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 廉洁自律,保证财务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秘书处财务负责人负责学生会秘书处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编制等;2.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学生会监督;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应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财务管理,共同维护财务秩序。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学生会主席审批后执行;(2)各部门应根据预算安排,合理使用经费,不得超预算支出;(3)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
2. 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大额支出需提前向财务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小额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财务负责人备案。
3. 会计核算管理:(1)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毁损。
4. 财务监督与审计:(1)学生会主席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2)每年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学生会主席;(3)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审计机构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审计。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加强学生会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财务制度是学生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学生自治章程》、《学生会章程》等规定制定的管理经费、资产、收支、核算和监督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学生会的会计核算、经费收支管理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财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学生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学生会财务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经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执行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由部长、副部长、财务委员等组成,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指定,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推举产生,其他财务委员由各学院推派产生。
第八条财务部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预算、核算和管理;2. 负责学生会资产和债权的登记、管理和处置;3.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4. 负责学生会的外部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5. 负责学生会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费、赞助费等,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学生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和运营费用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预算由财务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需要合理制定,经学生会主席团和执行院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管理,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
第十二条学生会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由财务部实行日常收支登记,按月进行汇总报销,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审计。
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登记存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资产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5】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已批注)

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学生会财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学生会管理财务的依据,学生会主席团和各个部门须严格执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行使财务管理权,统一管理学生会所有经费,并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成立财务小组:(一)财务部长主要负责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学生会的流动资金。
(二)办公室为学生会各部门配备财务秘书,报主席团备案。
财务秘书主要负责财务部长交予的与各部门相关的财务事务。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对本部门的费用、开支、报销及归属于本部门的财物管理全权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须对从仓库借用的财物加以爱护,在有关活动中凡用到仓库的财物,活动结束后财务秘书及举办者要清理财物,并进行登记。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循客观公正、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说明工作。
第三章经费的相关规定(一)活动经费第八条每学年初,各部门须对本学年的工作活动做出财务预算:(一)活动经费由财务部长进行汇总,如有不当之处须返还各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后制成预算表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批。
(二)学期末实际支出须与前期预算基本持平。
第九条整体预算之外的活动,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举办三周前将活动经费预算以书面形式上交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核。
第十条预算经审批后,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
若确需变更,则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十一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向财务部长提交团委老师签章的活动预算表或策划书(原件)、具体活动结算表及发票,文体专项活动还需提供文体专项申请表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提交后,须由财务部长交分管财务的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若出现严重超支情况,处理方案将呈报团委视超支原因而定。
第十三条在保证工作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对活动经费应认真厉行节约原则。
学生会财务报销流程制度

学生会财务报销流程制度1. 概述学生会财务报销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保障会费的使用,提高会费使用效率,防止财务上的乱象和失误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干部及与学生会相关的人员。
2. 报销申请发生费用的干部应提前填写《学生会费用报销单》,根据实际开销情况进行填写,报销单应包含以下信息:•费用项目•付款对象•金额•支付方式•审批人所有费用必须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政策和学生会财务制度要求,同时调查取证,防止虚假报销。
3. 审批流程3.1 部门审批在提交报销单后,会计将对报销单进行审核,并在报销单表上签字盖章。
然后将该报销单提交给部门主管进行审批,主管应当核实报销单是否符合学生会相关财务制度,核查费用是否真实有效,审批无误后,主管应在《学生会费用报销单》上进行签字并在相应部门根据预算批准的金额填写审批金额。
3.2 学生会主席审批报销单通过部门审批后,主席应当对报销单进行审批并在签字并在相应部门根据预算批准的金额填写审批金额。
如果鉴定财务报销单不符合财务制度和国家政策要求,可以拒绝其报销。
3.3 审计在主席审批后,报销单将移交给财务科,然后审核人员对报销单内容进行审查并核对该笔费用是否合理有效,所有申请都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未提交凭证将不予批准。
3.4 支付申请所有审核通过的报销单应该传到出纳科。
出纳应该按照审定单所审定的金额精确拨款,并对凭证进行记录,供稍后检查。
4. 其他要求•会计应该定期检查财务报帐,保证财务报帐之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销人应保留所有开支的票据和存根,以备检查或审计之用。
•会计部门应根据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并向全体干部发布。
