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政府公文制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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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发文流程

政府公文发文流程

政府公文发文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公文在政府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公文是政府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媒介,是政府决策的依据和执行的工具。

政府公文的发文流程是政府机关内部进行公文起草、审批、签发和传递的一系列程序。

本文将从公文起草、审批、签发和传递四个方面,探讨政府公文的发文流程。

一、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政府公文发文流程的第一步。

公文起草是指政府机关根据具体事务需要,将相关信息整理、编写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公文起草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

公文起草应准确、简明、规范,语言通顺、条理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语,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二、公文审批公文审批是政府公文发文流程的核心环节。

公文审批是指政府机关对公文起草内容进行审核、修改和批准的过程。

公文审批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公文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在公文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对公文内容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公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公文审批过程中,需要保证审批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公文签发公文签发是政府公文发文流程的重要环节。

公文签发是指政府机关对经过审批的公文进行签署和印章盖章的过程。

公文签发需要确保签发人员的合法身份和权限,避免签发人员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公文签发时,需要核对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公文签发后,需要及时将公文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和执行。

四、公文传递公文传递是政府公文发文流程的最后一步。

公文传递是指政府机关将签发的公文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过程。

公文传递需要确保传递渠道的安全和畅通,避免公文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被篡改。

公文传递时,需要确保传递人员的合法身份和权限,避免公文传递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公文传递后,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及时查看和执行公文内容,确保公文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政府公文的发文流程是政府机关内部进行公文起草、审批、签发和传递的一系列程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454.htm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制发文流程

制发文流程

制发公文流程公文的撰制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编号、打印、用印、下发、存档等基本环节。

一、草拟。

凡以学校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综合性文件由党政办起草;学校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起草。

起草公文要严格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院党政各类会议决议或院领导的指示、重要文件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

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及会签。

文件草拟,应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呼伦贝尔学院公文稿纸”,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送单位、主办单位及拟稿人、打印份数、校对人、急缓程度、密级等,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审,并签署意见后,送党政办秘书科审核,不能越过秘书科直接送院领导签发。

送审稿必须完整,凡书面材料,无论保密与否,均须与主件一道送审。

三、复核。

党政办接到送审稿后,应及时审核。

核稿的重点是:(1)检查是否符合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

(2)检查是否需要行文。

(3)检查是否需要会议进行讨论,是否需要报上级机关等。

(4)检查公文内容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单位以前的规定有无矛盾,是否与其它公文有重复或脱节的地方。

(5)检查公文中规定之界限是否清楚。

若内容不够妥当,要认真加以修改,以免受文单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困难,出现偏差。

(6)检查公文规定的措施是否有根据,是否符合实际或行得通,怎样执行及执行时限是否相宜,涉及的有关机关是否已征得同意等。

(7)检查文字表达是否准确、通顺、简炼、明了、合乎语法逻辑。

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有无文字错漏等。

(8)检查公文格式是否合乎规定,公文名称使用是否恰当,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是否适当,标题、发文机关名称等是否准确。

核稿时,对上述方面出现的不妥之处,须逐项加以修正。

属原则性的问题或具体业务问题的修改,应附上具体修改意见退交拟稿部门修改,核稿之后,应注明印数(包括存档数)。

对改动较大文稿,应由拟稿部门誊写清楚,经党政办复核后送主管领导签发。

四、签发。

签发是决定文件最后定稿和批准发出的关键环节。

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

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

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

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文办理流程

公文办理流程

主要分来文和行文两类。

我在家乡县城机关单位,所回答只是我平时所接触的,市级省级肯定更加严格和繁琐。

先说收文,我们单位和省市上级有内网直接联系,很多省市的文件现在已经通过内网直接收发了。

一般办公室有专人查收内网来文,收到文件后贴来文处理纸,登记编号,然后交由办公室主任填写拟办意见(不管是什么拟办意见,一般最后会加上呈某某领导阅示)。

之后呈领导批示(如果来文是急件,呈领导的同时复印一份至拟办意见中的相关承办室办,人等)。

领导批示后,如果是重要或急件,领导会径直找相关责任室办研究办理事宜。

一般文件由办公室分发至各责任室办。

再说行文。

一般是请示领导或根据领导指示确定文件的大致内容,然后由一个室办的一个人负责起草初稿。

如果是大文件,如某某实施意见,工作报告、总结等,会分开来由多个室办分别起草,一般由负责主体部分的室办牵头组织并完成最终的初稿。

如果没有明显主体部分,一般就由办公室牵头。

文件起草后由室办主任审核完善文稿,然后组织人员核稿,就是一人读一人看。

如果是重要文稿,还应在单位内部或征求其他单位或下级单位的意见。

之后贴上发文单填上相关内容,以单位办公室名义行文的送单位分管领导签发,以单位名义行文的一般要呈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呈主要领导签发的一般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核后由办公室呈主要领导签发。

