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严季调研员解读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伽林解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台风还将陆续登 陆。结合 当前公路建设 和养护管理工作,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
一
是 要 迅 速 组 织 开 展 灾 后 恢 复 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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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 司副司长朱伽林
解读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
I t r r t to f Re u a i n n Ad i ita ie E au to f L w n e p e a i n o g l to s o m n sr tv v l a i n o a
急 后 缓 、 先干 线后 支 线 的原 则 ,突 出 重 点 ,优 先安 排 重 要 线路 和 常年 水 毁 “ 卡 脖 子 ”路段 的整治 工 程 。
同志们 ,我 国经济 社会 发展 的阶
段 性 特征 决 定 了公 路 交通 仍 然 需要 加 快 发 展 ,公 路建 设 任 务依 然 繁 重 ,这 对 我
实践中得 到广泛推 行,收到较好成效。
特别是在 2 0 0 8年 ,部 开 展 了 交通 运输
治工程实施效果明显 ,自2 0 0 6年 部 开 展 干线 公 路 灾害 防 治 工程 以来 ,凡整 治 过 的试 点 路段 ,都表 现 出较 高 的抗 灾 能 力 ,损 毁 明显 小 于其 他 路 段 ;六是 公 路
【 0 ]7 2 85 0号 ) 年来 ,交 通 运输 行 政 0 ,两 执 法评 议 考 核 受 到 各级 领 导 的 重视 并 在
范化的重要 方式。国务院 《 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 实施纲要 》 国发 【 0 ] ( 2 41 0 0号 )
春运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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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编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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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小廖冷得原地跳 脚。看看表 ,时间 不早 了 ……不远处停 着辆 出租车 ,他 急
看还 没造成 阻断 ,但 不能保 证全天 。贵
全国公路气象预报的 ,各个路段 的实 时
气候状 况 以不 同的颜色标注 ,通过左 下 方 的 图例对 照 ,一 目了然 :浅 绿 色是 小 到 中雨 ,深绿色是大到暴雨 ,橙 色是 有 雾 ,深蓝是大到暴雪 ……每天 ,中国
一 “ 今天 ,党组全体 成员绘你 们拜年 !祝 大家万事 如意 j”1 0 ,交 通运输部部 长孥盛霖来 到路网中 月2 髓 心 ,慰问坚守岗位 的 { 乍人员
毫不犹 豫地 买下 。当然 ,飞机到达武汉 后还得 换乘汽车 , “ 这几 年湖北高速公
路发展 很快 ,武汉到 随州只要两个半小 时” 。但他很快皱起眉 头 , “ 那天 的天 气 ,看趋 势可能会下大雪 啊 !”小廖不 愿错过 除夕 中午 的全 家团圆饭 ,然而冰 雪天气 可能导致高速公路 封闭 ,啥时候 能到家还真难说 。 “ 好 !这里 是交 通 运 输部 路 网 您
整一下 ,你看这俩孩子 ,从 除夕开始 ,
一
连值 班4 ,可 以错 开一下 ,让他们 天
都有点 时间陪父母过年 。过年就要 团圆 嘛 !”见他 面 有难 色 ,李 华转 头 对副 局长陈胜营说 , “ 你给每个处 长打个 电
整理 ,将这些数据叠加到公路路 网上 , “ 气象部门与咱们的合作 已经有5 年 、6 了 ,这些年两部局在公路气象预报预警 业务上不断加强合作 ,为公众提供更好 的 出行 信息 服 务 ,也 获得 了公 众 的认 可 ,下一步两部局将重点指导各省建设 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 网,加强省级公路
2024年运输工作培训心得体会(4篇)

2024年运输工作培训心得体会在进行运输工作培训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意识到运输工作不仅仅是简单地将货物从地点A运送到地点B,而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还体会到了一种责任和使命感。
下面是我在培训中的心得体会:首先,我认识到了运输工作的重要性。
运输工作是物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作效率和顾客满意度。
在培训中,我们详细学习了运输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工具选择等等。
我发现,只有每个环节都做到位,整个运输过程才能顺利进行。
因此,我更加深信自己作为运输工作的一员,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我了解到了运输工作的复杂性。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货物运输的各种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等。
不同的运输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例如,货物的体积和重量,运输时间的紧迫程度,运输费用等等。
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在进行运输工作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货物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再次,我学到了运输工作的安全规范。
在培训中,我们重点学习了运输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包括货物的安全装载、安全行车、紧急事故应对等等。
通过培训,我了解到了各种安全规范和操作方法。
例如,货物装载时必须进行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倾斜或者脱落;行车时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确保自身安全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遇到紧急事故时,要冷静应对,及时求助,并做好事故报告等等。
这些安全规范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运输工作中的风险和责任,也提醒我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最后,我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培训中,我们不仅进行了理论学习,还进行了实践操作。
例如,我们分组进行了货物装载和卸货的模拟操作。
这个环节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装载和卸货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每个人都尽职尽责,团队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12.31•【文号】交政法发[2010]784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交政法发【2010】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已经落下帷幕,实现了“平安、精彩、难忘”的目标。
历时214天的世博安保工作也取得圆满成功。
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国公路、水路、海事、救捞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和交通公安机关的全体公安民警,认真落实部关于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保安全、保运输、保民生”的要求,全情投入、全力以赴,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攻坚克难、不辱使命,精心编织安全网,筑牢环沪“护城河”,善始善终地完成了上海世博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港航公安保卫、上海及周边公路水路运输生产保障、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海上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实现了世博会期间核心水域零碰撞事故、零污染事故、零人员伤亡,为上海世博会提供了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为世博会的圆满成功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部决定授予上海港公安局等75个集体“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上海海事局副局长洪冲等224位同志“世博交通运输保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可视情给予记功嘉奖和一次性物质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希望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大力发扬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畏艰险、团结协作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继续弘扬世博精神,努力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建功立业。
