的先期投入,如开模费等;
公司与某供应商(外协厂)已经进行了长期的合作,而且双方都重视
对方并且合作非常满意;
第12条供应商(外协厂)的审核程序
(一)建立供应商(外协厂)审核小组
组建审核小组由计划物料科组织,小组成员一般由研发部部长、
制造部部长、开发科科长、品管科科长、计划物料科科长等人
员组成,经事业部经理批准后组织审核工作。
(二)审核小组确定供应商(外协厂)候选名单
1、计划物料科对每类物料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外协厂)的
名单,并提
供每家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供方调查表》等。
2、审核小组根据计划物料科提供的供应商(外协厂)资料进行初
步审核,
以确定需要更进一步调查的供应商(外协厂)。
(三)对供应商(外协厂)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内容:按照第10条第三项审核内容,将其设计填入《供
应商(外协厂)调查评审表》中,并按照设计内容对供应商(外
协厂)进行评价。
(四)供应商(外协厂)调查结果分析
1、调查结束后审核小组根据《供应商(外协厂)调查评审表》对
调查供应
商进行评分。
2、将调查结果逐级汇报至总经理审批。
(五)供应商(外协厂)的总体得分在70分以上列为试用供应商(外协厂),并签订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且最少应有五个批次,
对没交货的当月不计算在其内,试用期间每月对外协厂供应商实
施考核。
1、试用期间成绩根据《供方业绩评定表》达到B级或以上的
供应商(外协厂),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公司的正式《合格
供方名单》。(供应商级别见第17条,第4款)。
2、如果试用期间出现B级以下的则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要求其整改,但必须连续三次达到B级或以上者才能转为
公司正式合格供应商(外协厂)。
第13条合格供应商(外协厂)的确定
1、对于同一种外购物资计划物料科必须保持2~3家供应商(外
协厂),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公司如果需对某种零(部)件选择单一供应商(外协厂)
时,应符合以下某个或多个条件:
●当前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按公司要求提供该种零部件,公司别无
选择;
●供应商(外协厂)提供的产品质量有绝对优势,其它供应商无法
与之竞争;
●订单太小没有必要再分;
●同单一供应商合作可以获得额外价格折扣;
●需要与供应商结成伙伴关系并重新整合双方的业务流程;
●供应商(外协厂)对成为单一供应源十分积极,并愿意与公司全
方位合作;
●采购零部件的生产需要高昂的先期投入,如开模费等;
公司与某供应商(外协厂)已经进行了长期的合作,而且双方都重视对方并且合作非常满意;
第五节供应商(外协厂)的质量控制
第14条与供应商协议的签订
如:外协加工协议、采购协议等,从而保证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详细内
容参见“第六节供应商(外协厂)契约管理”。
第15条进货质量检验
对于正常的进货,公司执行进货质量检验制度,达到对供应商(外协厂)
过程质量的监控作用。
第16条对供应商(外协厂)的业绩评审。
公司每月对主要供应商(外协厂)进行业绩评定,对主要供应商(外协
厂)应每年(或按需)实施一次实地考查审核。
第六节供应商(外协厂)契约管理
第17条供应商(外协厂)契约管理内容
(一)产品技术信息
指公司提供给供应商(外协厂)的技术文件资料、检验/验收标准
等文件以及实物样品等。
(二)外协加工协议
外协加工协议是企业对供应商质量控制最关键的契约,规定了双方
在产品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责任等。
(三)采购协议
采购协议规定双方物资流通计划,供应商(外协厂)对供货计划
的实施,违约责任、保密内容、物资运输、交付程序及部分质量
约定等。
(四)以上契约由财务部保管。
第七节供应商(外协厂)的业绩评定
第18条业绩评定方法
(一)实施要领
1、供应商(外协厂)每月在100分的基础进行减分。
2、满分为100分其中交货评分40分,质量评分60分。
3、扣分内容包括:
A 交货延误减分数;
B“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减分数;
C对策报告提出日期延迟减分数;
D不良发生率积累减分数;
E 进货检查不合格率减分数。
(二)以上内容计划物料科对A项进行评分;B、C、D、E项由品管科评分。
(三)公司每月对所有主要供应商(外协厂)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将供应商(外协厂)分为A、B、C、D四级。
1、A级供应商(外协厂)——优秀级
2、B级供应商(外协厂)——良好级
3、C级供应商(外协厂)——合格级
4、D级供应商(外协厂)——不合格级