领导都比较忙,而文件又很急的话,电话请示领导也可以。

如果文稿重要,还要开会讨论再予以签发。

领导签发后交由办公室编文号,文号一般有某(办)发、字、函等。

ps,我见过的最搞的文号:某“两个永远”办字。

编好文号后由起草人员将电子稿套入相应文件模板,也就是简便地确定公文格式(很多单位都没有什么公文模板,每个文件都要去调整格式,对他们的智商深深鄙视),填写好文号。

电子稿通过加密网络发至相关单位。

还会印制若干纸质正式文稿,到办公室加盖公章后发相关室办、人员。

以上公文基本在单位内部走流程。

有时候要涉及到其他单位。

1.没有内网之前,上级来文一般通过县机要局接受,机要局接收后通过县委办主任批示后通过加密网转到相关单位,之后走上面的收文流程。

行政公文的审批与审核程序

行政公文的审批与审核程序

行政公文的审批与审核程序行政公文的审批与审核程序是政府机关及相关机构对公文进行制定、审批和审核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这些程序和规定旨在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以保证政府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

下面将按照一般的行政公文的审批与审核程序来进行介绍。

一、公文的起草行政公文的起草是公文制定程序的第一步。

起草人员应根据需要编写公文的内容,确保表达准确、明确、简洁。

公文的格式应符合规定的行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分,遵循机关的格式规定。

二、内部审查与修改起草人员完成公文起草后,需要将公文提交给行政机关内部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与修改。

审查人员应核实公文的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逻辑是否合理,用词是否准确得体。

如发现问题,则进行修改和完善。

这一步骤旨在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主管领导审批在内部审查与修改完成后,公文需要提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主管领导根据公文的性质和重要性来决定是否进行审批,并对公文内容进行审阅。

审批人员应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和相关依据,确保公文符合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具有明确的目的和作用。

如果需要修改,审批人员可以要求起草人员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协助意见征询根据公文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主管领导可能还需要征询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的意见。

这些意见征询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使公文能够更好地体现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协助意见征询的结果应在公文中明确或附于公文之后。

五、公文的最终修改与审核在经过审批和意见征询后,公文可能需要进行最终的修改与审核。

这一步骤是为了解决在前面程序中被忽视或产生的问题,确保公文的内容和形式都达到要求。

修改和审核应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确保公文风格一致、条理清晰,并进行严谨的语法和拼写检查,以确保公文的质量。

六、公文的签发与传送公文的签发和传送是公文审批与审核程序的最后一步。

签发人员应核实公文的内容、格式和相关依据,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附上必要的印章和签名。

公文行文规则与流程

公文行文规则与流程
例如:《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中就 规定,国务院印发的普发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性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 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 字。
二、行文依据
(一)依据公务需求发文
凡是能以一个组织的综合办公部门名义发文的,就不以组 织名义发文;能以信函式格式印发的,就不以正式文件格 式印发;能以白头文件(即无眉首的公文)印发的,就不 印发红头文件。
二、行文依据
(一)依据公务需求发文
凡发文要适度控制公文数量,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一是可 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要适当控制公文发送范围,减 少发文份数;不宜公开发布的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内部通报 形式印发;已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一般不再印发各种简报 通报。二是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要大力压缩文件篇 幅,控制文件字数,精简简报数量、篇幅和种类。
二、行文依据
(一)依据公务需求发文
凡发文必须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起草文件和讲 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分析问题要切中 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 少对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 做到意尽文止。
二、行文依据
(二)依据职责权限发文
二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即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业务 主管单位与下级业务主管单位之间存在的工作关系,如广 东省教育考试院与汕头市考试中心之间存在着工作技术、 手段手段、方法等业务关系。
二、行文依据
(三)依据工作关系发文
三是平级关系,即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同一专业系统中的 同级单位之间平行的工作关系,如汕头市公安局与汕头市 教育局,二者都是汕头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职能部门,相 互之间属于同一行政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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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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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审核(文字及格式把关并附发文稿纸)

分管机关领导审核

对口分管领导核签

主要领导签发(党委文、政府文、党政办文分别由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机关领导签发)
xx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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