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指南2020版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青少司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青少司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5.08.04•【文号】•【施行日期】2015.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体育总局科教司、青少司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体育运动学校:反兴奋剂工作倡导“预防为主、教育为本”,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第二十九条:“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上教育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反兴奋剂教育,提高学生的反兴奋剂意识”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高等体育院校和体育运动学校应当开设反兴奋剂教育课程或讲座”的规定,为了防止青少年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青少年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体育总局科教司、青少司将联合推进体育运动学校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计划在体育运动学校和少体校中开设反兴奋剂课程,并组织编写了辅导用书《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反兴奋剂知识读本》及配套的教学大纲、课件等相关资料,以全面推进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实施。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有关单位应从维护青少年运动员身心健康、维护体育运动纯洁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设反兴奋剂课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反兴奋剂课程开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反兴奋剂课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经费、师资等保障。
二、体育总局已经在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各省运会中实施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制度,在赛前运动员文化教育测试中也加入了反兴奋剂相关内容。
开展反兴奋剂教育,掌握反兴奋剂知识是青少年运动员入队、注册和参赛的必要条件。
要通过开设反兴奋剂课程,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兴奋剂的危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体育观,自觉抵制使用兴奋剂,维护身心健康和体育运动的纯洁性。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20修订稿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规范反兴奋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反兴奋剂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兴奋剂,是指年度《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本办法所称兴奋剂违规包括以下情形:(一)检测结果阳性;(二)使用或者企图使用兴奋剂;(三)逃避、拒绝或者未能完成样本采集;(四)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五)篡改或者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六)持有禁用物质或者禁用方法;(七)从事或者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八)对运动员施用或者企图施用兴奋剂;(九)组织使用兴奋剂;(十)使用兴奋剂违规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一)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体育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将其规定为兴奋剂违规的行为第三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反兴奋剂工作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教育为本;(二)公平、公正、公开;(三)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并组织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本地区的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员管理单位、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第六条鼓励对兴奋剂违规进行举报。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体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体育单位在反兴奋剂管理中的职责权限等内容。
反兴奋剂工作的技术性、操作性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要求,制定《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
第二章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第八条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确定反兴奋剂工作目标与任务,起草、制定反兴奋剂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定国家反兴奋剂发展规划,审核并监督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反兴奋剂工作的实施,开展政府间反兴奋剂国际交流与合作。
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实施情况总结

一、概述本文旨在总结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实施情况,通过对该工作的总结分析,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背景为了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健康,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和尊严,各项体育赛事对兴奋剂的使用都有严格的禁止规定。
反兴奋剂教育成为体育赛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参赛资格准入工作作为反兴奋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运动员的参赛权和比赛的公平性。
三、工作实施情况总结1. 实施对象明确在本次工作中,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参加各项体育比赛的运动员,包括国内外赛事的参与者。
在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向运动员宣传和教育反兴奋剂知识,使运动员全面了解兴奋剂的定义、种类、禁止情况以及后果等。
2. 检测手段完善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核心是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检测,因此检测手段的完善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目前,我们采用了尿液检测和血液检测两种方式,并且引进了国际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对各类兴奋剂进行全面检测。
3. 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运动员在检测前会采取各种方式规避检测,这可能会导致比赛的不公平,为此,我们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违规行为,并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反兴奋剂教育力度不够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运动员对兴奋剂的认识仍存在偏差,对兴奋剂的危害性不够清楚,部分运动员甚至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这表明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的宣传和教育。
2. 部分检测手段不够灵敏尽管我们引进了国际先进的检测设备,但在实际检测中,仍存在部分兴奋剂无法被及时检测出来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一些违规行为的逃避。