(四)连续三次被评为C级或以下级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将减少其订单分配数量,增加给C级以上供应商。
(五)如果一家供应商在一年内连续出现三次D级,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
(七)扣分标准
1、交货延误减分方法
A每延误一天,但未导致公司停产扣0.5分;
B 每延误一天导致公司停产扣2分,减完40为止。
●纠正预防措施提出期限:供应商(外协厂)收到《纠正预
防措施报告》后以公司5个工作日内为期限,每延迟一天
扣1分。
4、不良发生率减分标准:在线不良率=不良总数/进货总数
●每月被公司经生产退回的不良零件数量、客户退货数量及
在公司内返修、返工的零部件数量(以公司的返修、返工
记录为依据)之和为不良总数。
●但是,当发生批次不良时(包括合格品与不良品区分不明
确,整批退回的情况)只考虑已明确的不良数。
根据进货时提出《不合格品评审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进行处理,挑选、返修/返工后的不良品,不包括在内(在进货检验中扣分)。
在线不良率扣分标准:(单位:百分比)
具体区分:
P=进货检查不良数÷进货检查总数
6、考核评价标准的修改与废止,由品管科、计划物料科科长起草并由研发
部、制造部部长确认,事业部经理批准生效。
第九节供应商(外协厂)的奖罚规定
第19条有关交货期的奖罚规定:
供应商(外协厂)必须遵守共同签订的合同/订单规定的交货期,或书面通知调整经其同意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质量不良,
致使验收不合格而退货时,供应商(外协厂)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
但因天灾或不可抗拒因素,经公司确认为属实者,不在此限。
超过期限交货的,每逾1天,按订单总价2%的违约金给予处罚。
第20条有关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
如供应商(外协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根据生产情况做如下处理。
(1)经公司判定退货的物料,供应商(外协厂)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后果由供应商(外
协厂)承担。
(2)当公司急需而进行选择性使用此物料时,选择工时费用由供应商(外协厂)承担,工时费按每人每小时50元计算。
(3)如发现供应商(外协厂)将退回的不合格物料混为合格品再次送货,供应商(外协厂)将承担罚款,罚款为5000元/次。
(4)如因供应商(外协厂)质量问题、交期问题造成公司停产待工的,除按第20条处理外,每误壹天罚款1000元;如因此造成公司不
能按期交货给客户而造成公司客户索赔的,则供应商(外协厂)
应承担公司客户索赔50%赔偿金额。
如因供应商(外协厂)质量问题导致公司客户投诉,但未要求公司退货和其它赔偿的,公司客户投诉一次相应供应商(外协厂)应赔偿公司2000元/次名誉损失;如造成客户退货或提出赔偿的,供应商(外协厂)应承担公司全部损失的50%。
(5)如第18条规定与第19条规定均有处罚的则按第18条规定与第19条规定进行双重处罚。
(6)供应商(外协厂)质量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同时将检验报告和处理意见交计划物料科传真给供应商(外协厂)知悉。
A、经检验重不良在2%(含)以下、轻不良在5%(含)以下或
微不良在10%(含)以下,则该批货作5 %降价处理;
B、经检验重不良在2~4%(含)之间、轻不良在5~10%(含)之
间或微不良在10~20%(含)之间则该批货作10 %降价处理;
C、经检验重不良在4~8%(含)之间、轻不良在10~20%(含)
之间或微不良在20~30%(含)之间则该批货作15%降价处理;
D、经检验重不良在8%以上、轻不良在20%以上或微不良在30
以上则该批货作20%降价处理;
E、若需公司挑选使用的,其挑选工时费按第19条第(2)项规
定执行。
第21条仓管员、供应商(外协厂)若有少入库而多开票的情况出现的,按以下处理:
1、多开数量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处以两倍罚款;
2、多开数量金额在200~500元(含)的处以三倍罚款;
3、多开数量金额在500~1000元(含)的处以四倍罚款;
4、多开数量金额超出1000元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5、同一仓管员若在一个月之内出现两次少入库多开票的情况,两次累计
处罚;
6、同一仓管员若在一个月之内出现三次少入库多开票的情况,无论金额
多少,作辞退处理并处以500元罚款。
7、同一外协厂若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少入库多开票的情况,无论金额多
少,将取消外协厂资格,并处多开票部分10倍罚款。
第22条其它管理规定
1、公司可对供应商(外协厂)派遣专职巡查员,驻厂验收,或经常对供
应商(外协厂)进行检查。巡查员每派出一次由供应商(外协厂)支