解读《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解读《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11.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解读《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航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水运网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十四五”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十四五”期全国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十五项重点任务。
为什么要出台《意见》?“十四五”期航道养护与管理工作都有哪些重点?有哪些具体指标要实现?有何措施确保《意见》执行效果?为了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这项政策,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杨华雄副局长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一、出台《意见》的必要性我部自1992年起定期编制发布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指导性文件,对引导和促进全国航道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扎实推进水运高质量发展,需要出台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航道管养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航道管养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部署,着力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强化航道资源保护和公共服务,推进航道管养绿色智慧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确定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航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养护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绿色航道智慧航道建设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明确了三个量化指标,分别为航道养护里程稳定在10.8万公里左右、内河航道一类养护里程达到2.4万公里、力争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60%以上。
三、重点任务为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共提出六个方面、十五项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2.25•【文号】交办人教〔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人教〔20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实施,交通运输部决定,将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部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印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部综合规划司承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研究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问题,建立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实施工作机制,制定阶段性目标;3.研究制定落实《建设纲要》《规划纲要》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4.统筹《规划纲要》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组织区域规划编制;5.统筹地方、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6.研究制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跟踪指导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7.统筹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和交通运输部党组、部务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李小鹏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副组长: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福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戴东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振芳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清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陆东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爱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成员:汪洋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公路局局长姜明宝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李天碧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水运局局长严贺祥国家铁路局总工程师殷时军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工程师韩钧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展计划司司长曾军山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迎九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改部主任温少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成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主任吴春耕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魏东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卢尚艇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副司长李良生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司长徐亚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彭思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庞松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李扬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柯林春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国平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曹德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雷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陈胜营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院长石宝林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劲泉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费维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郑少南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书记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2.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建议,承担起草拟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纪要;3.研究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4.研究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实施的工作机制;5.组织起草并推进落实《建设纲要》《规划纲要》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6.提出《建设纲要》《规划纲要》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及阶段性目标;7.提出《规划纲要》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调整的意见,承担与相关规划衔接等工作;8.承担组织推动地方、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评审、方案批复、跟踪督导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9.承担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多规衔接、政策协同的综合协调工作;10.提出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跟踪分析、调整完善等工作;11.组织开展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工作;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发文字号】交运发[2014]88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4.04.15【实施日期】2014.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2014年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4号)。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防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企业经理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努力提高运输生产组织化水平,推进公司化运营模式,严禁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包而不管”、“以包代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处长孟秋一行到银川公交调研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供稿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处长孟秋一行到银川公交调研2018年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处长孟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钱建勋一行到银川公交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进行调研。