5. 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会的财务管理,保护会费共同利益,满足会员需求,提高学生会的经济效益。
利用学生会财务报销制度,学生会在使用会费时将更加负责、高效、透明,并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和服务全体会员提供稳定经济支持。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_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_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会资金等财产。
财务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第三条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财务部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工作。
学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财务工作。
第四条校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
校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主席团负责各项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每月向学生委员会做财务汇报。
1、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对预算进行审核后,交给主席批准。
2、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主席审核和批准。
3、如出现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主席认为应当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活动项目预算,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准。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及要求:1、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
2、按照“购买工作用品与付账分开”的原则,负责各部门购买财务的付账工作。
3、做好学生会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
4、管理学生会固定财产,做好固定财产的借用和收回工作,做好活动结束后的可循环使用财产的清算回收工作。
5、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章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第七条预算资金审批过程:1、根据活动策划,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预算情况表;2、将活动策划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一并交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
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行为,依法保障财务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校园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合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向会议、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财务部门报告,接受审计。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和要求采取适当措施,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学生会会费。
新生入学时收取的会费为会员制度基础经费。
2. 捐赠、赞助等非学校拨款收入。
3. 学校批准的经费拨款。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额度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七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根据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财务预算方案,经全体会员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审批。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报销制度,对相关支出进行审核,核实后及时报销。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定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向有关部门、会员和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将会员基础经费等入账资金及时存入学校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资金仅用于学生会活动和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学生会监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校外社会监督,公开经费收支情况等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如发生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大学学生会会议通过,于颁布后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
大学生协会财务制度

大学生协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学生协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生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的管理、收支的登记和监督等。
二、经费管理1. 大学生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活动赞助等,资金不得违法违规获得。
2.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大学生协会的宗旨和宗旨,不能用于个人私利,更不能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3. 大学生协会经费应当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到其他用途,如有需要调动经费,需报经协会主席团审批。
4. 经费使用应当依法依规,遵循会计准则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公布经费情况。
三、收支管理1. 大学生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收支登记制度、审批制度等。
2. 大学生协会的收支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和负责人,任何收支都需有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签字确认。
3. 大学生协会的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收支登记和审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大学生协会的收支记录应当真实可靠,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监督制约1. 大学生协会的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校园相关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2. 大学生协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财务监管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等,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大学生协会的会员和社会公众也可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如有发现问题,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五、违规处理1. 若大学生协会的财务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严肃处理,包括追究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2. 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对于违规行为,大学生协会应当及时纠正,恢复财务秩序,确保合法合规。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大学生协会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大学生协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以上即为大学生协会财务制度,希望各位会员和工作人员遵守规定,严守财务纪律,共同维护大学生协会的形象和稳定发展。
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保障学生会资金安全,提高学生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遵循资金合理使用,全程监督,安全运行,不得挪用资金等相关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使财务工作能够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