付工资100元,另加路费和餐费补贴。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的巡查员
工资、路费、餐费由我公司支付。
2、公司应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外协厂)大户的过分依赖,应分散采购风
险。
3、公司应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外协厂)的验收交接规
程。
4、公司研发、制造部门可对供应商(外协厂)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
应注意公司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5、公司所有人员,不准接受供应商(外协厂)现金、礼物、宴请、消费
等。接受金额一次在50元(含)至500元(含)之间的,对供应商
(外协厂)作接受价值100倍的罚款,对公司员工作接受价值20倍
的罚款;一次金额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对供应商(外协厂)
作接受价值100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合作资格,对公司员工做接受价值
20倍的罚款并作辞退处理;一次金额在1000元(含)的,均以收贿
受贿行为报司法机关处罚。
6、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到供应商处考察的,供应商(外协厂)不得请吃,
一经发现,供应商(外协厂)每次罚款5000元,公司员工每人每次
罚款100元。供应商(外协厂)另行宴请的,按本条第5项处理。
7、公司员工因公到供应商(外协厂)处考察,适逢用餐时间的,公司员
工应在外就餐,公司给予每人每餐20元的补贴(如员工属出差性质
已领取出差生活补贴的则无该补贴)
8、公司员工除非遇到安全等特殊事故,不得向供应商(外协厂)借用车
辆或请供应商(外协厂)驾驭车辆,一经发现对供应商(外协厂)罚
款1000元/次,对员工罚款200元/次。
9、公司员工不得参与与供应商(外协厂)的赌博,一经发现,按本条第
5项处理。
因公司员工工作疏忽而开错单据,供应商(外协厂)未仔细核对到财务部领取款项的,每发现一次,对供应商(外协厂)作多出部分20倍的罚款。
10、与采购业务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到供应商(外协厂)处
考察、参观、或进行走访,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外协
厂),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第23条供应商(外协厂)评定处理规定
公司每个月对供应商(外协厂)进行一次业绩评定,每年12月将对所
有供应商(外协厂)进行一次年度总结。年度评分为全年12个月平均
分,参照第17条第(六)项标准对供应商(外协厂)定级。
(1)对于年度综合评定为A级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可颁发优秀供应商(外协厂)证书或优秀供应商(外协厂)牌匾等,并一次
性给予1000元的奖金,可增加其订单比例,使其扩大业务量。
(2)对于年度综合评定为B级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应继续保持现有定单水平,并与之不断合作,双方共同进步。
(3)对于年度综合评定为C级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应指出其工作的不足之处,要求其进行改进,并帮助其成长,使之发展成为
C级以上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对C级供应商应缩减20%左右
的订单比例,并转向A、B级供应商。
(4)对于年度综合评定为D级的供应商(外协厂),公司将暂停向其采购,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逐步恢复其订单量。如经整
改仍不合格的,公司将取消其供应商(外协厂)合格供方资格。
(5)根据公司每个月对供应商(外协厂)的业绩评定,规定每个月排在后十名的供应商(外协厂)须到我公司进行培训学习(第1次
免费,第2次培训费为500元/小时)。
(6)公司供应商(外协厂)年度总结大会由制造部进行组织,会议由总经理/董事长主持,计划物料科负责收集、整理会议资料,联
络有关供应商(外协厂),并全权负责会议期间的其它工作安排。第24条此处罚内容应以附件形式或合同形式通知供应商(外协厂)。
第十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制造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26条本制度如有不完善之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修改亦同)后,于2005年月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