银川公交党委书记、经理王军,副经理张三虎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中,王军就银川公交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公交线网布局及线路运行情况、大数据分析系统、电子沙盘、“互联网+党建”及公交未来发展目标等进行了全面介绍。
银川市政协主席马凯一行到银川公交调研2018年11月26日,银川市政协主席马凯,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华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傅晶,副局长李伟等一行10人到银川公交进行调研,银川公交党委书记、经理王军,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黄焱陪同调研。
调研中,王军就公司充电桩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在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对公交党建工作、公交线网布局及线路运行等情况及公交未来发展进行了详细介绍。
银川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梁志平一行到银川公交“勉少春劳模工作室”观摩2018年11月29日,银川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梁志平携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到银川公交汽车维修分公司火车站车间“勉少春劳模工作室”观摩学习。
维修分公司经理张光华,副经理田峰和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观摩。
观摩中,勉少春向梁志平一行介绍了工作室创建的初衷、过程和现已完成的创新项目等情况,大家交流了工作经验,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相互学习,创建更多的“创新工作室”,为职工提供一个发挥新时代劳动者智慧的平台,展现更多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哈尔滨市交通规划研究所书记孙卫时一行到银川公交考察学习2018年11月20日,哈尔滨市交通规划研究所书记孙卫时、副所长姜明华、工程师于春建来银川公交进行学习考察。
银川公交党委委员、副经理张三虎携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考察。
在座谈会上,张三虎分别从企业发展、基础设施、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哈尔滨市交通规划研究所考察组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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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严季调研员解读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订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以下简称《危规》)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对遏止重特大恶性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良性管理,有力地保障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进一步加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于今年10月颁布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
由于《危规》中已有涉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内容,故在执行《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同时,应废止《危规》中有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条款、内容。
同时,各地在执行《危规》的过程中,发现有关剧毒、爆炸品运输的条款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这样,交通运输部在制订《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同时,修订了《危规》。
即:颁布了《关于修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以下简称《修订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便于对《修订案》的理解,现将其修改的主要内容做如下介绍。
《修订案》共有五条。
其与《危规》原有五条的区别在于:
一、在排除条款,增加“放射性物品”
将《危规》第二条第一款中的“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修改为:“放射性物品和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二、删除了《危规》中有关涉及放射性的条款、内容
(一)删除了《危规》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中的“放射性”。
(二)删除了《危规》第八条第(一)项第6款“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中的“放射性”。
(三)删除了《危规》第十条第(五)项“……,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中的“放射性”。
(四)删除了《危规》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
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中的“放射”。
综上所述,《修订案》删除了原《危规》中涉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条款、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了《危规》
根据《危规》原有第八条第(一)项第8款要求,用货车(非罐式车辆)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时,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但当进出口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使用的是国际集装箱运输时,其集装箱一般可装载30吨货物。
这样就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将进口的集装箱运出港口时,因其核定载质量超过10吨,故在国内道路运输时则违反了《危规》的上述规定,属于违规运输。
为解决此问题,有些人提议将在港口集装箱的货物分别装在2~3辆货车上,运出港口后再装入集装箱或直接运输;二是将出口的集装箱运往港口时,也因其核定载质量超过10吨,同样需要用2~3辆货车将货物运到港口后,再入集装箱后出口。
但这种拆箱分装的方法很不科学,其理由有:
1、当进出口货物使用集装箱运输时,经常采用火车、汽车等多式联运的方法,将集装箱运到(或者运出)港口,再用船舶运输到国外。
在这个过程中,集装箱一般都是不拆箱、整箱运输的,这也是集装箱运输效率高的特点之一。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在集装箱的定义中指出,“集装箱”是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经公路集疏运的集装箱,港口装卸企业与公路承运人在集装箱码头大门交接”。
2、国际海事组织及有关港口管理规定要求,到港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要“即卸即运”,不允许在港口码头内存放、拆箱。
交通部行业标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规定》(JT397—1999)第7.9项也规定:“第1、2、7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船边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内存放”。
3、集装箱在海关监管期间不得开封。
有些保税区设在港口之外的内陆地区,需汽车运输后才能到达,这些集装箱不能在港口码头内拆箱。
4、如在港口内将集装箱拆箱后再分装到3个核载10吨的厢式货车进行运输,效率低下,也违背了国际运输集装箱的惯例和初衷。
而且,由于危险货物的特性,在装卸过程中增大了危险性,尤其是有特殊要求的集装箱(如,控制温度、冷藏保温箱),不能在室外或常温下拆箱。
由此可见,《危规》第八条第(一)项第8款的规定,不利于剧毒、爆炸品的集装箱运输,故应予以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案》在修订第八条第(一)项第7、8款的时候,强调了“使用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集装箱。
这样,将《危规》第八条第(一)项第7、8款修改为: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的非罐式专用车辆除外。
”。