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五、解决措施1. 加强反兴奋剂教育针对反兴奋剂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举办讲座、发布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瓶等方式,向运动员传递反兴奋剂的相关知识,增强运动员的反兴奋剂意识。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北京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体育社团在赛事活动中存在的对赛风赛纪掌控不紧、兴奋剂使用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体育社团的作风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系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北京市体育局全市体育系统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体育社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专项治理的意义和原则随着后奥运时期社会及市民对体育活动的热爱,市级体育社团年度主承办的赛事活动越来越多,2010年近400项,参与人数达200多万,加强这些赛事活动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关系到体育社团主承办体育活动的权威性,也关系体育社团的兴衰成败,更是全市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在合肥举办,北京市也将迎来第二届体育大会和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社团参与的全国职业联赛及单项体育赛事也非常频繁,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足球行业暴露出来的“假、赌、黑”、健身健美行业暴露的兴奋剂等问题,再次表明,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要通过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对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体育社团组织领导不得力、教育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推动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市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市体总遵循市体育局提出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长效体制,促进体育社团的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体育大会;由社团主办和承办的综合性比赛及单项赛事;受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委派组团(队)参加的国际、国内体育事赛及各社团参加的单项锦标赛等。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是体育界和教育界共同努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确保
运动员和教练员在参与竞技比赛前接受系统的反兴奋剂教育,提高他们的反兴奋剂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兴奋剂在体育竞技中的使用。
首先,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要求所有参与体育竞技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接
受规范的反兴奋剂教育培训,包括兴奋剂的种类、使用方法、禁药清单等内容。
通过这些教育培训,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兴奋剂的危害性和禁止性,自觉抵制兴奋剂的诱惑,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还要求参与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接受
反兴奋剂测试,以确保他们在比赛中没有使用兴奋剂。
这种测试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惩罚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健康的运动员不受兴奋剂的侵害。
此外,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还包括建立兴奋剂教育宣传平台,通过各种宣传
活动和教育宣传资料,向广大体育爱好者普及兴奋剂的危害性和反兴奋剂的重要性,倡导体育界和教育界的共同努力,共同抵制兴奋剂的使用,共同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和公正。
总的来说,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是体育界和教育界共同致力于减少兴奋剂在
体育竞技中的使用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的教育培训、反兴奋剂测试和宣传活动,提高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反兴奋剂意识,减少兴奋剂的使用,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和公正,保护运动员的健康,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在体育界和教育界的共同努力下,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能够不断完善,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体育竞技更加公平、健康、和谐。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一、引言在当今竞技体育中,兴奋剂的使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兴奋剂不仅损害运动员的健康,也严重违背了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
为了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和维护竞技体育的公正性,各国纷纷制定了反兴奋剂政策。
本文将探讨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实施该制度。
二、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1 兴奋剂的定义和危害兴奋剂是指能够提高运动员体力、增强运动能力,并具有一定毒副作用的物质。
兴奋剂的使用不仅违背了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还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兴奋剂的滥用可能导致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等一系列健康问题,甚至危及生命。
2.2 反兴奋剂教育的重要性反兴奋剂教育是预防和打击兴奋剂滥用的重要手段。
通过教育运动员了解兴奋剂的危害和反兴奋剂政策的重要性,可以增强运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滥用兴奋剂。
此外,反兴奋剂教育还可以增加运动员对公平竞争的认同感,提高体育比赛的公正性。
三、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实施3.1 制定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必要性制定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是为了确保运动员在参与竞技体育前必须接受充分的反兴奋剂教育。
只有通过反兴奋剂教育的运动员才能获得参与比赛的资格,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兴奋剂的滥用。
3.2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3.2.1 设立反兴奋剂教育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层次的运动员,制定相应的反兴奋剂教育课程。
课程内容包括兴奋剂的定义、兴奋剂的危害、反兴奋剂政策的重要性等,旨在增强运动员对兴奋剂滥用的认识。
3.2.2 制定反兴奋剂教育考核标准制定反兴奋剂教育的考核标准,要求运动员必须通过考核才能获得参赛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兴奋剂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兴奋剂滥用的态度等。
3.2.3 建立反兴奋剂教育宣传平台建立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定期发布反兴奋剂教育相关信息。
通过宣传平台,向广大运动员普及兴奋剂滥用的危害,提高运动员对反兴奋剂教育的重视程度。
3.2.4 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师资培训培训专业的反兴奋剂教育师资,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0.01.09•【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2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运动项目协会、有关行业体协: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要求,推动“拿干净金牌”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国际标准,结合以往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经验,制定了《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现将本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2020年1月9日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提高体育运动参与者自觉抵制兴奋剂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国际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针: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反兴奋剂工作原则,按照“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工作。