第五条学生会各级组织负责人应当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六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财务档案,并定期审核检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管理规范、稳健,预防和纠正各类经费管理风险。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八条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会费、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活动需要资金支持的,应当提前制定活动预算,进行审核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筹集。
第十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资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负责与学校财务部门沟通合作,保障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资金存管应当合法有序,采取多种方式存放,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报销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项收支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表,向学生会主席团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学生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十七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监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对学生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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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秩序,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开销和活动经费支出进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学生会各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学生会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学生会经费使用的有效
途径。
第二条经费的使用应以节约、高效为原则,避免超支,杜绝挥霍浪费。
严禁将经费用于任何个人消费。
对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
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条学生会各成员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厉行节俭、专款专用。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及财务室对财产管理和经费开支设立专门账簿,详实记录,并定期向主管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汇报财务
管理状况,并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监督。
第五条活动的经费支出要有合理的程序。
第二章监督体系
为规范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落实好财务监督,用好、管好各项经费,保障校学生会健康发展,设立校财务监督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
成员:常委、部长代表、部员代表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活动经费报销制度
1、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预算——审批;
预支——花费——收集报销凭证——财务小组审核——报销。
2、活动筹备期间,相应部门须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前申请。
预支经费需填写《活动经费预支申请表》并附详细活动计划书上交秘书长,预算少于400元的,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常委签名批准;超过400元的,须由秘书长审核批准。
之后可填写《活动经费预支认领表》分两次领取经费,最多只预领活动所须经费数额的50%。
3、预支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作为使用依据。
发票中需注明物品单价和数量,同时加盖有效印章并保持干净整洁。
否则,发票视为无效。
发票题头为“XX学校”,背面应用铅笔注明详细用途(活动名称)、金额、经手人姓名、所在部门及日期。
后经证明人(即经手人的上一级)签名方可报销。
4、活动结束后,相应部门须将发票原件上交财务室,填写《活动经费结算表》,再由秘书长上交主管老师审核,留档。
5、活动经费若有剩余,活动后相应部门应将余款上交财务室;所购物品如有剩余,应交办公室清点入库并知会财务主任。
6、活动经费原则上严格按照预算表执行,不允许超支。
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主任,说明超支原因及超支数额,由财务主
任根据超支数额上报,得到批准方可超支。
超支300元以上,需由团委老师审批; 300元以下由主席审批,审批通过后,相应部门应将超支原因、超支数额纸面说明及相关发票统一上交财务室,由财务监督小组进行审核,核实后,该部部长方可到财务室领取超支部分款项。
若无正当理由或相关发票不实,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财务监督小组有权随时对相关发票进行审查,相关部门及经手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督小组进行核实,以执行其监督职能。
第七条日常开支报销制度
1、各部每月申请正常运转经费,须合理编制日常经费预算,申请过程同活动经费申请。
2、各部部员在活动中所需经费统一凭有效发票到部长处报销。
由部长向财务室申报。
特殊活动允许以活动期限为报销周期。
3、凡报销单据数额超过100元的,须由主席和秘书长审批,凡超过400元的须由团委主管老师审批。
4、学生会有记账定点,部分日常经费(如文件打印、文具等)可在这些定点记账点记账(记账时请出示工作证)。
记账定点为:大学书店、誉华书店(两间均可)、二饭二楼打印处。
一般情况下有权记账的为秘书处和宣策部,特殊情况下其他部门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记账,擅自记账不予报销。
记账时需写明事项、物品数量、物品单价、金额总额、经手人签名;若出现假公济私记账现象一经核实必严究后果。
5、学生会成员负有爱护、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学生会财物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学生会财物据为己有。
6、学生会财物必须经秘书长批准方可借出,且必须留有借条。
若有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负责赔偿。
7、各部财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门账簿登记,接受上级监督,不定时对经费经手者及证人进行抽查、核对,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第四章报销程序(及虚报账单的批评制度)
第八条账单上缴的程序
以部员上缴的为例有关账单上缴的程序如下:
部员买东西必须要求卖方开具发票——以规定的形式填写相关信息,题头必须为XX学校——部员交给部长审核,部长审核后签名——由部长交给分管常委审核并请常委签名——上交财务主任。
第九条活动经费报销的程序
1、对于大型的活动,在活动接近尾声时,财务主任会在部长例会上提醒部长整理好账单并收集好报销凭证,账单及凭证统一交到部长手中,若该项目有总负责人则交到总负责人手中。
2、活动结束后在三天内,财务主任将通知各部长交账单及凭证的时间和地点,各部长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回复(没有账单也要回复)。
3、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账单,请主动联系财务处主任,说明原因,且最迟在一周内上缴!
4、报销中的活动经费,一般包括所有活动过程中的花费,交由财务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一旦发现公资私用,必严惩不怠。
除全额归还所用资金外,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并在学代会上通报批评。
第十条日常开支报销的程序
报销中的日常开支部分,作为维持部门顺利运转的前提,在财务小组审核后给予全额报销,但各部门购置物资后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如果发现滥用资金(如物、值不对等)或者挪用私吞资金,惩罚同上。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凭证或凭证存在疑问时,由财务处暂时保管,提请主席团共同讨论决定,下次报账时按讨论结果处理。
2、主席团、财务室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不按要求办理的,不予报销。
资金运用不合理的,只报销其中合理部分。
第五章赞助经费管理
1、外联部取得的赞助资金,包括商家提前支付的赞助金额,应及时上交财务室,财务室可适当预支部分活动经费。
2、外联部和商家签订的任何合同,一式四份,一份给商家,一份上交团委老师,一份上交学生会主席,一份部门留底备案。
所有合同盖学生会公章方可生效。
活动结算时,未上交的合同务必上交。
3、外联部必须设立部门账本,接受学生会财务小组的监督并配
合每月的例行审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无论何种原因,学生会成员出现经济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本财务制度接受校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XX学校学生会。
注:活动筹备期间,相应部门须合理编制活动预算,并填写本表,并附详细活动计划书上交秘书长。
由秘书长统一上交书记,经主管老师批准后方可分两次领取所须预支经费数额。
活动经费的使用应以节约,高效为原则,避免超支,杜绝挥霍浪费,
严禁将经费用于任何个人消费。
年月日
XX学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结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