第四条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宗旨和目标:倡导“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价值观,传播纯洁体育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实现反兴奋剂教育的入脑、入心、入行。
第五条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应主动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反兴奋剂意识,自觉抵制兴奋剂。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2.11•【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9〕62号各二青会单项竞委会:为规范二青会先期决赛的反兴奋剂工作,保证赛时能够按照规则和标准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兴奋剂检查工作要求(一)兴奋剂检查站各竞赛场馆均应设置兴奋剂检查站用于实施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站为完全独立的房间/区域,能够保护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查过程中的隐私安全,由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办公室和储藏室4部分组成,其中候检室和工作室为必须提供的房间。
兴奋剂检查站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兴奋剂检查物资兴奋剂检查站工作物资分为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专用物资由反兴奋剂中心提供,通用物资由赛事主办方负责提供,具体清单参见下表,其中候检室、工作室和卫生间内的物资均为强制要求。
(三)饮料兴奋剂检查站内应确保提供充足的饮料供运动员饮用。
所提供的饮料有以下要求:1.饮料的基本要求:不含兴奋剂,瓶装或听装,单独密封。
2.推荐饮料种类: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运动饮料,建议3-4种。
3.数量要求:按照检查数量配备,原则按照1:10比例配备,即检查1名运动员配备10瓶上述饮料。
饮料种类配备比例原则上按照平均配备,水所占比例也可略高。
4.摆放要求:饮料摆放在候检室,除在冰箱内摆放外,也需摆放部分常温饮料。
二、食源性和药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要求各单项竞委会应严格保证在赛事举办期间,赛会官方场所给运动员提供的食品中不含兴奋剂,赛会指定医院和其他赛会官方医疗场所为运动员提供的药品中不含兴奋剂。
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可参照《二青会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建议》实施(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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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指南
为推动“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规范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提高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能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及《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项目定义
反兴奋剂教育准入(以下简称“教育准入”)是指运动员及运动员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准入对象”)在入队、注册以及参赛前,必须接受反兴奋剂教育,通过完成学习、考核、承诺、审批等准入环节,方能取得资格的工作制度规定。
二、工作职责
《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所规定的教育主体均为教育准入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准入主体”),并按细则所规定的职责开展教育准入。
其中,国家反兴奋剂机构(以下简称“反兴奋剂中心”)负责制定教育准入工作指南,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并监督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员管理单位等其他准入主体负责实施教育准入工作。
三、类型与流程
(一)教育准入按照实施途径可分为现场准入和线上准入两种类型。
两者可独立实施,也可共同开展。
1.现场准入
现场教育准入应由国家级或省市/协会级纯洁体育教育讲师执行。
准入对象在教育讲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相应教育准入流程。
2.线上准入
线上教育准入应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CADEP)进行。
准入对象在CADEP注册并完成指定模块的教育准入流程。
(二)教育准入按照实施目的可分为注册、入队、参赛三种类型。
1.注册准入
注册准入是指针对按照《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体竞字…2003‟82号)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及相关辅助人员开展的教育准入工作。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准入对象的注册准入工作;各省、区、市和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准入对象的注册准入工作。
注册准入实行“两步走”,包括:
(1)准入对象应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进行反兴奋剂宣誓;
(2)准入对象资格审批。
2.入队准入
入队准入是指针对国家队、省队、市队专业队和集训队的新进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开展的教育准入工作。
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本项目准入对象的入队准入工作,各运动员管理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准入对象的入队准入工作。
入队准入实行“四步走”,包括:
(1)准入对象应接受现场或线上反兴奋剂知识学习;
(2)完成教育准入考试;
(3)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进行反兴奋剂宣誓;
(4)准入对象资格审批。
3.参赛准入
参赛准入是指针对参加各级各类赛事的准入对象,所进行的教育准入工作。
其中,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必须开展准入工作,其他赛事的准入工作由准入主体自行确定。
反兴奋剂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及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赛事中国代表团的准入工作;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国际、国内赛事参赛中国运动员的准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行业体协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赛事准入工作。
参赛准入实行“六步走”,包括:
(1)准入对象应接受现场或线上反兴奋剂知识学习;
(2)完成教育准入考试;
(3)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进行反兴奋剂宣誓;
(4)反兴奋剂中心和各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对准入过程和准入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5)对参赛准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效果评估;
(6)准入对象资格审批。
四、技术资源
(一)资料准备
1.《反兴奋剂教育准入手册》-准入对象;
2.《反兴奋剂教育准入课件》-教育讲师;
3.教育准入考试试题;
4.《反兴奋剂承诺书》;
5.《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审批表》;
6.其他所需资料。
(二)资源获取
准入主体可在CADEP()上获取教育准入所需技术资料,或致电咨询反兴奋剂中心教育预防处。
五、考核和评估
准入主体应按照细则的要求完成教育准入计划、实施、总结等工作。
相关文字材料应在准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
反兴奋剂中心负责对全国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进行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其他反兴奋剂教育主体对管辖的下一级教育主体工作开展教育准入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六、处罚
对未完成注册、入队、参赛教育准入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在准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准入主体取消相关人员注
册、入队、参赛资格。
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准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及违反本工作指南的情况,将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